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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的担保责任有些 导语买卖合同的担保责任有哪些今天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所谓瑕疵担保责任,出卖人就买卖标的物上的权利瑕疵或物的瑕疵所承当的法定责任所谓瑕疵,指买卖的标的物的本身或权利存在瑕疵瑕疵担保责任分为两种,即物的瑕疵担保责任和权利瑕疵担保责任 瑕疵担保责任,是法定责任在传统大陆法系国家,只要权利或物有瑕疵,出卖人必须负责,因此属于无过错责任正好与其违约责任的过错归责相对应其制度设计的目的在于平衡出卖人与买受人的利益和风险 瑕疵担保责任作为一种法定责任,与违约责任有一定区别在传统大陆法系,学者认为,违约责任属于违反义务的责任,而瑕疵担保责任,还没有违反义务因此瑕疵担保责任,与违约责任相比,其责任内容要轻 首先对于物的瑕疵担保,在补救方式上仅限于解除合同和减价,而且重点在于减价请求权没有损害赔偿请求权,甚至连另行交付无瑕疵物的请求权都没有只有在特殊情况下买受人才能行使损害赔偿请求权,即出卖人明示担保物的品质或者成心不告知瑕疵时,可行使损害赔偿请求权,此时出卖人主观上有过错存在,因此可以按照债的不履行承当违约责任 其次,在诉讼时效上也有不同;对于瑕疵担保请求权,大陆法系各国大都规定一个比拟短的诉讼时效,如德国、西班牙都规定瑕疵担保的诉讼时效对动产为6个月,对不动产为1年 中国《》对于瑕疵担保责任又是如何处理在学理上应当如何认识瑕疵担保责任在中国《合同法》上的地位应当区别物的瑕疵担保责任与权利瑕疵担保责任分别讨论 债权人xxx简称甲方,连带保证人xxx简称乙方 兹为将来债务保证经双方同意订立本契约如下 第一条乙方对主债务人xxx与甲方间已于xxxx年x月x日所订契约,主债务人向甲方以本金人民币xx元整为限度透支借款,乙立自愿应甲方的要求与主债务人负连带保证责任是实 第二条乙方应担保主债务人将来所负首开最高限额的票据上债务的清偿,及其利息迟延违约金实行担保物权费用以及因债务不履行而行的全部损害赔偿 第三条甲方如未经乙方的同意,纵对主债务人为超过第一条所约定、限度的、透支借贷时,乙方就超过额仍应负责任 第四条甲方经同意主债务人将债权担保物件之一局部先行解而抛弃抵押质押权,或调换其一局部或全部时,乙方的连带保证责任并不因此而变更,仍应负责不得借口以担保物权中途变更而主张免除其责任 第五条主债务人如不含有约履行债务时,不拘担保物件的多寡,乙方经甲方通知后,应即将主债务人所负的债务全部代为清偿,并愿意抛弃先诉抗辩权 第六条乙方的保证债务履行地约定为甲方所在地 第七条乙方不依约履行责任时,其诉讼法院管辖悉听甲方指定,乙方决无异议 前项诉讼费用乙方应我连带赔偿决不推诿 第八条乙方同意甲方得将对主债务人所有债权之一局部或全部,以及其担保物权一并转让与他人 本契约一式两份,当事人各执一份为凭 债权人甲方xxx 住址 身份证统一号码 连带保证人乙方xxx 住址 身份证统一号码 xxxx年x月x日模板内容仅供参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