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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煤矿消防管理制度为加强分公司消防平安管理工作,预防和杜绝火灾事故发生,保护职工人身平安、公共财产和个人财产不受损失,确保分公司各项工作稳定有序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特制定本制度
一、消防培训宣传工作
1、培训中心每年应制定消防培训方案,定期组织培训科队长以上防火责任人及义务消防员每年不少于一次消防知识培训;重点防火部门人员每年不少于两次消防知识培训;对新参加工作或新调入重点防火部门的员工要及时进行消防知识培训
2、各部门负责人应经常组织职工学习消防平安知识;各岗位人员要根据岗位特点掌握消防器材的种类、名称及正确的使用方法
3、消防办、宣传科每年要结合季节和节假日的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知识宣传工作,提高全员消防平安意识
二、消防平安检查
1、保卫科每月必须对各重点防火部位进行不少于一次的消防平安检查遇重大节日或冬春两季,应加大消防平安检查力度发现问题,现场整改不能现场整改的,及时下发《治安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并将整改结果及时反应至保卫科;对逾期未整改的部门,按有关规定对部门负责人和责任人进行考核
2、各部门无法自行整改的,要及时反应至保卫科,保卫科上报相关领导及分公司经理商讨后处理
二、消防设施的管理及配备
1、保卫科负责地面消防器材的管理;调度室负责井下消防器材的管理;消防办负责对所有消防设施进行定期检验
2、保卫科应根据防火总体要求,负责对灭火器、消防栓等消防设施和器材进行统一规划,合理配置
3、消防设施必须确保随时处于完好状态,消防器材妥放置在通风枯燥,便于取用的地方各责任部门负责对辖区内的消防设施定期进行自检,发现问题,及时上报保卫科
4、各部门要指定专人对消防器材进行管理,要经常保持器材的干净整洁
5、所有消防设施,均不得擅自移动、因工作确需挪动、撤除的,应报至保卫科,业人员进行实施凡未经批准,擅自更换、设施造成事故或经济损失的,视情节轻重对责任人进行处分
6、各部门需新增或更换消防器材时,应及时向保卫科提出书面申请保卫科现场核实后,根据实际编制请示报告经保卫科科长、消防办主任、经营副经理、分公司经理审批同意后,由消防办根据购置明细进行采购
7、消防器材采购到矿后,由消防办组织保卫科、调度室等部门相关人员进行验收,主要核实到矿消防器材数量、规格型号与请示报告上的购置明细是否一致,核实无误后,保卫科负责登记、发放
四、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