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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卫生健康局医疗卫生行业有奖举报制度(试行)第一条为加强医疗卫生行业工作的民主监督,鼓励群众举报医疗卫生工作中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切实维护群众的健康权益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方法第二条***市卫生健局为举报的接待、记录、调查、核实、反应、奖励的责任单位第三条有奖举报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有报必查的原那么第四条举报范围
(一)发生的各类食物中毒、职业中毒、放射污染等事件(故),或原因不明可能影响特定人群身体健康的意外污染事件(故);
(二)无证行医的机构和个人;
(三)非法采供血、非法从事性病诊疗、非法进行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问题;
(四)医疗机构违反医保相关政策,有意套取或参与骗取医保基金等问题;
(五)医疗机构拒绝为艾滋病感染者、艾滋病阳性孕妇和病人提供医疗效劳的,接种单位未按规定为接种对象种一类疫苗的;
(六)对国家已明令免费预防治疗的工程,如一类疫苗接种、麻疯病等收取诊断治疗费用的问题;
(七)医疗卫生机构及工作人员在医疗卫生效劳中收受红包、回扣、开单提成、乱收费等问题;
(八)其它各类违反卫生法律法规的行为第五条举报形式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通过以下形式接报,并形成接报受理记录
(一)以书面材料、、、电子邮件形式;
(二)以来访形式;
(三)其它转移的举报线索;
(四)其他形式第六条举报奖励办理程序市卫生健康局接到投诉、举报后按照程序应交由办公室登记、流转,与相应科室联系对投诉举报事件进行调查、核实、在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投诉、举报事件的初步调查、核实、记录、处理、奖励工作第七条举报奖励方式举报的线索经查证属实的即可以予以奖励奖励对象原那么上限于实名举报人,但对匿名举报案件查实后认为可以根据确定举报人真实身份的,酌情给予奖励凡不同举报人举报同一件事件或同一对象的只奖励最先举报的人属于申诉案件的举报那么不适用本方法规定第八条举报奖励标准按照举报线索的重要程度和对群众造成的危害程度,分别予以举报人50元至2000元的奖励,重大举报适当增加奖励金额奖励资金由受理举报的同级人民政府协调解决,新闻媒体单位和个人在新闻调查中提供案件线索或协助调查处理的也参照本方法予以奖励及线索以便于查处举报人应对所举报的事实负责,对借举报之名捏造事实诬告他人的,要依法依纪追究其法律责任第十条举报人应当自接到领奖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凭本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明到受理举报的卫生健康领取奖金并办理签收手续,逾期不领的视为放弃权利委托他人代领的,受委托人需持有举报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明第十一条不予奖励情形
(一)举报不属于本方法举报苑围的;
(二)举报信中缺少主要情况或具体细节的;
(三)经查实举报事项不实的;
(四)其它不应奖励情形第十二条举报受理单位严格执行举报行保密制度未经举报人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公开举报人姓名、工作单位或其它资料第十三条***市卫生健康局应确定受理举报的机构,并将其名称、通信地址、、、电子信箱等向社会公布第十四条本方法由***市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开通有奖举报电子信箱为,受理举报为(工作时间),举报在各医疗机构、诊所内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