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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年劳动法请假制度xx年劳动法请假制度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在其官方网站《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对职工工作时间的计算以及工资折算方法进行了调整,劳动法请假工资规定通知指出,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方法》国务院令第513号的规定,全体公民的节日假期由原来的10天增设为11天据此,职工全年月平均制度工作天数和工资折算方法分别调整如下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季工作日250天÷4季=
62.5天/季月工作日250天÷12月=
20.83天/月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
21.75天劳动法对工资支付的规定第四十八条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盛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第五十一条: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一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二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三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那么,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