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上海居住证申请材料上海居住证申请材料 将流动人口纳入实有人口属地管理后,将增加居住证社会效劳与社会保障两大功能,从而使流动人口在劳动就业、医疗保险、子女教育、租赁房屋、购车购房等方面享有必要的待遇,从中折射出的,是政府角色由重管理向重效劳的转变以下是为大家的上海居住证申请材料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在本市办理居住登记满半年,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境内来沪人员,可以依据本方法申领居住证
(1)《上海市居住证申请表》;
(2)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的复印件(验原件)
(3)申请人现居住地址与居住登记地址不一致的,应当提供相应的在沪合法居住证明 居住在本人或近亲属自购住房的,提供相应的房地产权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居住在本人或近亲属租赁住房的,提供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居住在单位、学校集体宿舍的,提供单位、学校人事或者保卫部门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 居住在近亲属自购或者租赁住房的,还应当提供相应的亲属关系证明近亲属,包括父母、配偶、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同胞兄弟姐妹
1、到现居住地的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效劳中心办理居住登记
2、登记满半年办理到社区事务受理效劳中心申请办理居住证
3、现场填写《上海市居住证申请表》提交居住证办理材料
4、社区事务受理效劳中心收到申办材料后,对材料齐全的,出具“《上海市居住证》受理回执”;对材料不齐全的,当场告知申请人补齐材料
5、经主管部门核定后,符合办理条件的,制证;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出具书面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社区事务受理效劳中心告知申请人
6、证件制作完成后,社区事务受理效劳中心通知申请人领证
7、申请人收到通知后到社区事务受理效劳中心领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