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剩6页未读,继续阅读
文本内容:
保险公司工资管理办法样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劳动工资工作的管理,根据国家工资政策及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公司遵循“效益优先、兼顾公平、以岗定薪、岗变薪变、奖优罚劣的分配原则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有限公司第二章工资体系第四条公司员工分为行政、技术、销售三大类职系针对三大职系,薪酬体系分别采取不同工资体系,行政和技术职系实行岗位工资制,销售职系实行与销售业绩相关的年薪工资制第五条行政职系适用于从事行政、财务等日常管理或事务工作的人员;技术职系适用于从事风险工程技术、业务管理、客户服务等技术支持工作的人员;销售职系适用于从事业务销售人员第六条公司根据工作岗位,将行政职系分为文员、行政助理、行政主管、部门经理助理、部门副总经理、部门总经理六职级,每一职级分六档技术职系分为技术员(项目(客服)助理(二级))、风险管理助理工程师(项目(客服)助理(一级))、风险管理工程师(项目(客服)经理(二级))、风险管理工程师(项目(客服)经理(一级))、风险管理高级工程师(项目(客服)经理(高二级))、风险管理高级工程师(项目(客服)经理(高一级))、技术总监七职级,每一职级分八档销售职系分为业务主办、业务主管、业务经理、高级业务经理、特级业务经理五职级第三章工资结构第七条行政及技术岗位员工工资收入由岗位工资、绩效工资组成销售岗位工资收入由年薪和绩效工资组成第八条岗位工资根据岗位价值、学历要求、所需专业知识、技能、工作难度及责任等因素而支付的工资,岗位工资实行“以岗定薪岗变薪变第九条实行年薪工资制员工每月预发的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年薪制标准公司另发文规定第十条绩效工资公司根据工作业绩的优良程度和公司经济效益状况而支付的工资,用于鼓励员工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根据年终绩效考核确定并于部门工作成果、经营状况挂钩;与员工个人工作业绩、工作表现挂钩第十一条试用期工资标准在试用期间,执行试用期工资标准(见附表一)院校毕业生在公司的第一年为见习期,表现优良者可提前半年转正,见习期执行见习期工资标准(见附表二)第十二条临时用工工资标准公司原则上不使用临时用工,遇特殊情况,经总经理室批准,临时用工工资标准执行协议工资,原则上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第四章工资发放第十三条公司每月10日按上月实际考勤情况发放上月工资遇节假日将提前或顺延新进人员当月工资,按照其实际工作日支付工资第十四条公司在发放员工工资时代扣个人所得税以及应由员工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费用第十五条根据工作需要必须加班,而且不能安排调休者,公司发放加班费每月按
21.75个标准工作日计算,计算基数为岗位工资第十六条员工在政策规定期限内的探亲、婚、丧及带薪休假期间的工资照常发给;女员工产假期间工资按生育保险规定领取生育津贴第十七条经领导批准员工请病、事假者,根据请假天数在工资中进行相应的扣发,扣发标准为本人日工资与病、事假天数之积日工资计算为本人岗位工资除以标准工作日员工全月病假,病假津贴原则上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全月事假不支付工资第十八条员工旷工按日工资标准的四倍扣发工资,旷工五天以上扣发当月工资,且不受当地最低保障线的限制第十九条员工在待岗期间按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发放第五章工资调整第二十条公司适时调整工资标准
1、公司将根据劳动力市场价位、社会整体工资水平等因素调整
2、公司将随着企业经济效益调整岗位工资标准第二十一条新任岗位或职务原则上对应岗位职级的最低薪档,若员工在学历、同等职位工作经验、专业知识、业务水平等方面较为突出,可在对应岗位范围内上浮1-2个薪档第二十二条身兼数职的员工按其最高的岗位确定其岗位工资,不得享受数岗的岗位工资副职主持工作的员工,按正职下调1个薪档第二十三条员工岗位根据《公司管理及技术人员任职条件试行规定》由公司总经理室确定第二十四条员工因岗位或职务变动按重新确定的职级发放,并于次月起调薪第二十五条员工连续二年评定优秀者,可在现岗位内晋升1个薪档第二十六条因重大贡献或技术创新,经部门经理提名,公司总经理室批准,可予以晋升一职级或在同一职级上晋升1-2薪档第二十七条对年度内评定等级为不合格的员工,给予降级、待岗或劝退、解除劳动合同第二十八条员工全年累计缺勤满60天(含)以上者,取消工资晋升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九条本办法由公司总经理室负责解释修改第三十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附表一员工试用期工资标准表单位元附表二见习期工资标准表位元试用岗位工资标准部门经理部门副经理经理助理级主管级主管级以下文化程度工资标准研究生双学位本科专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