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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属高校方案招生77万人 本报讯(首席记者郑祖伟)今年,北京市属高校高招方案为
7.7万人日前,北京市教委了《关于编制xx年市属高等学校普通高等教育招生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结合疏解非首都功能的总体要求,通知》要求适当缩减市属高校招生总规模,重点压缩高职招生规模各校具体的招生方案将会在4月底前由各学校制订完成并提交市教委审核 《通知》显示,根据疏解非首都功能的总体要求以及本市生源变化情况,今年将继续适当缩减市属高校招生总规模,根本稳定本科层次招生规模,重点压缩高职(专科)层次招生规模 截至去年9月,全市在学校疏解方面已经压缩市属高校招生方案10%,北京化工大学分数线专业设置昌平南口校区、北京城市学院、北京建筑大学和北京工商大学新校区加快建设,职业整合和低端专业撤并加快实施 另外《通知》还规定,根据首都人口调控政策和生源状况优化京内外招生结构,继续压缩京外招生规模;在专业调整上,要求各校减少或停止与首都城市开展定位相左、就业困难的专业招生,并根据疏解非首都功能的要求和社会开展对高层次人才的需要,加大紧缺专业人才以及复合型、创新型人才的培养力度 除了为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作出的调整要求,《通知》还要求扩大地方农村专项招生规模,重点向郊区和农村地区倾斜据了解,xx年本市将继续安排落实国家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方案680人,今年市属高校招生还将有方案向农村考生数量多、升学压力大的省份倾斜,并继续开展地方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300人 另外《通知》规定,专项培养方案需要分区县制订招生方案,比方xx年继续实施“高水平人才交叉培养方案”,各校要严格执行“双培”和“外培”工程分区县招生方案,切实提高农村学生接受高水平高等教育的时机 此外,安排跨省招生的本科高校可预留不超过学校本科方案1%的招生方案,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预留方案数及其使用原那么在招生章程中表达,向社会公开 在招生标准上,《通知》要求北京市属高校严格执行教育部于2月底的“30个不得”招生工作禁令,即各高校不得未经主管部门备案的招生章程或者进行虚假招生宣传;不得无方案或擅自突破方案规模进行招生或违反方案管理要求调整方案;不得违反规定的招生程序降低标准录取考生、拒绝录取符合条件的考生;不得在发放新生录取通知书和新生入学报到环节更改考生录取专业;不得在新生入学后将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学生调整到普通类专业;不得在录取工作结束前以各种方式向考生违规承诺录取或以“签订预录取协议”“新生高额奖学金”“入校后重新选择专业”等方式恶性抢夺生源;不得向中学、考生及家长收取礼金、礼品、有价证券或与招生挂钩的任何费用;不得避开省级招办通过中介机构或学校教师等自行组织生源违规录取考生模板内容仅供参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