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氨酸法复合肥生产系统节能技术改造项目招标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2001年第9号令《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增加招标内容以及核准招标事项暂行规定》,特制订本项目招标方案
1.1招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招标公告发布暂行办法》;七部委联合发布《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省工程项目招标规模标准规定》
1.2招标工作原则根据项目管理必须实行“四制”的要求,建设工程的施工、设计、监理、设备采购单位的选定必须依法进行招标,择优选定中标单位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应委托有招标代理资质的单位编制项目的评标由建设单位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专家库抽取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项目中标单位不得转包或者违法分包工程,擅自转包或违法分包的,依法取消中标资格
1.3招标范围《省工程项目招标规模标准规定》第二条规定《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范围内的各类工程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进行招标?
(1)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项目50万元人民币或者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的;
(2)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3)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3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4)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第
(一)、
(二)、
(三)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根据以上条款及项目估算,本项目的招标范围为施工、设备购置、勘察设计、监理
1.4招标方式根据所定的招标范围,按照省发改委的有关要求,结合本项目特点,本项目拟采用以下招标方式表14-1招标基本情况表表14-1招标基本情况表工程名称年产30万吨氨酸法复合肥生产系统节能技术改造项目项目名称招标范围招标形式招标方式不采用招标方式全部招标部分招标自行招标委托招标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勘察设计寸-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监理主要设备重要材料-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