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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大学专业建设经费管理暂行办法为加强学校专业建设经费管理,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务管理制度和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本办法适用范围专业建设经费是学校用于建设校级品牌专业、校级特色专业,巩固和发展传统优势专业、扶持交叉专业、发展新兴专业的专项经费
二、专业建设经费的使用原则专业建设经费的使用必须贯彻专款专用的原则经费使用安排要有利于集中资源,突出重点专业建设经费实行项目制管理经费的管理和使用要严格按照本办法及学校财务制度进行专业建设经费使用过程严格管理,按照要求进行项目论证、立项、预算制定、效益检查、评估验收等先配套后使用的原则学校专业建设经费下达后,有创收的专业建设单位应按照相关规定提供配套经费
三、专业建设经费的使用范围专业建设经费的使用应符合学校财务管理相关规定,支出范围主要包括:学术交流费;设备资料费;课程建设费;教材出版费;论文版面费、专利申请费、差旅费;校外专家学术讲座、咨询费;专业建设劳务及奖励
四、专业建设经费的使用管理专业建设经费的使用由专业(项目)负责人负责专业建设费用由专业(项目)负责人审核签字和院(部)负责人批准后,按学校财务制度报账专业建设经费的使用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采用弄虚作假手段截留、挪用、挤占专业建设经费等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停止拨款、终止项目等,同时依照有关规定对专业(项目)责任人和院(部)负责人给予相应处理教务处(评估办公室)负责组织专业建设项目的年度和中期检查,检查专业建设的实施进度、经费使用情况若发现未按目标计划除新专业建设期为4年外,其余各建设类别专业建设期为3年(经特别批准可适当放宽,但经费仍以三年计算拨付)本着过程和结果并重的原则,专业建设经费在项目开始前按年度先期拨付一半,在建设期内,达到规定的建设目标,再拨付余下的另一半,否则不再拨付建设过程中的劳务费总额不得超过全部建设经费的5%专业建设完成后的奖励基金总额不得超过全部建设经费的25%奖励基金的分配由项目负责人提出具体意见,经院(部)领导批准后实施
五、办法根据XX号文修订,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