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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卫生科奖惩制度公共卫生科奖惩制度为切实做好我乡的十一项国家根本公共卫生效劳工程工作,根据省、市、县要求,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寻召乡根本公共卫生效劳工程工作奖惩规定》如下
一、处分事项
1、按照县下发的“根本公共卫生效劳工程督导考评标准”,每一项假设考评分数在85分以下的,每降低1分扣发单位工程经费100元按督导通报结果兑现
2、凡在省市县根本公共卫生效劳工程检查工作通报中,假设对发现问题点名一处或检查结果直接影响全县或全乡成绩的,发现1处(次),扣发单位工程经费500元
3、在根本公共卫生效劳工程督导中,年检表及随访表的必检工程发现1处漏检,扣发工程经费100元;出现1处逻辑错误,扣发工程经费300元按督导通报结果兑现
4、在访视10例病人中,发现1人弄虚作假扣发工程经费1000元,在县疾控中心和乡卫生院组织的督导中,发现工作表填写不完整,不准确,不标准者,除责令立即改正外,按每处每次扣发工程经费100元
二、奖励
1、在县或乡根本公共卫生效劳管理工程工作督导考评中,单项一次考评分数在95分以上的,每增高1分奖励100元凡连续3次考评分数均在95分以上的,奖励单位500元,其中负责此项工作的个人奖500元
2、凡在省、市根本公共卫生效劳工程管理工程工作督导检查中,受到通报表扬的,每次奖励单位1000元,其中负责此项工作的个人奖500元
3、凡年度内根本公共卫生效劳工程管理工程工作任务完成较好,通过督导组人员考评,各项指标均达标者,从工程经费中给予奖励,奖励单位1000元,其中负责此项工作的个人奖500元,同时,给予全乡通报表扬
三、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模板内容仅供参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