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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作业管理制度根据《XX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的通知》(XX〔2021)13号)以及《xx区中小学作业管理实施方案(试行)》要求将作业管理纳入学校常规教学管理之中,特制定了管理制度
一、严控书面作业总量教师利用乐童计划时间辅导学生,学生在学校能做完大部分作业严格执行
一、二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三至六年级家庭作业总量不超过60分钟
二、杜绝重复性、惩罚性作业教师创新作业形式,分层布置作业,设计有效作业,不能让学生机械性的抄写和刷题
三、认真批改反馈作业教师要对布置的作业全批全改,不得要求学生自批自改作业批改要正确规范、评语恰当通过作业精准分析学情,采取集体讲评、个别讲解等方式有针对性地及时反馈,特别要强化对学习有困难学生的辅导帮扶
四、教师不得用班级QQ群、微信群等布置家庭作业
五、加强作业完成指导教师要充分利用课堂教学时间和课后服务时间加强学生作业指导,培养学生自主学习和时间管理能力,指导学生基本在校内完成书面作业
六、不给家长布置作业严禁给家长布置或变相布置作业,严禁要求家长批改作业中心小学手机入校园制度为保障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营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规范学生的行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广泛征求师生及家长的意见后,现对学生使用智能手机(智能手表)作如下规定
一、携带制度学生原则上不准带智能手机(智能手表)进校凡因特殊情况确需携带手机的,须由家长填写《申请书》,经班主任同意且汇报学校后,方可带入带入校园后将智能手机(智能手表)统一交班主任保管,放学后签字领回家长如有事和学生联系,可以和班主任或科任老师等联系;学生如有事和家长联系,可向班主任和任课教师借电话联系家长,也可用门卫处的公用电话联系家长
二、管理方式学生将智能手机(智能手表)带入学校,须遵守此规定
1.学生带智能手机(智能手表)进校要经家长和班主任同意,并在安保处登记学生对带进校园的智能手机(智能手表),负全部责任;学生在使用过程中出现任何问题均由家长及学生本人负责学生智能手机(智能手表)只能在休息时间使用,严禁携带智能手机(智能手表)进班级,上课时间禁止使用智能手机(智能手表)违规使用智能手机(智能手表)视为违纪学校教职工对违规使用智能手机(智能手表)的学生,要立即当场制止,进行批评教育给予口头警告并可当场收缴智能手机(智能手表),交由班主任登记保管违反规定第一次被收缴的智能手机(智能手表),当天联系学生家长,家长到班主任处书写保证书后领回违反规定第二次被收缴手机的,其违规使用的智能手机(智能手表)收缴后交安保处登记,期末由家长到班主任处书写保证书后方可领回附手机使用申请表XX小学学生手机进校园申请审批表申请理由手机类型智能机口老人机口电话手表口其他口(勾选)手机不进入课堂,仅在申请使用时段使用手机,其它时段手机关机,统一放在保安室手机(电话手表)保管箱内手机仅放学时拿回,出校门后方可开机手机带入校园需要服从学校统一管理在个人使用保管期间一切损失损坏等情况,由个人承担后果申如违反以上规定,接受班级、学校处理并将手机交还家长,不带手机到校班主任意见审批意见学校意见小学学生体质健康工作管理制度为深入贯彻《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体质健康管理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落实《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XX镇中心小学学生体质健康工作管理制度》
1.学校按照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标准,建设学校体育场地,配备体育设备、器材,并由专人负责管理每年召开学区运动会,适时开展以班级为单位的学生体育活动积极组织开展大课间、课外体育活动、运动队训练及体育竞赛等活动,组建学生体育社团,提高学生竞技水平,培养体育竞技人才每天保证学生体育锻炼1小时时间争取让学生能普遍达到国家体质健康测试标准,尽量减少少于近视率和肥胖率的发生比率适时布置体育家庭作业,家长有义务监督孩子在家好好锻炼,保证质量完成体育家庭作业,学校定期对学生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学校严格按照课时计划开足体育课,一二年级每周4课时,三至六年级每周3课时,学校无特殊情况不得削减或者挤占体育课时当天没有体育课的班级安排30分钟时间组织学生进行体育活动注重发展学生的体育运动兴趣和特长,使每个学生掌握两项以上体育运动技能,养成体育锻炼习惯抓好体育工作评价建立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体育工作评价机制,通过实践操作,现场展示、现场测试等方式,对学生进行基本技能、耐力、体能方面的监测,结果作为评价体育教师工作业绩的重要标准同时将测试结果反馈给家长,形成家校协同育人合力完善学生视力监测机制加强学生安全教育,提高学生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建立学生人身伤害事故应急机制,做好应急预案,防止发生群体性安全事件五项管理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为丰富学生阅读内容,拓展阅读活动,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入学校校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我校特制定了《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课外读物具体范围课外读物是指教材和教辅之外的、进入校园供学校生阅读的正式出版物(含数字出版产品)
二、学校是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责任主体负责组织本校课外读物的遴选、审核工作,并根据实际需要做好课外读物推荐和管理工作
三、学校校课外读物推荐工作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坚持以下原则
1.方向性坚持育人为本,严把政治关,严格审视课外读物价值取向,助力学生成为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时代新人全面性坚持“五育”并举,着眼于学生全面发展,围绕核心素养,紧密联系学生思想、学习、生活实际,满足学校生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等方面的阅读需要,全面发展素质教育适宜性符合学校生认知发展水平,满足不同学段学生学习需求和阅读兴趣课外读物应使用绿色印刷,适应青少年儿童视力保护需求多样性兼顾课外读物的学科、体裁、题材、国别、风格、表现形式,贯通古今中外适度性学校校和教师根据教育教学需要推荐的课外读物,要严格把关、控制数量
四、进校园课外读物要符合以下基本标准
1.主题鲜明体现主旋律,引领新风尚,重点宣传xx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乂思想,传承红色基因,弘扬民族精神、时代精神、科学精神,彰显家国情怀、社会关爱、人格修养,开拓国际视野,涵养法治意识内容积极选材积极向上,反映经济社会发展新成就、科学技术新进展,以及人类文明优秀成果,具有较高人文、社会、科学、艺术等方面价值选文作者历史评价正面,有良好的社会形象可读性强文字优美,表达流畅,深入浅出,具有一定的启发性、趣味性启智增慧能够激发学生的好奇心、想象力、创造力,增长知识见识,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增强综合素质
五、违反《出版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或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或选用为学校生课外读物O
1.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污蔑、丑化党和国家领导人、英模人物,戏说党史、国史、军史的;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有反华、辱华、丑华内容的;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的;危害国家统
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存在违反宗教政策的内容,宣扬宗教教理、教义和教规的;存在违反民族政策的内容,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不尊重民族风俗、习惯的;宣扬个人主义、新自由主义、历史虚无主义等错误观点,存在崇洋媚外思想倾向的;存在低俗媚俗庸俗等不良倾向,格调低下、思想不健康,宣扬超自然力、神秘主义和鬼神迷信,存在淫秽、色情、暴力、邪教、赌博、毒品、引诱自杀、教唆犯罪等价值导向问题的;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存在科学性错误的;
11.存在违规植入商业广告或变相商业广告及不当链接,违规使用“教育部推荐”“新课标指定”等字样的;
12.其他有违公序良俗、道德标准、法律法规等,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
六、进校园课外读物原则上每学年推荐一次推荐程序应包括初选、评议、确认、备案等环节学校组织管理人员、任课教师和图书馆管理人员提出初选目录;教研组负责审读对选自国家批准的推荐目录中的读物,重点评议适宜性,对其他读物要按推荐原则、标准、要求全面把关,提出评议意见;学校组织专门小组负责审核把关,统筹数量种类,确认推荐结果,公示并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七、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目录要向学生家长公开,坚持自愿购买原则,禁止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学校不得组织统一购买O对家长自主购买推荐目录之外的课外读物,学校要做好指导工作O学校图书馆购买课外读物按照《学校图书馆(室)规程》有关规定执行
八、加强其他渠道进校园课外读物的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内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销售课外读物学校要明确受捐赠课外读物来源,由学校或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核把关,明确价值取向和适宜性把关要求
九、学校要大力倡导学生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各班设立读书角;学校组织开展读书启动仪式,各年级开展丰富多彩的读书活动等,优化校园阅读环境,推动书香校园建设提高学生阅读兴趣,培养良好阅读习惯发挥家长在学生课外阅读中的积极作用,营造家校协同育人的良好氛围,并对表现突出的家庭进行表彰
十、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学校要加强对学生携带进入校园读物的管理,发现问题读物应及时予以有效处置,消除不良影响
十一、严禁不按规定程序组织推荐校园课外读物;严禁教师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存在以上情形的,视情节轻重依法依规予以处理XX小学睡眠管理制度根据XX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黔教督【2021】6号《关于开展2021年全省综合督导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睡眠管理制度上午上课时间不早于8:20o小学生到校不得早于7:30对于个别因家庭特殊情况提前到校学生,学校应提前开门、妥善安置保证学生每天睡眠时间达到10小时学生在规定的到校时间前,学校和教师不得安排或要求学生进行统一的教育教学活动教师不得拖堂,课间时间安排学生到室外活动或放松学生午餐后,在13:00安排学生教室休息半小时每天在校集中学习时间不得超过6小时
8.不得组织学生上晚自习
9.家长要积极做好学生睡眠管理,每天学生睡觉不得晚于9:30确保睡眠时间充足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为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帮助家长解决按时接送学生困难,进一步增强教育服务能力,使人民群众具有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根据《XX市教育局、XX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XX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渭教发〔2021〕36号)和《xx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xx市教育局关于我市公办中小学课后服务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渭发改发〔2021〕14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指导思想以XXX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聚焦人民群众关切的问题,创新管理方式和服务模式,统筹家长、社会资源共同参与、协商共治,积极稳妥地推进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
二、基本原则
(一)学校主导各中小学结合师资、场地、设施设备等实际主动承担责任,自主开展课后服务工作,充分发挥课后服务主渠道作用,尽可能满足学生需求学校可根据需要,与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综合实践基地、青少年宫共同开展课后服务工作
(二)自愿选择中小学生是否参加课后服务,由学生和家长自愿选择严禁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也不得拒绝有需求的学生参加课后服务对于家长要求自主选择校外机构课后服务的,中小学校要主动提醒家长选择有资质、有保障的课后服务机构
(三)非营利性中小学课后服务收费属于服务性收费,应遵循“学生自愿、成本补偿、据实收取、及时结算、定期公布的原则,由学校收取并根据实际支出列支严禁以家委会或其他校外机构等名义进行收取学校应将收取的中小学课后服务费专款专用,足额用于课后服务工作中,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挪用、挤占资金对贫困家庭学生参加课后服务免收相应费用严禁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
三、组织实施
(一)服务对象课后服务的对象为全区中小学生,优先保障小学低年级学生、贫困家庭学生、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留守儿童、残疾儿童等群体的需求
(二)服务时间课后服务时间为在校学习日(节假日除外)中午放学期间和下午放学后,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早于18:15o具体服务时间由各中心校会同学校结合实际情况确定
(三)服务内容各中心校、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结合参加课后服务学生的特点,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积极提供丰富多彩的服务内容,帮助学生培养兴趣、发展特长、开拓视野、增强实践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可提供的课后服务内容有:L提供延时托管学校安排专人照管学生在指定场所自主进行复习、作业、预习或课外阅读等,可进行学生作业个别答疑,对学有困难的学生加强帮扶,对学有余力的学生给予指导严禁将课后服务变相为集体教学或集体补课
2.开展集体活动学校根据办学特色和学生特点,组织学生参加有意义的集体活动,发展学生兴趣与爱好,增强学生体魄可组织学生集体进行阅读交流、电影观赏、音乐欣赏、体育运动、劳动实践、娱乐游戏、拓展训练等活动,提升学生综合素质可根据本校设施设备、师资条件,与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综合实践基地、青少年宫的合作情况,组织丰富多样的社团活动、兴趣小组活动或示合关践活动供学生选择,培养学生兴趣特长
(四)服务人员充分调动在职教职工参与课后服务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组建以在职教职工为主的课后服务工作队伍对参与课后服务工作的在职教职工,将服务时间计入工作量,纳入绩效工资管理和教职工工作评价考核创设良好政策环境,动员离退休教师、学生家长、社会专业人士、大学生志愿者和其他社会热心人士等志愿服务力量,统筹解决人员不足问题对参与课后服务的志愿人员要严格把关并加强管理
(五)服务费用严格按照《XX市临渭区发展和改革局、XX市临渭区教育局关于我区公办中小学课后服务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渭发改发〔2021)247号)文件要求收取各学校课后服务收费标准最高不超过
2.8元/课时•生,每天不超过两课时收费,即最高不超过
5.6元/天・生课后服务收费原则上以一学期为固定周期,不得跨学期预收,学期末根据学生实际参加课时据实清算,多退少不补
(六)审核程序要建立健全家长申请、班级审核、学校统一实施的工作机制有课后服务需求的学生家长依照学校规定自愿提出申请并经审核同意后,与学校签订相关协议,统筹安排,统一组织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中心校要牵头成立领导小组,建立中心校监管、社会参与、家长支持的课后服务工作机制,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职责,落实责任进一步强化担当、落实责任,牵头做好课后服务工作的管理和协调,统筹规划各类资源和需求,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努力形成课后服务工作合力,确保全区2021年秋季开学全面实施
(二)加强规范管理各中小学校要建立健全工作机构,细化和明确课后服务管理制度、服务时间、服务内容、收费标准、安全事项等,并主动向社会公示课后服务不得加重学生负担,严禁将课后服务变相成为集体教学或补课、考试等要切实规范办学行为,严禁以开展课后服务为名,压缩教学计划或正常教学时间,严禁提前放学严禁以课后服务名义开展营利性活动要加强财务管理,学校应将收取的中小学课后服务费足额用于课后服务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挪用、挤占资金,确保专款专用要严格执行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公示制度,每学期末学校要向家长主动公示课后服务费的收支情况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各中心校要切实加强对中小学课后服务收费的监管,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防止学校擅自提高标准、变相收费、搭车收费、强制收费等不规范和乱收费行为,对违反规定的要严肃查处
(三)加强安全管理各中心校要督促辖区各校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课后服务人员责任,加强对师生安全卫生意识教育,强化学生活动场所的应急救护、消防设施安全检查和门卫登记管理制度,制定并落实严格的考勤、监管、交接班制度和应急预案措施各学校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切实消除在交通、场地、消防、食品卫生、安全保卫等方面的隐患,确保师生人身安全,维护好学校和师生合法权益学校要与学生家长签订安全协议,约定双方责任权利,家长与学校共同担负课后服务时段学生的监护责任
(四)加强督导检查各中心校要加强课后服务工作监管,定期对学校开展监督检查,切实保障课后服务质量和学生安全要将课后服务工作纳入教育督导范围,适时开展课后服务工作的检查和督查,确保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持续有效开展学校和家长委员会要加强对课后服务的监管,针对存在问题动态修订实施方案
(五)加强宣传引导各中心校和中小学校要加强对课后服务工作的宣传,加强正面引导,及时总结课后服务的成功做法和先进经验推动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课后服务工作的共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