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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范文 集团公司财务管理怎么制度,有参考范本吗以下是为大家的关于集团公司财务范文,希望大家喜欢! 财务管理体系及各会计岗位职责 财务管理是指以强化企业内部经营管理,实现最正确经济效益为目的,以现代企业经营活动为对象,通过对财务等住处的深加工和再利用,实现对经济过程的预测、决策、规划、控制、责任考评等职能的综合性管理工作 财务管理体系即财务工作的组织结构股东代表大会董事会 总经理财务处长 为标准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加强经济管理和财务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规定,特制订了本公司会计工作的规定
1.1公司必须依法设置帐簿,并保证其真实及完整性
1.2公司负责人总经理班子对我公司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1.3公司财务处,会计工作人员必须依据《会计法》及《河南省会计工作管理条例》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
1.4公司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授意、指使、强令财务部门会计工作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帐簿和其他会计资料,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
1.5公司任何个人不得对依法履行职责,抵抗违反《会计法》规定行为的会计人员实行打击报复,否那么一经发现作“开除”处理;
1.6公司对忠于职守,坚持原那么,做出成绩的会计人员,应给予精神及物质的奖励
2.1公司财务部门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 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帐簿,编制财务报告;
2.2财务部门及会计人员不得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或者资料进行会计核算;
2.3以下经济业务事项,必须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a.款项和有价证券收付; b.财物收发,增减及使用; c.债权债务发生; d.资本的增减; e.收入、支出、本钱、费用的计算; f.财务会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
2.4财务部门进行会计核算时,不得有以下行为 a.随意改变资户,负债,所有者权益确实认标准或计量方法,虚列、多列、不列或少列资户,负债,所有者权益; b.虚列或隐瞒收入,推迟或提前确认收入; c.随意改变费用,本钱确实认标准及计量方法虚列、多列、不列或者少列费用本钱; d.随意调整利润的计算,分配方法,编造虚假利润或者隐瞒利润 财务部门进行会计核算时,必须依据取得原始凭证,否那么不得进行会计核算
1.原始凭证填制的根本要求
1.1真实可靠如实填列经济业务内容,不得弄虚作假,不涂改,挖补;
1.2内容完整填写工程要逐项填写,不可缺漏日期按实际发生日填写,名称要写全称,品名、用途要填写明确,人员签间必须齐全;
1.3填制及时每当一项经济业务发生或完成,都要立即填制原始凭证,做到不积压、不误时、不事后补制;
1.4书写清楚要文字工整、不草、不乱、不糙,复写的凭证要不串格、不串行、不模糊;
1.5顺序使用凭证要顺序或分类编制,要次序使用,跳号的凭证应加盖“作废”戳记,不得撕毁
2.原始凭证的附加要求
2.1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盖有填制单位的公章; 从个人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有填制人员的签名或盖章;自制原始凭证必须有经办部门负责人或指定的人员的签名或盖章;对外开出的原始凭证必须加盖本单位的公章,如业务公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收款专用章或结算专用章;
2.2购置实物的原始凭证,必须有验收证明;
2.3一式几联的原始凭证,必须注明各联的用途,并且只能以一联作为报销凭证;一式几联的发票或收据,必须用双面复写纸套写,作废时,应加盖“作废”戳记,并全联保存;
2.4发生销货退回及退还货款时,必须填写退货发票,附有退货验收证明和对方单位的收款收据,不得以退货发票代替收据;
2.5职工公出借款的收据,必须附在记帐凭证之后出差时,由本人填写借款单,由总经理或总经理指定的人员审核,并签名,后办理借款;在收回借款时,应当另开收据,不得退复原借款收据;
2.6经公司批准的或主管部门批准的经济业务应将批准文件作为原始凭证附件;
2.7发现原始凭证有错误的,应当由开出单位重开或更正,在更正处加盖开出单位公章 财务部门会计人员要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填制的记帐凭证,要填列及时,每月结束必须将所有记帐凭证填列完 第一条为依法加强财务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发挥财务部门在公司经营与运作过程中的反映、控制、参与和监督作用全面揭示经济活动的发生及结果根据国家的财政金融政策和《会计法》与《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本部及分子公司 第三条集团公司推行“统一管理,统一方案,分业经营,独立核算”的管理体制,由集团公司财务部统一领导全公司的财务工作,分子各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和监督本单位的一切财务活动 第四条公司鼓励财务部门及财务人员积极依法依本制度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及分子公司和股东权益 第五条财务部门及财务人员履行职责应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依法、依制度和依工作程序;勤奋廉洁,恪守高尚的;严格遵守公司及各分子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强化效劳意识,增强工作技能;努力改良财务工作质量,讲求财务工作效率,降低财务管理本钱;保守职业秘密公司及各分子公司和全体员工必须严格依此办理财务事宜并积极协助、配合财务部门工作 第六条本制度由集团公司财务部负责制订、解释,修订权归集团公司董事会各分子公司依据本制度拟定相应的实施细那么,经董事会批准后施行 第一条本制度所指财会人员包括财务总监、财务经理、会计主管、会计、出纳 第二条所有人员一律由集团公司聘任和管理 第三条所有财务人员均由集团公司财务部和行政部共同选拔、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第四条各财务人员均由集团公司委派,实行轮岗制度,在每个单位或岗位的工作时间一般不超过两年,期满后由集团公司视需要续聘留任;在任职期内不称职或因其他需要,集团公司有权提前解聘或调动 第五条财会人员的工资统一由集团公司发放,其奖金及福利由所在公司结合本单位经济效益核发 第六条对被委派的财会人员实行定期述职制度,在任期内经综合评议不合格的,公司予以免职或辞退 第七条被委派的财会人员接受集团公司财务部和所在单位的双重领导对不服从所在公司正常管理、不爱岗敬业或业务水平低下的财会人员,所在单位有权向集团公司申请调离 第八条热爱公司,爱岗敬业,清正廉洁,坚持原那么,抵抗不正之风,有良好的财会人员职业道德 第九条有财会人员上岗资格证,财务负责人应具备助理会计师以上职称,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工作经历 第十条严格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相关规章制度 第十一条搞好所在公司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工作,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依据,对重大事项及时报告 第十二条参与所在公司业务方案的制订和主要经济合同的审查与执行,检查方案、合同的执行情况和结果 第十三条组织编制财务方案,落实完成方案的各项措施,对方案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良意见和解决方法 第十四条加强所在公司的资金和资产管理,保证资金和资产的平安完整,合理组织资金调拨与结算 第十五条积极参加集团公司组织的财会人员的业务培训和业务考核第十六条财务人员应尽的其它职责 第十七条财务人员调动或离职必须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接以下程序办理调动或离职手续
1、由集团公司财务部、审计部派员组成审计小组,办理离任审计
2、经审计合格后,方可办理交接手续,未办清交接手续后,不得调动或离职 第十八条财务人员办理移动时,要编制移交清册,列明应移交的会计账表、凭证、印鉴、文件、会计软件、密码及数据磁盘,并将现金、有价证券、支票、发票等与出纳核对一致,在监交人监督下按移交清册内容移交,并对遗留问题和未了事项写出书面材料 第十九条交接完毕,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员在移交清册上签名或盖章,并在移交清册上注明单位名称、交接日期、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员职务、姓名、移交清册页数及需说明的其他问题和意见等,移交清册一式叁份,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 第二十条对财务经理工作质量和职责履行考核由集团公司行政部、财务部进行同时考核结果报行政部,与其效益工资挂钩对财务经理的考核采取按季 考核、年终综合评价的方法其他财务人员的考核在各分子公司进行,年终将考核结果报集团公司财务部 考核内容以所在公司的会计根本制度执行情况、和财务方案执行情况、会计根底标准化管理工作以及固定资产管理等制度贯彻执行情况、所在单位的内在管理水平为主考核结果与个人的经济利益及评先挂钩 财务经理的考核方法详见《四方集团公司财务经理考核方法》模板内容仅供参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