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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个人借款合同模板合集9篇精选个人借款合同模板合集9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建立,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它也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拟定合同的考前须知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精心的个人借款合同9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货款种类合同编号 借款人 住址邮政编码 货款银行 法定代表人 地址邮政编码 借款人即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 贷款人即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 保证人即售房单位以下简称丙方 甲方因购置或建造或翻建或大修自有自住住房,根据XX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和《职工住房抵押贷款》,向乙方申请借款,愿意以所购置或建修的住房作为抵押乙方经审查同意发放贷款在抵押住房的房地产权证交乙方收押之前,丙方愿意为甲方提供保证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甲,乙,丙三方遵照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大写元 甲方借款用于购置,建造,翻建,大修座落于区县街道镇路村弄号室的住房 借款合同期限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贷款利率按签订本合同时公布的利率确定年利率为%月利率%在借款期限内利率变更,按民银行规定办理 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在乙方开立活期储蓄存款户储蓄卡帐户,将自酬资金存入备用如需动用甲方本人,同户成员,非同户配偶和非同户血亲公积金抵充自酬资金的,需提供当事人书面同意的证明,交乙方办理划款手续甲方已将自筹资金支付给售房单位作首期房贷并有收据的可免存 向售房单位购置住房或通过房地产交易市场购置私房的甲方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乙方,在办理住房抵押登记获得认同乙方确定之日起的五个营业日内将贷款金额连同存入的自筹资金全数以甲方购房款的名义转入售房单位或房地产交易市场在银行开立的帐户 甲方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本合同生效后自筹资金用完或将要用完时,有乙方主动将贷款资金划入甲方在乙方开立的活期储蓄存款户储蓄卡帐户按工程进度支用 贷款本金和利息,采用按月等额还款方式 贷款从发放的次月起按月还本付息根据等额还款的计算公式计算每月等额还贷款本息,去零进元确定每月还本息额,最后一次本息接清 1第一期合同签订时每月还本息额为人民币大写万仟百拾元整 2第二期至以后各期每月还本息额根据当年银行公布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计算,以乙方书面为准,同时变动分期每月还本息额 甲方需动同本人,同户成员,非同住配偶和直系血亲公积金用于归还贷款本息的,可在每年的月份办理一次,手续与本合同第五条公积金抵充自筹资金相同 储蓄卡,信用卡还款 甲方必须办理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储蓄卡,信用卡,委托乙方以自动转帐方式还本付息的足额款项,存入储蓄卡帐户或信用卡帐户,保证乙方能够实施转帐还款 当因甲方原因造成用卡还款失败时,甲方必须持现金到原贷款经办行还款 甲方提前将未到期贷款本金全部还清,乙方不计收提前还款手费,也不退回按原合同利率收取的贷款利息 本合同项下甲方购置的住房由丙方提供阶段性保证在未将房地产权证交乙方收押前,如发生借款人违约连续三个月拖欠贷款本息,罚息及相关费用,丙方须在接到乙方发出《履行保证责任通知书》后的十日内负责代为清偿保证期限从贷款发生之日起,至乙方取得房地产权证收押之日为止 保证期间,借款合同的甲,乙方协议变更借款合同内容,应事先征得丙方的书面同意 本合同项下甲方购置,建造,翻建,大修的住房作为借款的抵押担保,由甲,乙方另行签订《住房抵押合同》甲方购置期房的,应将购房预售合同交乙方保管 甲,乙,丙三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的十日内,向公证机关办理本合同和甲,乙方签订的住房抵押合同公证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本合同 甲方如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应符合有关规定,并应事先经一方书面同意如在保证期间应征得丙方同意,其转让行为在受让方和乙方重新签订借款合同后生效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约定发放贷款; 甲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 乙方归还全部贷款本息; 甲方必须按约定用途使用乙方贷款,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乙方贷款挪作他用 乙方应按合同规定期限及时发放贷款 甲方在执行本合同期间,未按月归还贷款本息为逾期贷款,乙方按规定对其欠款每天计收万分之的罚息;并由甲方在活期储蓄或储蓄卡帐户内存入一个月的贷款数,保证按时归还乙方贷款 甲方如连续六个月未归还贷款本息和相关费用,或被发现申请贷款时提供资料不实以及未经已防书面同意擅自将抵押住房出租,出售,交换,赠与等方式处分抵押住房的,乙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本息,直至处分抵押住房,如缺乏以归还欠款的没有继续向甲方追偿欠款的权利 甲方未将乙方贷款按合同约定使用而挪作他用,对挪用局部按规定每天计收万分之十二的罚金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乙方所在的人民法院起诉在协商或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局部的条款,仍须履行 甲方私章 签字 年月日 乙方私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年月日 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或其授权代理人 年月日 贷款方 借款方 本合同各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那么》、等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老实守信、协商一致的原那么,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 本合同项下之借款必须合法使用 借款方向贷款方借款人民币于年月日前交付甲方提供的银行账户,开户银行/账号 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月利率为,即每万元月利息月结算一次 借款方保证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按本合同规定的利息归还借款借款方如果不按期归还款,逾期局部按月利率6%计算利息 借款方以抵押,抵押担保债券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借款方到期不能归还贷款,贷款方有权就抵押物优先受偿
1、借款方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2、借款方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1、借款方如逾期不还借款,贷款方有权追回借款,并按每月6%利率收取利息 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贷款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本合同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依照《合同法》规定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之后,借款方已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份,贷款方、借款方各执一份 贷款方(签字)借款方(签字)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贷款方(以下简称甲方) 借款方(以下简称乙方) 担保方(以下简称丙方) 借款方为在西双版纳地区进行建筑钢材经营活动,向贷款方申请借款,经三方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接到乙方书面通知后,以货币形式将借款汇入乙方指定账户 第二条借款金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大写叁佰万元整(
3000000.00元) 第三条借款非一次性全部支付,而是乙方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执行 第四条借款利率按以下方式执行
1、借款利率按月利率
3.15%计算;
2、借款利率从借款汇入乙方账户第二日起对该笔借款开始计息 第五条借款和还款期限
1、每笔借款的借款周期最长为两个月(60天)
2、还款要求乙方未能按期归还前批借款的本金和利息,甲方有权停止下一笔借款,并要求乙方承当相应违约责任 第六条还款方式乙方按照甲方书面通知,以货币形式支付给甲方 第七条担保
1、以丙方和甲方于20xx年10月日签订的《钢材购销合同》(合同号YX-HXxx0101001)中丙方为甲方垫资提供的《资金风险个人担保承诺书》作为担保担保资产清单附后该借款合同经签约生效后《钢材购销合同》(合同号YX-HXxx0101001)除《资金风险个人担保承诺书》继续有效外,其他条款终止
2、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3、借款方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4、借款方有义务接受贷款方的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
5、担保方对借款负有连带责任,有向借贷方追偿的权利 第八条违约责任
一、借款方的违约责任
1、借款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局部或全部贷款
2、借款方如逾期不还借款,贷款方有权追回借款,除按合同规定计息外,还须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
3、借款方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减收利息
二、贷款方的违约责任 贷款方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应与加收借款方的罚息计算相同 第九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其他 本合同非因《借款合同》规定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发生,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依照《借款合同条例》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之后,借款方已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贷款方、借款方、保证方各执一份 贷款方公章借款方公章保证方公章 代表人代表人代表人银行帐户银行帐户银行帐户 货款种类合同编号 借款人电话 住址邮政编码 货款银行电话 法定代表人传真 地址邮政编码 借款人即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 贷款人即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 保证人即售房单位以下简称丙方 甲方因购置或建造或翻建或大修自有自住住房,根据xx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和《职工住房抵押贷款方法》规定,向乙方申请借款,愿意以所购置或建修的住房作为抵押乙方经审查同意发放贷款在抵押住房的房地产权证交乙方收押之前,丙方愿意为甲方提供保证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甲,乙,丙三方遵照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借款金额 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大写元 第二条借款用途 甲方借款用于购置,建造,翻建,大修座落于区县街道镇路村弄号室的住房 第三条借款期限 借款合同期限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四条贷款利率 贷款利率按签订本合同时公布的利率确定年利率为%月利率%在借款期限内利率变更,按民银行规定办理 第五条存入自筹资金 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在乙方开立活期储蓄存款户储蓄卡帐户,将自酬资金存入备用如需动用甲方本人,同户成员,非同户配偶和非同户血亲公积金抵充自酬资金的,需提供当事人书面同意的证明,交乙方办理划款手续甲方已将自筹资金支付给售房单位作首期房贷并有收据的可免存 第六条贷款拨付 向售房单位购置住房或通过房地产交易市场购置私房的甲方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乙方,在办理住房抵押登记获得认同乙方确定之日起的五个营业日内将贷款金额连同存入的自筹资金全数以甲方购房款的名义转入售房单位或房地产交易市场在银行开立的帐户 甲方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本合同生效后自筹资金用完或将要用完时,有乙方主动将贷款资金划入甲方在乙方开立的活期储蓄存款户储蓄卡帐户按工程进度支用 第七条贷款归还 贷款本金和利息,采用按月等额还款方式 贷款从发放的次月起按月还本付息根据等额还款的计算公式计算每月等额还贷款本息,去零进元确定每月还本息额,最后一次本息接清 1第一期合同签订时每月还本息额为人民币大写万仟百拾元整 2第二期至以后各期每月还本息额根据当年银行公布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计算,以乙方书面通知为准,同时变动分期每月还本息额 甲方需动同本人,同户成员,非同住配偶和直系血亲公积金用于归还贷款本息的,可在每年的月份办理一次,手续与本合同第五条公积金抵充自筹资金相同 储蓄卡,信用卡还款 甲方必须办理中国建设银行储蓄卡,信用卡,委托乙方以自动转帐方式还本付息的足额款项,存入储蓄卡帐户或信用卡帐户,保证乙方能够实施转帐还款 当因甲方原因造成用卡还款失败时,甲方必须持现金到原贷款经办行还款 甲方提前将未到期贷款本金全部还清,乙方不计收提前还款手费,也不退回按原合同利率收取的贷款利息 第八条贷款担保 本合同项下甲方购置的住房由丙方提供阶段性保证在未将房地产权证交乙方收押前,如发生借款人违约连续三个月拖欠贷款本息,罚息及相关费用,丙方须在接到乙方发出《履行保证责任通知书》后的十日内负责代为清偿保证期限从贷款发生之日起,至乙方取得房地产权证收押之日为止 保证期间,借款合同的甲,乙方协议变更借款合同内容,应事先征得丙方的书面同意 本合同项下甲方购置,建造,翻建,大修的住房作为借款的抵押担保,由甲,乙方另行签订《住房抵押合同》甲方购置期房的,应将购房预售合同交乙方保管 第九条合同公证 甲,乙,丙三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的十日内,向公证机关办理本合同和甲,乙方签订的住房抵押合同公证 第十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本合同 甲方如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应符合有关规定,并应事先经一方书面同意如在保证期间应征得丙方同意,其转让行为在受让方和乙方重 新签订借款合同后生效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约定发放贷款; 甲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乙方归还全部贷款本息; 甲方必须按约定用途使用乙方贷款,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乙方贷款挪作他用 乙方应按合同规定期限及时发放贷款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甲方在执行本合同期间,未按月归还贷款本息为逾期贷款,乙方按规定对其欠款每天计收万分之的罚息;并由甲方在活期储蓄或储蓄卡帐户内存入一个月的贷款数,保证按时归还乙方贷款 甲方如连续六个月未归还贷款本息和相关费用,或被发现申请贷款时提供资料不实以及未经已防书面同意擅自将抵押住房出租,出售,交换,赠与等方式处分抵押住房的,乙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本息,直至处分抵押住房,如缺乏以归还欠款的没有继续向甲方追偿欠款的权利 甲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 乙方贷款人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就以下事宜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乙方贷给甲方人民币大写,于前交付甲方
二、贷款利息
三、借款期限
四、还款日期和方式
五、违约责任
六、本合同自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合同签订日期合同签订日期 甲方 乙方借款人,身份证号码、住址详见后附身份证复印件 丙方抵押人,身份证号码、住址详见后附身份证复印件 抵押人,身份证号码、住址详见后附身份证复印件 本合同各方根据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根底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 借款条款 借款金额甲方同意借款给乙方人民币万元整小写元 借款用途用于经营投资 借款利率月利率按照分计算 借款期限个月,自年月日到年月日止如实际借款数额和实际放款日与该借款合同不符,以实际借款数额和日期为准乙方收到借款后应当出具借条,乙方出具的借据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的归还利息和本金到期日一并归还,借款结清后,甲方归还乙方先前出具的借据如推迟还款,乙方应当按日支付违约金千分之五 本合同的有效期内,发生以下事项的之一的,甲方有权宣布本合同下的借款提前到期,要求借款人在规定期限内归还本金及利息而无需为正当行使上述权利所引起的任何损失负责 乙方违反本合同借款条款中的任何条款 根据担保条款的约定,因抵押人、抵押物发生变故或者抵押人违法担保条款的约定,致使抵押人需要提前履行义务的 乙方发生其他可能影响归还甲方借款本息的行为 本合同的相关费用包括抵押登记、公证等均由乙方负责 抵押条款 现抵押人同意以其所有的房屋的价值为抵押,为本《借款合同》下的借款做担保抵押物根本情况详见所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所有权证复印件 抵押担保范围为本《借款合同》下的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及实现债权的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法院诉讼费、律师费等 抵押期限自抵押登记之日到主债务履行完毕止 抵押期间,未经过抵押权人书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变卖、赠与或其他方式处分抵押物 本合同中借款条款如因某种原因致使局部或全部无效,不影响抵押条款的效力,抵押人仍应当按照约定承当责任 其他条款 本合同自甲方、乙方、丙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的抵押条款在办妥抵押登记后生效 如借款人违法本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效力抵押权人执2份,借款、抵押人各执一份 如本合同发生争执或纠纷,各方同意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甲方(借款人)身份证号码 乙方(出借人)身份证号码 丙方(保证人)工商执照号码 甲、乙、丙各方经过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充分协商,就以下事宜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借款额度和期限人民币(大写)万元,借款期限借款日期和金额以借据为准
(二)借款用途主要用于短期流动资金,甲方应合法使用借款,不得用做违法活动
(三)借款利率月‰
(四)还款方式借款到期一次性还本,利息在借款时付清
(一)在本合同约定的借款,丙方做为保证人对甲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承当连带保证责任
(二)保证人保证担保的范围
1、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三日内,保证人代甲方归还乙方到期资金的本金和新增利息;
2、本合同项下资金的罚息;
3、违约金、赔偿金、补偿金;
4、出借人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因违约方责任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执行费、保全费、费、差旅费等)
5、保证人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6、保证人在借款合同生效期内,不得出售自己的土地、房产、汽车等固定资产;不得变更、出售、减少自己的股权特殊情况须经乙方书面同意;
7、本合同项下保证人的一切义务均具有连续性,对其合法继承人具有完全的约束力
(一)发生以下情况之一即构成违约
1、甲方改变借款用途;
2、甲方违反借款合同约定,逾期或未按约定金额归还借款本息;
3、甲方提供的证明、资料等文件有虚假、非法的情况;
4、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或保证人擅自处分合同项下的固定资产和股权;
5、保证人提供虚假财务或者拒绝乙方对其财务状况进行监督、检查;
6、甲方或保证人其他可能影响归还乙方借款的行为
(二)发生违约情况时,乙方有权采取以下一种或多种措施
1、甲方逾期还款,除应付利息外,延期一日按借款额日千分之三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要求甲方立即归还全部借款,或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
3、其他法律允许的措施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各方同意采取向郑州市人民法院诉讼的方式解决
(一)本合同附件借据是本合同的重要组成局部,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各持一份;
(三)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贷款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职务 地址邮码 贷款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职务 地址邮码 甲方因生产需要,向乙方申请贷款作为资金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在甲方以其所有的以下简称甲方抵押物,作为贷款抵押物抵押给乙方的条件下,由乙方提供双方商定的贷款额给甲方在贷款期限内,甲方拥有抵押物的使用权,在甲方还清贷款本息前,乙方拥有抵押物的所有权为此,特订立本合同
1.贷款总金额元整
2.贷款用途本贷款只能用于的需要,不得挪作他用,更不得使用贷款进行违法活动
3.贷款期限 在上述贷款总金额内,本贷款可分期、分笔周转审贷因此,各期贷款的金额、期限,由双方分别商定,从第二期贷款起,必须有双方及双方法定代表签字盖章的新的抵押贷款合同,并将其中的一份送交市公证处公证,作为本合同的组成局部,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一期贷款期限为个月,即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4.贷款利率本贷款利率及计息方法,按照中国银行的规定执行
5.贷款的支取 各期贷款是一次还是分次提取,由双方商定甲方每次提款应提前天通知乙方,并经乙方的信贷部门审查认可方可使用 第一期贷款次提取
6.贷款的归还 甲方保证在各期合同规定的贷款期限内按期主动还本付息甲方归还本贷款的资金为本公司生产、经营及其他收入如甲方要求用其他归还贷款,须经乙方同意 第一期贷款最后还款日为年月日
7.本合同在乙方同意甲方延迟还款的情况下继续有效
1.抵押物名称
2.制造厂家
3.型号
4.件数
5.单件
6.置放地点
7.抵押物发票总金额
8.抵押期限年或为自本贷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还清乙方与本合同有关的全部贷款本息为止 一乙方的义务
1.对甲方交来抵押物契据证件要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损毁
2.在甲方到期还清贷款后,将抵押物的全部契据、证件完整交还甲方 二甲方的义务
1.应严格按照合同规定时间主动还本付息
2.保证在抵押期间抵押物不受甲方破产、资产分割、转让的影响,如乙方发现甲方抵押物有违反本条款的情节,乙方通知甲方当即改正或可终止本合同贷款,并追偿已贷出的全部贷款本息
3.甲方应合理使用作为抵押物的`,并负责抵押物的经营、维修、保养及有关税赋等费用
4.甲方因成心或过失造成抵押物毁损,应在15天内向乙方提供新的抵押物,假设甲方无法提供新的抵押物或担保时,乙方有权相应减少贷款额度,或解除本合同,追偿已贷出的贷款本息
5.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抵押物出租、出售、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
6.抵押物由甲方向保险公司投保,以乙方为保险受益人,并将保险单交乙方保管,保险费由甲方承当投保的抵押物由于不可抗力遭受损失,乙方有权从保险公司的赔偿金中收回抵押人应当归还的贷款本息
1.乙方如因本身责任不按合同规定支付贷款,给甲方造成经济上的损失,乙方应负责违约责任
2.甲方如未按贷款合同规定使用贷款,一经发现,乙方有权提前收回局部或全部贷款,并对挪用贷款局部在原贷款利率的根底上加收%的罚息
3.甲方如不按期付息还本,或有其他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贷款,并要求甲方提前归还已贷的本息乙方有权从甲方在任何银行开立的帐户内扣收,并从过期之日起,对逾期贷款局部按借款利率加收%的利息
4.甲方如不按期付息还本,乙方亦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拍卖抵押物,用于抵偿贷款本息,假设有缺乏抵偿局部,乙方仍有权向甲方追偿直至甲方还清乙方全部贷款本息为止
1.发生以下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并立即或即期收回已经发放的贷款 1甲方向乙方提供情况、报表和各项资料不真实 2甲方与第三者发生诉讼,无力向乙方偿付贷款本息 3甲方的资产总额缺乏抵偿其负债总额 4甲方的保证人违反或失去合同书中规定的条件
2.乙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有关报表和资料
3.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或本合同中的某一项条款,须在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双方达成协议前,本合同中的各项条款仍然有效
4.甲方提供的借款,借款凭证,用款和还款方案及与合同有关的其他书面材料,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局部,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有关抵押的估计、登记、证明等一切费用均由甲方负责 本合同系经市公证处公证并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甲、乙双方如任何一方不履行,对方当事人可根据《民诉法》第一百六十八条规定,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本合同自公证书签发之日起生效,公证费由甲方承当 本合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国的法律、法规,假设发生争议
1.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
2.协商不成,请有关部门调解;
3.调解不成,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留存一份 甲方章 代表人 银行及帐号 乙方章 代表人 签约日期 甲方(担保人) 身份证号 地址/住所 联系 乙方(债权人)个人借款担保合同身份证号地址/住所 根据(下称借款人)与乙方签订的编号为年[个 人借款]字第号的《借款合同》的约定,乙方向借款人提供借款资金为(大写人民币)万元,期限为个月现甲方自愿以借款人的担保人身份向乙方提供担保,并明确以乙方为唯一受益人的、无条件的、不可撤销连带保证责任担保 现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定义与解释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那么
1、《借款合同》中的定义与解释均适用于本合同
2、当援引本合同或《借款合同》时,应当包括经双方同意修改、补充、变更后的合同或条款
3、本合同项下的保证和担保行为具有独立性和完整性,不因其他相关合同的无效而无效
4、本合同所称“债务‘系指根据《借款合同》的约定,借款人应向乙方归还支付的全部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全部债务本金及利息(包括复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资金占用费、实现乙方债权及担保物权的一切费用 第二条保证责任 为了保证借款人全面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无论何种原因未按约履行,甲方均应承当连带保证责任 第三条保证期间
一、保证形式为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另增加两年即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本合同所称主债务指乙方在前述《借款合同》中履行支付义务后,形成的对甲方追偿之债务保证期间内,乙方依法将其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甲方在原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当保证责任 第四条保证担保范围 本合同项下的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在《保证担保合同》中约定的全部保证担保范围,以及《借款合同》中约定的借款人需履行的全部义务范围乙方凡因向甲方行使追索权、实现担保权利而产生的一切支付均在本担保范围之内,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乙方为实现债权的诉讼费用或仲裁费、财产或证据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评估费、拍卖费、鉴定费、差旅费、调查取证费等各项费用 第五条有关保证的规定
一、本合同项下设立的担保为独立的担保本合同独立于《借款合同》而存在,不因《借款合同》的无效而无效,也不受《借款合同》的终止或修改而受到影响无论何种情况,甲方均须全面履行保证责任
二、本合同的保证为不可撤销的保证,不受借款人与任何单位签订的任何协议或文件的影响,也不因借款人破产、无力清偿债务、丧失企业资格、更改组织等各种情况而有任何改变
三、乙方修改、补充《借款合同》的,无需另行征得甲方同意,甲方应按修改后的相关内容承当担保责任但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而扩大《借款合同》中约定的担保范围的除外
四、任何时候,甲方均不得以乙方未积极行使对借款人的追索权等为由要求减轻或免除担保责任
五、担保人特别保证如乙方还同时享有由债务人或其他任何第三人提供的物的担保或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不管乙方是否向上述物的担保人或其他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人提出承当担保责任的请求,甲方自愿优先承当对乙方的连带保证担保责任,并承诺放弃一切抗辩权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债务人提供物的担保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先于物的担保承当保证担保责任 债务人提供了物的担保的,乙方放弃该担保物权、担保物权顺位或者变更担保物权的,甲方同意继续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提供并承当连带责任保证 第六条与保证
一、甲方向乙方声明
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所有文件和资料等都准确、真实、完整和有效,不含有与事实不符的任何重大错误或遗漏任何重大事实;
2、甲方对本合同的签署和执行及任何与本合同有关的活动均出于自愿且意思表示真实;
3、假设借款人已向乙方提供担保物,那么甲方承诺放弃按《担保法》第28条及其司法解释规定的保证人享有的权利,且不以该规定作为向乙方承当担保责任的抗辩理由
4、甲方不存在已经发生或即将发生的有可能影响乙方接受其为担保人的以下事件
(1)与其主要负责人恶意串通、互涉重大违纪、违法或法律纠纷;
(2)存在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非诉讼法律纠纷、行政处分、争议;
(3)存在重大债务或有负债;
(4)存在尚未披露的向第三人担保之情形;
(5)存在尚未披露的担保财产的其他共有权人;
(6)其他业已影响担保人财务状况及担保能力的情况
二、甲方向乙方保证
1、乙方在向贷款行履行了保证责任后有权向甲方追偿款项甲方保证在接到乙方书面通知后10日内即时支付乙方全部代偿金额及应付费用;
2、甲方假设同时面临偿付债务及乙方追偿时,应优先偿付乙方追偿金额;
3、甲方如遇以下情形时保证在事项发生后5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变更住所、通讯地址、联系各类产权变更;涉讼或仲裁事项;对外资金借贷等一切影响乙方债权、债务的重大事项
4、甲方保证本次担保合法有效,任何影响或可能影响本次担保的情形均已被依法排除;
5、决不以任何理由阻碍或变相阻碍、干扰乙方依本合同的约定实现债权;
6、不出现因甲方成心或过失而影响乙方行使权利的情形
7、无条件接受乙方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并在《借款合同》签署后按月向乙方报送上一月度财务真实财务报表及相关资料
8、本合同保证期间内,甲方假设对外提供担保,那么甲方保证在提供担保10日前书面征求乙方同意,否那么不能对外担保
9、当甲方提供的保证担保与借款人或第三人提供的物的担保并存时,保证责任与物保在实现顺序上不分先后,乙方可不经物保的实现,直接要求甲方承当全额连带保证责任
10、假设乙方在保证期间依法将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那么本担保保证债权同时转让,甲方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对受让人承当担保保证责任假设在保证期间,乙方为借款人担保的债务的履行期限发生延展或展期情形的,甲方同意继续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当连带责任保证
11、甲方愿以拥有的全部资产(包括家庭财产)承当连带保证责任;
12、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全部资产清单,如乙方认为有必要,可对清单中所列财产进行评估,评估费用由担保人承当; 第七条违约责任 甲方不承当保证责任或违反本合同约定条款的,甲方应按担保的债务本金的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因违约给乙方造成损失且违约金缺乏赔偿的,甲方还应就缺乏的局部予以赔偿乙方有权就违约金的收取向甲方要求实现债权,或采取其他救济措施 第八条提前实现债权的情况 发生以下情况之一,乙方有权要求提前实现债权否那么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当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任何义务,或甲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说明不履行本合同义务;
2、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二条的约定或出现涉诉或仲裁或受到行政制裁等任何可能加重乙方担保责任的情况;
3、依照《借款合同》规定需提前履行债务但借款人未依约清偿债务的;
4、在《借款合同》履行期间借款人出现被宣告破产、解散、擅自变更企业体制等情况致使乙方担保义务即将形成,卷入或即将卷入诉讼(或仲裁)程序及发生其他足以影响乙方利益等的情况
5、借款人发生其他违约行为 第九条合同的修改
1、任何一方提出修改本合同,应通知对方,并经双方达成书面修改协议方有效在书面修改协议未达成之前,本合同所有条款继续有效
2、《借款合同》修改时,乙方无须另外征求甲方的同意,甲方无条件地同意对原《借款合同》及变更后的《借款合同》继续承当连带保证责任但如果《借款合同》的修改使甲方的担保责任得到加重的情况除外 第十条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签约各方签章时起生效 第十二条通知与送达
1、本合同在履行和争议解决过程中的有关通知或送达均应以书面形式按本合同记载的地址或其他有效途径送达对方;
2、如本合同任何一方的地址或其他联系方式发生变化,应立即通知对方
3、任何通知或各种通讯联系只要按照本合同地址(地址变更的,按照变更后的地址)发送,即应视作以下日期被送达
(1)如果是,那么为挂号信或特快专递发出后的5个工作日;
(2)如果直接送达,那么为收件人签收之日 第十三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签补充协议或依法律规定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每份 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签字)(签字) 签订时间年月日 合同签订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