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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课堂考勤管理制度 导语考勤管理制度是为了标准和完善我院学生查课制度,促进学风建设,加强学风管理,认真落实学校办学思路,努力创造优良的育人环境而制定的下面是收集的大学课堂考勤管理制度,欢送参考 考勤对象 长沙理工大学本科在校全日制所有学生
1、学生课堂考勤情况由各班学习委员和班委记录、任课教师记录、辅导员抽查记录、学风督察小组记录四局部汇总而成学风督察小组由学习部成员组成,协助学工办、任课教师对课堂到课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
2、各班学习委员记录当天全部必修课程的到课情况,经任课老师、班长和学习委员签字确认后由学习委员在周五晚18:00到19:00将本班该周的课堂考勤单纸质稿上交到工三a344学生工作办公室
3、学工办老师及学风督察小组人员进入教室检查时,各班班长及学习委员应积极配合,上报本班应到人数、实到人数、未到人员及未到原因,对于请假者应及时出示由老师签字的请假条,否那么按该人缺勤处理但凡在查课时,未在教室的同学一律视为旷课
4、学风督察小组将各个年级、班级的抽查记录一并汇总,并对照假条进行核实,于每周六前统计好上交学工办,并且在每周一由学工办对上一周的出勤情况进行统一通报
5、对通报结果有异议的同学可按以下操作流程核实澄清,并于异议时间前来办理异议,逾期不候 1向负责本年级考勤工作的学风督导小组成员查询记录,假设有误,由学风督导小组成员汇总到学工办核实更正 2对于请假等情况,请本人到学工办查阅假条存根并出示 3不在以上情况之列的,由本人上报学工办处理
1、根据《长沙理工大学学生手册》中德育评分细那么第四节中三的第8条规定,上课迟到或者早退一次扣德育分
0.5分,旷课一学时扣德育分1分
2、各班级班长及学习委员假设在正常考勤检查和抽查中出现 1不配合学院考勤工作、不及时递交考勤表、不作为、态度恶劣,每人每次扣德育分
0.3分 2包庇隐瞒真实考勤情况,每人每次扣德育分
0.3分 3对考勤检查及负责人员进行人身攻击、顶撞、恶意辱骂等行本文转自实用工档频道为,每人每次扣德育分1分,并且进行全院通报批评,严重者视情况给予相应的处分
3、根据《长沙理工大学学生手册》违纪处理条例的第三章第十七条的规定,每学期已后,旷课者,视其旷课数量,给予以下处分 1一学期累计旷课11至25学时或擅自外出五天以下者,给予警告处分 2一学期累计旷课26至40学时或擅自外出六至八天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3一学期累计旷课41至55学时或擅自外出九至十一天者,给予记过处分 4一学期累计旷课56至70学时或擅自外出十二至十四天者,给予留校观察处分 5一学期累计旷课71学时以上或擅自外出十五天以上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模板内容仅供参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