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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平安使用管理制度内容电梯平安使用管理制度内容北京市电梯平安使用规定第一条为加强对本市电梯的平安管理,保障电梯平安运行,依据《北京市劳动保护监察条例》和劳动部《起重机械平安监察规定》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电梯产权单位以及受其委托的电梯使用管理单位以下简称产权单位)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的电梯是指各类电梯、自动扶梯、杂物梯第四条电梯的产权单位应对电梯使用过程中的平安负责,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并应履行以下职责
(一)设置专人负责电梯的日常管理,记录电梯运行状况和维修保养工作内容,建立健全各项平安管理积极采用先进技术,降低故障率
(二)确定合理的电梯运行时间,加强日常维修保养,住宅楼电梯应根据本市关于加强居民高层住宅楼电梯管理,改善运行效劳的有关规定,做好运行效劳住宅电梯无故障运行不得低于7000次
(三)新安装、大修改造的电梯,除按国家标准进行各项试验外,其控制线路中应加装有锁紧装置的计数器,无故障试运行不得少于3000次;
(四)安装、维修保养人员和电梯司机均应持市劳动行政部门核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并定期参加复审;
(五)在便于接到报警信号的位置设立电梯管理人员的岗位,制定紧急救援方案和操作程序,在接到报警信号40分钟内排除设备故障,解救乘客;
(六)在电梯出入口明显位置张贴平安警示标志、使用准那么,电梯出人口应有足够照明,住宅电梯和病床电梯不得以无司机状态运行;
(七)应当在电梯轿厢内明显位置张贴《电梯安使用许可证》,注明登记及检验合格标志、电梯管理部门、管理人员、安装企业、维修保养企业以及相应的应急报警、投诉号码;
(八)发生事故应积极组织抢救,报告市区(县)劳动行政部门,通知维修保养企业第五条安装、改造电梯,产权单位应在安装、改造工程施工前将电梯的有关资料报送市劳动行政部门备案,经核准后,方可施工工程完工后,产权单位应向电梯平安技术机验机构申请检验第六条电梯的产权单位应使用市劳动行政部门统一制定的《起重机械平安技术档案(电梯类)》,对电梯逐台建档、建卡、登记电梯技术档案资料应包括
(一)《起重机械平安技术档案(电梯类)》和《起重机械登记卡片(电梯类)》
(二)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大修改造后的电梯应有质量验收证证(或质量验收报告);更改局部须有变更设计的证明文件;
(三)电梯安装验收证明和报告;
(四)运转、保养、维修记录;
(五)定期平安检查和事故记录;
(六)电梯随机文件,至少包括井道及机房土建图、电气控制原理图、电气敷设图、电器元件代号说明书、安装调试说明书、使用维护说明书、出厂明细表(装箱单)等技术资料第七条电梯的产权单位应建立健全各项平安技术管理制度各项平安技术管理的规章制度应包括
(一)岗位平安操作规程;
(二)维修保养制度;
(三)岗位责任制;
(四)岗位交换班制度;
(五)维修保养人员、电梯司机操作证管理及制度;
(六)设备档案管理制度;
(七)设备平安使用管理制度(包括乘客须知)第八条电梯的产权单位应持电梯技术档案资料和平安技术检验报告书逐台向劳动行政部门申报经劳动行政部门审查合格后,发给《电梯平安使用许可证》《电梯平安使用许可证》有效期为一年凡未取得《电梯平安使用许可证》的电梯不得使用第九条电梯的产权单位应在《电梯平安使用许可证》有效期到期前申请下一年度的平安技术检验、经检验合格的,换发新一年度的《电梯平安使用许可证》第十条除定期检验外,以下情况必须申请平安技术检验;
(一)新安装或经过大修改造后的电梯;
(二)经过重要改装或严重损坏后,经过修复的电梯;
(三)停止使用超过半年,需重新启用的电梯;
(四)发生重大事故,修复后需重新启用的电梯第十一条电梯的产权单位应加强对电梯的维修保养和日常检查,制定维修保养方案,保证电梯在运行时技术状况良好,并根据设备状况、运行时间、累计工作量确定检修周期第十二条电梯产权单位应与持有市劳动行政部门核发的平安认可证书的企业签订安装、大修改造维修保养,并明确被委托企业的责任第十三条产权单位如需自行维护保养电梯,应按电梯数量及工作状况配备足够的维护保养人员,其管理部门应将电梯管理人员、维护保养人员、联系及有关资料报送设备所在区(县)劳动行政部门,经核准后,方可自行维护保养第十四条电梯变更产权时,其产权单位应将随机的《起重机械平安技术档案(电梯类)》、《电梯平安使用许可证》等全部技术档案资料一同转交给新用户,并到劳动行政部门办理转户手续第十五条电梯机械局部发生严重腐蚀、变形、裂纹等缺陷,电气控制系统紊乱,存在严重不平安隐患,已无法修复或无修复价值时,应报废报废的电梯,其产权单位应报劳动行政部门备案注销报废后的电梯严禁继续使用第十六条凡发生电梯事故,产权单位应立即向市及设备所在区(县)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并负责保护事故现场;发生人员伤亡的,应立即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并按有关规定向公安部门、检察机关报告第十七条自动人行道的平安使用管理,参照本规定执行第十八条本规定自之日起施行电梯平安使用管理制度xx-06-1823:17|#2楼
1.在乘梯楼层电梯入口处,根据自己上行或下行的需要,按上方向或下方向箭头按钮,只要按钮上的灯亮,就说明你的.呼叫已被记录,只要等待电梯到来即可
2.电梯到达开门后,先让轿厢内人员走出电梯,然后呼梯者再进入电梯轿厢进入轿厢后,根据你需要到达的楼层,按下轿厢内操纵盘上相应的数字按钮同样,只要该按钮灯亮,那么说明你的选层已被记录;此时不用进行其他任何操作,只要等电梯到达你的目的层停靠即可
3.在开启电梯厅门进入轿厢之前,须注意轿厢是否停在该层,切勿匆忙进入,以防轿厢不在该层,造成严重事故
4.进入电梯厅门之前,请勿用手扒门;进入电梯轿厢后,电梯门未完全关闭时电梯不能启动电梯厅、轿门翻开时,严禁跨步停留在厅、轿门内外,以防不测事故发生请勿在轿厢内跳跃、跑动
5.由于特殊情况,乘坐电梯作为载运货物使用时,不允许超载、撞击、涂抹电梯;载荷应尽可能稳妥地平放于轿厢中心,防止载货运行中轿厢倾斜
6.不允许装运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如遇特殊情况必须装运时,需提前申请,经平安、技术部门批准并采取平安保护措施后,方可运送
7.严格注意不要敲击、推拉、硬掰、倚靠电梯内外门,不要在电梯厅门前、梯门处、轿厢内丢弃杂物或倒洒液体,否那么会直接增加电梯发生严重故障的频率,威胁您乘坐电梯的平安
8.不要将果核、石子等硬物丢弃在梯级上,也不要把伞尖等锋利硬物伸进梯级周围的缝隙中,更不要伸进梳齿板中
9.不允许开启轿厢顶平安窗、轿厢平安门来装运长物件非电梯专业人员不要私自用钥匙或其它物品强行翻开电梯门;严禁未经电梯专业人员同意进入轿顶、井道、机房,或对电梯进行任何非正常操作
10.运输建筑材料和建筑垃圾时,不可使用推车进入轿厢,应将垃圾或货物装成袋运输
11.在车厢内严禁点烟、吸烟因为电梯轿厢上下有易燃润滑油和其它易燃设施无论是在电梯轿厢内,还是在电梯井任一层,当易燃物着火时,由于电梯井和轿厢的封闭环境,一有事故首先启闭门失效当乘坐人员被锁在轿厢内时,极易导致人员严重缺氧窒息以及人人遗憾的人身伤亡
12.千万不要试图用砸门、撬门或转动门锁的方式翻开电梯在电梯开关门时,请不要试图用身体或物品阻止电梯关闭,更不要站在梯门处遮挡电梯门等人电梯运行时,请不要依靠在电梯门上
13.老人、儿童、行动不便者等应有其他人员陪同乘坐电梯
14.千万不要乘坐明确标明处于非平安状态下的电梯遇到火灾、地震或其他灾害时,请不要使用电梯
15.当您在电梯被困时,请勿惊慌,应使用梯内告知监控人员,不得强行出电梯轿厢,以免出现意外休息伤害,电梯管-理-员会尽快赶到排除故障电梯内的只能在处理故障时使用,不得在电梯内吸烟或随地吐痰
16.当您需要搬运家私或请外单位运送大件物品时,请您向相应操作人员告知考前须知
17.当电梯内人员过多时,不得超载运行,听到超载报警时,后上电梯的人要立即下电梯,直到没有报警声为止
18.不得强行开门或阻挡电梯自动关门
19.乘电梯人员顶峰期(上下班时间)不得运送装修材料、搬运家具等物品
20.携带宠物乘电梯时,应将宠物进行隔离,防止惊吓、伤害他人,病犬不准乘电梯
21.严禁乘坐明示处于非平安状态下的电梯模板内容仅供参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