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剩1页未读,继续阅读
文本内容:
上海市种禽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合同编号卖方(甲方)买方(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第一条标的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编号,种禽名称,品种,养殖地,日龄第二条数量、计量单位数量,计量单位第三条质量标准1.种用标准2.甲方应提供引种证明和由县级以上动物卫生监督部门出具的动物检疫合格证3.第四条对疫病的控制要求1.已在日龄注射疫苗·已在日龄注射疫苗2.第五条价款(人民币,下同)单价,总金额(大写)(小写)第六条价款支付按以下第项支付价款1.即时结清2.乙方应于种禽交付之日起日内付清3.合同签订后,乙方支付甲方定金元;种禽交付后日内付清价款,定金抵作价款或返还4.第七条交货时间、地点、方式1.交货时间年月日2.交货地点3.交货方式以以下第方式交货
(1)由甲方送货到
(2)由乙方自行到提货
(3)其他4.运费承当第八条验收1.以以下第项方式验收
(1)交货时在交货地验收由乙方抽检%种禽,并开具验收单据
(2)2.途损约定3.第九条提出异议的时间和方式1.乙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种禽的品种、数量、质量、日龄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应在天内向甲方提出异议2.甲方在接到乙方异议后,应在天内负责处理3.第十条违约责任1.甲方交付的种禽品种、日龄、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并承当因此造成的损失2.甲方逾期交货,按逾期交付种禽价款的每日%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天,致使乙方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乙方可解除合同3.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价款的,按逾期支付局部价款每日%支付违约金4.其他违约责任第十一条其他约定事项第十二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按以下第种方式解决1.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三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双方各执份甲方乙方住所住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银行帐号银行帐号联系方式联系方式签约地点签约地点签约时间签约时间模板内容仅供参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