文本内容:
副总经济师平安生产责任制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平安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公司、矿平安生产的各项制度和规定,积极推进平安文化建设活动,对分管范围的平安工作全面负责协助经营副矿长审定矿年、季、月度的生产方案、安技措方案和巷道修复方案及中、长远生产经营方案以及投资方案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技术政策、《矿山平安法》、《平安生产法》、《煤矿平安规程》、《建筑工程平安生产管理条例》和有关法规,根据施工标准和施工程序组织施工,根据设计、作业规程、技术平安措施、职业健康管理和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组织平安质量检查和竣工验收经常深入现场,检查设计和平安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催促施工管理人员按规定搞好平安设施、规格质量和隐蔽工程的检查,确保工程质量,消灭事故隐患协助经营副矿长制定分管范围内平安教育培训方案,并负责落实好平安教育培训资金参加矿平安工作会议和平安大检查协助经营副矿长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平安风险分级管控工作,负责分管范围内的重大平安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的日常检查、监督工作参与在新采区、新工作面设计前的平安风险辨识评估工作,对地质条件和水害因素等方面存在的平安风险进行专项辨识了解掌握矿井职业病防治的根底情况,协助经营副矿长编制符合职业病防治要求的设计、方案协助经营副矿长负责落实年度平安费用提取和使用协助经营副矿长负责落实平安生产专项资金(平安生产专用设备,设施资金、探放水专项资金、职业病防治专项资金、抢险救援资金等)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