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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企业股份合同3篇精选企业股份合同3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建立,合同出现的次数越来越多,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为大家的企业股份合同3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委托人甲方 受托人乙方 在企业股份制改革中,甲方为申请改组及上市发行股票,为使该项工作中的有关法律事项得到专业人士的帮助,甲方特委托乙方办理该项工作的有关法律事务,乙方将对甲方的改制及上市发行股票之有关问题出具《法律意见书》为此双方特议定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中国律师完成甲方委托的事务
二、乙方律师应本着实事求是、对社会公众负责的原那么认真对有关事项进行审核
三、甲方应全面、真实地向乙方律师提供有关文件资料;乙方接受委托后,如发现甲方捏造事实、弄虚作假,有权终止本合同,依约收取的费用不子退还
四、如乙方无故终止合同,律师费应双倍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乙方收取的律师费不予退还
五、甲方委托乙方的事务如下
1.订公司上市采取的方式及出具意见;
2.审查或草拟发起人协议及有关董事会决议;
3.审查或草拟上市申请报告;
4.审查或草拟上市公司章程;
5.与会计师、资产评估师就重大问题进行磋商,假设有必要得签署一项备忘录;
6.出具上市法律意见书;
7.起草招股说明书中准备披露的事件的说明等
六、如乙方在办理上述事项中违反事实作出明显错误的结论,致第三人对甲方提出索赔,乙方愿承当相应的责任,但乙方赔偿额度不超过乙方依本合同收取甲方律师费的叁倍如在办理该事务中出现的错误是因甲方的原因所致,乙方有权向甲方追偿
七、乙方完本钱合同事项,甲方须于合同订立后30天内支付律师费,律师费按标准收取
八、本合同有效期限,自订立之日起至招股说明书见报之日止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委托人(甲方) 受托人(乙方) 在企业股份制改革中,甲方为申请改组及上市发行股票,为使该项工作中的有关法律事项得到专业人士的帮助,甲方特委托乙方办理该项工作的有关法律事务,乙方将对甲方的改制及上市发行股票之有关问题出具《法律意见书》为此双方特议定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中国律师完成甲方委托的事务
二、乙方律师应本着实事求是、对社会公众负责的原那么认真对有关事项进行审核
三、甲方应全面、真实地向乙方律师提供有关文件资料;乙方接受委托后,如发现甲方捏造事实、弄虚作假,有权终止本合同,依约收取的费用不子退还
四、如乙方无故终止合同,律师费应双倍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乙方收取的律师费不予退还
五、甲方委托乙方的事务如下 1.订公司上市采取的方式及出具意见; 2.审查或草拟发起人协议及有关董事会决议; 3.审查或草拟上市申请报告; 4.审查或草拟上市公司章程; 5.与会计师、资产评估师就重大问题进行磋商,假设有必要得签署一项备忘录; 6.出具上市法律意见书; 7.起草招股说明书中准备披露的事件的说明等
六、如乙方在办理上述事项中违反事实作出明显错误的结论,致第三人对甲方提出索赔,乙方愿承当相应的责任,但乙方赔偿额度不超过乙方依本合同收取甲方律师费的叁倍如在办理该事务中出现的错误是因甲方的原因所致,乙方有权向甲方追偿
七、乙方完本钱合同事项,甲方须于合同订立后30天内支付律师费,律师费按标准收取
八、本合同有效期限,自订立之日起至招股说明书见报之日止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编号()股改字第()号 甲方 乙方 鉴于 甲方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是根据市政府【】号、【】号、【】号文件和市工商局【】号、【】号文件依法从事国有、集体性企业股权转让挂牌交易、鉴证,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见证以及非上市股份股权登记托管业务的机构 第一条释义 除非特别说明或文意另有所指,以下词句和表述在本协议中应按如下解释
1、股份制改造甲方作为由目前的有限责任公司状态变更为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形态,并在乙方登记托管的过程或者甲方作为发起人发起设立股份形态,并在乙方登记托管的过程
2、股权转让见证为配合股份制改造,乙方可根据甲方需要为甲方出具《股权转让见证(鉴证)书》(详见附件1乙方《股权转让见证业务指南》)
3、股权登记托管完成股份制的改造后,甲方为乙方办理股份股权登记托管,以促进乙方的股权交易和融资渠道顺畅(详见附件2乙方《股份股权登记托管业务指南》)
4、工商代理变更登记乙方根据甲方授权,代为办理甲方股份制改造过程中的所有相关工商变更登记 第二条股份制改造效劳的目的 为充分利用非上市股份法定资本门槛降低的外部形势,进一步完善公司内部的法人治理结构,内外结合疏通公司的融资渠道甲方委托乙方作为其本次股份制改造的效劳机构(代理权限见授权委托书) 第三条股份制改造效劳的期限 甲方自年月日起至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设立并在乙方交易所登记托管之日止 第四条股份制改造效劳的内容
1、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参与甲方关于股份制改造的股东会,根据甲方各股东的具体要求起草关于股份制改造的股东会决议并由甲方各股东签字确认
2、受甲方或者甲方股东的委托并根据股东签字确认的法律文书,乙方为甲方股东代为办理如下股份制改造事宜
(1)设计股份制改造方案交甲方各股东审议后确定(内容可能包括公司的股权重组方案、资产和财务重组方案、内部治理机构的调整方案等);
(2)拟设股份的章程、创立大会股东会决议的起草;
(3)代理股份制改造中可能涉及的股权转让见证事宜;
(4)联合中介机构提供股份制改造中的法律意见书、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报告、验资报告等法律文件;
(5)代理股份制改造中可能涉及的相关工商变更登记事宜;
3、甲方完成股份制改造后,乙方为新设的股份提供登记托管效劳 第五条股份制改造期间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决定采取何种股份制改造方案;
(2)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的工作并提出合理要求;
(3)甲方必须保证所提交给乙方的股份制改造必须文件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否那么应自行承当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4)在股份制改造期间,甲方认同并遵守乙方参照的主管机关或其它政府有关部门规定的标准制订和修订的各项业务规那么及其相关细那么;
(5)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不得中途解除合同,否那么所交效劳费用乙方概不退还
2、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当老实信用,恪守职业道德、严密审慎,尽职尽责地为甲方提供股份制改造效劳;
(2)乙方不得泄露股份制改造期间所接触的甲方商业机密,并不得利用甲方商业机密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3)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不得中途解除合同,否那么应退还甲方所交效劳费用全部退还,但因甲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除外 第六条股份制改造的费用及其支付方式
1、本合同书签订之日,由甲方一次性支付股份制改造效劳费人民币元给乙方;
2、在完成新的股份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当年的股权托管效劳费人民币元以后每年度的股权托管效劳费,甲方应在本合同每年度期满后的十个工作日内向乙方一次性足额支付
3、甲方股份制改造并在乙方交易所登记托管后,由乙方统一在指定的报纸上按照规定的格式股份制改造及登记托管信息的公告,甲方承当公告费用元
4、甲方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向乙方支付股权托管效劳费的,乙方有权停止向甲方提供效劳,并按照未付金额日千分之三的标准向甲方收取滞纳金
5、本合同生效后,如果乙方主管机构或其它政府有关部门对以上标准进行调整,那么以新公布的收费标准为准 第七条合同终止情形
1、甲方的股份制改造事宜全部完成并在乙方交易所登记托管;
2、甲乙双方的协议解除本合同 第八条合同争议解决 本合同未尽的事宜及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产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律程序解决 第九条其他的事宜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授权)代表人法定(授权)代表人 地址地址 本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日 本合同签订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