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剩3页未读,继续阅读
文本内容:
商业银行绿色信贷探究
一、我国的经济进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然而生态环境也不断受到环境污染的严峻挑战一系列环境污染事件,敲响了环境治理的警钟,保护生态环境和可持续进展逐渐成为人们的共识与此同时,在我国金融界也出现了绿色信贷的意识与行动,绿色信贷为社会各界所关注推行绿色信贷无疑对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然而,我国商业银行在践行绿色信贷的道路上尚有诸多荆棘,涉及商业银行商业利益与履行社会责任的冲突、银政企三方的“利益同谋”、企业的违约成本过低及企业的信息不对称等诸方面
二、商业银行商业利益与履行社会责任的冲突绿色信贷的理念已经暗示了商业银行应尽的社会责任但是随着我国商业银行市场化改革的不断推进,实现效益最大化成为其主要动机之一,即商业银行是逐利的很显然,商业银行在追求商业利益时难以兼顾社会责任在目前政策和盈利环境下,虽然对“两高”行业的贷款已经被慎重投放,但是贷款余额依旧占据了商业银行信贷的相当比例银监会的调查显示,截至20XX年3月末,五大行(工、农、中、建、交)发放的“两高”行业贷款余额达
13326.39亿元,占五行全部贷款余额的11%0正因为商业银行是逐利的,所以它不得不去做这些大项目,否则就是哪家银行执行政策越彻底,其客户资源、市场份额流失越快,其受到的损失越大如此一来,我们一味地责备商业银行助纣为虐造成了“高能耗、高污染”行业的膨胀和大规模的扩张无疑显得有失公允另外,各银行均实行分行制,治理链条较长,且绩效考核体系以经济指标为主,并未将环保绩效纳入其中,因而不排除一些分行为了完成考核指标而无视总行关于实施绿色信贷要求的可能20XX年二季度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就显示,截至6月末,投向高耗能行业的中长期贷款占比为
12.1%六大主要高耗能行业累计完成投资额同比增长
24.1%均呈逐季加快趋势笔者认为,要扭转此局势,一方面必须对商业银行的信贷提供一个出口现在除了限制商业银行的信贷行为,也要引导和鼓舞新的资金投向,这比堵住商业银行信贷规模扩张可能更有效果这一方面必须由GJ的产业政策提供支持,尤其对那些有利于环保的大项目(如风力发电、垃圾发电),除了在信贷上给予支持,GJ还应该制定相应的配套政策,如减免税收、财政贴息等财政政策,以调动并确保商业银行推行绿色信贷的积极性另外,给予创新型的、技术自主革新的商业项目支持,因为之所以造成现在这么严峻的污染,除了企业趋利的原因以外,还在于处理成本太高,或者技术水平太低,所以导致了许多企业在这一方面不作为了,因此要鼓舞商业银行在这一方面给予信贷支持;另一方面银行业内部必须建立相应的激励约束机制,为商业银行各分支机构实施绿色信贷提供动力在这方面,不仅要有对商业银行违规向环境违法项目贷款的行为实行责任追究和处罚的措施,而且还要有对切实执行“绿色信贷”成效显著的商业银行实行奖励政策
三、银政企三方的“利益同谋”问题改革开放以来,地方政府始终存在很强的地方保护主义色彩采取多种方式争夺银行的信贷资源那些污染大户往往是纳税大户,是当地政府的经济支柱,地方政府为了完成上级考核指标、提升政绩,会千方百计地保住企业据GJ环保总局公布的数据,20XX〜20XX年期间,由于地方政府的纵容和袒护,全国7000宗环保违法案件仅有500件得到处理,仅为全部案件的
0.71%地方银行把压力转移到银行上,而地方银行与政府之间的特别利益关联,往往会使得银行陷入左右为难的境地何况,银行尤其是国有大中型银行,往往也背负着“支持地方经济进展”的宏观政策负担,以及“多贷增效”的企业盈利性目标不少污染企业的利润产值并不低,还贷及时,还有地方政府做风险担保,符合银行信贷追求“大客户、高信贷”的利润导向性故逐利动机驱使得银行只看重信贷结果而不看其过程因此,绿色信贷单纯依赖于银行自律是不够的,我国ZY政府有必要将环保指标纳入地方官员的绩效考核指标体系,或是加大环保指标在地方政府绩效考核指标中的比重,并以立法或规定等形式隔绝地方政府对商业银行经营行为的干预以人大审核为首的财政监管,对地方“污染政绩”的经济约束是最硬的,银行信贷的约束则软得多
四、企业的违约成本问题长期以来,企业放任污染,对我们的生存环境造成了严峻污染,尽管有观点认为这是我国经济持续快速进展带来的必定反应但其根源还在于政策的不规范、不合理企业放任污染攀利,只承担了自己企业内部的成本,没有承担由于外部不经济而给社会程度的惩处,即违约成本过少现行法律同意环保部门对污染企业罚款的额度只有10万元,这样的处罚与企业偷排结余的成本相比是杯水车薪在这方面,我们不仅要加重惩处力度,加大违规违法成本,还应该提倡企业的社会责任,从经济上、环境上、形象上、政治上等多个角度加以分析只有企业意识到违规成本高昂到承受不起的情况下,我们的政策才能体现出效果再者过去我们的政策引导不够,好的典型支持不够,没有起到示范和推广的作用从这个角度来讲,我们应让那些尽到绿色责任的企业,取得良好的社会形象和长期的经济效益,唯此社会上才会形成这样一种自发的、内在的治污动力、技改热情、环保趋势但是,现在的情况恰好相反,因为电力、能源等行业能够带来暴利导致我们大规模的资本进入和项目上马,企业由于有原始的冲动赚钱效应促使它就往这个方向走只有看到了做治污或者风能发电等这样一些好的、有利于社会的项目的前景,他才能选择这些项目
五、企业环保中的信息不对称问题20XX年上半年,GJ环保总局和中国RM银行曾就“共享企业环保信息”联合公布文件,把企业环保信息纳入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形成了更为完整的环境信息系统银行可以多方面了解企业环境方面的信息,从而提高银行抵御风险的能力;还可以向环境方面的专家学者进行咨询,根据企业的行业特征,客观分析企业的环境信息,了解企业有可能存在的环境风险但是,由于企业认识到环境信息影响着其是否能够得到银行贷款,因此企业就有可能隐瞒真实信息,提供虚假信息,或只提供有利于自己的信息,那么银行猎取的信息就不充分,也即存在着信息不对称因此,银行在向企业发放贷款时,要始终坚持“三位一体,即贷前检查、贷时审查和贷后检查治理银行要随时对已经发放的贷款进行跟踪,掌握贷款的去向和用途,检查企业对贷款的使用情况,监督企业是否专款专用比如,企业在申请贷款时,说明贷款将用在环保项目上,贷款发放后,企业是否真正把贷款用在了环保项目上,银行要进行跟踪检查,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