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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小学学生作业管理办法
一、提高作业设计在教学设计中重要性的认识以课程标准和教材为依据,以教务处、教研组为单位,精心设计作业,提高作业质量
二、作业的难度适中,符合班级大多数学生学习水平为学优生提供少量提高性题目,允许有困难的学生适当延期或选择力所能及的部分完成杜绝布置重复性作业,严禁布置惩罚性作业
三、积极探索弹性作业、实践性作业、项目化学习作业
四、
一、二年级书面作业全部在课堂完成、白天完成、学校完成三到六年级书面作业大部分能在课堂完成、白天完成、学校完成教师全批全改,做到课堂作业“日日清”O
五、
一、二年级学生周一至周五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
六、严格控制三到六年级学生书面家庭作业三到六年级实施“三科书面家庭作业”不超过60分钟,即周一到周五语文数学英语家庭作业,作业时间为中等水平学生40分钟完成
七、周末各年级布置“单元小结、知识盘点、拓展实践”类作业,每个学科作业时间为中等水平学生60分钟至90分钟完成
八、实施“向美少年素养发展家庭项目”,主要内容为每天完成一小时居家体育锻炼、半小时课外阅读、一项家务劳动素养发展家庭项目”由家长和教师共同指导、检查、评价
九、教师不得要求家长批改书面作业,不得要求家长给学生另外补充书面作业
十、择优、精选、参考使用辅导材料、严禁使用不皖教基
(2012)18号《关于印发xx省中小学教辅材使用管理意见的通知》中的教辅材料课堂作业
1、基础训练(语数)
2、单元测试(语数);
3、课堂练习(写字、作文、练习、英语练、绘画)平均时间控制在20分初级中学学生手机带入校园申请制度(附表)依照上级教育部门印发的《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XX初中特制定学生手机带入校园申请制度XX初中将手机管理纳入学校日常管理,制定具体办法,明确统一保管的场所、方式、责任人,提供必要保管装置设立了年级办公室、公寓、门卫室公共电话,解决学生与家长通话需求
一、携带制度凡因特殊情况确需携带手机的,须由家长填写《申请书》,经班主任同意且汇报学校带入校园后将手机统一交班主任保管家长如有事和学生联系,可以和班主任或科任老师等打电话离校后学生到保管处统一签字领取手机
二、管理制度
1.严禁学生在校园内使用手机一经发现,所有行政干部、值周人员、班主任、任课老师等都有权收缴手机,收缴的手机统一交年级保管,由家长来校领取凡携带手机进校园者,一律给予警告、纪律处分,经教育仍不改正者,学校将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老师在收缴手机的过程中,若学生不给予配合,老师可联系政教处政教处工作人员有义务及时协助老师进行处理,学校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该生记过及以上处分各年级各班务必加强管理,将严禁学生携带手机进校园列入班规,由纪律委员负责监督本班学生遵守学校手机管理规定,一旦发现有人违反规定,立即报告班主任进行处理与三好学生、优秀班干、优秀学生和班级考评相结合违反手机使用管理规定的,取消其所有资格学校设立手机举报处,政教处收缴手机的领取程序由学生本人写出申请书,班主任提出意见,经年级长签字同意后,由学生家长来校领取
三、在执行本规定的过程中,不服从学校管理出现顶撞学校管理人员或藏匿不缴的,要从严处理本制度自即日起正式实施学校学生使用手机申请书XXXX中学本人子、女(打)在贵校年级班就读因等原因特向学校申请允许本人子女携带手机,并督促子女遵守《XX小学学生手机带入校园申请制度》自己子女一经违反规定,学校或班主任可按规定处理上缴子女手机申请家长签名时间班主任意见与签名政教处签署意见:中小学学校学生体质健康管理制度为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体育工作,确保2030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到规定要求,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体质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教体艺厅函
[2021]1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我校学生体质健康管理制度,望各部门遵照执行加强宣传教育引导中小学部要通过体育与健康课程、大课间跑操、课外体育锻炼、体育竞赛、班团队活动、家校协同联动等多种形式对学生加强体育健康教育宣传引导,让家长和中小学生了解运动在增强体质、促进健康、预防肥胖与近视、锤炼意志、健全人格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提高学生体育与健康素养增强体质健康管理的意识和能力
二、开齐开足体育与健康课程学校严格落实国家规定的体育与健康课程刚性要求,小学一至二年级每周4课时,小学三至六年级和初中每周3课时,确保任何教师不以任何理由挤占体育与健康课程和学生校园体育活动
三、保证体育活动时间全面落实大课间跑操制度,每天安排中小学生30分钟的大课间跑操活动,每节课间要求学生走出教室适量活动和放松,值周生督促检查合理安排学生校内、校外体育活动时间,着力保障学生每天校内、校外各1小时体育活动时间中小学部要求班主任和体育老师利用QQ群和微信平台等大力推广家庭体育锻炼活动,有锻炼内容、锻炼强度和时长等方面的要求,不提倡安排大强度练习中小学部要对体育家庭作业加强指导,提供优质的锻炼资源,及时和家长保持沟通
四、提高体育教学质量中学部要求体育教师聚焦“教会、勤练、常赛”,逐步完善“健康知识+基本运动技能+专项运动技能”的体育课教学模式,每学期让每位学生掌握1—2项运动技能;要开设篮球、足球、排球、乒乓球等社团活动,鼓励学生利用课余和节假日时间积极参加足球、篮球、排球等项目的训练;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全员体育竞赛”活动,提高学生的体质健康体育教研组要定期进行集中备课和集体研学,适时对体育课的教学质量进行评价
五、完善体质健康管理一评价考核体系学校把体质健康管理工作纳入绩效考核管理体系高度重视体质健康管理工作,建立日常参与、体育锻炼和竞赛、健康知识、体质监测和专项运动技能测试相结合的考查机制,积极探索将体育竞赛成绩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对因病或其他不可抗因素不能参加体育竞赛的,要从实际出发,分类指导,进行评价中小学部要健全家校沟通机制,及时将学生的体质健康测试结果和健康体检结果反馈家长,形成家校协同育人合力
六、做好体质健康监测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办法》等系列文件要求,对体质健康管理内容定期进行全面监测,建立完善以体质健康水平为重点的“监测一评估一反馈一干预一保障”闭环体系中学部认真落实面向全体学生的体质健康测试制度和抽测复核制度,建立学生体质健康档案,真实、完整、有效地完成测试数据上报工作,研判学生体质健康水平,制定相应的体质健康提升计划
七、健全责任机制中学部要统筹安排学生体质健康管理工作,督促细化体质健康管理规定,后勤中心要落实学校“健康副校长”的工作职责中小学部要将体质健康管理工作纳入部门的常规管理工作中,定期召开会议进行专题研究,建立健康促进校长、班主任负责制,通过家长会、家长信、家访等形式加强与家长的沟通
八、强化检查评估学校将学生体质管理状况纳入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和教育质量评价监测体系,开展动态监测和经常性检查评估,评估结果将作为考核体育教研组的重要依据学校设立监督举报电话XX畅通家长反映问题和意见渠道,及时改进相关工作,切实保障学生体质健康科学管理小学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制度根据XX省XX部制定的《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为丰富学生阅读内容,拓展阅读活动,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校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制定本制度第一条课外读物推荐工作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坚持以下原则方向性坚持育人为本,严把政治关,严格审视课外读物价值取向,助力学生成为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时代新人全面性坚持“五育”并举,着眼于学生全面发展,围绕核心素养,紧密联系学生思想、学习、生活实际,满足中小学生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等方面的阅读需要,全面发展素质教育适宜性符合中小学生认知发展水平,满足不同学段学生学习需求和阅读兴趣课外读物应使用绿色印刷,适应青少年儿童视力保护需求多样性兼顾课外读物的学科、体裁、题材、国别、风格、表现形式,贯通古今中外适度性中小学校和教师根据教育教学需要推荐的课外读物,要严格把关、控制数量第二条进校园课外读物要符合以下基本标准主题鲜明体现主旋律,引领新风尚,重点宣传XX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传承红色基因,弘扬民族精神、时代精神、科学精神,彰显家国情怀、社会关爱、人格修养,开拓国际视野,涵养法治意识内容积极选材积极向上,反映经济社会发展新成就、科学技术新进展,以及人类文明优秀成果,具有较高人文、社会、科学、艺术等方面价值选文作者历史评价正面,有良好的社会形象可读性强文字优美,表达流畅,深入浅出,具有一定的启发性、趣味性启智增慧能够激发学生的好奇心、想象力、创造力,增长知识见识,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增强综合素质第三条违反《出版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或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或选用为中小学生课外读物:
(一)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污蔑、丑化党和国家领导人、英模人物,戏说党史、国史、军史的;
(二)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有反华、辱华、丑华内容的;
(三)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的;
(四)危害国家统
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五)存在违反宗教政策的内容,宣扬宗教教理、教义和教规的;
(六)存在违反民族政策的内容,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不尊重民族风俗、习惯的;
(七)宣扬个人主义、新自由主义、历史虚无主义等错误观点存在崇洋媚外思想倾向的;
(八)存在低俗媚俗庸俗等不良倾向,格调低下、思想不健康宣扬超自然力、神秘主义和鬼神迷信,存在淫秽、色情、暴力、邪教、赌博、毒品、引诱自杀、教唆犯罪等价值导向问题的;
(九)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十)存在科学性错误的;(^一)存在违规植入商业广告或变相商业广告及不当链接,违规使用“XX部推荐”“新课标指定”等字样的;
(十二)其他有违公序良俗、道德标准、法律法规等,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第四条学校是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责任主体,负责组织本校课外读物的遴选、审核工作第五条进校园课外读物原则上每学年推荐一次第六条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目录要向学生家长公开,坚持自愿购买原则,禁止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学校不得组织统一购买第七条学校图书馆购买课外读物按照《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有关规定执行第八条加强其他渠道进校园课外读物的管理第九条不得在校园内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销售课外读物中学学生睡眠管理制度(通用版)为保障中小学生享有充足的睡眠时间,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提高睡眠质量,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睡眠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11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学生睡眠管理制度,望各处室遵照执行、加强科学睡眠宣传教育睡眠是机体复原整合和巩固记忆的重要环节,对促进中小学生大脑发育、骨骼生长、视力保护、身心健康和提高学习能力与效率至关重要学校把科学睡眠宣传教育纳入课程教学体系、教师培训内容和家校协同育人机制,通过体育与健康课程、心理健康教育、班团队活动、科普讲座以及家长学校、家长会等多种途径,大力普及科学睡眠知识,广泛宣传充足睡眠对于中小学生健康成长的极端重要性,提高教师思想认识,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睡眠卫生习惯,引导家长重视做好孩子睡眠管理:、明确学生睡眠时间要求根据年龄段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初中生应达到9小时学校、家庭及有关方面应共同努力,确保中小学生充足睡眠时间L统筹安排学校作息时间我校是一所全日制寄宿学校,按照教育部关于中小学生每天睡眠时间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确定学生晚10点到次日6点就寝,中午12:40—13:40午休确保学生达到规定睡眠时间要求加强作业统筹管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合理调控学生书面作业总量,指导学生充分利用自习课或课后服务时间,使学生在校内基本完成书面作业
五、合理安排学生就寝时间指导家长和学生,制订学生作息时间表,在保证学生睡眠时间要求前提下,结合学生个体睡眠状况、午休时间等实际,合理确定学生晚上就寝时间,促进学生自主管理、规律作息、按时就寝学生就寝时间一般不晚于22:00保证每天9小时的睡眠时间;个别学生经努力到就寝时间仍未完成作业的,教官应督促按时就寝不熬夜,确保充足睡眠教师应有针对性帮助学生分析原因,加强学业辅导,提出改进策略,如有必要可调整作业内容和作业量
六、家校联动指导提高学生睡眠质量教师要关注学生上课精神状态,对睡眠不足的,要及时提醒学生并与学生沟通引导学生家长关注学生睡眠质量并宣传睡眠重要性和睡眠不足的危害性,要求全体家长要帮助孩子养成良好的睡眠习惯,做到早睡早起,适当进行锻炼从而达到家校共识,共同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科学、合理制定学生的睡眠计划要求每一个家庭系统、科学、合理制定学生的睡眠计划发挥家校合力,严格控制手机或其他电子产品的使用时间,倡导家长科学监督学生睡眠完成情况,及时了解学生睡眠动态导工作,将学生睡眠状况纳入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和教育质量评价监测体系,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提高学生睡眠管理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学校设立监督举报电话XXX畅通家长反映问题和意见渠道,及时改进相关工作,确保要求落实到位,切实保障学生良好睡眠’促进学生身心健康XX县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方案(修订版)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一厅〔2017)2号)和《XX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xx教基
(2018)9号)和《XX市教育局关于做好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贯彻实施意见》(xx教基〔2018)14号)要求,进一步满足新时代广大家长对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的迫切需求,解决学生课后托管难问题,结合xx县校内课后服务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校内课后服务是指学校在非教育教学时段受学生家长或指定监护人的委托所提供的服务开展学生校内课后服务是培养学生兴趣爱好、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帮助家长解决按时接送学生困难的重要举措,是进一步增强教育服务能力,使人民群众具有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的民生工程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要从“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的高度出发,不断创新校内课后服务模式,积极开展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根据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和家长需求,提供丰富多样的校内课后服务二基本原则开展校内课后服务的学校要公开服务方式、服务内容、安全措施、费用标准等事项,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二)坚持自愿选择,健全工作机制学生是否参加校内课后服务,由学生家长自愿选择学生选择在校外参加课后服务的,学校要引导家长选择合法合规、安全有保障、服务质量高的有证校外托管机构
(三)坚持公益普惠,量力而行开展校内课后服务坚持公益普惠性采取政府和学校支持、家长合理分担运行成本的做法,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三服务内容和形式
(一)服务时间校内课后服务时间是指正常上课日的中午、下午课后至18:00止,各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下午的课后托管服务时间
(二)服务对象校内课后服务对象为本校在读的学生,要优先保障残疾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留守儿童、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和中低年级学生等亟需校内课后服务学生群体,提倡对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学生给予免费辅导帮助
(三)服务内容在校午餐服务结合我县实际,学生应在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学校食堂就餐或选择有配餐资格的企业对中小学生午餐进行集体配送在校午休服务一般安排在教室或安排在经过改造具备一定条件的图书馆、阅览室、多功能室、体育馆等场所条件较优越场所优先提供给低年级学生使用,具体由各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实施鼓励和支持中小学教职工在保证按质按量完成正常职责工作任务前提下,参与校内课后服务管理工作并取得相应的劳务报酬鼓励退休老教师、家长等社会热心人士等作为志愿者参与午休看管工作课后托管服务实行“一校一案”,遵循“家长自愿、校内实施、共同监管”的原则,由各学校根据本校场地、人员、资源及家长需求等实际情况制订具体的实施方案,课后托管活动形式、内容及时间由学校会同家长委员会协商确定在不加重学生课业负担的前提下,学校在托管时间内可安排作业辅导、自主阅读、体育、艺术、科普活动、娱乐游戏、拓展训练、开展社团及兴趣小组活动,观看适宜青少年的影片等课外活动,鼓励开展学生综合实践活动,或组织学生就近到社区、少年宫、企事业单位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学校和家委会要广泛动员民间艺人、能工巧匠、非物质文化传承人、退休老教师、在校青年教师、大学生及社会热心人士等作为志愿者参与校内课后服务工作,为学生提供文化艺术、心理疏导、饮食作息等形式多样的校内课后服务学校也可根据学生家长需求,向第三方社会机构购买服务引入第三方社会机构参与校内课后服务的,学校会同家长委员会及第三方社会机构,根据容纳学生人数、服务内容、服务时间、劳务报酬和设施设备损耗、维修成本等合理确定收费标准学校应将开展课后服务的具体方式、服务内容、人员安排、容纳人数、服务条件、审核标准和费用标准等信息及时向学生及家长公示;学生家长自愿选择服务项目,提出报名申请;学校委托第三方社会机构作为收费主体,与家长签订服务协议,收取的
四、服务经费及收支管理
(一)午餐费用午餐收费实行按实收取参照目前XX县午餐实际水平在每餐3至8元的幅度,由各学校家委会与学校(配餐中心)自行商定
(二)托管服务费用先由学校根据该校参与托管服务的学生人数、服务内容、服务时间、设施设备损耗、维修成本及教职工、安保人员劳务报酬等因素,经有关部门综合考虑,建议午休及下午放学后托管两项服务费合共10元/人/天(如只选其中一项的,则收5元/人/天),费用由家长自行承担
(三)收支管理开学后由家委会统一收取本学期午餐费转交给开展服务的学校或配餐中心,学校(配餐中心)在学期末按照实际就餐数计算相关费用进行“多退少补午休费及学校直接开展课后托管服务费,由学校每学期收取并向每位参加的学生开具税务票据各学校每月定期公开午休费及课后托管费支出明细,并在学期末按照成本价计算相关开支进行“多退少补”若学校委托第三方社会机构开展课后托管服务的,由家长自行与相关机构签订服务协议,费用由家委会收集交至相关服务机构教职工参与校内课后服务工作取得的收入在学校绩效工资总量外单列管理其中,教职工参与由学校举办的午餐、午休及学校举办的其他校内课后托管服务项目的,劳务报酬从相应的经费渠道中列支;教职工参与由第三方社会机构举办的校内课后服务的,劳务报酬由举办机构按规定从收取的费用中列支
五、保障机制按照义务教育“以县(市、区)为主的管理体制,县政府要充分发挥对学生校内课后服务的指导作用,组织各职能部门成立校内课后服务管理机构工作组,落实日常监管及联合检查工作教育行政部门要担负起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的统筹管理职责,同时加强与财政、税务、公安、人社、卫健、消防、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共同做好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管理工作对变相开展集体教学、有偿教育辅导、“补课”等行为进行检查,规范监督各学校委托第三方社会机构开展课后服务行为,指导学校加强对受托学生的纪律与安全教育,指导家长委员会对校内课后服务开展情况进行监督财政部门要按照县政府的统一部署落实好相关财政政策,加强对校内课后服务专项资金的监管,规范各类招投标行为及财务管理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对校内课后服务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的监管;加强对第三方社会机构收费行为的监管;加强对学校(配餐中心)的食品卫生及安全监管税务部门要积极配合做好税务票据的发放、管理工作消防部门负责指导教育部门、学校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公安部门负责对学校的安保设施及人员进行监督管理;公安交警部门负责对放学高峰期学校周边交通安全进行监督管理
7.卫健部门负责对学校的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预防和控制进行监督管理,指导学校卫生保健业务工作,监督和指导学校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学校卫生保健工作的法律法规
8.人社部门负责校内课后服务用工相关工作的监督管理
(二)学校主体,特色发展强化责任意识各学校要积极作为、勇于探索,发挥“主阵地作用,成立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校内课后服务管理机构,实行“一校一案”,形成适合需要、各具特色、科学系统的课后服务体系健全保障机制各学校要把安全放在首位,落实安全责任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加强安全卫生意识教育,强化安全检查和门卫登记等管理制度,对参与人员的品德、健康严格消防、食品卫生、安全保卫等方面的安全隐患,确保学生人身安全鼓励建立校园伤害风险、尤其是损害赔偿的多方承担共担机制,健全学生的医保制度、校园伤害保险、学生意外商业险等制度,为校内课后服务提供保障完善硬件设施各学校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提前组织家委会购置开展校内课后服务所需各类生活用品、学习用品、医药用品、消毒设备、电气设备、安保设备,确保水、电等配套设施安全有保障落实人员配置科学合理安排好教职工的轮值时间,把教职工的保障服务一并纳入校内课后服务范畴,确保不影响教职工的正常教学工作家长是学生校内课后服务的重要责任方和重要参与方,应与学校共同担负校内课后服务时段学生的监护责任,参与服务情况及收费项目支出的监督等各中小学要积极引导学生家长成立班级、年级、校级家长委员会,由各级家委会协助学校研期开学初向学校提出书面委托申请、签订并履行服务协议,协助做好费用收支管理及监督,定期对食品安全、专项经费收支及第三方机构开展课后服务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齐抓共管,内外并重推行“校内保基本,校外多选择”的学生托管服务模式,继续加强对校外托管机构的办证指导及日常监管,引导家长必须选择合法安全、服务高质的校外有证托管机构对无证开展学生校外托管业务的机构进行分类分批整治、关停,做到“无证一律关停、有证规范经营”,确保受托学生的健康、安全
六、相关要求
(一)建立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学校主责、社会参与、家长支持的校内课后服务工作机制,加强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统筹规划和组织领导,明确部门职责,落实工作责任各有关部门要结合职责,加强校内课后服务的监督检查,切实做好校内课后服务工作各学校要加强对学生校内课后服务问题研究,创新服务模式,稳妥开展课后服务工作,不断提升课后服务质量
(二)各公办学校和教职员工不得为相关机构提供宣传广告推介平台或招生,不得将校内课后服务作为学校教学的延伸不得进行集体教学或“补课”否则,由教育部门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各职能部门及学校有违反本方案规定行为的,学生监护人可向相关职能部门投诉相关职能部门接到投诉后,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告知投诉人;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移送有关职能部门处理并告知投诉人法律、法规和规章对调查处理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要严格依照本方案的规定履行职责,对因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工作不力而导致严重后果的,女实行责任倒查,对相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实行责任追究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五)各职能部门和学校要加强对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宣传,及时总结推广校内课后服务的成功做法和先进经验推动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共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本工作方案从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