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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管理制度1目的和范围
1.1为规范XX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强化全公司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确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切实维护企业安全稳定,努力构建和谐平安单位,保证公司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根据《河北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和《河北省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意见》等相关管理文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本制度属于公司管理体系三层次文件中的第一级此文件不需二级单位编制实施细则公司所属各单位均应遵守本制度
1.3本制度适用于全部职能部门、二级单位(含分(子)公司、事业部)及直管项目部2相关术语
2.1公司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在公司党委统一领导下,在充分发挥保卫部门骨干作用的同时,组织和依靠各部门、各单位和职工群众的力量,综合运用政治的、经济的、行政的、法律的、文化的、教育的等多种手段,通过加强打击、防范、教育、管理、建设、改造等方面的工作,实现从根本上预防和治理公司职工违法犯罪,化解不安定因素,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维护公司政治安全、治安持续稳定3本规定主要应对的风险点1影响公司稳定的政治案(事)件
3.2集体到公司、市政府、赴省、进京越级访等有恶劣影响的群体性事件
3.3公司职工违法违纪案(事)件
3.4重大安全事故、重特大火灾、重特大责任交通事故及恶性治安灾害事故4管理原则
4.1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原则;
4.2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3坚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解决实际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各有关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主动靠前,相互配合,积极化解矛盾,决不允许把矛盾上交、把问题推向社会,全力维护公司和谐稳定
4.4坚持打击和防范并举,治标与治本兼顾,重在治本的方针,实行专门机关工作与职工群众路线相结合的原则5管理职责1公司领导层
5.
1.1严格执行法律、法规,确保公司工作和生产经营等活动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5.
1.2谋划和组织全公司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列入全年的总体工作规划之中,纳入重要议事日程
5.
1.3加强公司综治机构、保卫机构的队伍建设
5.
1.4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5.
1.5督导检查考评,促进公司各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措施的扎实推进
5.2职能部门
5.
2.1公司成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下设综合治理办公室,设在办公室保卫科,为本制度的主控部门,负责本制度的编制、修订和实
5.
2.2安全环保部,加强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严格控制安全事故,保证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减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参与公司综治工作的考核
5.
2.3财务管理部,充分认识面临的财务风险,采取各种科学、有效的手段和方法,对各类风险加以预测、识别、分析、控制和处理;参与公司综治工作的考核
5.
2.4人力资源部,在招聘、工作分析、绩效考评、工作评估、薪金管理、福利、员工培训、员工管理等各个环节中进行风险管理,防范因人力资源管理中的风险发生而形成不稳定事端;参与公司综治工作的考核
5.
2.5党委工作部,宣传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及集团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好党员思想道德建设、职工普法等工作;参与公司综治工作的考核,在集团公司文明单位的评选工作中,充分考虑综治工作情况,实行“一票否决”权
5.
2.6纪检监察部,做好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确保党员干部及公司职工不发生违法违纪事件参与公司综治工作的考核
5.
2.7法律事务部,对公司生产经营等各个环节的各类重大法律风险的研究分析、防控和解决,做好法律风险防范,为公司创造良好的内部、外部法律工作环境,最大限度地避免公司遭受损失参与公司综治工作的考核
5.
2.8工会,切实解决困难职工的实际困难,关爱职工,主动倾听职工的意愿和诉求,为职工办好事、办实事、解难事,增强职工的安全感参与公司综治工作的考核
5.
2.9团委,掌握公司青年思想动态,深入开展团员青年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担负起青年思想引导和维稳的责任参与公司综治工作的考核
5.
2.10后方管理中心,主要做好在册不在岗七类人员、离、退休和遗属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以及公司退休重点人员管控工作杜绝因服务及管控工作不到位引起信访问题
5.3两级公司要建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组织机构,并确定专职或兼职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管理人员
5.
3.1公司各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以及专(分)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负责人是本单位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主要责任人,对本位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全面负责,并对本单位发生的社会治安问题依法承担相关的法律、经济和行政责任各单位应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主要负责人名单报集团公司综治委办公室备案
5.
3.2发生刑事、治安案件或治安灾害事故、群体性事件,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主要责任人必须及时到现场认真做好工作,并采取积极措施协同有关部门依法妥善处理6两级公司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专职机构和专(兼)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管理人员的管理内容
6.1各项管理内容
6.
1.1拟订和组织实施本单位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计划,负责本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日常管理工作,应当建立健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档案包括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本情况和管理情况1)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本情况单位基本情况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重点部位情况;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组织机构和各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人名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制度;专职或义务巡逻队人员及其装备情况2)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管理情况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机构填发的各种文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定期检查、巡查记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重点整治、整改记录;重点人员及帮教工作情况记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培训记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奖惩记录;信访、普法、巡逻工作记录;“平安单位”创建活动记录;开I」事案件、治安案件、治安灾害事故、群体性事件以及单位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方面的重大事件记录
1.2落实防火、防盗、防爆炸、防破坏、防诈骗、防窃密等各项治安防范措施预防和制止违法犯罪行为;加强物防、技防设施建设组织开展值班巡逻,提高治安防范能力办公、生产区和生活区应落实保卫力量,重点部位实行24小时值班守护,实行巡逻与固定目标守卫相结合
6.
1.3对干部职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增强法制观念排查调处单位内部矛盾纠纷,对策划非法集会、集体上访和非法游行示威冲击国家机关,堵塞交通等行为进行化解,并及时向公司综治委以及地方维护稳定机构和公安机关报告
6.
1.5组织国家安全教育,落实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
6.
1.6教育帮助有轻微违法犯罪的人员;协助公安机关监督、考察、教育本单位因犯罪被判处管制、剥夺政治权利、缓刑、监外执行和假释、保外就医的犯罪分子,以及被监视居住、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对本单位刑满释放人员做好安置帮教工作;做好本单位吸毒人员、“法轮功”及其他有害功法练习者、流动(暂住)人口中有违法犯罪前科和有违法犯罪倾向人员的管理、教育和转化工作组织制订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落实;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定期向主要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6.
1.8做好本单位的禁毒工作,加强单位禁毒宣传教育活动
6.
1.9建立情报预警机制,适时开展涉稳问题排查,搜集影响稳定的信息,掌握情报信息(刑事、治安案件,治安灾害事故及不稳定因素),发现涉稳隐患应当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对于本身无力解决或涉及数个单位的重大稳定和治安隐患,应在认真做好工作的同时,提出解决方案并及时向公司综治委或公安机关报告
6.
1.10具体落实开展“平安单位”创建活动的各项工作措施
6.
1.11加强单位内部公私出租屋和暂住人口的治安管理;协助公安机关管理本单位实有人口
6.
1.12依据《河北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具体做好本单位见义勇为人员的核实、确认、申请工作组织开展单位内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检查、考核与奖惩
6.
1.14完成上级和所在地综治领导机构或本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主要责任人交办的其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任务
6.
1.15各单位综治委、办应当及时向公司综治委、办汇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情况
6.2各单位应当根据自身的情况特点,建立健全以下各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制度并公布执行
6.
2.1门卫、值班、巡逻制度
6.
2.2现金、有价证券及其他贵重物品管理制度
6.
2.3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及其他危险物品管理制度
6.
2.4要害部门(部位)安全保卫制度
6.
2.5机密文件、资料管理制度
6.
2.6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防火巡查、检查、火灾隐患整改制度,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用火、用电安全制度,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6.
2.7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6.
2.8其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制度
6.
2.9要长年坚持开展“平安单位”创建活动,落实各项创建措施
6.3考核与奖罚
6.
3.1公司综治委每年度与各单位签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作为考核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主要依据
6.
3.2公司综治办负责对各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并责成有关单位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整改有关单位要及时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告公司综治委、办逾期不报告的,综治办将提出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主要责任人予以处分的建议
6.
3.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及其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主要责任人,由两级公司综治委、办给予表彰奖励;贡献突出的,推荐参加中冶集团或地方综治领导机构的表彰奖励1)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成绩突出,社会治安秩序良好,连续4年未发生刑事、治安案件,治安灾害事故和群体性事件的;2)预防和制止刑事、治安案件,群体性事件以及治安灾害事故发生,成绩显著或者有突出贡献的;3)检举揭发违法犯罪分子,勇于同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事迹突出或者协助司法机关破获重大特大案件的;4)创建“平安单位”工作成效显著、经验突出的;5)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其他重大贡献的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办公室、人力资源、安全、纪检监察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成员负责考核由公司综治办负责牵头组织具体考评检查活动,采取考评对象自述与同级综治委鉴定意见相结合,上级综治委与召开群众代表民主评议相结合,平时工作与年底综合考评检查相结合进行各单位在对本单位评选综合性荣誉称号和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主要负责人评先授奖、晋职晋级时,应当主动征求公司综治委的意见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及其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主要责任人,公司综治委应当依照本规定追究或建议有关部门追究其责任:1)忽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导致本单位治安秩序混乱,严重影响正常生产、工作、生活秩序的;2)对单位内部不安定因素或者矛盾纠纷化解、调处不力,出现群体性事件、集体越级上访,并造成严重后果的;3)因治安防范不力,违法犯罪情况严重的;4)因管理和处置不力,发生重大治安灾害事故的;5)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并造成严重后果的;6)发生刑事案件、重大治安案件、重大责任事故和群体性事件隐瞒不报的;7)对上级综治领导机构部署的重大活动、重要工作、重大行动不落实,造成严重影响或后果的;8)在“平安单位”创建工作中,创建措施落实不力、负面影响严重的;9)发生其他严重影响稳定和治安问题的
6.
3.8对单位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主要责任人责任追究包括1)函告督办、限期整治;2)黄牌警告;3)通报批评,建议两级公司人事部门处分责任人;4)一票否决
6.
3.9对应当予以责任追究的单位和个人的奖惩,根据拟实施奖惩标准,相应由两级公司综治委、办作出决定
6.
3.10使用一票否决权应分级行使,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接受基层和群众的监督;行使否决时,应按管理权限,由两级公司综治办会同同级纪检、人事等有关部门协商进行,并报同级党委、综治委批准同意;对否决决定不服的,可向上级综治委提出申请复议,由上级综治委作出决定
6.
3.11两级公司综治办建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责任人稳定工作绩效档案,并科学使用考核结果1)同责任人政绩考核挂钩人力资源部门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人履行责任及工作能力和绩效考核情况,作为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之一,同其职务升降挂勾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被限期整改,黄牌警告和一票否决的单位在面貌改变之前,其责任人不得晋级晋职2)同责任人年度考核挂钩凡被一票否决单位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人,当年考评不得评定为称职,凡被限期整改、黄牌警告单位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责任人,当年考核不得评定为优秀或先进3)同责任人奖惩挂钩对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稳定工作绩效突出的责任人予以嘉奖,并颁发荣誉证书对被一票否决、黄牌警告、限期整改单位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责任人,取消当年评先,评模资格;对严重失职导致发生重大问题的责任人,视情节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4)同单位党政班子经济利益挂钩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被一票否决的单位情节严重的,责令对单位领导班子扣减一定比例的年薪;对被评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先进的单位,给予一定的奖励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管理工作策划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