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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还是“让”——论对待海洋的态度“与海争地海让路,向山要粮山听遣”,这是上个世纪60年代某地大搞围海造田时的口号这个口号是多么的豪迈,多么的坚定,多么的不容置疑!就是在这个让人热血沸腾的口号的号召下,上万士兵和大学生用了4年时间开垦出了10多万平方公里的军垦农场但是好景不长,7年之后的一场台风不仅吞噬了这片土地,还吞噬了创造和耕耘它的人的生命通过这个悲壮而又真实的历史事件我们可以看到,面对海洋,仅仅有“争”的精神是不行的,还应该有“让”的态度对待包括海洋在内的自然,我们首先应该有一种敬畏感人类只是自然的一员,是被创造者,是自然规律的服从者但尽管历史上有如此惨痛的教训,今天的围海造田事件却并不比上个世纪少是什么原因让人如此胆大妄为?一个是由于人类太健忘,另一个是我们认为自己的力量已经很强大,已经今非昔比了随着科技的日新月异,人类的自信心在不断膨胀,对自然的敬畏感在日趋减少甚至消失但是我们很少注意到,我们现在的技术和力量,在强大的自然面前是多么渺小以日本为例,作为科技等各方面处于领先地位的发达国家,为了治理被污染了10年的小小的)赖户内海,就用了整整30多年的时间,在这30多年里,日本投入了大量的财力、物力和人力,牺牲了很多发展的机会只知道“争”不懂得尊敬和谦让是野蛮和鲁莽的,但这是不是意味着面对海洋资源的时候我们只能远观,只能望洋兴叹呢?历史上的“争”失败了是不是就意味着我们要放弃“争”的精神,摆出一副“与海无争”的逍遥态度呢?如果谁这样认为那他就是在否认人类发展的可能性,是一种消极厌世的缺乏社会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的态度人类社会要发展,必然要和海洋打交道,在这个过程中难免会出现问题,出现保护与开发的矛盾,面对这些问题和矛盾我们应该有“争”的精神不过这里的“争”指的不是去争谁对海洋掠夺得快、掠夺得多,而应该是去争谁能更好地认识海洋、了解海洋,谁能找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多赢的海洋开发发展模式这样的“争”是一种积极进取的精神,是我们奋发向前的动力我们决不能因噎废食,我们应该继续发扬“争”的精神,调整“争”的内容和方法,以更加科学和理性的方式去“争”在面对海洋的问题上,“让”与“争”的关系并不是矛盾的,“让”是为了“争”得更多,这正如老子所言的“夫唯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争”是为了给“让”创造条件,只有“争”得了才有“让”的空间和资本以荷兰为例,这个围海造田面积达到国土面积1/5的国家可谓是与海相争“争”得最多的国家但是他们的“争”不仅没有造成家毁人亡的惨剧,而且还通过适度的退耕还海维护了海洋周边地区的生态平衡荷兰之所以能够退耕还海恰恰是因为他们有了围海造田这个“争”来的基础面对海洋我们是该“让”还是该“争”这是个问题,需要我们以一种求真务实的态度,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才能把握好两者之间的辩证关系,从而达到“争”与“让”的高度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