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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公司加班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条为标准加班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非提成人员确因工作需要加班,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按提成结算的销售部员工和厂部的计件员工不适用本规定 第四条加班系指在规定工作时间外,因本身工作需要或主管指定事项,必须继续工作者,称为加班加班分为两种即方案加班和应急加班正常工作日内因工作繁忙,需要在规定时间外继续工作,称为应急加班周末或国家法定节假日继续工作,称为方案加班 第五条因工作性质特殊,司机、售后、经营、投资部工程师在正常工作日延时工作和周末继续工作一律视为正常上班,不算加班;但国家法定节假日元旦、春节、
五一、十一继续工作算加班 第六条内勤人员含销售部、售后部、经营部、投资部、国际部在正常工作日因接待公司客户延时工作视为正常上班,不算加班;但周末和国家法定节假日继续工作算加班 第七条员工加班应填写《加班申请单》附表一,经部门主管同意签字后,送交行政部审核备案,由行政部呈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实施加班 第八条加班人员应提前向行政部递交《加班申请单》递交时间:工作日应急加班于当天16:00前;周末加班于加班前最后一个星期五的16:00前,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那么于加班前一周;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提交者,应由加班人员的部门主管通知行政部经理,在正常上班后的第一个工作日17:30前补交 第九条本公司人员于休假日或工作时间外因工作需要而被指派加班时,如无特殊理由不得推诿 第十条加班时间以
0.5小时作为起点记时单位累计4小时为
0.5个工作日,累计8小时为1个工作日,累计12小时为
1.5个工作日……依此类推并以此作为计算加班补贴和调休的依据加班时间累计或累计后的零头按四舍五入 第十一条已计算加班补贴或调休,奖金中不再作加班系数计算 第十二条工作日加班时间最多计4小时/天,周末、国家法定节假日的加班时间最多计8小时/天,且每个月加班时间不得超过36小时,超过者按36小时计 第十三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规定第十二条的限制 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员工生命健康和财产平安,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生产设备、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其他日常运作,必须及时抢修的; 第十四条加班调休应在当年使用完毕,未使用完按放弃处理,不累计到下一年度 第十五条常驻公司人员的加班起止时间以打卡为准,外派人员的加班起止时间,以个人提交书面说明,部门主管签字确认为准 第十六条加班补偿方式有调休和加班补贴两种,一年内累计加班15个工作日含15个工作日以下,按调休处理;超过15个工作日,那么根据工作紧张程度和员工本人意愿安排调休或发放加班补贴 第十七条调休时间计算 一工作日加班按1:1的比例折算调休时间; 二周末和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按1:
1.5的比例折算调休时间 第十八条加班补贴计算 一工作日加班按正常工作日工资
1.5倍计算加班补贴; 二周末加班按正常工作日工资2倍计算工资报酬; 三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按正常工作日工资的3倍计算工资报酬 第十九条因工作需要而被指派加班时,无特殊理由推诿者,按旷工情节论处 第二十条在加班期间迟到、早退者,按正常工作时间的迟到、早退情节2倍处分 第二十一条加班期间怠工,在指定加班时间内未完成交付的应完成工作者,取消加班补偿,并视情节轻重惩办 第二十二条为获取加班补偿,采用不正当手段如“正常工作时间成心降低工作效率”、“虚增工作任务”等取得加班时机进行加班者,一经发现并核实,取消加班补偿,并处以500元罚款 第二十三条本规定于XX年四月一日,自XX年四月二十日起实施,此前公司公布的相关规定同时废止本规定由行政部负责解释模板内容仅供参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