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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工程名称发包单位(甲方):承包单位(乙方):签订时间签订地点有效期限:甲方乙方(以下简称甲方)已将(以下简称工程)承包给(以下简称乙方)施工为了加强对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明确安全生产责任,防止和减少施工作业中的生产安全事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工程安全生产管理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第一条工程概况
(一)工程地点与范围;
(二)工程承包主要内容O第二条甲、乙双方共同责任双方应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一系列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住建部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等一系列标准规程第三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一)根据国家有关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法规和管理要求,对乙方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定期对乙方施工现场和区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的应当及时督促整改;
(二)有权纠正乙方施工人员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查处有权对发现的乙方施工区域内存在的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勒令施工方进行整改并消除;
(三)如有需要,对乙方提出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合理的安全生产工作需求提供帮助;
(四)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甲方不得对乙方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
(六)甲方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
(七)甲方不得违章指挥或者强令乙方及其从业人员冒险作业;
(八)甲方不得违反工程设计安排乙方施工作业;
(九)甲方应照合同或者协议约定支付工程安全生产费用;
(十)甲方应妥善履行协作义务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应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安全生产有关规章制度、规定,符合以下基本条件并在合同签订前提交乙方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书等扫描件,资质等级必须满足所承担承包业务的要求,乙方在投标时承诺的项目经理、技术及安全负责人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更换,且相关证书复印件须交甲方存档;
(二)乙方应具备良好的安全业绩,保证本合同签订之前三年内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
(三)乙方应当尊重并接受甲方对其施工安全的监督、指导和检查,并按合同约定加强自身管理,履行责任;
(四)乙方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如发生工程安全事故,其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对所承担的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定期对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与报告;
(五)乙方的项目负责人应当由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对建设该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并根据工程的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六)乙方应根据本工程特点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设立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配备足够数量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应当立即制止乙方的主要负责人、工程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安全培训,并取得相应安全资格证书;合同签订前,乙方提交参与分包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成员名单及联络方式;
(七)乙方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爆破作业人员、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乙方须提供特种作业人员的名单、操作证复印件及培训记录并交甲方存档备案;(A)乙方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重大危险源识别表,临时用电在使用前必须检查;对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对于临时用电的检查至少做到每周一次,形成检查记录;对检查中存在安全隐患,按照要求进行整改、形成记录;
(九)乙方在从事国家规定的高空作业、带电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等危险作业前应履行审批手续,并做好作业前检查及专人监护工作并形成记录对检查中存在的安全隐患,按照要求进行整改、形成记录;
(十)乙方应当在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桥梁口、隧道口、基坑边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乙方应当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施工现场暂时停止施工的,乙方应当做好现场防护;
(十一)乙方应当将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办公、生活区的选址应当符合安全性要求职工的膳食、饮水、休息场所等应当符合卫生标准不得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施工现场临时搭建的建筑物应当符合安全使用要求施工现场使用的装配式活动房屋应当具有产品合格证;
(十二)乙方对因建设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应当采取专项防护措施应当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施工现场采取措施,防止或者减少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振动和施工照明对人和环境的危害和污染在城市市区内的建设工程,乙方应当对施工现场实行封闭围挡;
(十三)乙方应当向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并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作业人员有权对施工现场的作业条件、作业程序和作业方式中存在的安全问题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在施工中发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作业人员有权立即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后撤离危险区域;
(十四)乙方采购、租赁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进行查验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必须由专人管理,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建立相应的资料档案,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报废采购和使用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应当取得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并具有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安全鉴定证;
(十五)乙方在使用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前,应当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也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验收;使用承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出租单位和安装单位共同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方可使用;
(十六)乙方在进入施工场地、施工开始前应对现场及周边危险源进行辨识、分类并建立台账,制定控制措施,重大或重要危险源还应编制应急预案;
(十七)乙方应严格执行每周安全例会制度,每月召开一次安全分析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委会会议,并对进场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并做好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人员进入新的岗位或者新的施工现场前,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经教育培训或者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在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当对作业人员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建设工程施工前,应当根据工程特点对施工班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并有手续齐全的书面材料,上报甲方安全负责人备案;
(十八)乙方应在合同签订生效后10日内,提交安全生产投入预算、相应安全生产经费的使用台账,按照国家规定提取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应当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
(十九)乙方应当明确其用于从业人员的工伤保险等费用,该费用已包含在双方签订的合同之内应提交缴纳工伤保险等费用的收据复印件交甲方备案;
(二十)乙方必须为施工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施工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二^一)乙方应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有关规定,落实有关消防措施应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设置明显标志;
(二十二)乙方不得违章指挥,或强令工人冒险作业,也不能强迫工人连续作业太长时间,并且应按照规定做好职工劳动保护工作的同时做好季节性的安全防护工作;
(二十三)乙方对甲方人员违章指挥或者可能危及人身安全、财产损失的指挥的,有权拒绝;
(二十四)乙方在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二十五)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供安全生产考核所需资料,接受甲方的考核;
(二十六)乙方应提供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二十七)乙方应当根据相关规定,健康、安全、文明施工
1、应保持生活区、施工现场清洁,及时清理产生的生活垃圾和施工垃圾,并放入指定的垃圾存放区内;
2、应按要求整齐堆放使用的材料,做到不阻塞交通、不影响施工;
3、施工作业完毕后,及时清理施工现场,做到工完、料清、场地净;
4、施工过程中应控制噪声,防止扰民,按规定办理夜间施工证件;
5、禁止随意燃烧废弃物,随意倾倒、排放污染物;
6、严禁现场生火取暖;
7、注重仪表、举止文明,遵守施工当地居民的宗教信仰、风俗习惯,与周边的居民友好相处;
8、严禁聚众起哄、酗酒、赌博等行为,不得影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9、遵守当地政府法律法规,不得随意采摘花草树木及捕杀动物;
10、不得进行有损害国家和公司形象的行为;
(二十八)除了上述所列的义务以外,乙方还应按国家、自治区、当地政府及行业的规定和要求,规范有关生产安全行为第五条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
(一)乙方应当根据建设工程施工的特点、范围,统一组织制订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配备救援器材、设备,定期组织演练;
(二)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乙方应立即根据属地原则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并向甲方报告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迟报;
(三)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乙方应当迅速采取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保护事故现场;需要移动现场物品时,应当做出标记和书面记录,妥善保管有关证物;
(四)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达到了《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所规定的等级,由人民政府成立事故调查组负责调查和处理;对未达到等级的事故,可由甲乙双方共同组成事故调查组,查清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五)乙方未按第四条规定履行责任,造成伤亡事故达到了《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所规定等级的,受到上级人民政府或相关部门处罚的,应由乙方和事故责任者自己承担罚款及一切经济损失和责任,甲方保留继续实施经济处罚的权利;
(六)乙方未按第四条规定履行责任,未造成事故和造成事故但未达到《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所规定等级的,未受到上级人民政府和相关部口处罚的,由甲方按照现场制订的安全生产奖励和处罚制度相应条款对其处罚第六条违约责任规章规定的乂务,并旱有相应的权利;
(二)甲方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承担违约责任,依法赔偿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因违约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甲方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1、属于甲方违约的情形甲方违章指挥或者强令乙方及其从业人员冒险作业的;甲方违反工程设计安排乙方施工作业的;甲方未按照合同或者协议约定支付应当由甲方承担的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的;甲方不履行法定义务或不按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2、发生上述“1”所列违约情形的,甲方承担的违约责任为甲方违章指挥或者强令乙方及其从业人员冒险作业的,甲方承担的违约责任为赔偿乙方人民币*元/次;甲方违反工程设计安排乙方施工作业的,甲方承担的违约责任为赔偿乙方人民币*元/次;甲方未按照合同或者协议约定支付应当由甲方承担的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的,甲方承担的违约责任为赔偿乙方人民币*元/次;
(4)甲方不履行法定义务或不按协议约定履行安全义务的其他情况,甲方承担的违约责任为赔偿乙方人民币*元/次;
(三)乙方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承担违约责任,依法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因违约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乙方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1、属于乙方违约的情形
(1)乙方未按照合同或者协议约定将甲方提供的安全生产费用落实到位、专款专用的;
(2)乙方不能保证与承揽工程规模相匹配的施工资质、技术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设备设施的;
(3)乙方有关资质、证照已过期的,或者安排证件已过期的各类应持证人员上岗作业的;
(4)乙方人员违章指挥或者违章作业的;
(5)乙方安全教育、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的;
(6)发生事故后,乙方未及时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的;
(7)乙方未按要求安全、文明施工的;由于乙方不遵守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以及违章作业而被责令停工整顿,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造成的工期延误按照合同规定的相关的违约条款执行;乙方不履行法定义务或者未按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2、发生上述“1”所列违约情形的,乙方承担的违约责任为乙方未按照合同或者协议约定将甲方提供的安全生产费用落实到位、专款专用的,乙方承担的违约责任为赔偿甲方人民币*元/次;乙方不能保证与承揽工程规模相匹配的施工资质或有关资质、证照已过期的,乙方承担的违约责任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未经甲方允许擅自更换项目经理、技术及安全负责人的,乙方承担的违约责任为赔偿甲方项目经理人民币*元/人•次;技术负责人人民币*元/人•次;安全负责人人民币*元/人•次;专业工程师人民币*元/人•次;因乙方的项目经理、技术及安全负责人不称职或管理不到位等情形,导致项目不能正常开展的,甲方有权要求更换,乙方承担的违约责任为赔偿甲方项目经理人民币*元/人•次;技术负责人人民币*元/人•次;安全负责人人民币*元/人•次;专业工程师人民币*元/人•次;乙方不能保证与承揽工程规模相匹配的技术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设备设施,或相关人员证件已过期的,乙方承担的违约责任为赔偿甲方人民币*元/次人次;乙方人员违章指挥或者违章作业的,乙方承担的违约责任为赔偿甲方人民币*元/次;乙方安全教育、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的,乙方承担的违约责任为赔偿甲方人民币*元/次,经甲方催告,在规定期限内未整改完毕的,甲方有权另行安排相关培训,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可据实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发生事故后,乙方未及时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的,乙方承担的违约责任为赔偿甲方人民币*元/次;乙方未按要求安全、文明施工的,乙方承担的违约责任为赔偿甲方人民币*元/次,经甲方催告,在规定期限内未整改完毕的,甲方有权另行安排整改,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可据实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由于乙方不遵守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以及违章作业而被责令停工整顿,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造成的工期延误按照合同规定的相关的违约条款执行,乙方承担的违约责任为乙方除承担因此造成的甲方实际损失外,还应视情节严重程度赔偿给甲方1造乙方不履行法定义务或者未按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乙方承担的违约责任为乙方除承担因此造成的甲方实际损失外,还应赔偿给甲方人民币*元/次作为处罚,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除了上述情况以外,施工现场出现习惯性违章行为,即视为乙方未按合同全部履行管理义务,应根据现场情况,适当进行经济处罚和警示教育详见附件1《施工现场习惯性违章扣款明细》第七条补充条款甲乙双方在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前提下结合工程施工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以上条款内容进行补充但不得相悖,补充条款与本协议其他条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八条协议生效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其时效与双方所签订工程承包合同相同本协议一式四份,由甲方、乙方各持两份甲方(盖章):乙方(盖章):住所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人(签字)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人(签字)联系电话年月年月日附件1施工现场习惯性违章扣款明细施工现场如出现以下行为或现象,即视为乙方未按合同全部履行管理义务,乙方自愿按以下约定扣款金额支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款项在抵押金或进度款中扣除
1、进入施工现场未戴安全帽或安全帽不合格,扣款50元/人•次
2、进入施工现场安全帽未正确佩戴或未系好帽带,扣款50元/人•次
3、凡新进场工人未进行入场三级安全教育或未办理“平安卡”就安排工作,扣款100元/人
4、高空、临边作业未佩戴或未正确系挂安全带,扣款100元/人•次
5、穿拖鞋、凉鞋、高跟鞋或踩脚后跟进入施工现场,扣款50元/人•次
6、穿裙子、短裤、中裤、赤膊进入施工现场,扣款50元/人•次
7、酒后进入施工现场或在禁烟区域内吸烟,扣款100元/人•次
8、施工现场用电设备没按一机、一闸、一漏、一箱”配置,扣款200元/处•次
9、电箱内电气设备损坏、失灵未及时更换的,扣款100元/处•次
10、施工现场电箱内存放杂物,箱内不清洁干净,扣款50元/处•次
11、电动工具无防护罩及损坏没有及时修理更换,扣款200元/处•次
12、电焊机进出线处无防护措施,扣款100元/处•次
13、电焊机未做接零保护的,扣款100元/处•次
14、电焊机未按要求配备二次空载降压触电保护器的,扣款100元/处•次
15、电焊机焊把线(二次线)未使用铜芯软电缆的,扣款100元/处・次16^电焊机一次线超过5米,二次线超过30米的,扣款100元/处・次
17、电焊机接地线塔接在脚手架架体上的,扣款50元/处*次
18、圆盘锯锯片上方无防护罩的,扣款100元/处•次
19、圆盘锯传动部位无防护的,扣款100元/处•次
20、圆盘锯未做保护接零的,扣款100元/处•次
21、圆盘锯无人操作时,未切断电源的,扣款100元/处•次
22、平刨传动部位无防护罩的,扣款100元/处•次
23、平刨未做保护接零的,扣款100元/处•次
24、使用平刨、圆盘锯合用一台电机的多功能木工机具的,扣款200元/台•次
25、使用手持电动工具随意接长电源线或更换插头的,扣款100元/处•次
26、将手提电锯改装成圆盘锯使用的,扣款200元/台•次
27、钢筋机具未做保护接零的,扣款100元/台・次
28、钢筋机械传动部位为防护措施的,扣款100元/台•次
29、钢筋进行冷拉或调直作业未对冷拉区、调直机进出料部位、圆盘锯钢筋放置区采取防护措施的或挂设警示标志的,扣款100元/次
30、空压机传动部位无防护罩的,扣款100元/台-次
31、对焊机作业区无防护措施的(火花四溅),扣款100元/处•次
32、氧气、乙块(煤气)瓶间距小于5米,扣款100元/处・次
33、氧气、乙快(煤气)瓶距离明火小于10米又无隔离措施的,扣款100元/处•次
34、乙焕(煤气)瓶使用或存放时平放的,扣款100元/处・次
35、气瓶使用、存放未采取防晒措施的,扣款100元/处•次
36、现场进行电、气焊(割)作业未办理动火证的,扣款100元/处•次
37、动火作业时防火措施不到位的,扣款100元/处•次
38、潜水泵未做保护接零、无漏电保护器的或漏电保护器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扣款200元/处•次
39、弯曲机、砂浆机使用倒顺开关或闸刀开关的,扣款100元/台•次
40、高空、临边作业未按规定带工具袋、工具,工件未按要求存放、绑扎保险绳,扣款50元/人•次
41、在施工现场打闹、嬉戏或睡觉,扣款100元/人•次
42、非电工乱接乱拉施工电源,使用不安全的电器、机具者扣款100元/处•次
43、高空作业向下抛掷物件,无人监护、无警示隔离,损坏物件,甚至危及他人生命者或班组,扣款200元/处•次
44、擅自乱闯、跨越危险禁区,扣款100兀/人•次
45、擅自乱用易燃易爆物品,扣款200元/次
46、将电线直接勾挂在闸刀上或直接插入插座内使用及用单相三孔插座代替三相插座,扣款100元/处•次
47、随意拆除电气设备或损坏电气接地网,扣款200元/处・次
48、打磨、切割•电焊作业不佩戴防护眼镜,扣款100元/人•次
49、坐在平台栏杆上或躺在走道平台、外脚手架上或安全网上等危险处休息,扣款100元/人・次
50、安全设施(栏杆、安全网、围挡构件等)及安全警示牌损坏不及时恢复,扣款100元/处•次
51、非架子工擅自搭设架子或未经原架子搭设单位同意,随意修改、破坏架子结构,扣款200元/处•次
52、特殊工种作业无操作证,扣款100元/人•次
53、在高空行走区域不能装设防护栏杆的情况下,未设置
1.05米高的安全水平扶绳或水平扶绳拉设不规范、不合格者,扣款200元/处•次
54、交叉作业场的所通道未保持畅通,有危险的出入口未设围栏或警告牌,扣款200元/处•次
55、电气设备拆除后留露带电体,电源盘无漏电开关保护或保护失灵的,扣款100元/处•次
56、随意动用消防器材及设施做其他用处,扣款200元/次
57、车辆在施工现场超限速行驶者,扣款200元/车•次
58、运输土石方装载超过车厢厢板高度的,扣款200元/车•次
59、起重机、塔吊在吊有棱角构件,构件不加垫包角,扣款100元/次
60、在危险作业区域,起重吊臂、吊物下停留、通过且不听劝阻,扣款200元/人•次
61、使用吊笼吊人和重大件起吊等危险作业未办工作许可便布置施工,扣款500元/次
62、使用塔吊吊运短、小、散等材料,建筑垃圾时未采用斗、笼等设施吊运,扣款200兀/次
63、塔吊吊物时存在歪拉斜吊、吊物不平衡的,扣款200兀/次
64、塔吊在吊运过程中有他人进入操作室内与司机说话,扣款200元/次
65、电动工具、照明灯等使用花线、绞织线或塑料电源线的扣款100元/处•次
66、搭设脚手架前未对钢管进行筛选,脚手架立杆、横杆存在弯曲、孔洞、锈蚀严重现象的,扣款200元/处
67、脚手架的脚手板未进行固定的,扣款50元/处
68、脚手架立杆中段采取搭接方式进行搭接的,扣款50元/处
69、脚手架搭设中存在立杆上段与下端立杆错开固定在水平立杆上的,扣款50元/处
70、将外架作为模板支撑架或相连的,输送泵管固定在外架上的,扣款200元/处•次
71、起吊大件或不规则组件时,未在吊件上栓以牢固溜绳,扣款200元/次
72、对焊接、切割与热处理过程中或作业完成后,造成失火或他人灼伤的,扣款500元/人•次(重伤事故或一般火灾事故另行处理)
73、在起重吊装过程中,造成吊物坠落,但未酿成人员伤害的,扣款1000元/次(情节严重的另行处理)
74、车辆在场内行驶中造成围墙、道路、防护设施、材料及其他设施损坏的,扣款500-1000元/次(情节严重另行处理)
75、电焊机未安装二次空载降压触电保护器或保护器失效的,扣款500元/处•次
76、用圆盘锯改装成砂轮机进行切割作业的,扣款200元/次;
77、未按规定配置漏电保护器的,扣款200元/处•次
78、砂浆机、搅拌机搅拌过程使用锹、棍、棒等物进行掏、搅的,扣款50元/次
79、搅拌机检修时料斗未挂保险勾的,扣款200元/次
80、挖掘机在进行挖掘作业时,作业半径内有其他人员在内作业的,扣款100元/次
81、施工场所垃圾和废料未及时清理到指定堆放点,未做到工完场清,扣款100元/次
82、在施工现场出现随地小便、大便现象的,扣款200元/处•次;
83、施工现场工人佩戴不合格安全帽,扣款50元/人•次
84、对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的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未按期整改又未书面取得监理同意延期的,整改不彻底或拒不整改的,扣款1000元/项•次
85、未开展班组活动,或开展活动无记录的扣款50元/次
86、有冒险作业、野蛮施工、违章指挥行为,扣款200元/人•次
87、材料、周转材料、成品、半成品等未分类堆放整齐并做标识,扣款200元/处•次
88、施工材料、周围材料、构件等不及时清理或堆放在通道、通道口、楼梯、脚手架上、消防设施周围,造成通道不顺畅的,扣款200元/处•次
89、现场的砖(包括烧结砖等)和材料堆码高度超过
1.6米高,扣款50元/次
90、脚手架搭设未按施工方案、作业指导书、规范要求搭设的,扣款500元/次
91、现场管理人员对现场作业人员的违章行为视而不见,不予以制止,扣款200元/次
92、施工员未根据现场施工情况及时进行安全交底,交底未签名或代签的,扣款100元/人•次
93、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冒险作业的,扣款500元/次
94、在施工项目管理过程中阻碍管理人员或谩骂殴打管理人员的,扣款2000元/人•次并承担由此造成的责任,情节严重的清除出项目现场附件1:违约责任赔偿标准(甲方)备注表中
(1)-
(4)为《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中所列甲方发生违约情形应承包的违约责任附件2安全生产管理风险抵押金、违约责任赔偿标准(乙方)备注表中
(1)・
(12)为《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中所列乙方发生违约情形应承包的违约责任表中
(10)在设备事故或火灾事故中有人员伤亡的,首先根据伤亡人数进行统计事故成人员死亡*元/次;2政府部门责令停工*元/次;3上级主管部门责令停工*元/次;4业主管理方责令停工*元/次作为处罚,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号合同金额(万元)甲方违约责任(万元)1234违章指挥或强令乙方及从业人员冒险作业违反设计安排施工作业未按合同、协议约定支付安全生产费用不履行法定义务或不按协议约定履行安全义务的其他情况110亿及以上234325-10亿
234332.5亿
234341.2亿123255000-1亿123263000-5000123271000-300012328500-
10000.
5120.59200-
5000.
5120.510100-
2000.
5120.51150-
1000.
20.
510.21220-
500.
20.
510.21320以下
0.
10.
20.
50.1序号合同金额(万元)风险抵押金(万元)乙方违约责任(万元)123456789101112安全生产费未落实到位、专款专用施工资质不匹配、证照过期擅自更换
①项目经理、
②技术或安全负责人、
③专业工程师甲方要求更换
①项目经理、
②技术或安全负责人、
③专业工程师技术、特种作业、设备、人员证件过期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安全教育、现场管理不到位事故救援未及时未按要求安全、文明施工发生事故或停工整顿不履行法定或协议义务其他情况其他违章行为发生人员死亡或3人及以上重伤,较大环境污染、较大设备事故、较大火灾事故发生1・2人重伤,群体中毒事件,一般环境污染事件、一般设备事故、一般火灾事故政府部门限令上级主管部门要求业主管理方要求
①②③①②③110亿及以上4004解除合同30102155132220240020010050303视现场情况定
25.10亿3004解除合同
2010210513222023001507537.
522.53视现场情况定
32.5亿2004解除合同2010210513222022001005025153视现场情况定
41.2亿1503解除合同201021051211101150754020122视现场情况定55000-1亿803解除合同
1051520.52111018040201062视现场情况定63000-5000403解除合同
1051520.5211101402010532视现场情况定71000-3000302解除合同
1051520.
51111013020842.51视现场情况定8500-1000201解除合同
520.
5210.
20.
50.
50.
550.
5202052.
51.
50.5视现场情况定9200-
500100.5解除合同
520.
5210.
20.
50.
50.
550.
510102.
51.
50.
750.5视现场情况定10100-
20050.5解除合同
310.
220.
50.
10.
50.
50.
530.
5551.
50.
80.
40.5视现场情况定1150-
10020.2解除合同
210.
210.
50.
10.
20.
20.
220.
2220.
50.
250.
20.2视现场情况定1220-
5010.2解除合同
210.
210.
50.
10.
20.
20.
220.
2110.
30.
20.
10.2视现场情况定1320以下
0.
50.1解除合同
10.
50.
20.
50.
20.
10.
10.
10.
110.
10.
50.
50.
30.
20.
10.1视现场情况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