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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管理培训制度平安管理培训制度标准平安管理培训制度平安管理培训制度标准 加强平安生产是为提高的平安意识,是保证生产平安的重要环节下面为大家了有关平安培训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第一条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平安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平安培训规定》等法律、法规及霍州煤电安字[xx]660号文件精神,提高职工平安素质和平安技能,标准职工培训工作程序,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新工人培训公司或调入的工、临时工、参加实习人员、新招聘的大中专毕业生及上岗前的其他从业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厂级、车间级、班组级平安培训,总培训时间不少于72学时 第三条厂级平安培训是在分配到车间或工作场所之前进行的初步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培训内容
1、《新员工岗前平安培训教材》国家平安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培训中心组织编写
2、本企业平安生产情况及平安生产、劳动纪律规章制度
3、厂级平安培训结束后,由安环部组织考试,考试合格者由资源部进行分配,参加车间级平安培训 第四条车间级平安培训是新职工被分配到车间以后所进行的平安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内容为
1、《平安生产教育培训知识读本》焦化企业平安篇有关内容临汾市平安生产监督管理局编写
2、本车间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车间平安生产状况及规章制度
3、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平安事项
4、平安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
5、事故应急预案相关内容重点是使新进厂员工认识掌握平安技术的必要性,要求新进厂人员在学习生产技术的同时,学习平安技术知识 第五条班组平安培训是新员工在上岗前,由班组进行的第三级平安培训不得少于24学时,内容为
1、“平安规程”、“操作规程”、“交接班制度”
2、岗位生产特点、作业环境、危害区域、设备状况、消防措施等
3、所从事工种可能遭遇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
4、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5、班组是企业生产的第一线,这一级的平安培训最为直接和具体,是三级平安培训中一个及其重要的环节,必须予以高度重视
6、车间、班组平安培训结束后由车间组织考试,考试合格者由人力资源部办理《培训合格证书》并安排上岗,考试不合格者允许补考一次,补考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7、签订师徒合同新工人上岗后同所在班组老工人一式两份签订《师徒合同》,在有平安经验的职工带着下工作满2个月方可独立工作 第六条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
1、特种作业人员电工、电焊工、仪表修理工、钳管工、车床工、化验分析工参加由上级平安生产主管部门组织的相关培训,取得《特种作业人员平安资格证》方可上岗从事特种作业工作,并定期参加年度复训,证件有效期6年,每2年复训一次
2、由普通岗位调整为特种作业岗位,上岗前必须取得《特种作业人员平安资格证》,否那么不得上岗,车间不得随意调整一般岗位员工从事特种作业工作 第七条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起重工、厂内机动车辆驾驶、压力容器工参加由临汾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的相关培训,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平安资格证》方可上岗从事特种设备作业工作,并定期参加年度复训,证件有效期6年,每2年复训一次 第八条公司主要负责人、平安管理人员培训 公司主要负责人,安环部平安管理人员、车间专职兼职平安管理人员,参加由上级平安生产主管部门组织的相关培训,取得《公司主要负责人平安资格证书》或《平安管理人员资格证》方可从事平安管理工作,并定期参加年度复训 第九条各单位不得安排未取得《平安管理人员资格证》的人员从事平安管理工作 第十条公司主要负责人和平安生产管理人员培训、复训时间由上级平安生产主管部门规定 第十一条其他从业人员培训 除公司负责人、平安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以外的其他所有员工,每年参加由公司组织的年度平安再培训,再培训时间不少于20学时
1、培训内容执行《平安生产教育培训知识读本》及公司、车间平安生产、劳动纪律,操作规程、平安规程等内容
2、组织方法 1各生产车间每周利用周一上午、下午安办会,组织不少于20分钟的培训,由车间相关负责人讲课,全部员工参加,参加培训员工实行签到制,并根据培训内容做好记录 2车间培训负责人要根据培训内容制定培训大纲,根据大纲进行认真备课并报培训主管部门备案,培训主管部门根据培训大纲要求进行日常检查管理 3培训结束后,由上级平安管理部门组织考试,考试结果存入本人平安培训档案
3、机关部室参加由公司统一组织的年度平安培训,培训结束后考试,考试结果存入本人平安培训档案 第十二条外单位施工人员培训 委外工程队伍从业人员,按照本方法规定统一组织培训,培训费用由承包单位支付
1、组织实施 一厂级平安培训由安环部平安员准备所需培训教材,按照本方法规定的时间及要求组织实施,考试结束后以书面形式介绍回人力资源部,考试卷装入本人平安培训档案 二车间、班组级平安培训由车间平安员准备培训教材、做好培训讲课准备,按照本方法规定的时间及要求组织实施,培训结果以书面形式报人力资源部,考试卷装入本人平安培训档案 三其他从业人员培训由人力资源部及车间共同组织实施,由具备资质的上级平安培训主管部门及公司有关人员授课,培训结束后统一组织考试,考试卷存档 四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公司负责人培训 由人力资源部根据以上岗位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及上级培训安排组织实施 第十三条员工培训管理 一员工培训工作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统一管理,根据公司要求制定员工各种培训方案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员工培训登记、备案制度,完善员工培训档案 二车间部室平安管理人员承当本部门员工培训管理工作,按照公司要求办理员工培训有关事宜 三人力资源部根据要求建立员工培训档案,员工培训考试结果纳入个人档案管理记录 四员工培训教材由人力资源部根据规定组织有关专业人员审核选定,培训所需其他资料实行集中办理,各单位根据方案签字领用 第十四条培训费用管理 一员工培训费用由人力资源部统一管理,按照年初编制的培训方案及工程支付培训费用 二财务部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2%足额提取职工培训教育经费,由培训主管部门根据培训方案使用 三各单位临时使用员工培训教育经费,必须提前提出报告,经培训主管部门、分管领导核准,公司领导批准前方可办理 四委外培训由承办部门提出方案、预算、报告、协议,经培训主管部门、分管领导核准,公司领导批准后执行 五未列入公司培训方案或未经公司批准产生的培训费用,公司不予报销,由责任人自理 六支付或报销的各项培训费用,除执行事前报告批准外,在支付或报销前由人力资源部进行审核、登记、签字 第十五条有关规定 一未经平安生产培训合格的职工,不得上岗作业 二普通工种之间变换岗位或人员跨单位调动,必须参加由调入单位组织的不少于48小时的“规程”和根本平安生产管理制度培训,考试合格后人力资源部方可办理工作调动手续 三员工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重新接受车间和班组级平安培训 四车间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者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由车间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对有关操作人员重新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 五新工人入厂培训期间,按照预岗标准支付生活费,参加公司组织的其他培训占用工作时间的,按照规定支付工资 六特种作业人员取得《操作资格证》后,无特殊情况三年内不得调整岗位 七违反本方法规定者,实行责任倒查制度,追究培训有关人员责任,并给予经济处分,严重者给予行政或纪律处分 八新工人、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公司负责人、平安管理人员平安培训率100%,其他从业人员年度平安培训率不低于95% 九对于承当新工人三级平安培训的有关人员,按照培训1人补助50元支付培训补助,其他培训视情况给予而定 十自本规定执行后原有员工培训方法废止 十一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本规定与上级有关规定抵触者执行上级有关规定模板内容仅供参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