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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平安生产目标管理制度111平安生产目标管理制度会审方梅梅吴回来xx年3月16日xx年3月16日实施合肥大来新型建材批准页我公司《平安生产目标管理制度》已于xx年3月16日修订完毕,现予以批准,自xx年4月1日开始施各部门要组织员工认真学习、严格贯彻并执行签发人(签字)xx年3月18日平安生产目标管理制度
1、目的为了能更好的明确、分解、实施、考核平安生产各项指标,到达平安生产的目的,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合肥清雅建材各部门全体人员
3、职责
3.1公司平安生产部负责公司级的平安相关指标的制定和考核,其中,工伤事故控制指标的考核结果需报公司财务部门进行相应的考核
3.2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落实工伤事故的考核处分
3.3生产部门负责将平安指标目标分解到班组,定期监督检查目标指标的完成情况,并负责班组平安指标目标的考核
3.4分管平安副经理负责提出对各部门、班组平安指标的考核建议
3.5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批准本部门、班组目标指标的制定和考核
4、具体指标内容
4.1平安责任书签订率;
4.2隐患排查率;
4.3隐患整改率;
4.4工伤事故控制指标;
5、目标与指标的分解与实施
5.1公司平安生产部
5.
1.1负责组织公司级领导、各部门级平安责任书的签订工作
5.
1.2负责组织公司日常性平安检查,排查隐患,跟踪落实隐患整改情况
5.
1.3分解本公司的工伤事故控制指标,严格按照指标要求贯彻执行
5.2各部门、班组
5.
2.1按照公司平安生产部要求,具体负责平安责任书从部门至班组、员工的层层签订工作
5.
2.2部门主任、班组长亲自带头每日对本车间进行平安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发现隐患及时予以处理或上报有关领导
5.
2.3狠抓“三违”现象,并按照制度进行处分
6、公司级指标的考核方法
6.1平安责任书签订率、隐患排查率、隐患整改率指标要求到达100%,凡考核中发现有遗漏,未到达100%的,视情节,考核单位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100—1000元的处分
6.2工伤事故控制指标的考核
6.
2.1发生轻伤事故,事故责任人处分100~300元
6.
2.2轻伤控制指标考核以半年为一个考核期,超过控制指标后,每超过一次扣罚第一责任人200元,其余公司级领导各100元
6.
2.3严格事故汇报制度各单位发生平安事故要在24小时内书面报告公司平安办,轻伤事故还要在3天内将单位的事故调查处理意见上报公司平安办,超期限未报的扣罚事故单位第一责任人和平安负责人每人100元对发生平安事故隐瞒不报(超期限2天属瞒报)的扣罚事故单位第一责任人和平安负责人每人200元
7、其他
7.1应在每年的12月25日前制定、修订完下一年度的各工程标指标
7.2根据国家、省、市相关要求以及公司的开展状况,需要临时增加或减少目标指标的,须经目标指标制定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进行变动
7.3如遇特殊情况,导致无法执行目标指标的,需书面申请,经目标指标制定部门同意后,可暂缓执行,待特殊情况处理后,应继续执行原目标指标模板内容仅供参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