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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有些 劳动合同终止目前很多关于劳动合同终止情形的说明都不完整甚至错误,HR哥希望通过以下讲解,以让大家对于劳动合同终止有一个正确、全面的认识和理解 劳动合同法律关系失效有两种主要情形一是劳动合同解除二是劳动合同终止其共同点都是合同终止,劳动法律关系不再其不同点是,前者是规定的法定条件未到达,企业或劳动者任一方提出终止合同,称之为劳动合同解除后者是法定条件出现,合同终止 劳动合同终止准确的定义应是劳动合同终止的法定条件出现导致劳动合同关系自然失效,双方不再履行这个定义告诉我们,劳动合同终止不存在约定终止情形,只有法律明文规定的条件出现时,劳动合同才能得以终止 关于劳动合同终止相关法律条款规定,从《劳动法》到《劳动合同法》到《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都有所变化一起来看看法律条文的变化 《劳动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了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根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撤消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增加了劳动合同终止的三种法定条情形 第五条【一月内劳动者拒不签订劳动合同的处理】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第二十一条 劳动者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 第二十二条【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终止的经济补偿】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因任务完成而终止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按照新法优于旧法,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原那么,劳动合同法终止的情形应包括《劳动合同法》所规定的六种情形及《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三种情形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劳动合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局部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相关规定劳动合同期满,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需要支付补偿金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撤消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完成一定工作任务终止劳动合同需支付补偿金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到达法律退休年龄终止劳动合同,xx年5月8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布的《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草案》第33条关于这一问题曾这样规定“劳动者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尚不能依法享受根本养老保险待遇的,用人单位可以终止劳动合同;但是,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关于经济补偿标准的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现在《实施条例》却将“草案”中关于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规定给取消了从立法的意图来看,是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的综上所述九种情形,有四种情形无需支付补偿金 法律条文犹如齿轮,环环相扣,只有全面综合系统的了解法律,才能正确的解决法律相关问题模板内容仅供参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