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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备】个人借款合同汇总5篇【必备】个人借款合同汇总5篇 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合同的类型越来越多,签订合同能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那么合同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的个人借款合同5篇,仅供参考,欢送大家阅读 甲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 乙方贷款人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就以下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
一、乙方贷给甲方人民币大写 ,于 前交付甲方
二、贷款利息
三、借款期限
四、还款日期和方式
五、违约责任
六、本合同自 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借据 今借到姓名人民币大写元整,年月日前归还,月息按计算 借款人签字、盖章 年月日 贷款人(以下简称为“甲方”) (抵押权人)住所 借款人姓名(名称)(以下简称为“乙方”) (抵押人)身份证地址 有效证件(照)及号码 居住地址 甲、乙双方于年月日在签订本合同,乙方愿以其合法拥有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抵押给甲方,作为借款的担保,并支付合同约定的利息和相关费用为进一步明确当票以外的事项,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资遵照履行 座落(四至范围) 建筑面积 房屋、土地用途 房屋结构(类型) 抵押房地产价值人民币万元整 权证编号 地号 借款本金(当金)、利息、综合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诉讼费、财产保全费、律师效劳费等处分抵押房地产的费用以及可能产生的甲方代垫费用和其他费用本合同有约定具体数额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的依照相关单位出据给甲方的收款发票额为准 借款数额(当金)人民币(大写金额)万元整(协议) 月利率%,月综合费率% 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借款具体期限在双方签署的当票上予以确认)借款期内及借款期限届满后5日内,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当,届时双方另行签署《续当凭证》,《续当凭证》上确定的借款终止日为本合同的借款终止日,本合同约定的事项在续当期间继续有效,如需重新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的,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本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甲乙双方按照本市房地产登记管理权限至市或区(县)的房地产登记部门申请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申领《房地产其他权利证明》 抵押期间,乙方应为抵押房地产购置保险,保险费由乙方承当,保险单交由甲方保管,抵押期间,甲方为保险赔偿的第一受益人保险赔偿缺乏支付本合同项下全部债务的,甲方有权按本合同规定行使抵押权及采取其他方法进行追索 抵押期间,乙方承诺对占管的抵押房地产妥善保管,负有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有义务配合甲方的监督、检查 抵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抵押房地产转让、变卖、抵偿债务或以其他交易方式处置,也不得对抵押房地产作任何实质性结构改变,假设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当赔偿责任 抵押期间,乙方确须出租抵押房地产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将抵押的事实书面告知承租人,将租赁合同交甲方备案同时,在与承租人签订的租赁合同中约定出租人即本合同规定的乙方因未履行本合同而被甲方行使抵押权实现时,承租人应在甲方发出通知之日起10日内迁离该房地产,并将租赁合同交甲方备案,提交给甲方备案的内容须与房地产交易中心登记备案的内容相一致,乙方不得改变合同内容,包括延长租赁期限和其他形式给他人使用,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和承租人及使用人共同承当 乙方保证对抵押房地产享有合法的所有权、处分权、占有权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和当票时,抵押房地产上不存在任何形式的第三人抵押、借用、托管、查封、扣压、诉讼等,也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权属争议或其他权利瑕疵 乙方及抵押物共有人愿以其抵押物(房产全部权益)作为归还本合同借贷条款项下的借款本金及其他相关费用的担保 抵押物共有人同意将本合同抵押物进行抵押,并与借款人共同承当归还借款的责任当需要处置抵押物归还所担保的债务时,愿意无条件地自找住房 乙方对本合同条款已充分理解并保证履行,并承诺对本合同各条款所规定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作出的承诺保证不会以此为由行使抗辩权及诉讼权 乙方还清借款本金(当金)、利息,并支付相应费用后,且已全部履行本合同各项条款,抵押合同即告终止甲、乙双方共同(也可由乙方委托甲方)在抵押合同终止之日起10日内到房地产登记部门申请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乙方违反第十条规定,隐瞒事实及提供虚假文书,第二居住地灭失、破产、债务人死亡、动拆迁等可能导致抵押权毁损或局部毁损的,或乙方行使抗辩权、抗诉权,本合同即提前终止,房地产抵押权提前实现 借款期限或借款展期届满后5日内,乙方不履行债务或不能完全履行债务的,房地产抵押权即实现甲方有权行使抵押权,处分抵押房地产本合同经公证后成为具有强制执行的债权文书,假设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或不完全履行债务,债权人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本合同作为乙方不可撤消授权甲方将抵押房地产提交有关拍卖机构进行拍卖的文件依据,乙方对此放弃一切抗辩权由于拍卖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当,甲方有权在拍卖收入中直接予以扣除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行使抵押权委托拍卖机构将上述房地产公开拍卖,拍卖收入扣除拍卖费用、借款本息及相关费用后,剩余局部退还乙方,缺乏局部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有关拍卖等手续乙方均委托甲方代为办理 与抵押房地产有关的评估、保险、鉴定、登记、公证等费用由乙方承当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并经公证处公证,按第五条约定办妥抵押登记之日起生效 假设抵押房地产为多人共同共有,所有共有人应在合同公证时,签署有效的相关文书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房地产登记部门、公证处各存档一份 乙方违反第
四、
七、
八、
九、十条规定及补充协议规定必须按借款金额的20%承当违约赔偿逾期还款5天内按每日未还款总额的
0.5%计,超过5天甲方可通过变卖、拍卖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变卖、拍卖或诉讼期、执行期直至债务完全清偿止的费用,按每日未还款总额的
0.5%计违约金因不同的违约行为依本合同约定可重复计算 《续当凭证》及补充协议为本合同某一条款的补充,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局部,与本合同同样具有法律效力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事项在补充协议中未改修的继续有效 所有的通知事项应寄往本合同首页所列的居住地址 假设上述地址在境外的,自通知以挂号、快递或电传方式发出的30日后,视为对方已收悉;假设上述地址在境内的,自通知以上述方式发出的10日后,视为对方已收悉 任何一方变更地址的,应按上述方式通知对方,并在收到对方确认函后,地址变更方才生效 凡因履行本合同或当票而产生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本合同签订地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遇非本合同条款规定而引发的争议,协商不成的,向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方法》、《上海市房地产抵押方法》、《典当行管理方法》相关规定办理 假设今后新公布或修改的相关法律、法规或司法解释与本合同的根本条款不一致的,双方应根据上述法律、法规或司法解释的规定共同对本合同作出相应修改 乙方已阅读本合同所有条款,因乙方要求,甲方已经就合同条款做了相应说明,乙方对本合同所有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知晓,并予以充分、准确无误的理解 贷款人借款人 法定代表人抵押共有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签字/盖章)(签字/盖章)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合同编号 贷款人中国建设银行 住所 联系 号码 借款人姓名 工作单位 家庭住址 联系 还款账号 保证人 住所 通讯地址 存款金融机构及账号 号码 出质人 住所 通讯地址 开户金融机构及账号 号码 抵押人 住所 通讯地址 开户金融机构及账号 借款人以下称甲方 贷款人以下称乙方 甲方因需要,向乙方申请贷款,乙方经审查同意发放贷款甲乙双方根据《中国建设银行个人贷款管理方法》,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借款用途 一消费人或使用受益人 二借款用于 三指定的商户或单位 第二条借款金额 人民币大写 第三条借款期限 本合同约定借款期限为年,自乙方将借款划入到本合同规定账户之日起计算,即或从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四条放款条件 本合同项下的担保合同生效后,乙方将借款划入到本合同规定账户 第五条贷款支用 一双方约定在本合同生效后个工作日内办理贷款支用 二贷款支用方式甲方同意乙方将贷款划入下述账户
1.账户名称,账号
2.账户名称,账号
3.账户名称,账号 第六条借款利率 一双方约定月利率为 二借款期内遇国家法定利率调整时,实行一年一定,每年年初按民银行确定的相应档次 合同编号 抵押权人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邮政编码 抵押人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开户金融机构 帐号 邮政编码 为保障甲方与借款人签订的号《个人住房贷款合同》以下简称贷款合同的顺利履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过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现经双方确认,共同遵守 本合同中的抵押物是指乙方依法享有所有权并经甲方认可的房产,其具体情况如下
1.房屋位置
2.房屋类型
3.房屋结构
4.建筑面积
5.使用面积
6.房屋买卖合同价格
7.房屋买卖合同编号
8.房屋所有权证号
9.保险单编号
1.上述贷款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2.抵押担保的期限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担保的贷款合同项下全部贷款本息及相关费用偿清时止
1.乙方须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到甲方指定的保险公司并按甲方指定的保险险种为该抵押物办理保险投保金额不得少于重新购置该抵押物的全部金额 在贷款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及其他款项未清偿之前,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止上述保险如乙方中止上述保险,甲方有权代乙方投保,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支付;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损失,乙方须无条件全部负责,并有义务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的其他损失
2.乙方须在办理完毕上述保险手续10日内,将保险单正本交给甲方保险单不得附有任何损害或者影响甲方权益的.限制条件,或者任何不负责赔偿的条款;
3.保险单的第一受益人应为甲方,保险事故的赔偿范围应包括该抵押物遭受火灾、水灾、地震等自然灾害及其他意外事故所导致的破坏及毁损,保险期限至贷款合同项下的所有贷款本息及欠款还清为止此外,保险单须订明保险公司在甲方的利益获得补偿之前,不得付给乙方任何保险赔偿金;
4.保险单正本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交由甲方保管;
5.乙方委托甲方为上述保险事项的代表人,接受保险赔偿金,并授权甲方为该赔偿金的支配人,用于修理该抵押物毁损局部或者归还贷款合同项下借款人所欠甲方的款项,此项授权非经甲方同意不可撤销;
6.如该抵押物出现毁损,甲方有权随时要求借款人归还未还局部借款本息,且甲方有权先行抵扣保险赔偿金归还借款人所欠贷款本息如保险赔偿金归还所有欠款尚有余额,余额及该抵押物归还乙方,本合同即告终止在偿清所欠款项之前,本合同设定的抵押权不解除除上述外,该抵押物的毁损均不能使本合同失效,亦不影响本合同项下乙方的责任;
7.如该抵押物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受到损坏,而保险公司认为修理损坏局部符合经济原那么的,那么保险单下的赔偿将用于修理损坏局部;
8.甲方可以不需先行索偿赔偿金,即可直接向乙方索偿,在乙方补偿甲方利益后,保险公司之保险赔偿金那么相应转付于乙方;
9.乙方确认,如抵押物发生保险责任范围以外的毁损,均由乙方承当全部责任
1.由乙方存入甲方指定的帐户,抵押期间乙方不得私自动用;
2.作为恢复抵押物原有价值的费用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签订后30日之内凭本合同、房屋买卖合同/或该抵押物的正式证明以及全套有关该抵押物的证明文件到房地产等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1.在借款人付清贷款合同规定的贷款本金连同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及乙方履行本合同全部条款时,甲方须在乙方要求及乙方承当有关费用的情况下解除该抵押物在本合同项下的抵押;
2.乙方履行其确定的义务后,可持有关文件向房地产等管理局部办理该抵押物的注销登记
1.借款人如不支付贷款合同约定的款项或不遵守贷款合同约定的权利并通知乙方,甲方因正当行使该权利所引起的损失由乙方承当,其中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 1委托房地产等评估机构对该抵押物重新评估,并以上述评估价乘以抵押率所得金额收购该抵押物本合同甲、乙双方约定的抵押率不高于70%; 2将该抵押物依法拍卖、变卖,并以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2.以下任何一项或者多项情形发生时,甲方有权处分该抵押物 1依本合同规定甲方有权要求借款人提前还款并向借款人发出还款通知后30日内,借款人未能遵守该项通知将相关款项归还给甲方的; 2借款人逾期30日仍未缴清应付贷款本息的; 3乙方不遵守本合同的条款,及/或借款人不遵守贷款合同的条例; 4乙方及/或借款人为个人被法院下令监管破产,或乙方及/或借款人为法人而被解散、接管或破产; 5乙方及/或借款人的财产遭受或可能遭受扣押或没收; 6乙方不交付有关土地使用费或有关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所征收的费用或税收
3.甲方将处分该抵押物所有的款项,依以下顺序处理 1支付因处分该抵押物而支出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付接管人的费用及报酬; 2支付乙方欠缴的税款及乙方根据本合同应付的费用及杂费包括但不限于保险费及修补该抵押物的费用; 3扣付根据贷款合同借款人所欠甲方的贷款本金、应付利息及其他款项; 4支付其他相关费用 扣除上述款项后,如有余款,甲方须将余款交付乙方
4.甲方在行使本合同约定的抵押物处分权时,应向乙方或者该抵押物的合法占有人发出书面通知,在该书面通知发出后30日内,乙方或者其他占有人应立即无条件交出该抵押物
1.如该抵押物由乙方使用时,乙方必须合理使用该抵押物,不得把该抵押物用于及不得允许该抵押物用于保险条款所禁止或排除的任何方式或者任何目的;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对该抵押物作出任何实质性结构改变,但由于违反本条所作的改变而产生对该抵押物的任何增加物,该增加物那么自动转为本合同的抵押物;
1.乙方被宣告破产或者被解散;
2.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义务或者发生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3.贷款合同履行期间借款人改变贷款用途、陷入或即将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偿债能力或者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致使甲方贷款债权落空等情况 甲方公章抵押登记机关 法定代表人签章经办人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年月日 合同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 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资金周转需要,向乙方申请借款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甲方以其所有的财产以下简称甲方抵押物,作为借款抵押物抵押给乙方,由乙方提供双方商定的借款额给甲方经双方自愿平等协商,就有关事项订立如下协议
1.乙方向甲方借款金额为元人民币¥
2.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3.甲方以位于{
1、房屋座落市县小区栋号室
2、房屋类型
3、房屋结构
4、建筑面积
5、抵押物价值
6、购房合同编号
7、房地产权证编号房屋详情复印件附后}自有财产做抵押,向乙方提供担保,并于本合同签订后,到市县房地产管理局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即办理房屋他项权利证乙方将在他项权利办妥后三天内将全部资金付给甲方
4.借款利率按照民银行同期存款利率3倍执行
5.甲方保证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按期还本付息否那么乙方有权处置抵押物
6.抵押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履行完毕本合同止
7.签订本合同后,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抵押物出租、出售、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抵押期间抵押物不受甲方破产、资产分割、转让等影响,如乙方发现甲方有违反本条款的情节,将处置抵押物
8.违约责任 1乙方如因本身责任不按合同规定支付贷款,给甲方造成经济上的损失,乙方应负责违约责任 2甲方如未按合同规定归还借款,乙方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拍卖抵押物,用于抵偿借款本息,假设有缺乏抵偿局部,乙方仍有权向甲方追偿直至甲方还清乙方全部贷款本息为止
9.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双方应向市县公证处办理公证手续,有关抵押的登记、公证等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
10.本合同经市县公证处公证并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甲方到期不履行义务,乙方可根据《民诉法》第一百六十八条规定,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11.本合同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留存一份甲方 抵押人住址 联系 乙方 抵押权人住址 联系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