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基建平安大检查制度
1、时间规定每月
10、20和月末一天为平安质量检查日,其中月末一天要结合工程验收进行,更应当从来从细进行
2、参加检查人员矿长或平安副矿长主持,矿委会全体成员;调度主任;安监站;基建科;机电科;带班长;瓦检员;各队队长、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参加检查
3、检查内容矿建、土建、安装和工作生活各个系统、各个环节;并以防瓦斯、防煤尘、防跑车为“重中之重”真正做到 四个百分之百该参加的百分之百参加;该检查的部位百分之百检查到;查到的问题百分之百“四定”;整改任务百分之百完成
4、检查平安质量必须依据三大规程和质量标准及有关平安质量制度、规定进行严格检查
5、每次检查出的问题和事故隐患要现场落实解决和排除对解决不了的问题,要在汇报会上提出,并定时间、定人员、定任务、限期解决,对影响平安的重大隐患要委派领导专门解决
6、每月三次平安质量大检查,要求有明确检查结果,以数据反映出存在的问题,不得走马观花,文过饰非
7、每月三次检查必须进行,矿长或平安副矿长没有组织者,给予经济处分;应参加人员无故不参加时,按旷工处理模板内容仅供参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