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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城镇燃气百日平安专项行开工作报告为认真贯彻落实书记就重大液化气槽罐车爆炸事故的工作批示精神,按照《省危险化学品相关领域百日平安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要求,结合我县实际,住建城管局从7月起,开展了为期三个月的百日平安专项行动,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根据属地管理原那么,进一步强化各镇人民政府平安监管责任意识,切实履行平安生产监管责任,扎实开展城镇燃气隐患排查治理和违法违规行为查处;进一步强化城镇燃气经营企业主体平安责任,加强城镇燃气设施运行、气瓶充装、燃气使用平安管理,做好居民用气平安管理和突发事故应急管理,防范和遏制重特大燃气平安事故的发生,促进全县城镇燃气平安生产形势持续平稳
(一)专项行动组织情况成立城镇燃气百日平安专项行动小组,由局长担任组长,分管副局长担任副组长,市政公用股、城乡建设股、城监队等相关单位、股室负责人担任组员,负责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政公用管理股
(二)专项行动检查情况
1.重点检查县内人员密集场所及其周边摊贩所用气瓶的、质量、使用环境和使用方法等,对平安隐患进行多角度、无死角排查
2.对县内配气站、撬装柜、液化气充装站、换瓶点等高危场所的防火防爆设施、报警设备、平安管理制度进行检查,从源头控制平安隐患
3.内业资料方面,重点检查了燃气企业平安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日常平安生产管理机构的履职情况、对用户的平安用气宣传等
4.催促指导燃气经营企业全面实施清单制管理,形成“照单履职、按单办事、依单考核、以单追责”的机制
(三)存在问题
1.局部餐饮店负责人平安知识淡薄,不重视燃气泄漏报警器的重要性,未安装或将报警器探头随意设置,使报警器不能正常工作
2.局部大中型餐馆消防管理不到位,灭火器无专人管理,存在压力缺乏、取用不便、放置隐蔽等情况
3.液化气配送点气瓶出入库台账不完善
4.局部户外管道锈蚀,压力表到期未及时校验
(四)处理情况
1.对存在用气平安隐患的单位,现场对其负责人进行平安教育,并要求整改,由当地人民政府负责监督,拒绝或逾期整改的根据相关法律进行处分
2.催促各液化气经营企业制定完善的出入库管理制度,并落实专人负责记录
3.要求各燃气经营企业加强设施设备管理,严格落实巡查制度,建立压力设备校验记录表
(一)继续强化城镇燃气经营企业平安主体责任,将平安检查制度落到实处,采用明察和暗访相结合的形式,加大对违反平安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惩戒力度,做到防患于未然
(二)催促供气企业加强对用户的平安宣传工作,定期组织入户平安检查由各镇人民政府继续深入排查,严厉打击非法经营液化石油气的现象,定期向主管部门上报检查情况,形成长效机制
(三)我局将完善推广平安清单制管理,加大平安生产检查力度,加强隐患整改落实以更坚决的态度、更细实的作风、更有力的措施,催促全系统各项工作责任落实,杜绝平安隐患,确保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平安模板内容仅供参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