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医院医(农)保管理制度
一、医务人员要认真学习上级有关部门关于医(农)保工作的文件、条例,充分认识到医(农)保的基本原则是“低水平、广覆盖,以收定支,量入为出”,广泛地向医(农)保病人进行宣传,取得理解与配合,减少医患矛盾与医疗纠纷的发生,力争社保机构、医院、医(农)保病人三赢的局面
二、以高度的责任心来对待医(农)保工作,认真按要求核对就诊医(农)保病人的身份,防止医保卡、医疗保险号(个人编号)被冒用医务人员要严于律己,严禁利用职务之便,盗用医疗保险号(个人编号),如发生此类情况将严肃处理
三、认真执行医(农)保中心的“三个目录”,正确录入医(农)保病人的疾病名称,严格按医(农)保中心审批的诊疗项目进行收费,用药做均费用应控制在医(农)保中心规定的范围之内,门诊处方药量及出院带药量应符合有关规定,对违规的科室及个人按医院管理的要求予以处理
四、按医(农)保中心要求做好规定病种鉴定工作申请科室要提供详尽的临床资料及实验室数据,医院成立规定病种鉴定小组,鉴定医(农)保规定病种病人,经治医生要按要求填写规定病种门诊继续治疗建议书,由医教科审核盖章后,方能去医(农)保中心办理规定病种证历卡各临床科室主任要组织科内人员认真学习医(农)保中心的规定病种病人用药、检查范围及相关政策,并严格按规定执行,严禁超范围用药、检查,对违规者将按医院相关规定处罚
五、做好特治特检及转院审批工作按医(农)保中心要求,对限制使用的特殊药进行书面审批及电子审批,1000元以上的特检项目书面向医院医保科申请,医保科根据要求向医(农)保中心提出电子申请特治特检及特殊药物必须待审核通过后方能实施及使用,不得“先斩后奏”医(农)保病人转院应严格控制,对转院病人,经治医生须提出书面申请,科主任同意并签字后提交医院医保科审核,经向医(农)保中心电子申请审批同意后方可转院
六、各住院科室要认真做好医(农)保在院病人的管理,杜绝“挂床住院”情况发生医(农)保住院病人住院期间原则上不得离开医院,个别特殊情况需短期离开医院者,需向所住科室护理部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能离开,离院时间最长不得超过12小时
七、各相关科室计算机必须严格按医(农)保操作流程正常操作,要求做到信息完整、准确要及时上传医(农)保数据,整理、核对医(农)保资料,上报医(农)保中心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