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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城市道路人行道病害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为进一步强化城市道路人行道管理维护,保障人行道设施完好及安全运行,向市民提供良好的出行环境,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深入贯彻城市精细化管理理念,率先建成“美丽宜居公园城市”“国际化生态旅游城市”贡献力量,针对城市道路人行道病害、积水等问题,集中开展为期60天的整治专项行动,改善人行道通行条件,完善设施功能,净化公告空间,为市民群众提供畅通、安全、舒适的出行环境
二、整治内容人行道设施病害人行道沉陷、拱起,铺装缺失、松动、破碎,路缘石松动、破损、缺失,盲道及缘石坡破损、松动、缺失、设置不规范等;人行道局部积水问题
三、整治标准人行道设施病害整治标准见附件,其他要求应按照《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范》CJJ36-2016等相关标准实施
四、时间安排-全面排查阶段2021年7月14日-7月23日各社会化管护企业组织对管理的城市道路人行道进行全面排查,不留死角、不留盲区;要建立问题台账,按照相关要求,将问题点位及处置情况及时录入“XX市城市道路桥梁管理信息系统”
(二)全面整治阶段(2021年7月24日-9月7日)各社会化管护企业要根据排查情况,及时高效、保质保量对城市道路人行道病害进行整治,及时消除设施病害等问题
(三)集中检查阶段(2021年9月8日-9月14日)市综合执法局牵头,按照市城管委工作部署,对全市城市道路人行道病害整治专项行动进行抽查复核,抽查复核情况纳入社会化管护企业季度考核
五、工作措施
(一)强化工作检查市综合执法局将严格按照我市城市精细化管理相关要求,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定期对各社会化管护企业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并通报情况,检查结果纳入社会化管护企业月度考核
(二)强化问题督导专项行动期间,市综合执法局将对工作重视程度不够,整治措施不力、成效不明显的严格问责、重点督办,问题情况与社会化管护资金拨付挂钩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工作认识各社会化管护企业要充分认识此次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精心部署,狠抓落实,制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整治标准,细化落实职责分工;要强化技术保障、精细维修,确保人行道问题得到有效处治,专项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强化部门联动各社会化管护企业要切实加强沟通联系,建立反应迅速的联动工作机制,对管辖边界形成与街道、社区联动体系,以及与交通、建设、公安、绿化、水务等部门协同体系,提升专项行动时效
(三)强化社会动员市综合执法局将借助网络、报纸、电视、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加强新闻媒体宣传报道力度,充分发动市民参与,营造城市道路人行道问题整治的社会参与氛围
(四)健全长效机制市综合执法局将以此次城市道路人行道整治专项行动为契机,认真分析存在的问题,系统总结工作经验,进一步完善人行道设施巡查维护等机制,切实提升我市城市道路人行道管理维护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