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不锈钢来料加工合同不锈钢来料加工合同 甲方建设单位 乙方施工单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订立以下合同,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内容不锈钢楼梯扶手,规格
2、略;
3、工程造价元/米,施工面积约米,约合人民币万元以实际竣工验收数量为准;
4、付款方式合同签订生效后,甲方付%的预付材料款,材料款到帐后开始施工,工程安装到%后,拨付安装工程总价款的%,工程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后,余款一次性付清
二、合同工期 从拨款之日起至年月日之前完工如有客观原因引起的延期开工,中途停工和窝工,经甲方认证后,工期顺延
三、甲方责任
1、如期办理拨款结算;
2、指派专人为甲方工地代表,对工程进度质量及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签证解决在施工中应由甲方解决的问题
四、乙方责任
1、保证质量,保证工程如期竣工保修期为一年,一年内出现 质量问题,保修保换,人为造成损坏,由甲方承当;
2、工程完工后,负责清理自己施工中造成的垃圾卫生;
3、指派专人为乙方工地代表,负责施工现场的管理与联系工作,参加工程验收;
4、乙方不得无故顺延工期,每拖延一天罚款元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的负责无偿维修及返工
五、质量验收 以甲方设计说明和国家公布的施工验收标准质量评定标准为依据,到达合格标准
六、在加工、安装、付款事项中出现问题,甲、乙双方发生纠纷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法院起诉
七、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条款全部履行完毕,合同自行失效
八、备注 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