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中国工商银行专项贷款委托合同 委托人名称 住所 法定代表人 邮政编码 受托人名称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或主要负责人 开户行 帐号 邮政编码 签订合同日期 签订合同地点 委托人(以下称甲方) 受托人(以下称乙方) 为支持地方经济开展的特殊需要,甲方需委托乙方发放专项贷款乙方同意接受甲方委托甲、乙双方遵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按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委托乙方对贷款工程进行审查评估,在确定具体的贷款工程后,按贷款发放程序发放专项贷款(大写)万元 第二条 甲方委托乙方向(以下称借款人)就工程发放专项贷款(大写)万元 第三条 乙方根据贷款工程财务收支方案和工程进度方案,编报按季分月用款方案和还款方案甲方根据乙方编报的用款方案向乙方拨付资金 第四条 乙方受托发放贷款,应与借款人签订借贷合同借贷合同副本应送甲方 第五条 乙方应按还款方案约定的期限如期收回贷款本息,乙方收回的贷款本息,最迟应于收回贷款后的个营业日内如数划缴甲方 第六条 因甲方审查定项失误,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自行负责,乙方不承当经济责任 第七条 因乙方审查定项失误,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承当经济责任,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经济损失 第八条 甲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向甲方报送贷款使用的有关资料 第九条 甲方委托乙方发放贷款,应向乙方支付手续费,手续费的计算方法和计付方式如下 第十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解除合同需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三条的约定如期向乙方拨付资金,致使乙方未能按借贷合同的约定按时向借款人提供贷款,甲方应赔偿乙方向借款人支付的违约金和赔偿金 2.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五条的约定如期将收回的贷款本息划缴甲方,应根据未缴金额按延期天数每日向甲方支付万分之的违约金 第十二条 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三条 乙方向甲方提交的用款、还款方案,是本合同的组成局部模板内容仅供参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