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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采矿权转让合同合同编号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地址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邮编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地址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由K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转让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国土资发[20001309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甲方依据法律和本合同规定转让采矿权转让采矿权范围内地上的土地资源、林业资源、建筑物等不属于采矿权转让范围第一章转让的采矿权的基本情况第一条甲方转让给乙方的采矿权名称第二条甲方转让的采矿权的采矿许可证号第三条甲方转让的采矿权发证机关第四条甲方转让的采矿权所涉及矿区的拐点坐标为:第五条甲方转让的采矿权所涉及的矿区的面积是第六条甲方转让的采矿权的采矿许可证的有效期第七条甲方转让的采矿权生产规模是第二章转让方式及转让价格第八条甲方应将采矿许可证规定的全部矿区范围一次性转让,甲方和乙方在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后,向国土资源行政管理机关申报第九条本合同项下采矿权转让成交价款为元小写元该成交价款不包括乙方在办理采矿权登记手续及矿山开发利用中按法律法规的规定应缴纳的其他费用第十条乙方同意按照本条第款的规定向甲方支付上述采矿权转让成交价款本合同签订日起日内,一次性付清上述采矿权转让成交价款按以下时间和金额分期向甲人支付上述采矿权转让成交价款甲方开户银行名称和帐户为开户银行收款单位帐号第^一条乙方按合同约定支付采矿权成交价款后,甲方应当按时提供规定的全部资料,并协助乙方办理相关手续第三章不可抗力第十二条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负责任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第十三条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小时内将事件情况以信件或电报(电传或传真)的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事件发生后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的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第四章违约责任第十四条如果一方未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第十五条双方确定,按以下约定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违约金或损失赔偿的计算方法)第五章通知和说明第十六条本合同要求或允许的通知和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实际收到时起生效第十七条当事人变更通知、通讯地址或开户银行、帐号的,应在变更后15日内,将新的地址或开户银行、帐号通知另一方因当事人一方迟延通知而造成的损失,由过错方承担责任第十八条在签订本合同时,转让人有义务解答乙方对于本合同约定条款所提出的询问第六章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第十九条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第二十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本条第项规定的方式解决
(一)向相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起诉第七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第二十二条本合同于年月日在辽宁省矿业权交易中心签订第二十三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二十四条本合同于该采矿权转让经原发证机关批准后生效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年月日年月拐点号X坐标Y坐标
1234561.方违反本合同第—违约金或损失赔偿的计算方法)—条约定,应当(支付
2.方违反本合同第—违约金或损失赔偿的计算方法)—条约定,应当(支付
3.方违反本合同第—违约金或损失赔偿的计算方法)—条约定,应当(支付
4.方违反本合同第——条约定,应当(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