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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医院科研奖励管理办法
一、科研奖励分设科研课题奖励、科研成果及专利奖励奖励范围为我院在职职工,以XX市第二人民医院为第一署名科研课题以及成果等列为当年度的奖励对象重复获奖的项目或成果,按奖项最高档次给予奖励若已按低档次给予奖励,则再按其与最高档次奖金差额,给予补发
二、申报科研奖励须本人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原件和复印件医教科审核登记,复印件存档,报院长办公会批准
三、科研课题奖励
(一)奖励原则科研经费按经费来源分为纵向科研经费和横向科研经费,医院一般以1:1经费匹配医院对中标课题进行奖励(以下称奖金)原则上对纵向课题不再给予课题经费匹配上级明文规定匹配的、我院为第一牵头人的纵向课题,在申报前申请人提交申请和详细的预算计划,经医教科提交科研主管院长和财务主管院长审批项目中标后按照预算安排给予匹配奖励细则
1、奖励对象奖金用于奖励课题负责人及课题组中其他在职的工作人员
2、奖励金额我院为第一牵头人的课题组级课题按实际到账经费的10%奖励,最高奖励总金额为20万元省级课题按实际到账经费的5%奖励,最高奖励总金额为10万元子课题组级按实际到账经费的5%奖励,最高奖励总金额为10万o省级按实际到账经费的
2.5%奖励,最高奖励总金额为5万元如项目组成员可以提取劳务费,则不再奖励;如项目组成员不能提取劳务费,则按省部级课题奖励
(3)各类非资助的科研课题按级、省部级、地市级分别予以10万元、5万元、2万元奖励
3、奖励程序
(1)奖励每年由医教科统组织进行医教科统计当年年度新中标课题和结题课题,经财务处核实医院入账金额并提交院长办公会通过后,予以发放奖金
(2)课题负责人制定奖金分配明细,按贡献大小分配给参与课题的在职人员以医院单项奖的形式发放
(3)获奖者按规定交纳个人所得税
四、科技成果及专利的奖励
(一)奖励原则申报奖励的科研成果必须以XX市第二人民医院为第一署名单位重复获奖者以最高档次予以奖励
(二)奖励金额
1、科研成果获得级一等奖项目,奖励50万元;二等奖项目,奖励30万元;三等奖项目,奖励20万元
2、获得省级科技奖一等奖项目,奖励20万元;二等奖项目,奖励15万元;三等奖项目,奖励10万元
3、获得与本专业相关的发明专利,每项奖励
1.0万元;
4、医院对科技成果及专利成果转化实践应用的人员予以奖励,具体参照《XX二院关于将科研成果转化实践应用的鼓励措施》备注由各种学术团体或非政府机构设置的奖项不纳入本奖励范围
五、附则
(一)凡在科研奖励活动中弄虚作假,给医院造成不良影响者,一经查实追回其所获奖金,取消其自获奖年份起二年内报奖资格和获得科研课题配套资金的权利,并按照医院有关文件给予纪律处分
(二)获奖者按规定交纳个人所得税
(三)本办法由医教科负责解释
(四)本办法自XXXX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