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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新生儿落户办理材料海口新生儿落户办理材料 落户指在某地报入户口,长期定居落户某地需具备落户地规定的条件并办理一定的手续才能落户该地以下是为大家海口新生儿落户办理材料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1、婴儿的《出生医学证明》; 2、父母的《结婚证》; 3、随父或随母落户方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1、婴儿的《出生医学证明》,《出生医学证明》只记载母亲信息要求随父落户的,同时提交父子(女)亲子鉴定证明;
2、父(母)亲的非婚生育说明;
3、随父或随母落户方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1、港、澳、台地区医疗机构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
2、随父或随母落户方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属婚生婴儿的,提交父母的《结婚证》;属非婚生婴儿的,提交父母的非婚生育说明;
4、没有取得港、澳、台地区居民身份的证明材料
1、婴儿的《出生医学证明》;
2、父母的《结婚证》;
3、父母的《学生证》或高校出具的父母在校证明;
4、随祖父母(外祖父母)落户一方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不能表达婴儿父母与祖父母(外祖父母)关系的,还需提交婴儿父母与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出生医学证明》、或户口登记机关(公证部门)出具的关系证明、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事档案亲属关系记录、或亲子鉴定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