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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药店药品陈列应遵循的原则
1、非药品设专区原则非药品应设专售区摆放,专售区要相对独立,不能与药品的陈列柜组相互交叉,与药品区要者,防止购买时混淆
2、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区原则这是药品分类管理中最基本的要求药品分类管理是国际通行的管理办法,它是根据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原则,依其品种、规格、适应症、剂量及给药途径等的不同,将药品分为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并作出相应的管理规定药品分类管理的核心就是加强处方药监督管理、规范非处方药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用药安全有效,因此,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区摆放显得尤为重要外包装的右上角上标有OTC的为非处方药,要与处方药分区摆设,在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区要悬挂或张贴处方药、非处方药标识牌,并有规范的警示语、忠告语
3、拆零药品集中存放原则药品的外包装打开后,容易接触空气中的水分、氧气或受光照等其他物质的影响而变质分解,从而影响药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因此拆零药品应相对集中存放于拆零专柜或专区,不得与其他药品混合放置,并保留原包装及标签专柜或专区应有密闭保存的措施,如设玻璃窗或放入有盖的专用箱内等,并有醒目标牌不能与其药品混放销售时不能提供说明书的品种也应存放于拆零药品专柜
4、第二类精神药品、毒性中药品种和罂粟壳不得陈列原则只能陈列空包装或代用品,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管理和存放;
5、按剂型、用途分类陈列原则为了便于消费者购买药品每个药品应按照剂型、用途分类陈列如心脑血管类、呼吸系统类下,分别按片剂、胶囊剂、颗粒剂等陈列每个药品必须放置类别标签,字迹清晰,标签上必须注明药品通用名称、规格,各销售柜组都应有明显的标志
6、药品摆放整齐有序原则药品应放置于货架或陈列柜上不得存放于办公区、生活区和其他任何营业场所、仓库以外的地方;要按照分类管理的要求整齐摆放,50ml以上的液体剂型应立放,不得卧放;药品不得堆放地上,也不得置于阳光可以直射的区域,或对于可能有阳光照射的区域应采取窗帘、遮阳帘等避免阳光直射的预防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