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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个人借款合同模板集锦10篇【精品】个人借款合同模板集锦10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人们运用到的场合不断增多,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的方式那么相关的合同到底怎么写呢?以下是为大家收集的个人借款合同10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个人借款合同 甲方借款人身份证号码乙方出借人身份证号码甲乙双方就以下事宜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乙方借给甲方人民币大写
(二)、本合同借款用
(三)、本合同借款月利率为%
(四)、本合同借款期限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五)、甲方选择的还款方式为
(六)、本合同借款的担保方式为个人无限连带保证反担保(见第二条保证条款)
(七)、本合同自签订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乙、丙方各执一份
(一)本合同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二)保证人保证担保的范围 1.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含复利)、罚息; 2.违约金、赔偿金、补偿金; 3.为实现债权和质权而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因违约方发生的律师费)
(三)保证人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四)在借款期内,保证人发生被宣告破产、被依法撤销、解散、资不抵债等丧失担保资格和能力的变故时,保证人应及时乙方,甲方应提供新的担保
(五)本合同项下保证人的一切义务均具有连续性,对其合法继承人具有完全的约束力
(一)甲方改变借款用途;
(二)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逾期或未按约定的金额归还借款本息;
(三)甲方提供的证明、资料等文件有虚假、非法的情况;
(四)甲方死亡、被宣告死亡、被宣告失踪、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后无继承人、受遗赠人、财产代管人、监护人或者其继承人、受遗赠人、财产代管人、监护人拒绝履行本合同;
(五)合同履行期间,抵押人擅自处分抵押物,或者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物价值减少,乙方要求恢复原状、提供担保遭拒绝;
(六)合同履行期间,甲方中断、撤销乙方要求投保的保险;
(七)保证人提供虚假财务或者拒绝乙方对其财务状况进行监督、检查;
(八)保证人违反本合同保证条款或丧失担保能力甲方未能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担保;
(九)甲方或担保人其他可能影响归还乙方贷款的行为
(一)按民银行的规定计收罚息和复利;
(二)要求甲方立即提前归还局部或全部借款,或以合法程序处分本合同项下的抵、质押物以清偿全部借款和利息,或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
(三)其他法律允许的措施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各方同意采取向合同签订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的方式解决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合同签订日期 甲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 乙方(贷款人)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就借款事宜,房屋租赁合同范本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根底上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1)乙方贷给甲方人民币(大写),于前交付甲方
(2)借款利息
(3)借款期限
(4)还款日期和方式
(5)违约责任
(6)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协商解决,解决不成,同意提交区人民法院(选择性条款不得违反地域管辖和级别管辖,二手房买卖合同可以选择原告、被告、标的物、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 本合同自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债权人甲方 保证人乙方 第一条为确保甲方与以下简称借款人签订的年字号借款合同以下称借款合同的履行,乙方愿意向甲方提供保证,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乙方保证范围为借款人根据借款合同向甲方借用的贷款本金为人民币大写及其利息包括因借款人违约或逾期还款所计收的复利和加收的利息借款人违约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诉讼费和律师费 第三条本合同保证的借款合同的履行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本保证合同的保证期间为两年,自借款人不履行债务之日起计算 第四条本保证合同独立于借款合同,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责任不因借款合同无效而免除 第五条乙方承诺对借款人的还款义务承当连带责任,并在甲方开立的账户上始终保存相当于借款人借款余额的%的款项作为履行保证义务的保证金如借款人未按合同的约定履行还款义务,乙方保证在接到甲方书面索款通知后日内履行还款义务如乙方未主动履行,即表示乙方授权甲方从其开立的账户中扣收 第六条乙方同意甲方在借款人逾期未归还贷款本息时,有权依第五条规定的方式直接要求乙方履行义务 第七条乙方保证如发生借款合同项下借款合同提前到期的情况时,借款人又不及时还款的,乙方立即开始履行保证义务 第八条乙方保证有足够的能力承当上述保证责任,并不因乙方受到的任何指令、乙方财力状况的改变、乙方与任何单位签订任何协议而免除其所承当的责任 第九条本合同生效后,乙方接受甲方对其资金和财产状况的调查了解,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及时提供其资产状况的有关资料 第十条在本合同有效期间,乙方如再向第三方提供担保,不得损害甲方的利益 第十一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一方需变更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同意,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二条借款人与甲方协议变更借款合同的,应征得乙方同意;未经乙方同意的,乙方只在本合同规定的保证范围和期限内承当责任但甲方由于国家政策调整而执行新利率的,无须征得乙方的同意 第十三条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向对方支付担保余额的%违约金,违约金缺乏以弥补对方损失的,还应就缺乏局部予以补偿 第十四条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1.;
2.. 第十五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甲、乙双方共同选择以下方式之一
1.提交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2.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六条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各执份 第十七条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债权人住所根本账户开户行 账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年月日年月日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个人借款担保合同的本质是一种担保合同,但是其内容也是可以写明与借款相关的事项同时,建议,最好在合同当中明确双方的违约责任,约定好纠纷的解决方式或途径如有必须的话,还可以将担保合同进行公证要是产生了纠纷,也可以向在线律师进行咨询 2可用而当年未用的各项专用基金 3从各种渠道筹集起来的暂时闲置资金银行贷款不得进行拆出
4.企业拆入的资金必须用于以下方面 1银行已批准贷款的技术改造、立项工程,在银行贷款尚未发放之前,企业可用拆款暂时补充; 2企业贷款所需的10%至309《自筹资金,在企业一次筹足困难时,可暂用拆借资金补足; 3企业在生产经营中急需的短期周转资金; 4一些投资少、效益高、见效快的技术改造工程所需资金企业使用拆款,应按上述范围掌握,不能用于长期固定资产投资,更不能搞转贷牟利 抵押权人甲方 抵押人乙方 一根据借款合同的约定借款合同提前到期的; 二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八条、第十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八条; 三当有任何纠纷、诉讼、仲裁发生,可能对抵押物有不利影响的 一用于缴付因处理该抵押物而支出的一切费用; 二用于扣缴所欠的一切税款及乙方应付的一切费用; 三扣还根据本合同乙方应归还甲方的贷款本息及其他一切款项 一向甲方提供的一切资料均真实可靠,无任何伪造和隐瞒事实之处; 二准许甲方或其授权人,在任何合理的时间内依法进入该抵押房产,以便检查; 三乙方在工作单位、联络方式等发生变化时,须在十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四乙方在占有该抵押物期间,应遵守管理规定,按时付清该抵押物的各项管理费用,并保证该抵押物免受扣押或涉及其他法律诉讼如不履行上述责任,须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五当有任何诉讼、仲裁发生,可能对该抵押物有不利影响时,乙方保证在十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违约金 一提交该抵押房产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二提交仲裁委员会裁决 根本账户开户行 账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甲方公章乙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登记机关 抵押登记编号 抵押登记日期 抵押权人(以下简称甲方) 抵押人大厦(以下简称乙方) 年月日,与实业有限总公司签订协议书一份,规定浙江将2万平方米山庄用地退还给实业有限总公司,实业有限总公司愿补偿500万元人民币给浙江乙方杭州大厦愿为实业有限总公司按协议规定的期限支付补偿款提供抵押担保并签订如下抵押协议 第一条抵押担保的债权 乙方提供的房产抵押担保的主债权为根据年月日甲方与实业有限总公司签订的协议书规定的大实业有限总公司应支付的万元补偿款,其支付期限分别为年月日支付万元;年月日支付万元 第二条抵押物 乙方愿提供座落于市路号的大厦的房产作实业有限总公司履行义务的抵押担保,该房产面积平方米,属框架结构,属乙方所有,其房产权证号为;土地使用证号 第三条双方同意抵押担保的范围与实业有限总公司履行义务承当责任的范围相同,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第四条抵押期间,乙方应妥善保管、使用抵押的房产如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物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停止侵害抵押物行为并有权要求再提供担保 第五条本抵押协议签订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抵押房产的房地产权证书和土地使用权证号,由甲方负责办理抵押物 的评估并向有关登记相关办理抵押物登记,评估费和抵押物登记费用双方各半承当 第六条因本抵押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抵押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七条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送有关机关登记备案 甲方 代表 乙方大厦 代表 年月日 甲方股份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乙方公司 住所 法定代表人 鉴于甲方为一股份,乙方为一民营企业,甲方、乙方与银行(下简称“a银行”)于年月日签订了一份《人民币保证贷款合同》(合同编号[]贷字第号)依该合同约定,甲方就乙方据该合同向a银行贷款提供保证,当乙方在还款期限届满而不履行还款义务时,a银行有权直接要求保证人即甲方清偿该项债务甲方在承当上述保证责任后,取得代位求偿权,可向乙方追偿上述债务现甲方为确保上述代位求偿权的实现,特要求乙方向其提供反担保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上述反担保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合同内容如下 第一条担保债权 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为甲方就上述《人民币保证贷款合同》约定之贷款本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罚息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向a银行履行保证义务后所产生的对乙方的债权 第二条担保形式 乙方根据本合同以抵押方式向甲方提供担保 第三条债务履行期限 乙方应于甲方根据上述《人民币保证贷款合同》约定向a银行履行保证责任后日内向甲方归还甲方为履行上述保证义务所付出之全部款项 第四条抵押财产 乙方以下述财产向甲方提供抵押(略) 第五条保证 乙方就下述事项向甲方作出保证 1乙方对上述抵押财产为依据《担保法》允许抵押的财产,且上述财产的所有权与使用权合法、有效; 2乙方未在上述抵押财产上为除本合同项下债务以外的任何债务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 3乙方就上述抵押财产所提供的一切文件、报表、陈述均是真实、完整的 第六条担保范围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甲方为履行上述《人民币保证贷款合同》项下保证义务所支付的全部款项,包括贷款本金、利息(含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的费用 第七条抵押登记 乙方负责向有关部门办理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登记;假设本合同由于乙方未即时、有效办理抵押登记而无法生效,那么全部责任由乙方承当 第八条甲方权利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作为债权人及抵押权人,享有如下权利
(1)在甲方依据上述《人民币保证贷款合同》约定履行保证义务后向乙方行使代位求偿权;
(2)本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甲方未受清偿的,甲方可以向乙方行使抵押权,即与乙方协商以上述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上述抵押物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不成的,甲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假设本合同项下抵押权由于上述抵押物的灭失而消灭,甲方有权以乙方所得的赔偿金作为抵押财产行使抵押权;
(4)本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乙方不履行债务致使抵押物被人民法院扣押的,甲方有权自扣押之日起收取由抵押物别离的天然孳息及法定孳息;
(5)甲方有权就本合同项下的抵押财产的现实状况及使用情况进行调查和了解,并要求乙方提供相应文件、报表和作出相关陈述;
(6)甲方有权拒绝乙方就本合同项下之抵押物为除本合同项下之债务以外的任何债务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甲方有权拒绝乙方在抵押期间转让本合同项下之抵押物;
(7)乙方在征得甲方同意后转让抵押物时,假设转让抵押物的价款明显低于其价值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相应担保或要求乙方以其转让抵押物所得价款提前清偿债务;
(8)假设甲方发现乙方的行为足以使本合同项下抵押物价值减少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上述行为;抵押物价值减少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提供与抵押物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9)甲方有权转让本合同项下债权,无须取得乙方的同意,但应依法通知乙方 2甲方作为债权人及抵押权人,应履行以下义务
(1)当乙方依本合同履行还款义务时,甲方应依合同约定接受乙方履行上述债务;
(2)甲方在乙方履行还款义务后,不得再向乙方行使抵押权;
(3)甲方依本合同约定向乙方行使抵押权,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局部应归还乙方;
(4)甲方应严格保守在依本合同约定对乙方进行调查时所了解到的`乙方的商业秘密;
(5)甲方不得与本合同项下债权别离而单独转让抵押权或以其为其他债权担保 第九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作为债务人和抵押人,享有如下权利
(1)甲方依本合同约定行使抵押权后,乙方有权要求归还抵押物折价、拍卖或变卖后超过债权数额局部的价款;
(2)乙方在取得甲方同意并告知受让人后,可以转让抵押物; 2乙方作为债务人和抵押人,应承当如下义务
(1)乙方应确保其对其所提供的抵押财产拥有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合法、有效,其所提供的抵押财产上不存在为《担保法》所禁止作为抵押物的情况;
(2)乙方不得在未经甲方同意的情况下,就本合同项下之抵押物为除本合同项下之债务以外的任何债务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
(3)乙方不得在未经甲方同意或未告知受让人的情况下,转让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
(4)假设乙方的行为足以使本合同项下抵押物价值减少时,乙方应立即停止上述行为;抵押物价值减少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应依甲方要求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提供与抵押物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5)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挠甲方依本合同约定对乙方抵押财产现实状况及使用情况所进行的善意调查和了解,甲方因乙方上述阻挠行为所发生的各种费用,均由乙方承当;
(6)乙方应依据本合同约定及时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第十条违约责任 乙方在发生以下事件之一时即构成违约 1乙方在本合同项下债务到期时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 2乙方没有履行或遵守本合同中的任何一项义务或规定; 3乙方向甲方提交的与其抵押财产有关的任何文件、报表及陈述在甲方认为是重要的任何方面被证明为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或成心使人误解; 4乙方终止归还其到期债务、不能或表示不能归还其到期债务; 5由于乙方的过失使本抵押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被取消、终止执行或无法予以强制执行 上述违约事件发生后,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立即履行本合同义务;乙方除应依照合同约定履行该项债务外,自甲方依上述《人民币保证贷款合同》履行保证义务之日起每日向甲方支付相当于上述债务标的金额%的违约金;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损失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除应依本合同约定继续履行该项义务外,还应向对方支付相当于本合同项下债务标的金额%的违约金;由此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损失 第十一条效力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上述《人民币保证贷款合同》无效或失效并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本合同项下的抵押延及乙方在上述《人民币保证贷款合同》无效或失效后的法律责任;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一切义务均具有连续性,对其接管人、受让人及其合并、改组、变更名称后的主体均具有完全的约束力;本合同的某些条款或某些条款的局部内容在现在或将来无效的,该无效条款或该无效局部并不影响本合同及本合同的其他条款或该条款的其他内容的效力 第十二条其他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合同编号 抵押权人(以下称甲方)住所 法定代表人联系 抵押人(乙方)住所 法定代表人联系 乙方为担保甲方与乙方之间于年月日所签订的借款合同的履行,在公平、自愿、平等协商的根底上乙方以自己享有相关处分权的财产为甲方提供抵押担保 第一条抵押担保的债权 乙方提供的房产抵押担保的主债权为根据年月日甲方与有限总公司签订的协议书规定的有限总公司应支付的万元补偿款,其支付期限分别为年月日支付万元;年月日支付万元 第二条抵押物 乙方愿提供座落于市路号的大厦的房产作有限总公司履行义务的抵押担保,该房产面积平方米,属框架结构,属乙方所有,其房产权证号为;土地使用证号 第三条抵押物担保范围 双方同意抵押担保的范围与有限总公司履行义务承当责任的范围相同,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第四条抵押权人的义务 抵押期间,乙方应妥善保管、使用抵押的房产如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物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停止侵害抵押物行为并有权要求再提供担保 第五条 本抵押协议签订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抵押房产的房地产权证书和土地使用权证号,由甲方负责办理抵押物的评估并向有关登记相关办理抵押物登记,评估费和抵押物登记费用双方各半承当 第六条争议解决 因本抵押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抵押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七条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送有关机关登记备案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年月日 贷款人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方式 借款人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联系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那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老实信用的原那么,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元大写的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借款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
1.乙方向甲方所借款项专用于乙方与第三人签订的购销合同货款的支付见附件——购销合同,不得挪作他用,不得进行违法活动,更不能随意侵占甲方的所贷款项;
2.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有权检查借款使用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查验所购货物等,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提供相关的资料和情况说明;如发现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前还款并承当相应的违约责任
1.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元大写,借款期限为月自月日到月日,利息为元大写;
2.本协议第三条第一项的条件成就后日内,甲方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向乙方发放所贷款项;借款期限届满前,不得要求乙方提前还款,本协议有特殊约定的除外;乙方也应及时清偿所贷款项
1.本协议项下借款本息,由取得甲方认可的担保人以保证或和抵押的方式提供担保,并另行签订其他书面保证或和担保协议,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和本协议生效的前提条件,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局部;
2.乙方承诺所提交给甲方的与本协议项下借款有关的各种证明文件及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或和其保证人、担保人的身份证明、自身财产证明、自身所负债务及清偿情况、担保财产上的权利状况等是真实的、完整的,并承当因隐瞒、虚报所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3.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办理相关的担保手续包括但不限于转移动产的占有、办理相关担保财产的他项权证等,一切费用由乙方承当;因乙方原因导致办理不能或办理迟延的,乙方赔偿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
1.本协议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本协议;
2.乙方需延长借款期限,应在借款到期日前向甲方提出申请,经甲方同意有保证人或和担保人的,应经保证人或和担保人同意签订书面延期还款协议;
3.甲、乙任何一方,需要变更本协议的其它条款或解除本协议时,均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并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变更或解除事项达成书面协议;
4.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任何一方变更住所营业地、联系方式时,应在变更后立即书面通知对方
1.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发生与《证券法》第六十七条第二款相同或类似的情况、或其保证人、担保人发生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未按约定用途使用所贷款项、自身债务恶化、发生重大诉讼、担保财产上的权利状况发生变化等情况时,应立即告知甲方;
2.甲方转让该债权时,应及时向乙方出具债权转让通知书;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和债权受让方办理相关的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变更担保物的他项权利人等;
3.甲方屡次转让该债权的,乙方只对该债权的第一次受让人为清偿以乙方第一次收到债权转让通知的日期为准 甲、乙双方应认真履行本协议项下的各项义务,不履行或迟延履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应承当赔偿责任,并支付借款总额的30%的违约金 有关本协议的解释或履行,当事人之间发生争议的,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依法向本协议签订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达成的其他书面协议与本协议所附《购销合同》,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局部,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本协议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执行 贷款人 借款人 法定代表人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年月日 附 借款人与第三人的购销的合同 甲方出借人身份证号码 乙方借款人身份证号码 丙方保证人身份证号码 甲乙丙三方本着平等自愿、老实信用的原那么,经协商一致,达本钱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执行
一、甲方借给乙方人民币大写
二、本合同借款用,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三、乙方承诺在借款期间将本人车辆品牌型号数量台机动车牌照号码车架号码发动 机号抵押给甲方,抵押车辆估计价值人名币元抵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出租、变卖、赠与抵押物,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抵押物抵押期间抵押物不受乙方资产分割、转让等影响,如甲方发现乙方有违反本条款的情节,甲方将处置抵押物
四、本合同借款期限为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到期不付每天加缴100元违约金
五、乙方选择的还款方式为到期本息一次性还清
六、本合同借款的担保方式为个人无限连带责任保证见第二条保证条款
七、本合同自签订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乙、丙方各执一份 一本合同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二保证人保证担保的范围
1.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含复利、罚息;
2.违约金、赔偿金、补偿金; 三保证人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一、发生以下情况之一即构成违约 一乙方改变借款用途; 二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逾期或未按约定的金额归还借款本息; 三乙方或担保人其他可能影响归还乙方贷款的行为
二、发生违约情况时,甲方有权采取以下一种或多种措施 一按民银行的规定计收罚息和复利; 二要求乙方立即提前归还局部或全部借款,或以合法程序处分本合同项下的抵、质押物以清偿全部借款和利息,或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 三其他法律允许的措施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各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在出借方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丙方签字 合同签订日期 甲方出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 乙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 连带责任保证人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及连带责任保证人在公平自愿的根底上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愿出借给乙方人民币万元整¥.00元,借款期个月,自年月日至年月日,于订立本合同之时,由甲方给付乙方,乙方保证不用借款从事违法活动
二、每月利息率为,乙方应每三个月付清利息一次,不得拖欠乙方保证按期归还借款,如果不能按期归还借款,乙方承当甲方追讨该借款的差旅费、律师费、诉讼费等
三、本合同的债权,甲方可自由转让与他人,乙方不得异议乙方归还借款的顺序为先利息后本金
四、乙方应觅连带责任保证人叁名,确保本合同的履行连带责任保证人愿与乙方负连带返还本金、利息和追讨该借款的差旅费、律师费、诉讼费等的责任,并抛弃先诉抗辩权
五、甲乙双方及连带责任保证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即表示充分理解并同意本合同的所有条款 甲方 乙方 连带责任保证人 签订合同日期年月日 甲方(担保人) 身份证号 地址/住所 联系 乙方(债权人)个人借款担保合同身份证号地址/住所 根据(下称借款人)与乙方签订的编号为年[个 人借款]字第号的《借款合同》的约定,乙方向借款人提供借款资金为(大写人民币)万元,期限为个月现甲方自愿以借款人的担保人身份向乙方提供担保,并明确以乙方为唯一受益人的、无条件的、不可撤销连带保证责任担保 现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定义与解释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那么
1、《借款合同》中的定义与解释均适用于本合同
2、当援引本合同或《借款合同》时,应当包括经双方同意修改、补充、变更后的合同或条款
3、本合同项下的保证和担保行为具有独立性和完整性,不因其他相关合同的无效而无效
4、本合同所称“债务‘系指根据《借款合同》的约定,借款人应向乙方归还支付的全部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全部债务本金及利息(包括复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资金占用费、实现乙方债权及担保物权的一切费用 第二条保证责任 为了保证借款人全面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无论何种原因未按约履行,甲方均应承当连带保证责任 第三条保证期间
一、保证形式为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另增加两年即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本合同所称主债务指乙方在前述《借款合同》中履行支付义务后,形成的对甲方追偿之债务保证期间内,乙方依法将其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甲方在原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当保证责任 第四条保证担保范围 本合同项下的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在《保证担保合同》中约定的全部保证担保范围,以及《借款合同》中约定的借款人需履行的全部义务范围乙方凡因向甲方行使追索权、实现担保权利而产生的一切支付均在本担保范围之内,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乙方为实现债权的诉讼费用或仲裁费、财产或证据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评估费、拍卖费、鉴定费、差旅费、调查取证费等各项费用 第五条有关保证的规定
一、本合同项下设立的担保为独立的担保本合同独立于《借款合同》而存在,不因《借款合同》的无效而无效,也不受《借款合同》的终止或修改而受到影响无论何种情况,甲方均须全面履行保证责任
二、本合同的保证为不可撤销的保证,不受借款人与任何单位签订的任何协议或文件的影响,也不因借款人破产、无力清偿债务、丧失企业资格、更改组织等各种情况而有任何改变
三、乙方修改、补充《借款合同》的,无需另行征得甲方同意,甲方应按修改后的相关内容承当担保责任但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而扩大《借款合同》中约定的担保范围的除外
四、任何时候,甲方均不得以乙方未积极行使对借款人的追索权等为由要求减轻或免除担保责任
五、担保人特别保证如乙方还同时享有由债务人或其他任何第三人提供的物的担保或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不管乙方是否向上述物的担保人或其他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人提出承当担保责任的请求,甲方自愿优先承当对乙方的连带保证担保责任,并承诺放弃一切抗辩权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债务人提供物的担保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先于物的担保承当保证担保责任 债务人提供了物的担保的,乙方放弃该担保物权、担保物权顺位或者变更担保物权的,甲方同意继续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提供并承当连带责任保证 第六条声明与保证
一、甲方向乙方声明
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所有文件和资料等都准确、真实、完整和有效,不含有与事实不符的任何重大错误或遗漏任何重大事实;
2、甲方对本合同的签署和执行及任何与本合同有关的活动均出于自愿且意思表示真实;
3、假设借款人已向乙方提供担保物,那么甲方承诺放弃按《担保法》第28条及其司法解释规定的保证人享有的权利,且不以该规定作为向乙方承当担保责任的抗辩理由
4、甲方不存在已经发生或即将发生的有可能影响乙方接受其为担保人的以下事件
(1)与其主要负责人恶意串通、互涉重大违纪、违法或法律纠纷;
(2)存在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非诉讼法律纠纷、行政处分、争议;
(3)存在重大债务或有负债;
(4)存在尚未披露的向第三人担保之情形;
(5)存在尚未披露的担保财产的其他共有权人;
(6)其他业已影响担保人财务状况及担保能力的情况
二、甲方向乙方保证
1、乙方在向贷款行履行了保证责任后有权向甲方追偿款项甲方保证在接到乙方书面通知后10日内即时支付乙方全部代偿金额及应付费用;
2、甲方假设同时面临偿付债务及乙方追偿时,应优先偿付乙方追偿金额;
3、甲方如遇以下情形时保证在事项发生后5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变更住所、通讯地址、联系各类产权变更;涉讼或仲裁事项;对外资金借贷等一切影响乙方债权、债务的重大事项
4、甲方保证本次担保合法有效,任何影响或可能影响本次担保的情形均已被依法排除;
5、决不以任何理由阻碍或变相阻碍、干扰乙方依本合同的约定实现债权;
6、不出现因甲方成心或过失而影响乙方行使权利的情形
7、无条件接受乙方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并在《借款合同》签署后按月向乙方报送上一月度财务真实财务报表及相关资料
8、本合同保证期间内,甲方假设对外提供担保,那么甲方保证在提供担保10日前书面征求乙方同意,否那么不能对外担保
9、当甲方提供的保证担保与借款人或第三人提供的物的担保并存时,保证责任与物保在实现顺序上不分先后,乙方可不经物保的实现,直接要求甲方承当全额连带保证责任
10、假设乙方在保证期间依法将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那么本担保保证债权同时转让,甲方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对受让人承当担保保证责任假设在保证期间,乙方为借款人担保的债务的履行期限发生延展或展期情形的,甲方同意继续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当连带责任保证
11、甲方愿以拥有的全部资产(包括家庭财产)承当连带保证责任;
12、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全部资产清单,如乙方认为有必要,可对清单中所列财产进行评估,评估费用由担保人承当; 第七条违约责任 甲方不承当保证责任或违反本合同约定条款的,甲方应按担保的债务本金的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因违约给乙方造成损失且违约金缺乏赔偿的,甲方还应就缺乏的局部予以赔偿乙方有权就违约金的收取向甲方要求实现债权,或采取其他救济措施 第八条提前实现债权的情况 发生以下情况之一,乙方有权要求提前实现债权否那么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当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任何义务,或甲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说明不履行本合同义务;
2、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二条的约定或出现涉诉或仲裁或受到行政制裁等任何可能加重乙方担保责任的情况;
3、依照《借款合同》规定需提前履行债务但借款人未依约清偿债务的;
4、在《借款合同》履行期间借款人出现被宣告破产、解散、擅自变更企业体制等情况致使乙方担保义务即将形成,卷入或即将卷入诉讼(或仲裁)程序及发生其他足以影响乙方利益等的情况
5、借款人发生其他违约行为 第九条合同的修改
1、任何一方提出修改本合同,应通知对方,并经双方达成书面修改协议方有效在书面修改协议未达成之前,本合同所有条款继续有效
2、《借款合同》修改时,乙方无须另外征求甲方的同意,甲方无条件地同意对原《借款合同》及变更后的《借款合同》继续承当连带保证责任但如果《借款合同》的修改使甲方的担保责任得到加重的情况除外 第十条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签约各方签章时起生效 第十二条通知与送达
1、本合同在履行和争议解决过程中的有关通知或送达均应以书面形式按本合同记载的地址或其他有效途径送达对方;
2、如本合同任何一方的地址或其他联系方式发生变化,应立即通知对方
3、任何通知或各种通讯联系只要按照本合同地址(地址变更的,按照变更后的地址)发送,即应视作以下日期被送达
(1)如果是,那么为挂号信或特快专递发出后的5个工作日;
(2)如果直接送达,那么为收件人签收之日 第十三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签补充协议或依法律规定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每份 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签字)(签字) 签订时间年月日 合同签订地 货款种类 合同编号 借款人(以下简称甲方) 贷款银行(以下简称乙方) 保证人(售房单位,以下简称丙方) 甲方向丙方购置自住的商品房,按照《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实施》向乙方申请借款,乙方经审查同意用银行信贷资金发放贷款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甲、乙、丙三方遵照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执行 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大写) 甲方借款用于向丙方购置区(县)街道(镇)路(村)弄号室商品房 甲方借款期限为年另月,即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根据民银行关于对中长期贷款采用分期确定利率的规定,对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采取每年确定利率的方法,即根据民银行公布的每年十一月底的利率水平,在当年十二月份公布下一年度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的利率水平,利率的执行期限从下一年度一月一日到该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借款合同签订时,以当日银行公布执行的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利率确定第一期贷款利率,执行期限到当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甲方委托乙方在办理住房抵押登记获得登记部门认同(乙方确定认同标准)之日起的5个营业日内,将全部贷款连同甲方存入的自筹资金,以甲方购房款名义用转帐方式划至丙方的销售商品房存款户 贷款本金和利息,采用按月等额还款方式贷款从发放的次月起按月还本付息根据等额还款的计算公式计算每月等额还贷款本息,去零进元确定每月还本息额,最后一次本息结清
(1)第一期(合同签订时)每月还本息额为人民币(大写)整
(2)第二期至以后各期每月还本息额根据当年银行公布的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利率计算,以乙方书面通知为准,同时变动分期每月还本息额 甲方必须办理银行储蓄卡,信用卡,委托乙方以自动转帐方式还本付息,甲方应在每月日之前将当月还本息额的足额款项,存入储蓄卡帐户或信用卡帐户,保证乙方能够实施转帐还款 甲方提前将未到期贷款本金全部还清,乙方不计收提前还款手续费,也不退回按原合同利率收取的贷款利息 甲方以购置的商品房作为本合同项下借款抵押担保甲,乙双方签订《个人住房抵押合同》作为本合同的从合同甲,乙双方应向房地产登记部门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 丙方为本合同项下借款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在该商品房竣工验收交付给甲方并且将《房地产权证》,《房地产其他权利证明》交乙方执管之前,如借款人连续三个月拖欠贷款本息,罚息及其他相关费用,丙方应在接到乙方发出《履行担保责任通知书》后一个月内负责代为清偿 甲方必须办理全额抵押房地产的财产保险并承当保险费用,有关保险手续可委托乙方代办抵押期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保险 保险单须注明乙方为保险赔偿金的第一受益人,抵押期内,保险单正本有乙方保管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合同假设借款合同需要变更,须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并依法签订变更协议 本合同存续期间,合同条款与新公布的法律法规不相符的,原合同应依照法律法规作相应变更 甲方如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应事先取得乙,丙方的书面同意,其转让行为在受让方和乙,丙方重新签订借款合同后生效,原合同同时终止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本合同约定发放贷款 甲方必须按本合同按月还款,并在约定的借款期限内向乙方归还全部贷款本息 甲方在执行本合同期间,没有按月还款,一方按规定对其逾期本息按日利率万分之计收罚息 甲方如连续六个月没有归还贷款本息和相关费用,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处分抵押物,如缺乏以归还欠款的,有继续向甲方追偿欠款的权利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想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在协商或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局部的条款,仍须履行 第十四条本合同自甲,乙,丙三方签订后生效,丙方保证责任至甲方所购商品房的《房地产权证》和《房地产其他权利证明》交乙方执管后终止甲,乙双方承当责任至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完毕后终止 甲方(签字)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签订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