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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平安生产主体责任管理制度 平安生产管理应当涵盖本单位的平安生产会议、平安生产资金投入、平安生产教育培训和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平安设施和设备管理、职业病防治管理、平安生产检查、危险作业管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平安生产奖惩、事故、应急救援,以及法律、法规、规章的其他内容下面是为大家带来的企业平安生产主体责任管理制度,欢送阅读 主体责任主要包括组织机构保障责任、保障责任、物质资金保障责任、教育培训保障责任、平安管理保障责任、事故报告和应急救援责任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平安生产责任制度,实行全员平安生产责任制,明确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其他负责人、职能部门负责人、生产车间区队负责人、生产班组负责人、一般从业人员等全体从业人员的平安生产责任,并逐级进行落实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从业人员职务调整、收入分配等的重要依据 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包括董事长、总经理、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以及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实际控制的其他人员 平安生产管理制度应当涵盖本单位的平安生产会议、平安生产资金投入、平安生产教育培训和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平安设施和设备管理、职业病防治管理、平安生产检查、危险作业管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平安生产奖惩、事故报告、应急救援,以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平安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并催促平安生产管理制度和平安操作规程的落实; 三确定符合条件的分管平安生产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 四依法设置平安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平安生产管理人员,落实本单位技术管理机构的平安职能并配备平安技术人员; 五定期研究平安生产工作,向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股东大会报告平安生产情况,接受工会、从业人员、股东对平安生产工作的监督; 六保证平安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依法履行建设工程平安设施和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规定; 七组织建立平安生产风险管控机制,催促、检查平安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平安事故隐患; 八组织开展平安生产教育培训工作; 九依法开展平安生产标准化建设、平安文化建设和班组平安建设工作; 十组织实施职业病防治工作,保障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 十一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十二及时、如实报告事故,组织事故抢救; 十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从业人员缺乏100人的,应当配备专职平安生产管理人员; 从业人员在100人以上缺乏300人的,应当设置平安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2名以上专职平安生产管理人员,其中至少应当有1名平安工程师; 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上缺乏1000人的,应当设置专门的平安生产管理机构,并按不低于从业人员5‰但最低不少于3名的比例配备专职平安生产管理人员,其中至少应当有2名平安工程师; 从业人员在1000人以上的,应当设置专门的平安生产管理机构,并按不低于从业人员5‰的比例配备专职平安生产管理人员,其中至少应当有3名平安工程师 从业人员缺乏100人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平安生产管理人员; 从业人员在100人以上缺乏300人的,应当配备专职平安生产管理人员; 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上缺乏1000人的,应当设置平安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2名以上专职平安生产管理人员,其中至少应当有1名平安工程师; 从业人员在1000人以上的,应当设置专门的平安生产管理机构,并按不低于从业人员3‰的比例配备专职平安生产管理人员,其中至少应当有2名平安工程师 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上的高危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设置平安总监,监协助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平安生产管理职责,专项分管本单位平安生产管理工作 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上的高危生产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在1000人以上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本单位的平安生产委员会 生产经营单位因改制、破产、收购、重组等发生产权变动的,在产权变动完成前,平安生产的相关责任主体不变;产权变动完成后,由受让方承当平安生产责任;受让方为两个以上的,由控股方承当平安生产责任 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平安防护及监督管理设施设备支出; 二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支出,制定应急预案和组织应急演练支出; 三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 四平安生产评估检查、专家咨询和标准化建设支出; 五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平安防护用品支出; 六平安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 七平安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出; 八平安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 九参加平安生产责任保险支出; 十其他与平安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平安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定期组织平安检查,开展事故隐患自查自纠对检查出的问题应当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应当采取有效的平安防范和监控措施,制定隐患治理方案,并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对于重大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将治理方案向负有平安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并由负有平安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其治理情况进行督办,催促生产经营单位消除重大事故隐患 一平安生产管理制度健全和落实情况; 二设备、设施平安运行状态,危险源控制状态,平安警示标志设置情况; 三作业场所到达职业病防治要求情况; 四从业人员遵守平安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情况,了解作业场所、工作岗位危险因素情况,具备相应的平安生产知识和操作技能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五发放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情况,从业人员佩带和使用情况; 六现场生产管理、指挥人员违章指挥、强令从业人员冒险作业行为情况,以及对从业人员的违章违纪行为及时发现和制止情况; 七生产平安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演练情况; 八其他应当检查的平安生产事项 存在以下情形,都可以罚款! 一未按规定使用平安生产资金投入的; 二未按规定存缴平安生产风险抵押金或者参加平安生产责任保险的; 三未按规定使用劳务派遣人员的; 四未按规定设置平安生产委员会、平安总监的; 五未按规定开展平安生产标准化建设活动的; 六未按规定执行单位负责人现场带班制度的; 七未按规定报告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的 罚款怎么罚看下面! 由负有平安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处以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主要负责人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责令限期整顿,可处以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主要负责人处以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模板内容仅供参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