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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xx年休假与请假制度xx年休假与请假制度1.休假
(1)年休假工作人员连续工龄满1年不满10年的,每年休假5天;连续工龄满10年不满20年的,每年休假10天;连续工龄满20年以上的,每年休假15天连续工龄当年满5年、10年、20年,从下年起分别按规定的时间休假工作人员年休假期不包括国家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经组织安排在各类学校脱产学习、、进修1年以上的工作人员,当年不享受年休假待遇;工作人员受开除留用观察处分期间,不享受年休假待遇工作人员一年内请病假累计超过30天或事假累计超过15天,当年不再享受休假待遇假设休假后,再请病、事假超过上述时间的,那么下一年不再享受年休假待遇工作人员可以一次性休假,也可以一年内分几次休假工作人员申请休假,在休假前3天向处室负责人提出,并按规定程序报批;处室科级领导休假,在休假前5天逐级向分管副指挥长、常务副指挥长提出申请,并按规定程序报批申请人被批准休假,应在休假前及时完成当前工作并做好交接分管副指挥长应明确休假人在休假期间的岗位职责代理人工作人员休假应自觉服从组织安排相关请假审批手续一律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2)探亲假工作人员探望配偶,每年可享受1次探亲假,假期30天路途除外,下同假设其配偶当年已享受探亲假,工作人员本人那么不再享受探亲假未婚工作人员探望父母,原那么上每年享受探亲假1次,假期20天如因工作需要,当年未探望或本人自愿两年探望1次的,可两年合并享受探亲假1次,假期计45天已婚工作人员探望父母,每4年享受探亲假1次,假期20天工作人员探亲假往返路费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作人员探亲假期间遇到国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均不补假
(3)婚假婚假是工作人员结婚而享受的`假期婚假一般为5个工作日;符合晚婚条件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的初婚者,另增加婚假20天婚假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4)产假产假是职工符合方案生育政策生育子女而享受的假期女职工产假为90天;难产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母乳喂养增加30天24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子女的晚育女职工增加产假30天,男职工可给予护理假15天违反方案生育政策的不能享受产假待遇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30天假期;怀孕4个月以上流产的,享受42天假期职工休产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福利待遇不变产假期满后,因本人身体原因仍不能工作,经医务部门证明需继续休息的,其继续休息期按病假处理
(5)丧假丧假是职工因配偶、父母、子女及配偶的父母死亡,为料理丧事而享受的假期丧假为5个工作日另根据情况给予一定的路程假丧假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6)国家法定节日假按规定执行
(7)公休日及其它根据国家规定,职工每周享受周
六、周日两天公休日,公休日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三八”妇女节,女职工可享受半天假期,如遇双休日不补休2.请假制度
(1)病假工作人员请病假需持有医院出具的病假证明,经处室负责人批准各处室负责人的病假由指挥局部管领导和指挥部办公室主任批准假设来不及书面请假,可先或口头请假相关请假审批手续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管理
(2)事假工作人员请事假,在1天以内的经处室负责人批准,2天以上的经指挥局部管领导、指挥部办公室主任批准同意处室科级领导请事假经分管领导同意,并报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常务副指挥长批准因急事未能事先请假的,应及时向分管领导、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常务副指挥长请假相关请假审批手续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管理3.其它1工作人员休假、请假,应填写《休、请假申请表》,依照本制度的有关规定,按程序报批2工作人员休假、请假,必须做好工作衔接,不得贻误工作工作人员休假应服从单位的工作需要和统筹安排3以上请休假制度,如与国家现行或新公布的有关政策法规不一致,按国家现行政策或新公布的政策规定执行效劳中心请假制度xx-09-2117:46|#2楼为进一步标准请假制度,保障工作秩序和全体同志的合法权益,结合效劳中心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第一条请假一天以内,由处(室)批准;两天以上三天以内的,由中心分管领导批准并报告中心主要领导;三天以上必须由中心主要领导批准第二条请假应在事前履行,特殊情况事前未能当面请假的,要及时通过、短信和微信请假否那么,按旷工处理第三条凡有车辆限号的当天,司机人员要到单位上班,如有事、有病不能上班的需要请假,不请假又不上班,按旷工算第四条各处(室)处长(主任)因事因病向中心分管领导请假;病事假三天以上的须向中心主要领导请假出京要向中心办公室报备中心副主任因病因事向中心主任请假并由其报告分管副主席;中心主任因事因病向分管副主席请假出京要向办公厅报备第五条生病不能正常工作,可以请病假病假3天以上的,要有侨联同志看病定点医院或医保定点医院开具的证1明否那么,不上班者按事假计算第六条评优凡享受年休假待遇的人员,可以用年休假冲销病事假天数,冲销不完的病事假,病假累计超过45天,事假累计超过20天,年底不能参加评优奖病假累计10天(含10天),事假累计5天(含5天),按全额发给;超过规定的病事假天数,每天按年实际工作日平均数扣除300%绩效奖旷工旷工一天,不管绩效奖发多少,每天扣除500元,以此类推,扣完为止第七条工作年限满一年不满十年的,每年休假5天;满十年不满二十年的,每年休假10天;满二十年以上的,每年休假15天休假期间遇有法定节假日,可扣除节假日天数后顺延第八条探亲假、婚假、产假、丧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九条本制度自xx年5月1日起施行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