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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项管理”一中小学作业管理制度为了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13号)》的要求,规范学校的作业管理,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的地位本制度是学校作业管理的根本制度,是制定其他作业相关制度的重要依据
二、作业管理的部门学校的作业管理由教导处负责,负责教学的教导主任是具体的负责人各学科教研组长协助教导主任做好作业管理工作
三、作业管理的内容学校的作业管理包括根据上级精神设定各年级各学科作业门类、作业数量,提出各学科各类作业的内容要求、作业批改与讲评的要求鼓励教师创新作业类型和作业形式实行作业备课制度教师每次布置作业,要根据所学内容的重点、难点和学生的接受水平,科学设计作业内容,保证作业的层次性、巩固性、拓展性、实践性、趣味性严禁随意布置作业,坚决杜绝惩罚性、机械抄写性作业,提高作业的效益
五、作业的设计与布置
1、作业的设计要依纲扣本,目的明确,选题精当,要适合教学要求和学生的认知规律,避免重复无效的作业作业要根据不同类型学生的实际分层设计,采用“AB”型作业设计法,A为普通题型的必做题,一般学生经努力能够完成B为培优题型,不要求全体学生完成,有能力的可以做,切忌一刀切正式作业的布置要适度语、数、英书面作业,平均每天或每节一次,作文每两周一次,语、数、英书面作业时间,低年级以20分钟左右为宜,中年级不超过30分钟,高年级不超过40分钟其它科目作业要求当堂完成家庭作业的布置要灵活有度低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中年级的家庭书面作业时间不能超过30分钟,高年级的家庭书面作业时间不能超过50分钟家庭作业的类型也要多样,除了书面外,鼓励老师多布置一些实践型的家庭作业学生书面作业要求独立完成,书写工整,格式规范,美观整洁,内容正确,作业本保管完好
六、作业的批改
1.老师要及时地批改学生的在校作业,当天作业当天批改;家庭作业,要在第二天早上上课前亲自检查完成,学生《一课一练》和《长江作业》可作为学生的家庭作业,并要求教师全收全改语、数、英书面作业每天或每课批改一次,作文每两周批改一次,要求教师全收全改,周记每两周批改一次,要求教师每次精批全班人数的2/3略批全班人数的1/3其它作业每节批改一次作业批改形式多样化,提倡面批面改,及时纠正并辅导学生作业中存在的问题批改符号要规范化,标号如对号、错号、直线、波浪线、问号等低年级可以使用红花、小旗、水果等学生有兴趣的符号老师要建立作业批改记录,典型问题,共性问题,学生作业完成情况等都要有记录,以便及时反馈学校教导处对各科老师布置的作业的数量和质量采取每月检查一次,每期定期抽查一次,并评出A、B、C三个等次,并依照学校教师工作考核细则评定定期举行学生各科作业展览,并进行表彰奖励激励老师认真批改作业,学生书写更加规范化作业管理要全面落实“精选、精炼、精讲、精评”和“有发必收、有收必批、有批必评、有错必纠”的二十四方针
八、本制度的适用范围本制度的管理范围包括学生的家庭作业和当堂作业中学学生手机带入校园申请制度(附申请表)依照国家教育部“五项管理”有关精神,营造有利于学生健康学习生活的环境新学期开始之际,学校将严禁学生携带手机进入校园为此,特制定本制度请各年级各班教师宣传到位,严格按照本规定执行
一、中学生使用手机的危害
1、手机辐射危害学生健康中学生正处在生长发育期,身体机能还未发育健全完善,手机辐射会危害发育,影响学生身体健康,造成理解力、反应力、记忆力的明显下降,使听觉受损,免疫功能失调
2、手机中的不健康内容毒害大手机上网、QQ聊天、网络游戏、电子书等功能,以及不良短信,手机黄、赌、毒等,严重毒害青少年学生心里健康
3、干扰学校的正常教学课堂上手机铃声、听音乐、收发短信等均会扰乱教学秩序,影响学生的学习效率;学生利用手机等电子产品很轻易地作弊,败坏考风,破坏学风,影响了考试应达到的效果,不利于学生良好品质的形成
4、影响学生学习和休息学生深夜躲在被窝里玩手机,严重影响了自己和他人的休息,降低了学习效率
5、危及学生的人身安全学生通过手机可以很便捷地引来社会闲散人员,容易滋生事端,引发安全隐患
6、助长学生的攀比之风学生比手机好坏,助长攀比之风,滋生享乐思想
二、管理办法
1、严禁学生携带手机(含电话手表)等通讯工具和有关电子产品进校园,学生在校园内任何场所(含周末)不得使用手机(含电话手表)等若违反此规定,一经发现,按下列做法处置一是当场收缴手机等(学校所有教工都有权收缴手机等)收缴的手机等统一交学校政教处保管,学年结束时由家长亲自来校领取【领取程序学年结束时由学生本人写出书面申请书和保证书(保证书要求家长签字)一班主任签字同意一学生家长到政教处领取】二是若在老师收缴手机的过程中不予配合和态度不端正的,将视情节轻重进行严肃处理
2、在校园内发生的手机遗失、损坏(包括手机被收缴后遗失、损坏)等现象,学生自行负责,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3、学生违反本管理规定的,取消该生本学期所有可享受的资助、奖励、评优等资格
4、学校设立手机管理举报箱(行政楼一楼政教室外墙),政教处受理实名或匿名举报,举报一经查实,严格按照上述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5、为解决家长与学生的联系问题,家长可以直接拨打班主任和科任老师的电话与孩子联系,或者可通过QQ群和微信群与老师联系再转告孩子本办法自2021年6月3日起执行学生手机进校申请表尊敬的校领导您好!本人是班学生家长,已经仔细阅读了学校有关带手机入校的规定,现因原因,为便于与家庭联系,特申请携带手机进校园保证遵守学校的以下规定
1、进校门后主动关机,放学出校后方可开机,手机自己保管
2、如遇特殊情况需向班主任说明情况后可以使用手机,使用后必须关机
3、校园内不拿出手机玩耍,不在同学间交流手机信息,影响学风
4、如该生违反学校规定违规使用手机,愿意接受学校规定处分申请人签名家长签名申请时间:2021年6月5日小学学生体质管理制度为规范学校体质管理,完善学校管理制度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体质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教体艺厅函
(2021)16号)《XXX教育局关于加强中小学生体质健康管理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等相关文件精神,特制订本管理制度第一条提高认识,强化宣传全校教师要提高对体质健康的认识,加强宣传体育与健康课程、大课间、课外体育锻炼、体育竞赛、班团队活动等体育活动的重要性,让社会、学校、家长和中小学生充分认识到运动在增强体质、促进健康、预防肥胖、防止近视、锤炼意志、健全人格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第二条明确体育活动时间小学一至二年级每周4节体育与健康课时,三至六年级每周3节体育与健康课时其他学科不得挤占体育与健康课第三条确保1小时大课间,精心组织“两操”o每天上午950-1030开展眼保健操和课间操,共计40分钟,下午15:00—15:20开展眼保健操和大课间活动,共计20分钟,上午和下午共1小时任何教师不得占用学生大课间活动时间,确保大课间有实效,增强学生体质第四条体育与健康教师要认真执行国家体育课程计划,针对不同年级制定切实可行的教学计划,确保每位学生掌握1-2项运动技第五条开展形式多样的体育活动,学校每年举行一次“体育节”,涵盖全校性校运会、校园足球联赛、广播体操等大型活动第六条开展体育活动兴趣班,体育组要根据学生爱好和特长开展相应的体育兴趣班,丰富学生兴趣和爱好,增强学生体质第七条积极开展体质健康测试,体育组根据国家体质健康测试标准积极开展一年一度的体质健康测试测试时要有方案、有预案、有安全保障,确保测试活动安全有序开展,对请假暂时不能监测的学生给予补测,对因身体原因不能监测的,要出具医院证明或残疾证明测试要向家长进行反馈,积极建立学生体质健康档案任何人不得干预体质监测过程和结果第八条要加大宣传,利用“致家长一封信”或家长会的形式加大体质管理宣传,引导家长正确认识体质健康的重要性,形成家校共育的良好局面,同时加强劳动教育和体育教育有机结合第九条教务处、年级组、教研组等职能部门要要加强监督,定期或不定期抽查体育课,对违反本管理制度的教师,责令整改有家长反映违背本制度,并造成社会舆论影响的教师取消评优评模、晋级晋岗资格第十条本制度从发布之日起实施XX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丰富学生阅读内容,拓展阅读活动,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校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课外读物是指教材和教辅之外的、进入校园供中小学生阅读的正式出版物(含数字出版产品)第三条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全国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有关政策,明确推荐标准与要求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课外读物进校园工作的全面指导与管理地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全面把握课外读物进校园情况,负责进校园课外读物的监督检查中小学校根据实际需要做好课外读物推荐和管理工作第四条中小学校课外读物推荐工作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坚持以下原则:方向性坚持育人为本,严把政治关,严格审视课外读物价值取向,助力学生成为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时代新人全面性坚持“五育”并举,着眼于学生全面发展,围绕核心素养,紧密联系学生思想、学习、生活实际,满足中小学生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等方面的阅读需要,全面发展素质教育适宜性符合中小学生认知发展水平,满足不同学段学生学习需求和阅读兴趣课外读物应使用绿色印刷,适应青少年儿童视力保护需求多样性兼顾课外读物的学科、体裁、题材、国别、风格、表现形式,贯通古今中外适度性中小学校和教师根据教育教学需要推荐的课外读物,要严格把关、控制数量第五条进校园课外读物要符合以下基本标准:主题鲜明体现主旋律,引领新风尚,重点宣传XX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传承红色基因,弘扬民族精神、时代精神、科学精神,彰显家国情怀、社会关爱、人格修养,开拓国际视野,涵养法治意识内容积极选材积极向上,反映经济社会发展新成就、科学技术新进展,以及人类文明优秀成果,具有较高人文、社会、科学、艺术等方面价值选文作者历史评价正面,有良好的社会形象可读性强文字优美,表达流畅,深入浅出,具有一定的启发性、趣味性启智增慧能够激发学生的好奇心、想象力、创造力,增长知识见识,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增强综合素质第六条违反《出版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或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或选用为中小学生课外读物:
(一)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污蔑、丑化党和国家领导人、英模人物,戏说党史、国史、军史的;
(二)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有反华、辱华、丑华内容的;
(三)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的;
(四)危害国家统
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五)存在违反宗教政策的内容,宣扬宗教教理、教义和教规的;
(六)存在违反民族政策的内容,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不尊重民族风俗、习惯的;
(七)宣扬个人主义、新自由主义、历史虚无主义等错误观点,存在崇洋媚外思想倾向的;
(八)存在低俗媚俗庸俗等不良倾向,格调低下、思想不健康,宣扬超自然力、神秘主义和鬼神迷信,存在淫秽、色情、暴力、邪教、赌博、毒品、引诱自杀、教唆犯罪等价值导向问题的;
(九)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十)存在科学性错误的;
(十一)存在违规植入商业广告或变相商业广告及不当链接,违规使用“教育部推荐”“新课标指定”等字样的;
(十二)其他有违公序良俗、道德标准、法律法规等,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第七条学校是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责任主体,负责组织本校课外读物的遴选、审核工作第八条进校园课外读物原则上每学年推荐一次推荐程序应包括初选、评议、确认、备案等环节学校组织管理人员、任课教师和图书馆管理人员提出初选目录;学科组负责审读,对选自国家批准的推荐目录中的读物,重点评议适宜性,对其他读物要按推荐原则、标准、要求全面把关,提出评议意见;学校组织专门小组负责审核把关,统筹数量种类,确认推荐结果,公示并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欠发达地区规模较小的学校,可由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推荐第九条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目录要向学生家长公开,坚持自愿购买原则,禁止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学校不得组织统一购买对家长自主购买推荐目录之外的课外读物,学校要做好指导工作学校图书馆购买课外读物按照《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有关规定执行第十条加强其他渠道进校园课外读物的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内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销售课外读物学校要明确校园书店经营管理要求校园书店要建立进校园读物的审核机制,严格落实本办法的原则、标准和要求学校要明确受捐赠课外读物来源,由学校或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核把关,明确价值取向和适宜性把关要求第H^一条中小学校要大力倡导学生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可设立读书节、读书角等,优化校园阅读环境,推动书香校园建设注重开展形式多样的阅读活动,提高学生阅读兴趣,培养良好阅读习惯发挥家长在学生课外阅读中的积极作用,营造家校协同育人的良好氛围建立阅读激励机制,鼓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将书香校园建设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纳入相关表彰奖励中,学校要采用适当的形式表彰阅读活动表现突出的师生第十二条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学校要加强对学生携带进入校园读物的管理,发现问题读物应及时予以有效处置,消除不良影响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建立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报备制度,畅通社会和群众监督渠道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定期对进校园课外读物的推荐情况开展抽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全面了解和把握课外读物进校园情况,根据需要开展专项督查各级教育督导部门要将课外读物进校园有关情况纳入督导范围第十三条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视情节轻重依法依规予以处理;需要追究其他纪律或法律责任的,依纪依法移交相应主管部门处理
(一)进校园课外读物未按规定程序组织推荐的;
(二)进校园课外读物不符合本办法原则、标准、要求的;
(三)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的;
(四)接受请托、牟取不正当利益的;
(五)有关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规干预课外读物推荐的小学关于学生睡眠管理办法(正式版)
一、指导思想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睡眠管理工作的通知》(常教基〔2016)9号),做好我校学生睡眠管理工作,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学校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积极组织师生学习《2019年中国儿童青少年睡眠健康白皮书》,并通过在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有效的睡眠管理方法,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做出如下管理试行办法
二、目标要求根据我校学生睡眠的状况,从教师、家长和学生三个层面提出对学生睡眠管理的目标要求
1、教师层面教师是学生睡眠管理的有利推动者学校教师要主动了解学生的睡眠实际情况,并有针对性的进行科学研究和制定相关策略,科学引导学生和家长,促进保障学生睡眠时间,提高睡眠质量
2、家长层面家长是学生睡眠管理的重要责任人家长要增强对睡眠重要性的认识,并积极参考学校促进健康睡眠的行动指南,做好孩子睡眠管理工作,保障孩子的睡眠时间,改善睡眠质量
3、学生层面学生是睡眠管理的主人要明白睡眠对于自身健康成长的意义,重视自己的睡眠情况,制定良好的作息时间,自主管理,规律作息
三、行动指南
1、教师篇加强科学睡眠宣传教育通过体育与健康课程、心理健康教育、班队活动、科普讲座以及家长会等多种途径,向学生和家长大力普及科学睡眠知识,广泛宣传充足睡眠对于小学生健康成长的极端重要性
2、严格执行学校作息时间早晨上课时间不早于8:30不得要求学生过早到校参加统一的教育教学活动;合理安排课间休息和下午上课时间,保障学生1小时12:00-13:00午休时间
3、进一步完善作业管理办法加强学科组和年级组的统筹,建立学生作业统筹和公示制度,学校教导处每天班级抽查和定期调查问卷相结合,严格控制作业总量提高作业设计质量,使小学生在校内基本完成书面作业1-2年级没有书面家庭作业,3-4年级书面作业不超过40分钟,5-6年级不超过1小时利用家长会进一步进行宣传,如果学生在睡眠时间还未完成作业,可以联系老师做适当调整或者寻求老师作业辅导
4、适当使用评价促进管理各班老师可以根据本班情况,开展一些班级特色的睡眠管理评比的评价方式,提高学生对作息时间管理的积极性,确保睡眠管理的持续实施
5、关注学生上课精神状态对睡眠不足的学生,要及时提醒学生并与家长沟通,共同帮助孩子养成良好的睡眠习惯家长篇
1、加强对睡眠重要性的认识通过多途径学习,充分认识到睡眠是机体复原整合和巩固记忆的重要环节,对促进中小学生大脑发育、骨骼生长、视力保护、身心健康和提iWj学习能力与效率至关重要
2、减轻学生课外学业负担家长应切实减轻孩子的课外学业负担,不盲目参加课外培训,不跟风报班,不自行布置过多课外作业,导致学生学业负担过重,从而占用睡眠时间
3、督促学生养成良好的睡眠习惯在保证孩子睡眠时间要求前提下,结合学生个体睡眠状况、午休时间等实际,和孩子一起商定合理的作息时间,并督促养成按时上床入睡的习惯
4、创造良好的睡眠环境家长要以身作则,增加亲子交流时间,丰富亲子活动,尽量营造温馨舒适的生活就寝环境,确保学生身心放松、按时安静就寝关注孩子的睡眠质量,出现异常情况,积极与孩子沟通,并寻找解决方法学生篇
1、认识到睡眠对自身健康成长的重要性重视自己的睡眠情况
2、合理制订作息时间表结合自身情况,和父母一起商量并制定适合自己的作息时间表(一般不晚于21:20)并努力做到自主管理、规律作息、按时就寝
3、提高睡眠质量统筹用好回家后时间,减少或不使用手机’坚持劳逸结合、适度锻炼,从而提高自身的睡眠质量
4、学会寻求帮助在出现睡不着等情况时,主动和家长沟通,寻求家长的帮助XX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方案(修订版)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一厅〔2017)2号)和《xx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x教基〔2018)9号)和《XX市教育局关于做好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贯彻实家长对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的迫切需求,解决学生课后托管难问题,结合XX县校内课后服务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指导思想校内课后服务是指学校在非教育教学时段受学生家长或指定监护人的委托所提供的服务开展学生校内课后服务是培养学生兴趣爱好、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帮助家长解决按时接送学生困难的重要举措,是进一步增强教育服务能力,使人民群众具有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的民生工程意的教育”的高度出发,不断创新校内课后服务模式,积极开展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根据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和家长需求提供丰富多样的校内课后服务
二、基本原则开展校内课后服务的学校要公开服务方式、服务内容、安全措施、费用标准等事项,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二)坚持自愿选择,健全工作机制学生是否参加校内课后服务,由学生家长自愿选择学生选择在校外参加课后服务的,学校要引导家长选择合法合规、安全有保障、服务质量高的有证校外托管机构
(三)坚持公益普惠,量力而行开展校内课后服务坚持公益普惠性,采取政府和学校支持、家长合理分担运行成本的做法,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三服务内容和形式
(一)服务时间校内课后服务时间是指正常上课日的中午、下午课后至18:00止,各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下午的课后托管服务时间
(二)服务对象校内课后服务对象为本校在读的学生,要优先保障残疾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留守儿童、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和中低年级学生等亟需校内课后服务学生群体,提倡对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学生给予免费辅导帮助
(三)服务内容在校午餐服务结合我县实际,学生应在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学校食堂就餐或选择有配餐资格的企业对中小学生午餐进行集体配送在校午休服务一般安排在教室或安排在经过改造具备一定条件的图书馆、阅览室、多功能室、体育馆等场所条件较优越场所优先提供给低年级学生使用,具体由各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实施鼓励和支持中小学教职工在保证按质按量完成正常职责工作任务前提下,参与校内课后服务管理工作并取得相应的劳务报酬鼓励退休老教师、家长等社会热心人士等作为志愿者参与午休看管工作课后托管服务实行“一校一案”,遵循“家长自愿、校内实施、共同监管〃的原则,由各学校根据本校场地、人员、资源及家长需求等实际情况制订具体的实施方案,课后托管活动形式、内容及时间由学校会同家长委员会协商确定在不加重学生课业负担的前提下,学校在托管时间内可安排作业辅导、自主阅读、体育、艺术、科普活动、娱乐游戏、拓展训练、开展社团及兴趣小组活动,观看适宜青少年的影片等课外活动,鼓励开展学生综合实践活动,或组织学生就近到社区、少年宫、企事业单位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化传承人、退休老教师、在校青年教师、大学生及社会热心人士等作为志愿者参与校内课后服务工作,为学生提供文化艺术、心理疏导、饮食作息等形式多样的校内课后服务学校也可根据学生家长需求,向第三方社会机构购买服务引入第三方社会机构参与校内课后服务的,学校会同家长委员会及第三方社会机构,根据容纳学生人数、服务内容、服务时间、劳务报酬和设施设备损耗、维修成本等合理确定收费标准学校应将开展课后服务的具体方式、服务内容、人员安排、容纳人数、服务条件、审核标准和费用标准等信息及时向学生及家长公示;学生家长自愿选择服务项目,提出报名申请;学校委托第三方社会机构作为收费主体,与家长签订服务协议,收取的费用要进行专账管理,并在每学期末公示收支情况四服务经费及收支管理(―)午餐费用午餐收费实行按实收取参照目前XX县午餐实际水平在每餐3至8元的幅度,由各学校家委会与学校(配餐中心)自行商定
(二)托管服务费用先由学校根据该校参与托管服务的学生人数、服务内容、服务时间、设施设备损耗、维修成本及教职工、安保人员劳务报酬等因素,经有关部门综合考虑,建议午休及下午放学后托管两项服务费合共10元/人/天(如只选其中一项的,则收5元/人/天),费用由家长自行承担
(三)收支管理开学后由家委会统一收取本学期午餐费转交给开展服务的学校或配餐中心,学校(配餐中心)在学期末按照实际就餐数计算相关费用进行“多退少补”午休费及学校直接开展课后托管服务费,由学校每学期收取并向每位参加的学生开具税务票据各学校每月定期公开午休费及课后托管费支出明细,并在学期末按照成本价计算相关开支进行多退少补若学校委托第三方社会机构开展课后托管服务的,由家长自行与相关机构签订服务协议,费用由家委会收集交至相关服务机构教职工参与校内课后服务工作取得的收入在学校绩效工资及学校举办的其他校内课后托管服务项目的,劳务报酬从相应的经费渠道中列支;教职工参与由第三方社会机构举办的校内课后服务的,劳务报酬由举办机构按规定从收取的费用中列支
五、保障机制
(一)政府主导,各司其职按照义务教育“以县(市、区)为主”的管理体制,县政府要充分发挥对学生校内课后服务的指导作用,组织各职能部门成立校内课后服务管理机构工作组,落实日常监管及联合检查工作教育行政部门要担负起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的统筹管理职责,同时加强与财政、税务、公安、人社、卫健、消防、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共同做好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管理工作对变相开展集体教学、有偿教育辅导、“补课”等行为进行检查,规范监督各学校委托第三方社会机构开展课后服务行为,指导学校加强对受托学生的纪律与安全教育,指导家长委员会对校内课后服务开展情况进行监督财政部门要按照县政府的统一部署落实好相关财政政策,加强对校内课后服务专项资金的监管,规范各类招投标行为及财务管理
3.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对校内课后服务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的监管;加强对第三方社会机构收费行为的监管;加强对学校(配餐中心)的食品卫生及安全监管税务部门要积极配合做好税务票据的发放、管理工作消防部门负责指导教育部门、学校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公安部门负责对学校的安保设施及人员进行监督管理;公安交警部门负责对放学高峰期学校周边交通安全进行监督管理
7.卫健部门负责对学校的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预防和控制进行监督管理,指导学校卫生保健业务工作,监督和指导学校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学校卫生保健工作的法律法规
8.人社部门负责校内课后服务用工相关工作的监督管理
(二)学校主体,特色发展阵地作用,成立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校内课后服务管理机构,实行一校一案”,形成适合需要、各具特色、科学系统的课后服务体系健全保障机制各学校要把安全放在首位,落实安全责任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加强安全卫生意识教育,强化安全检查和门卫登记等管理制度,对参与人员的品德、健康严格把关,制定并落实考勤、监管、交接班制度要切实消除在场地、消防、食品卫生、安全保卫等方面的安全隐患,确保学生人身安全鼓励建立校园伤害风险、尤其是损害赔偿的多方承担共担机制,健全学生的医保制度、校园伤害保险、学生意外商业险等制度,为校内课后服务提供保障完善硬件设施各学校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提前组织家委会购置开展校内课后服务所需各类生活用品、学习用品、医药用品、消毒设备、电气设备、安保设备,确保水、电等配套设施安全有保障落实人员配置科学合理安排好教职工的轮值时间,把教职工的保障服务一并纳入校内课后服务范畴,确保不影响教职工的正常教学工作家长是学生校内课后服务的重要责任方和重要参与方,应与学校共同担负校内课后服务时段学生的监护责任,参与服务情况及收费项目支出的监督等各中小学要积极引导学生家长成立班级、年级、校级家长委员会,由各级家委会协助学校研究审核各类重大事项决策,组织家长根据家庭实际需要在每学期开学初向学校提出书面委托申请、签订并履行服务协议,协助做好费用收支管理及监督,定期对食品安全、专项经费收支及第三方机构开展课后服务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齐抓共管,内外并重推行“校内保基本,校外多选择”的学生托管服务模式,继续加强对校外托管机构的办证指导及日常监管,引导家长必须选择合法安全、服务高质的校外有证托管机构对无证开展学生校外托管业务的机构进行分类分批整治、关停,做到“无证一律关停、有证规范经营”,确保受托学生的健康、安全
六、相关要求
(一)建立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学校主责、社会参与、家长支持的校内课后服务工作机制,加强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统筹规划和组织领导,明确部门职责,落实工作责任各有关部门要结合职责,加强校内课后服务的监督检查,切实做好校内课后服务工作各学校要加强对学生校内课后服务问题研究,创新服务模式,稳妥开展课后服务工作,不断提升课后服务质量
(二)各公办学校和教职员工不得为相关机构提供宣传广告推介平台或招生,不得将校内课后服务作为学校教学的延伸不得进行集体教学或“补课”否则,由教育部门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各职能部门及学校有违反本方案规定行为的,学生监护人可向相关职能部门投诉相关职能部门接到投诉后,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告知投诉人;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移送有关职能部门处理并告知投诉人法律、法规和规章对调查处理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要严格依照本方案的规定履行职责,对因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工作不力而导致严重后果的,节严重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五)各职能部门和学校要加强对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宣传,及时总结推广校内课后服务的成功做法和先进经验推动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共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本工作方案从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