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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县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开工作方案为有效防范校外培训机构平安事故的发生,保障全县中小学生生命健康平安和社会稳定,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外负担,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平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分法》《无证无照经营查处方法》(国务院令第684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标准校外培训机构开展的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联合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依法清理无证无照、证照不全非法开展教育培训的机构;严肃查处错误宣传、虚假宣传问题;依法标准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外负担问题,确保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开展
二、治理范围全县范围内所有面向学生举办的校外培训机构
三、治理任务和整改要求对未取得办学许可证,也未取得登记证书(以下简称“无证无照的校外培训机构,责令停止办学,退还学生学费,撤除机构牌匾和户外招生广告对取得了登记证书,但未取得办学许可证(以下简称“无证有照的校外培训机构,责令在经营(业务)范围内开展业务,不得举办面向学生的培训对领取了办学许可证,但未取得登记证书(以下简称“有证无照的校外培训机构,责令其限期整改,依法依规办理营业执照对在校学生开展全日制培训的校外培训机构,以及为未成年人非法提供餐宿的托管机构,依法坚决取缔公办学校在职教师、民办学校聘任教师参与(兼职)校外培训机构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严格标准办学行为一是坚决纠正校外培训机构学科类培训出现的“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不良行为二是严禁校外培训机构举办或变相举办学生学科类等级考试、竞赛及排名三是严禁校外培训机构给学生留作业四是严禁校外培训机构聘用在职教师五是严肃查处校外培训机构错误宣传、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六是校外培训机构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七是校外培训机构线下培训时间不得晚于20:30线上培训不得晚于21:00o全面推行黑白名单公示制度,建立《白名单》,公布无不良行为校外培训机构名单;建立《黑名单》,公布有平安隐患、无资质和有不良行为的校外培训机构名单,并将《黑名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孚平台,按有关规定实施联合惩戒
四、组织机构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建立由政府统筹协调,教科局牵头民政、人社、市场监管、卫体、文旅等部门共同负责,公安、消防、住建、融媒体、乡(镇)等相关部门参与的工作机构,健全协同机制,落实部门责任,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形成合力,充分发挥区域网格化治理的优势,集中依法开展治理工作经研究,成立洪洞县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领导组组长XXX县政府副县长副组长XXX县政府办二级主任科员县教科局局长成员XXX县教科局副局长XXX县公安局副局长XXX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副局长XXX县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执法队队长XXXX县住建局副局长XXX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四级主任科员XXX县民政局二级主任科员XXXX县人社局副局长XXX县文旅局副局长XXX县融媒中心副主任XXX县消防救援大队参谋各乡(镇)分管教育的副乡(镇)长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科局,办公室主任由XXX同志兼任,副主任由XXX担任,负责专项治理行动日常工作为了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的联合执法检查,同时组建XXX县校外培训机构联合执法组组长XXX县教科局局长副组长XXX县教科局副局长成员XXX县教科局职成股股长XXX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副队长XXX县市场监管局信用监管股股长XXX县应急管理局执法六中队中队长XXX县住建局城区综合效劳站负责人XXX县卫体局监督一股负责人XXX县消防救援大队参谋
五、职责分工县教科局•.负责此次专项治理行动的统筹协调、信息报送等工作;牵头组织校外培训机构的联合执法检查;负责校外培训机构培训行为的监管工作及平安隐患的排查、整改工作县市场监管局负责校外培训机构收费、广告宣传、食品平安等方面的监管工作,•对“无证无照“和违反食品经营行为依照《无证无照经营查处方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平安法》严肃查处县公安局负责对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或无理取闹、寻衅滋事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分法》予以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县住建局负责校外培训机构教育教学房屋的平安检查和城区内违章悬挂户外广告牌匾的查处工作县卫体局负责校外培训机构公共卫生和疫情防控的监管工作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校外培训机构的消防平安检查,对消防安全不达标、消防平安隐患限期整改不到位的相关经营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予以处分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那么,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校外培训机构的专项治理工作
六、治理步骤(―)宣传部署阶段(202X年7月100—7月20S)制定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实施工作方案,召开会议,安排部署,向社会发布通告、举报,并加强宣传,形成全社会了解、支持、参与治理工作的良好气氛
(二)排查整治阶段(202X年7月21B—8月20日)对全县校外培训进行全面摸排、登记,建立工作台账,分类处置县联合执法组对全县所有培训机构进行排查整治,•各乡镇人民政府对本辖区内的校外培训机构进行排查整治对未自行终止办学的非法校外培训机构依法依规子以取缔
(三)稳固总结阶段(202X年8月21日一9月10日)对专项治理行动进行全面总结,稳固专项治理成果,同时专项治理行动转为日常监管,建立健全校外培训机构监管长效机制,联合执法组将加强常规性的监督检查,切实标准校外培训秩序
七、工作要求(-)强化责任意识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要明确工作任务,压实工作责任,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做好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确保专项治理行动取得实效
(二)加大宣传力度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成员单位要利用政府网站、电视台等大力宣传此次专项治理的目的和要求,督促校外培训机构自觉纠正违法违规行为
(三)建立执法联动机制在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期间,联合执法组将采取集中检查、不定期巡查和抽查等方式对全县校外培训机构进行检查
(四)建立信息报送制度在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期间,各乡镇、各成员单位分别于7月25日、8月5日、8月15日将专项治理工作情况报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教科局职成股,联系人XXX联系XXX)电子版发至XXXo
(五)全县范围内存在非法经营的校外培训机构,自本方案发布之日起两日内,必须自行终止办学,否那么将依法依规上限处分
(六)举报X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