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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方案 为了更进一步维护我市消费者合法权益,为扩大内需,拉动消费,促进我市经济开展效劳现就我市开展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成立市“315”国际消费者权益系列宣传活动组委会以下简称组委会,市政府分管领导为主任,县、区政府、市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具体附后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消协,具体负责活动的协调组织工作 从1月12日至3月28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为组织筹划阶段1月12日至2月12日拟定活动方案,征求有关单位意见,召开政府消费维权工作组委会暨市消协常务理事会,研究确定系列宣传活动的主要内容,并明确各相关单位的责任和任务 第二阶段为活动实施阶段2月23日至3月20日 主要开展以下活动
1、组织消费者代表参与有关部门对食品加工企业、超市的检查
2、开展“诚信承诺企业”入盟和“一会两站”开展工作
3、召开“315”新闻会,披露十大消费投诉案例
4、市领导发表署名纪念文章
5、编印维权知识宣传册
6、召开年主题宣传活动座谈会
7、开展“移动杯”我的维权评奖活动
8、召开“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大会
9、举办大型广场宣传咨询活动及广场演出,维权知识有奖竞答
10、各有关单位自行组织销毁假冒伪劣商品
11、建议市人大开展对公用企业落实《消法》、《条例》情况进行视察
12、开展医疗效劳机构效劳质量、邮政效劳质量调查活动,并提交
13、办好投诉聚焦、《生活“315”》栏目,形成浓厚的宣传气氛 第三阶段为总结阶段3月23日—3月26日 各单位要对系列宣传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如实填报统计表,并于3月26日前书面报市“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宣传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1、县、区政府、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各项宣传活动按照活动安排表组织、落实各项活动
2、各有关单位要按照活动安排表的要求,积极组织和参加各项活动
3、各级消协组织要主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做好具体的组织协调工作同时与新闻媒体配合,保证宣传的广泛性、实效性
4、“315”宣传活动是公益活动,不得借“315”现场咨询活动从事赢利性的商业行为
5、各咨询点要营造浓厚的宣传气氛,所需物质由各咨询点牵头单位负责落实,并做好现场布置效劳工作模板内容仅供参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