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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销售合同八篇产品销售合同八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合同的地位越来越不容无视,合同是企业开展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那么合同要怎么拟定?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以下是为大家的产品销售合同8篇,欢送阅读与收藏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以平等、自愿为原那么,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委任与接受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同意乙方作为本合同第二条项下产品的代理商,在第三条所规定的区域内非独家地销售有关产品对此,乙方同意并接受 第二条代理销售的产品 本合同所指乙方代理销售的产品是xxxx网络电视法制频道法律保障卡、私人律师卡、企业法律效劳卡和企业法律效劳vip卡 第三条乙方的代理销售区域 本合同所指乙方的销售区域是 第四条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按月完成甲方要求的产品销售目标,即乙方每月的销售任务为张
2、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随时给予的指令,在本合同第三条所规定的区域内按照甲方的销售策略、销售要求销售有关产品对于乙方违反甲方指令或超出指令范围所进行的一切作为或不作为,由乙方自行承当责任,甲方不予负责
3、当甲方在乙方及其供给的销售商所在地进行产品推广活动时,乙方有义务提供人员及合理的设备予以配合
4、乙方享受甲方的代理商供货价,同时,乙方有义务控制其供给的零售商按照甲方规定的零售价格售给终端消费者
5、乙方应在每件产品销售后二十四个小时内将产品销售信息以书面的形式反应给甲方
6、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第五条的规定向甲方支付产品货款 第五条产品结算价格及货款支付 乙方一次性从甲方领取家庭法律保障卡张,私人律师卡卡张,企业法律效劳卡张,企业法律效劳vip卡张乙方在领卡之前须向甲方支付元保证金,乙方在领卡后十五天内或下次领卡前(以先到的日期为准)将款项结清卡的结算价格为家庭法律保障卡每张元,私人律师卡每张元,企业法律效劳卡每张元,企业法律效劳vip卡每张元 第六条产品效劳的开通 在乙方已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应付货款的前提条件下,在乙方将产品销售信息反应给甲方后24个小时内,甲方为乙方已销售的产品开通效劳因乙方原因致使产品效劳无法按时开通的,由乙方承当责任因此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第七条奖励 如果乙方连续三个月完成甲方要求的销售目标,那么甲方按照乙方给甲方结算金额的2%给予乙方奖励 第八条费用分担 除另有约定外,乙方代理销售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和支出,包括但不限于维持其办公处所、销售人员的费用等均由乙方承当 第九条产品的宣传 在代理区域内,乙方应积极地充分地进行宣传以促进产品的销售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一定数量的产品宣传印刷品 第十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全面履行本协议的约定违反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当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及终止相关的合同样本·房地产代理合同·委托购房合同·财务代理委托合同·人事代理协议书·委托协议书·货物运输代理合同
1、经协商一致,双方可书面变更合同
2、对于乙方的以下行为,甲方可随时中止或终止本合同,因此发生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予以赔偿
(1)乙方超越销售区域销售产品;
(2)乙方连续三个月未能完成甲方规定的销售任务;
(3)乙方违反结算规定,超过规定期限未支付有关货款;
(4)乙方经营遇到巨大困难或管理发生实质性变化,如由他人承包等,导致甲方的权利可能无法得到保障时 第十二条附那么
1、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3、乙方收货人员确认书是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北京明恒信息技术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帐户帐户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纳税登记号纳税登记号 签约日期年月日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以自愿、平等互利为原那么,就乙方经销甲方之系列产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是系列产品的供给商,乙方是经销商
2、销售范围甲方指定乙方在范围内销售甲方产品
3、乙方作为甲方的经销商,应尽经销商的责任在上述区域应按甲方销售策略销售要求,尽最大努力将甲方产品销售甲方也应保证供给足够的货源
4、产品的型号由订单、收货单确定,最终以收货单为准
5、运输及运费计算甲方将以产品到岸价的形式向乙方供货,即甲方负责将产品发运到乙方所属地区配货站的运费,而乙方将负责货物在当地配货站到乙方仓库的一切费用
6、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如乙方发现产品质量不合格,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调换,但由于乙方保管不慎而导致的质量问题或在销售过程当中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一切损坏均有乙方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7、货物残损、退换乙方在验收时发现缺少或包装上有缺陷,导致影响销售,应立即于送货单上注明,并请送货的部门签名作证;乙方有义务提供有关单证给甲方,以便甲方向保险公司索赔,如乙方没有注明或不履行提供单证义务的,甲方视乙方为全部签收正确
8、销售任务乙方应完成总的销售额为套/年
9、付款期限甲方对乙方的付款条件为款到付货,即乙方每次定货需先将货款汇至甲方帐户内,甲方在确认款已到帐后5日内发货(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10、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全面的技术支持,负责为乙方培训售后效劳人员(培训设在甲方公司所在地)
1、保持甲方产品所有规格一个月销售的库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库存增减调整
2、配合行动当甲方在当地进行产品推广活动资源时,乙方有义务提供人力和借货效劳
3、价格控制乙方可享受甲方的经销商供货价,乙方须保证按甲方规定的二级批发商供货价及零售商供货价给零售商及批发商同时,乙方有义务控制其供给的零售商按甲方建议零售价售给终端消费者二级批发商供货价、零售供货价、零售价由甲方另行通知
4、对乙方的优惠 乙方作为经销商,可以享受出厂价元/套; 乙方累计销售台以上时在出货时即可以可享受的优惠; 假设乙方销售业绩特别出色,甲方将给乙方更大的优惠,具体优惠措施由甲方另定
1、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可以变更合同
2、乙方如连续三个月不能到达甲方所定下的销售目标,甲方视乙方为自动终止本协议
3、本协议期满后,由甲、乙双方协商是否续签本协议,乙方具有优先续签本协议的权利
1、对于乙方的以下行为,甲方可随时中止或终止本协议,如乙方违约例如存在以下前三项的任一行为,那么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超越销售范围销售甲方产品;
(2)乙方违反了结算规定,未按要求付货款;
(3)乙方每月的销售额连续两个月未能到达甲方要求的销售额;
(4)乙方经营遇到巨大困难或管理发生实质性变化,如由他人承包、可能破产,导致甲方的权利无法得到保障时
2、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以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协商不成时,可申请仲裁或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依法处理
1、本协议有效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2、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可友好协商
3、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名盖章后即生效
4、乙方收货人员确认书是本合同的附件 甲方乙方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签约代表签约代表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购货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1.交货方式
2.交货地点
3.交货日期
4.运输费
1.乙方应负的经济责任 1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甲方同意利用者,按质论价不能利用的,乙方应负责保修、保退、保换由于上述原因致延误交货时间,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逾期交货局部货款总值的万分之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2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时,少交的局部,甲方如果需要,应照数补交甲方如不需要,可以退货由于退货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当如甲方需要而乙方不能交货,那么乙方应付给甲方不能交货局部货款总值的%的罚金 3产品包装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当返修或重新包装的费用如甲方要求不返修或不重新包装,乙方应按不符合同规定包装价值%的罚金付给甲方 4产品交货时间不符合同规定时,每延期一天,乙方应偿付甲方以延期交货局部货款总值万分之的罚金 5乙方未按照约定向甲方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以外的有关单证和资料,应当承当相关的赔偿责任
2.甲方应负的经济责任 1甲方如中途变更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或包装的规格,应偿付变更局部货款或包装价值总值X%的罚金 2甲方如中途退货,应事先与乙方协商,乙方同意退货的,应由甲方偿付乙方退货局部货款总值%的罚金乙方不同意退货的,甲方仍须按合同规定收货 3甲方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向乙方交付技术资料、原材料或包装物时,除乙方得将交货日期顺延外,每顺延一日,甲方应付给乙方顺延交货产品总值万分之的罚金如甲方始终不能提出应提交的上述资料等,应视中途退货处理 4属甲方自提的材料,如甲方未按规定日期提货,每延期一天,应偿付乙方以延期提货局部货款总额万分之的罚金 5甲方如未按规定日期向乙方付款,每延期一天,应按延期付款总额万分之计算付给乙方,作为延期罚金 6乙方送货或代运的产品,如甲方拒绝接货,甲方应承当因而造成的损失和运输费用及罚金 订立合同人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负责人盖章负责人盖章 日期日期 以下简称甲方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食品名称、规格、数量、价款单位元/ 第二条委托人应提供的相关证件初次交易的,为□《营业执照》□《商标证明》□《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开户许可证》□《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代理销售授权书》□《检疫证明》□其他;再次交易的,为□《食品检验报告》□其他 第三条食品备案已办理备案的,出卖人应提供备案编号;尚未备案的,备案手续由委托人/代销人办理 第四条交货期限、地点和方式 第五条食品验收方法 第六条代销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七条报酬的计算方法 第八条报酬、价款的结算按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一已售食品的价款每月日结算一次,代销人的相应报酬从价款中扣除最后一批代销食品价款与报酬在代销期限终止时结算 二已售食品达百分之时,代销人与委托人结算一次价款,相应报酬从价款中扣除最后一批代销食品价款与报酬在代销期限终止时结算 第九条食品损消耗用的承当及预过期食品、过期食品的处置方式 第十条合同解除委托人提供的食品经国家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不符合食品平安标准且属于委托人责任的,代销人有权解除合同 第十一条追回责任代销人按照有关规定对已售出的不合格食品实施追回及无害化处理,属于委托人责任的,有权就由此受到的损失向委托人提出赔偿 第十二条代销人违约责任 委托人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一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四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法律、法规、政策对食品平安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五条合同附件及其他约定事项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甲方卖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买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并就如下条款达成一致
1.商品名称
2.品质/规格
3.单位
4.数量
5.总额
6.产地
7.装运
7.1装运时间
7.2装运地
7.3最终目的地
7.4货运单位
8.支付条款
8.1选择
①银行汇款
②邮局汇款
8.2选择
①乙方直接汇入甲方指定银行帐户
②乙方将货款汇入网帐户,网收到乙方收货通知后将货款支付给甲方
8.3选择
①先付款后发货
②先发货后付款
9.交货条款
9.1根据上述8款选择的付款方式,乙方应承当汇款发生的相关银行费用
9.2根据上述8款选择的付款方式,乙方应承当货运发生的一切费用
9.3甲方应承当货物因不充分或不适当包装造成的货物损害或灭失的责任
9.4甲方应在发货后工作日内向乙方或委托网向乙方发出发货通知
9.5乙方在到货日两天内有权利提请退货,但必须承当退货产生的一切费用,此外还将提取货款的%支付甲方作为赔偿到货日以运输单位到货凭据为准
9.6乙方在到货日两天后不得退货,到货日以运输单位到货凭据为准
9.7如果甲方因自身原因未能按合同规定按时交付所有或局部货物包括达成一致的文件,那么应向乙方支付罚金、罚金应按迟发货物每3天收取迟交货物总金额的%计算,少于3日应视为3日
10.终止合同 除非另有规定,本合同在下述任一情况下终止 1通过双方共同书面协议; 2如果另一方完全因其责任在合同规定的时间期限内未履行其义务,程度严重,并且在收到未违约方的书面协议后日内未能消除违约影响或采取补救措施,在此种情况下,非违约方应给另一方书面通知来终止合同
11.仲裁 因本合同而产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所有争议应最终通过仲裁来裁决,排除有通常的法院对争议作出判决
12.您下载、阅读本合同,即表示您已了解网的交易须知,签署合同即表示您接受交易须知中的一切条款 甲方卖方公章乙方买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甲方XXXXXX公司 法定代表人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大街2号成铭大厦B2座14E 电话XXXXXXXXXXX 传真XXXXXXXXXX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传真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以平等、自愿为原那么,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委任与接受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同意乙方作为本合同第二条项下产品的代理商,在第三条所规定的区域内非独家地销售有关产品对此,乙方同意并接受 第二条代理销售的产品 本合同所指乙方代理销售的产品是CCTV央视网络电视法制频道家庭法律保障卡、私人律师卡、企业法律效劳卡和企业法律效劳VIP卡 第三条乙方的代理销售区域 本合同所指乙方的销售区域是 第四条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按月完成甲方要求的产品销售目标,即乙方每月的销售任务为张
2、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随时给予的指令,在本合同第三条所规定的区域内按照甲方的销售策略、销售要求销售有关产品对于乙方违反甲方指令或超出指令范围所进行的一切作为或不作为,由乙方自行承当责任,甲方不予负责
3、当甲方在乙方及其供给的销售商所在地进行产品推广活动时,乙方有义务提供人员及合理的设备予以配合
4、乙方享受甲方的代理商供货价,同时,乙方有义务控制其供给的零售商按照甲方规定的零售价格售给终端消费者
5、乙方应在每件产品销售后二十四个小时内将产品销售信息以书面的形式反应给甲方
6、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第五条的规定向甲方支付产品货款 第五条产品结算价格及货款支付 乙方一次性从甲方领取家庭法律保障卡张,私人律师卡卡张,企业法律效劳卡张,企业法律效劳VIP卡张乙方在领卡之前须向甲方支付元保证金,乙方在领卡后十五天内或下次领卡前(以先到的日期为准)将款项结清卡的结算价格为家庭法律保障卡每张元,私人律师卡每张元,企业法律效劳卡每张元,企业法律效劳VIP卡每张元 第六条产品效劳的开通 在乙方已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应付货款的前提条件下,在乙方将产品销售信息反应给甲方后24个小时内,甲方为乙方已销售的产品开通效劳因乙方原因致使产品效劳无法按时开通的,由乙方承当责任因此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第七条奖励 如果乙方连续三个月完成甲方要求的销售目标,那么甲方按照乙方给甲方结算金额的2%给予乙方奖励 第八条费用分担 除另有约定外,乙方代理销售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和支出,包括但不限于维持其办公处所、销售人员的费用等均由乙方承当 第九条产品的宣传 在代理区域内,乙方应积极地充分地进行宣传以促进产品的销售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一定数量的产品宣传印刷品 第十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全面履行本协议的约定违反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当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及终止
1、经协商一致,双方可书面变更合同
2、对于于乙方的以下行为,甲方可随时中止或终止本合同,因此发生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予以赔偿
(1)乙方超越销售区域销售产品;
(2)乙方连续三个月未能完成甲方规定的销售任务;
(3)乙方违反结算规定,超过规定期限未支付有关货款;
(4)乙方经营遇到巨大困难或管理发生实质性变化,如由他人承包等,导致甲方的权利可能无法得到保障时 第十二条附那么
1、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3、乙方收货人员确认书是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北京明恒信息技术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帐户帐户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纳税登记号纳税登记号 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日期年月日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 名称 品种 规格
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以下第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2按部颁标准执行;3按企业标准执行;4有特殊要求的,按甲乙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 第二条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产品的数量
2.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3.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 第三条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给与回收 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有技术规定的,按技术规定执行;国家与业务主管部门无技术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 第四条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包括专用线、码头
1.产品的交货单位
2.交货方法,按以下第项执行 1乙方送货; 2乙方代运; 3甲方自提自运
3.运输方式
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 甲方如要求变更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月份或季度前40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编月度要车船方案;必须由甲方派人押送的,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甲乙双方对产品的运输和装卸,应按有关规定与运输部门办理交换手续,作出记录,双方签字,明确甲、乙方和运输部门的责任 第五条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规定送货或代运的产品的交货日期,以乙方发运产品时承运部门签发的戳记日期为准,当事人另有约定者,从约定;合同规定甲方自提产品的交货日期,以乙方按合同规定通知的提货日期为准乙方的提货通知中,应给予甲方必要的途中时间,实际交货或提货日期早于或迟于合同规定的日期,应视为提前或逾期交货或提货 第六条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产品的价格按以下第项执行 1按物价主管部门的批准价执行; 2按甲乙双方的商定价执行 逾期交货的,遇价格上涨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原价执行逾期提货或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新价格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原价执行
2.产品货款的结算产品的货款、实际支付的运杂费和其他费用的结算,按照民银行结算方法的规定办理 用托收承付方式结算的,合同中应注明验单付款或验货付款验货付款的承付期限一般为10天,从运输部门向收货单位发出提货通知的次日起算凡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缩短或延长验货期限的,应当在托收凭证上写明,银行从其规定 第七条验收方法
1.验收时间
2.验收手段
3.验收标准 第八条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方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
2.如甲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规定
3.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4.乙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10天内负责处理,否那么,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九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局部货款的%通用产品的幅度为1%~5%,专用产品的幅度为10%~30%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
3.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比照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局部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当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4.乙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和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产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当
5.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当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单方面改变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的,应当承当由此增加的费用
6.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合同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乙方通知后15天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第十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局部货款%通用产品的幅度为1%~5%,专用产品的幅度为15%~30%的违约金
2.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应比照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局部货款总值计算,向乙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当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3.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4.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当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款
5.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当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局部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局部或全部免予承当违约责任第十二条其他 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方法付清,否那么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来充抵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请业务主管机关调解,调解不成,按以下第项方式处理1申请仲裁委员会仲裁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本合同自年月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年月日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份 购货单位甲方公章 代表人 开户银行 帐号 年月日 供货单位乙方公章 代表人 开户银行 帐号 产品销售合同年月日 合同编号 甲方(供方) 地址 经营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需方) 地址 经营地址 法定代表人 第一条本合同书经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本着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共同开展的原那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签订 第二条本合同的甲方代表甲方及其所属的子公司、分公司、分支机构、办事处乙方代表乙方及/或乙方的相关公司(详见附表一)因此,本合同中涉及的各项条款适用于附表一中所列的甲方的总公司及上述各地分公司、子公司、分支机构、办事处等机构以及附表一中所列的乙方及其相关公司乙方有权决定适用本合同的相关公司的增加或减少,但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通知到达甲方后生效 第三条本合同约定的产品进入乙方全国地区所有门店进行销售(详见甲方或附件一中所列甲方相关公司与乙方或附件一中所列乙方相关公司签订的《供给商上(撤)店协议书》)乙方有权决定增加或减少本合同约定产品进入的门店,但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通知到达甲方后生效 第四条产品是指由甲方生产或经销的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及双方约定的标准并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和合法权益的合格产品 第五条销售支持指的是甲方在乙方销售甲方产品过程中,因乙方提供效劳无条件给予乙方的优惠条件和资金、物质支援 第六条供货价格指甲乙双方在甲方给予乙方销售所在地的所有经销商中最低真实价格的根底上进行协商,取得一致的价格 第七条残次品指商品在售前、售中及售后本身固有的或发生的外观、性能、质量等任何一项不符合中国国家质量标准、行业标准、厂家标准、合同约定标准等任一标准的产品 第八条滞销产品指乙方从甲方购进的产品经过天的时间,销量与进货量的比低于二分之一的产品 第九条商业折扣指乙方销售甲方产品后,甲方以乙方在甲方的进货额(或回款额)为根据,依照双方约定的条款给予乙方的进货折扣 第十条特价机指根据双方的经营需要乙方从甲方以特殊的供货价格进购的产品,条件双方另行约定 第十一条铺底是指甲方给予乙方的不需支付实际资金即可调拨一定金额货物,做为在合同有效期内样机展示和库存周转之用的优惠条件 第十二条货到付款结算指乙方在甲方货物到达乙方库房验收后小时内即向甲方支付货款 第十三条回款额指乙方支付给甲方的货款包括扣抵甲方在乙方处欠款的款额(降价款、退货款除外) 第十四条利润补偿款指在乙方销售的甲方产品的零售价格降低,使乙方销售甲方产品的帐面毛利率未能到达合同约定的水平时,由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用于补足乙方利润损失局部的款项 第十五条包销机型指性能、外观与其他型号有明显区别的,性能价格比有明显优势的,由乙方独家经营的产品 第十六条合同年度指合同有效期 第十七条帐期指产品进入乙方指定仓库到乙方支付货款之间的期间 第十八条降价款由于供价下调而产生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降价金额 第十九条给乙方造成了名誉损失的情况包括给乙方或乙方相关公司造成名誉、商号、商标、商誉造成负面影响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1.因产品问题(包括但不限于质量、假冒伪劣、虚假宣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问题,)或甲方提供的售后效劳问题被媒体(媒体包括但不限于电视、播送、报纸、杂志、网络等)暴光的;2.因其他甲方原因造成乙方被媒体暴光的;3.因产品问题或甲方提供的售后效劳问题被有关部门、机构、消协公告的;4.虽未被暴光,但因产品问题或售后效劳问题造成相当多人员认为或知悉乙方的产品或效劳存在问题的;5.产品不合格、退货、返修率合计超过3%,致使乙方名誉或商誉受到负面影响的;6.其他给乙方或乙方相关公司造成名誉、商号、商标、商誉造成负面影响的情况
一、产品订购 第二十条乙方代销甲方生产(或经营)的饮水机、净水器品类沁园品牌的产品 第二十一条甲方带货安装的产品为/品类/品牌的产品 第二十二条乙方从甲方处进货时须提前向甲方口头或或送交进货方案,甲方在接到进货方案后2日内书面答复乙方(书面答复上应加盖甲方的印章),并于乙 方要求的送货时间按进货方案送达乙方指定地点非经乙方书面认可,甲方在书面答复中所进行的任何特别注明无效 第二十三条乙方在要求的送货时间前日有权撤消或变更进货方案,而无需承当任何的赔偿责任
二、产品运输 第二十四条甲方负责所有产品到乙方指定地点的运输,一切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二十五条货物在交付乙方并经验收前,一切风险及责任均由甲方承当
三、货款结算 第二十六条当期货款的结算以乙方实际销售甲方产品的供货金额,扣除采用帐扣方式收取及甲方逾期未付的利润补偿款、商业折扣款以及其他甲方承诺支付以及按照合同约定甲方应当支付的款项后的余额为准 第二十七条货款结算日期货款结算周期为日,结算日为结算周期届满的日后 第二十八条货款结算方式为(在以下几种方式中任选一种) 1.支票或电/信汇
2.个月无息银行承兑汇票
3.个月无息商业承兑汇票 第二十九条货款结算采取“钱票两清”的原那么,乙方向甲方支付货款,甲方必须同时向乙方提供合法的增值税票甲方向乙方支付商业折扣,增值税票可按以下
(一)办理
(一)乙方向甲方按扣除商业折扣后的差额付款,甲方在增值税票上直接列明折扣率和折扣额,乙方不再向甲方开具发票
(二)甲方向乙方全额开具增值税票甲方向乙方支付商业折扣,乙方向甲方开具零售发票或办理折让证明,然后向甲方全额支付货款 第三十条甲方应按上述规定按时向乙方提供增值税票,在增值税票未交讫之前乙方可拒绝支付货款 第三十一条乙方结算日由乙方各公司具体指定,结算日外的时间乙方不进行结算,甲乙双方可进行对帐,提供票据每月最后一日及法定节假日乙方不进行结算,帐期未满或遇节假日,结算期顺延至下一结算日 第三十二条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发现的甲方产品中的残次品,有权自行选择更换或退货,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接到乙方残次通知后3日内更换残次品或退残次品,否那么承当延迟履行的违约责任后,同时甲方仍承当继续履行的责任 第三十三条乙方在销售甲方产品过程中如遇滞销产品时,有权自行选择更换或退货,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接到通知日内为乙方调换乙方确认或指定的其他产品或进行退货,如甲方逾期未予调换或者退货,那么乙方可向甲方收取产品供价总额每日3%的保管费逾期天后,乙方有权处理该产品,从处理所得款项中优先获得并自行扣除保管费、处理费等费用 第三十四条对于甲方提供的产品及配件、附件、宣传材料等存在或存在(如涉及诉讼或仲裁等)损害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情况的,乙方有权根据情况选择退货或换货,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日内更换或退货,否那么承当延迟履行的违约责任因该产品给乙方造成经济和名誉损失的,甲方应赔偿乙方的损失 第三十五条对于甲方提供的产品及配件、附件、宣传材料等为假冒产品的,或存在虚假宣传的,乙方有权根据情况选择退货或换货,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3日内更换或退货,否那么承当延迟履行的违约责任因该产品给乙方造成经济和名誉损失的,甲方应赔偿乙方的损失 第三十六条对于第三十二至第三十五条所述的情况,更换或退货的全部往返运费由甲方承当 第三十七条甲方应根据乙方的要求为乙方提供展示甲方所供产品的展柜、展台、展架,委派促销员,促销员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当,并应对乙方所有的门店实行无差异待遇如甲方委托乙方制作展柜、展台、展架,甲方应于接到乙方付款通知日内将制作款以现款方式交付乙方逾期未付,乙方可在下次结算货款中扣收如甲方按净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乙方有权加扣%的增值税款在甲、乙双方停止合作时,甲方无权向乙方要求展柜、展台、展架、促销员费用等相关费用的补偿
(一)促销员管理 第三十八条甲方负责派驻促销员到乙方营业场所进行甲方产品的销售工作 第三十九条甲方应与促销员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促销员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支付如甲方未与促销员签订劳动合同或有其他违反劳动法规等行为的,一切责任由甲方自行承当 第四十条促销员服从乙方的日常行政管理,乙方每月向甲方出具促销员的出勤证明和绩效考评,作为甲方对促销员月度薪金发放的依据 第四十一条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随意调动促销员的工作岗位如促销员不服从乙方管理,违反乙方的管理规定,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更换促销员,甲方应按乙方的要求更换促销员 第四十二条在得到乙方允许后,甲方在节假日期间可加派临时促销员临时促销员必须服从乙方的管理 第四十三条甲方负责定期对促销员进行商品知识培训,促 销员同时接受乙方销售流程、效劳标准及行为标准等培训 第四十四条甲方派驻的促销员应积极配合乙方营业场所的销售,不得诋毁乙方经营的其它品牌的产品及商誉,不得有损害乙方、消费者及其它与乙方合作的供货商的行为 第四十五条甲方派驻乙方的促销员不得虚假介绍产品,不得介绍顾客到甲方或厂家或其它经营商处购置产品 第四十六条甲方对其派驻的促销员在乙方营业场所内发生的一切损害乙方利益的行为负有连带责任 第四十七条甲方在乙方营业场所举办的促销活动乙方给予积极配合甲方保证乙方享受统一的促销赠品的配发,所有促销赠品的发放由促销员负责登记,发放完毕后将登记单提供给甲方
(二)场外交易行为管理 第四十八条场外交易行为指甲方促销员违反乙方对于销售场所的管理规定,引导顾客与甲方或厂家或其它经营商私下成交,从而导致或可能导致乙方丧失与顾客成交的时机,以下简称甲方的场外交易行为甲方其他相关人员利用为乙方工作或为乙方顾客提供效劳的便利,引导顾客与甲方或厂家或其它经营商私下成交,从而导致或可能导致乙方丧失与顾客成交的时机,视同为甲方的场外交易行为“乙方没有顾客需要的产品”不能成为甲方进行场外交易行为的理由,换言之,“乙方没有顾客需要的产品”不能成为甲方不构成场外交易行为的抗辩理由 第四十九条甲方的场外交易行为是严重违反合同及商业标准的行为,构成对乙方违约,乙方有权对甲方的场外交易行为追究违约责任,具体如下
(一)甲方每次发生场外交易行为均视为对乙方的违约,应于日内向乙方支付万元以上(含万元),万元以下(含万元)的违约金
(二)乙方发现甲方有场外交易行为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提供有关证明该通知包括甲方存在场外交易行为的事实及经过、对甲方发生场外交易行为的促销员及相关人员予以辞退的要求、乙方要求甲方承当的违约金数额等内容;该证明包括书面证明材料、有关当事人表达等可以证明甲方存在场外交易行为的证据甲方收到该通知和证明后应在日内辞退促销员及相关人员并支付违约金
(三)如甲方在日内未按乙方要求辞退促销员或相关人员,甲方须按照该促销员或相关人员继续工作的时间,向乙方支付每日元违约金;如甲方在三日内未按乙方要求支付违约金,乙方除要求甲方承当违约金外,每逾期一日,乙方还有权按违约金总额的%要求甲方承当迟延履行金
(四)乙方发现甲方的场外交易行为,并能提供相关证据予以证明时,违约金的数额由乙方按照本条第一款的约定自行决定,无须征得甲方同意 第五十条为防止甲方场外交易行为的发生,甲方应对所属雇员加强管理和培训,乙方对此予以监督和检查
(三)样机条款 第五十一条甲方为乙方提供样机,具体约定为 1.甲方为乙方样机,所有权属于乙方; 2.甲方为乙方样机,所有权属于甲方; 3.甲方为乙方样机机模或空壳样机;
(四)保修条款 第五十二条对于乙方售出的甲方产品,由甲方按国家规定负责办理保修,并承当全部费用,乙方给予必要的协助
(五)卖场管理费用 第五十三条甲方在
(五)卖场管理费用中约定的费用按以下第2种方式交纳
1、按第五十四条到第五十八条的约定交纳;
2、按率收取卖场管理费用,以月度商业折扣的计算基数为此卖场管理费用的计算基数,按
4.5%交纳,发票开具方式、支付时间按月度商业折扣的约定执行 第五十四条甲方产品进入乙方营业场所进行销售,需向乙方交纳营业场所支持费该费用按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或附件一中所列甲方相关公司与乙方或附件一中所列乙方相关公司签订的所有有效《供给商上(撤)店协议书》所确定的门店数总和进行计算每个门店每月收费元,该费用每三个月为一期收取一次,《供给商上(撤)店协议书》签订后十日内收取首期的营业场所支持费,此后在每季度第一个月-日收取当期的费用,合同有效期内如有新门店开业,乙方应从甲方进店并签订《供给商上(撤)店协议书》当月开始计收营业场所支持费,未满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 第五十五条甲方在乙方营业场所内设置展柜、展台、展架、灯箱等需向乙方支付场地使用费场地使用费按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或附件一中所列甲方相关公司与乙方或附件一中所列乙方相关公司签订的所有有效《供给商上(撤)店协议书》所确定的门店数总和进行计算每个门店每月收费/元《供给商上(撤)店协议书》签订后十日内收取首期场地使用费,此后每季度第一个月的-日收取当期的`费用,合同有效期内如有新门店开业 ,乙方应从甲方进店并签订《供给商上(撤)店协议书》当月开始计收场地使用费,未满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 第五十六条乙方对甲方的产品有进行市场推广的责任,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市场推广费市场推广费按乙方举办的促销活动性质不同收费标准不同,节庆日收费的工程有
1.元旦/元/店、
2.五一节/元/店、
3.国庆节/元/店、
4./元/店、
5.新公司开业彩排/元/店、
6.新公司正式开业/元/店、
7.现有地区公司新店开业/元/店、
8.现有门店重张开业/元/店、
9.店庆-门店的开业纪念庆典/元/店、
10.司庆-地区公司的开业纪念庆典/元/店、
11.彩电节/元/店、
12.制冷节/元/店、
13.冰洗节/元/店、
14.节/元/店、
15.数码家电节/元/店、
16.厨卫小家电节/元/店、
17.音响节/元/店、
18.家电节元/店门店个数为举办活动时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或附件一中所列甲方相关公司与乙方或附件一中所列乙方相关公司签订的所有有效《供给商上(撤)店协议书》所确定的门店数总和进行计算甲方在节庆日开始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缴纳该费用 第五十七条乙方对甲方的产品有促销的责任,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促销管理费促销管理费按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或附件一中所列甲方相关公司与乙方或附件一中所列乙方相关公司签订的所有有效《供给商上(撤)店协议书》所确定的门店数总和进行计算每个门店每月/元该费用每三个月为一期收取一次《供给商上(撤)店协议书》签订后十日内收取首期的促销员管理费,此后在每季度的第一个月的-日收取当期费用,合同有效期内如有新门店开业,乙方应从甲方进店并签订《供给商上(撤)店协议书》当月开始计收促销员管理费,未满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 第五十八条上述费用甲方应在规定的交费时间向乙方以现款方式交纳,乙方应在收款时提供正规的效劳业发票假设甲方逾期未交那么乙方可在下次支付货款时直接扣收,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给结货款的全额增值税发票,否那么乙方可加扣%的代缴税款对于撤店的情况,甲方或附件一中所列甲方相关公司应在办理撤店手续前天与乙方或附件一中所列乙方相关公司签订《供给商上(撤)店协议书》,否那么乙方视甲方仍在乙方门店经营,并按收取标准收取各项收入 第五十九条以上各项费用甲方(或甲方各地分公司、办事处)应直接交到乙方所属的各地区公司的财务部门,不得交给他人代收,否那么一切责任由甲方自行承当 第六十条乙方为促进甲方商品的销售,经与甲方协商同意临时举办促销活动,甲方应承当相应的促销费用促销费用全部用于甲方商品的直接促销,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专款专用具体数额由双方签订临时促销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甲乙双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举行不少次大型共同营销活动,有关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约定甲方举行所有促销活动,乙方均有权参加,并享受甲方促销活动中的一切优惠政策 第六十一条如双方中途停止合作,乙方不再退还甲方已交款项 第六十二条对于甲方推出的采用新技术、新外观的新产品,乙方有权选择优先销售,优先销售的享有期不低于日,供量不低于台 第六十三条为了维护双方的经营利益,甲方应不间断地向乙方提供包销机型甲方不得在乙方包销该产品期间向其他经销商提供类似外观功能组合的,性能价格比相近或优于乙方的产品,同时,甲方自己也不自行销售该包销产品,以维护乙方的包销权益 第六十四条甲方给予乙方的商业折扣形式常规商业折扣有月度商业折扣(含单台折扣和开箱费)、年度商业折扣、特殊折扣等 第六十五条甲方给予乙方商业折扣的计算基数为1(根据双方协商选定一种方式) 1.乙方在甲方进货后的回款额; 2.乙方在甲方的实际进货额 其中“乙方在甲方进货后的回款额”是指乙方实际支付给甲方的货款,加上乙方采取帐扣方式收取甲方的各种应收款项(帐扣的降价款、退残款、退货款除外),具体计算以乙方的结算单据为准 “乙方在甲方的实际进货额”是指乙方从甲方购进的商品的全部价款减去已扣收的降价款、退货款、退残款以后的余额具体计算以乙方的入库单据为准 月度商业折扣的计算基数以当月一日到当月最后一日为期间进行计算;年度商业折扣的计算基数以合同的有效期为期间进行计算 上述计算基数中包含甲方向乙方销售而在中国被课征的增值税 第六十六条商业折扣的支付方式为帐扣(支票、电汇/信汇、帐扣任选一种)月度商业折 扣的结算周期为与货款结算周期相同月度商业折扣的支付时间为甲方该周期货款结算时甲方在该周期货款结算时直接帐扣或交纳 第六十七条月度商业折扣为%; 年度商业折扣比例及规定为/ 第六十八条但凡商业折扣率发生变化的机型,应由双方签署《特价机协议》、《特供机协议》或《包销协议》另行规定,否那么视同常规机型执行本协议规定的商业折扣率 第六十九条年度商业折扣每半年结算一次每年月日、月日为年度商业折扣结算日,按全年最高商业折扣率计算甲方在月日和次年月日之前将期间发生的年度商业折扣支付给乙方合同到期后双方按实际销售规模计算全年度商业折扣,实际年度商业折扣金额减去甲方已支付给乙方的年度商业折扣金额即为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所余年度商业折扣金额该笔商业折扣甲方须在合同期满后一个月内支付给乙方 第七十条甲方向乙方支付商业折扣,必须将商业折扣款直接交到乙方的财务部门(由乙方的财务人员开具相应的发票),不得交给他人代收,否那么一切责任由甲方自行承当 第七十一条在本协议期满后至新协议签订之前(以下称为“特殊履行期”),双方商业折扣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履行(以下称为“原折扣”)在新协议签订后,如“特殊履行期间”的“原折扣”低于新协议中约定的商业折扣(以下称为“新折扣”)的,甲方应按“新折扣”向乙方补足新旧折扣之间的差额,补足时间为新协议签订后一个月内如“特殊履行期间”的“原折扣”高于“新折扣”的,双方仍按“原折扣”执行新协议的签订必须在三个月内完成,否那么乙方可暂停对甲方的结算,直到新协议签订为止 第七十二条经甲乙双方协商销售的特价机产品,商业折扣支付方式详见附件-《特价机协议书》 第七十三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货款 第七十四条甲方有义务采取有效措施,杜绝其工作人员以公司或私人名义向乙方工作人员私下直接或间接赠送礼金、贵重礼品、有价证券,或采取其他变相手段提供不当利益甲方应对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直接和间接损失进行双倍赔偿,同时乙方有权对甲方要求每次最低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同时,乙方保存追究甲方法律责任的权利如果乙方人员私下向甲方或甲方业务人员索取费用,甲方有义务拒绝支付并向乙方进行投诉 第七十五条甲方保证在乙方卖场的零售价格比同行的本地市场最低成交价格低%或低元/台,如缺乏,那么乙方有权自行调整,调价损失局部,由甲方负责补偿,乙方有权在下一次货款结算中直接扣收;假设调价后乙方所获取的商业折扣金额未到达按照双方约定的商业折扣比例计算出的金额,那么乙方有权在下一次货款结算中对差额局部直接扣收 第七十六条甲方确保给乙方的供价为在当地同期的最低供价此最低供价至少低于甲方给予其他经销商或代销商供价的%或低元/台甲方须诚信履行本条款,不得有虚假行为或变相提高供价,否那么视为违约 第七十七条甲方有权对乙方营业场所及其产品的销售方式提出改良建议 第七十八条甲方有权对乙方营业人员的效劳提出改良建议和意见 第七十九条甲方应协助乙方进行各种促销活动 第八十条甲方应给予乙方最低供货价格 第八十一条甲方应按照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商业折扣及其他各项费用 第八十二条甲方可根据市场情况变化随时调低供货价格,以保证价格更具有市场竞争力 第八十三条在乙方进货后,甲方在给予乙方的供货价的根底上下调价格,甲方应对乙方尚未售出的该产品进行价格补差,并且同时对15日内购进的产品进行价格补差补差确认时间为乙方提供库存数后二日内甲方交纳补差价款的时间为最近一次货款结算日,支付方式为现款或帐扣 第八十四条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宣传资料应真实可靠,假设存在虚假宣传或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甲方承当一切责任 第八十五条甲方产品的配件(附件)是第三方的产品,甲方保证已获得使用许可,该使用不侵犯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否那么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责任均由甲方承当 第八十六条甲方应经常性地在乙方指定的营业场所进行现场促销演示活动 第八十七条甲方应保证乙方零售价在当地具有优势的情况下帐面毛利润率不低于%;如乙方当月(当月一日到当月最后一日)各门店所获取的帐面毛利率未到达双方约定的比率,那么甲方应在乙方销售甲方产品的次月日内以现款方式予以补足,否那么乙方在下一次货款结算时对差额局部直接扣收 应收利润补偿款=当期乙方实际销售甲方产品的收入×(合同规定的帐面毛利率-实际帐面毛利率); 实际帐面毛利率=当期乙方帐面实际毛利额/当期乙方实际销售收入 第八十八条因甲方产品的质量问题或本身缺陷,造成人身伤害或乙方及第三方的其他经济损失的,甲方应承当一切责任因上述原因给乙方造成名誉损失的,应赔偿乙方的名誉损失 第八十九条乙方应按合同规定向甲方支付货款 第九十条甲方应保证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每个门店的代销额至少为万元如乙方实际销售额低于保底销售额,那么乙方有权以保底销售额与乙方实际销售额的差额为基数计算甲方应补偿乙方的利润(含帐面保证毛利润和商业折扣及按第五十三条2中约定的按率收取的卖场管理费用) 注1.按月结算时,商业折扣率以月商业折扣率、单台商业折扣率的和计算;本合同所适用的商品商业折扣率、保证帐面利润率或卖场管理费用率不一致的,乙方将使用从高原那么计算甲方应补偿的利润 2.被末位淘汰的,提前计算年商业折扣率 3.非因甲方违约而解除合同的以及被末位淘汰的,可按月均的保底销售额乘以甲方在乙方卖场经营的实际月数计算保底金额缺乏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 4.实际销售额超过保底销售额的,不再加收甲方应补偿的利润 第九十一条乙方有权调整甲方产品在乙方营业场所的位置和面积 第九十二条乙方有权优先参加甲方举办的各种促销活动,并优先享有各种促销活动支持的权利 第九十三条乙方有支持甲方在乙方营业场所进行促销宣传活动的义务 第九十四条甲乙双方在停止合作或乙方通知退换货后,甲方的产品在乙方存放的,每日乙方按库存货物价格的3%收取保管费用 第九十五条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应承当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本合同有约定的按约定赔偿,无约定的按实际损失额进行赔偿或参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赔偿 第九十六条除本合同另有明确约定外,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未能按照本合同明确约定的日期或者期限履行而延迟履行义务,应当每日按照应当支付而未支付,应当交付而未交付款项或者货物价值的万分之五承当延迟履行的违约责任 第九十七条甲方擅自终止合同应向乙方支付所有应付商业折扣(按本合同规定的最高商业折扣率计算)、降价款、退残款、退货款及其它甲方承诺支付乙方的款项,并退还乙方已支付给甲方的多余的货款,同时赔偿乙方的损失乙方擅自终止合同应向甲方退还商品并结清应付货款 第九十八条甲方违反第七十五条规定,乙方有权进行降价销售甲方应对乙方降价进行全程补差,补差幅度应保证乙方获取双方约定的最高综合利润及各项优惠条件同时,乙方有权重新商议合作条件或终止协议 第九十九条甲方违反第七十六条之规定,向乙方提供的产品供价非当地市场最低供价的,甲方应对其提高局部向乙方双倍赔偿 第一百条甲方无正当理由停止向乙方供货的,或逾期5日未向乙方供货的,乙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甲方应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一百零一条甲方对乙方所有应付款项逾期未付的,乙方可在结算时直接扣收,并享有每日收取%滞纳金的权利甲方未能就扣收局部提供增值税发票的(退残款、退货款、降价款除外),乙方可加收%的代缴增值税款, 第一百零二条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按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货款的,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对货款结算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一百零三条甲方应以(任选一种)(
1、自合同签字之日起日内以现款;
2、从第一次货款结算开始扣收直到扣完为止)方式向乙方交纳万元的售后质量保证金,在双方合作期间内,售后质量保证金发生扣除的,甲方应于扣除之日起三日内补足质量保证金,逾期应承当日千分之一的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如果停止合作,甲方应另向乙方交纳万元的售后质量保证金从产品清场之日起至乙方已经销售的甲方所有产品保修期满止发生的一切退货、维修及赔偿责任等费用,由乙方直接用甲方交纳的质量保证金抵补剩余的质量保证金在产品清场后个月后且甲方提供的所有产品保修期均已届满后日内由乙方退还给甲方如该质量保证金缺乏抵补上述费用那么乙方享有追偿权 第一百零四条本合同有效期内,因甲方(包括甲方工作人员及代甲方提供效劳的相关人员)原因造成乙方名誉损失的,应当向乙方承当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的违约责任,具体数额由乙方单独决定,甲方应当在乙方发出关于造成名誉损失的有关通知后的日内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支付的乙方可在发出通知后的最近一次结算货款时予以扣收上述通知内容应当包括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名誉损失的具体事实及相关材料,乙方确定的甲方应当承当的违约金具体数额 第一百零五条合同的变更需双方达成书面协议 第一百零六条甲方产品进入乙方营业场所销售,试销期为 个月试销期内,如甲方产品连续个月在乙方经营的同品类中销售排名倒数名之内,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而无须向甲方承当任何违约责任,本合同自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之日起自动解除合同有效期内(试销期和非试销期可累计计算)甲方的产品连续个月在乙方经营的同品类商品中销售排名倒数第名之内,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将库存的全部货物退还给甲方,而无须向甲方承当任何违约责任,本合同自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之日起自动解除 第一百零七条除本合同另有明确约定的情形外,乙方在以下情况享有解除合同的权利 1.甲方无正当理由停止向乙方供货的,或逾期5日未向乙方供货的; 2.本合同约定的甲方应交纳的各种款项逾期一个月未交纳的; 3.甲方经营状况严重恶化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或丧失商业信誉或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的; 4.甲方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经乙方书面催告,日后仍不改正的 第一百零八条双方因任何原因停止合作后,甲方的保修义务和售后效劳义务均不免除 第一百零九条双方另行约定事项 甲方应以从第一次货款结算开始扣收直到扣完为止的方式向乙方的每个分公司缴纳元售后质量保证金,在双方合作期间内,售后质量保证金发生扣除的,甲方应于扣除之日起三日内补足质量保证金,逾期应承当日千分之一的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如果停止合作,从产品清场之日起至乙方已经销售的甲方所有产品保修期满止发生的一切退货、维修及赔偿责任等费用,由乙方直接用甲方交纳的质量保证金抵补剩余的质量保证金在产品清场后个月后且甲方提供的所有产品保修期均已届满后日内由乙方退还给甲方如该质量保证金缺乏抵补上述费用那么乙方享有追偿权 第九节不可抗力条款 第一百一十条“不可抗力事件”是指本合同任何一方当事人都不能抗拒,也无法预见,即使预见也无法防止的事件或者事由 第一百一十一条本合同任何一方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造本钱合同项下的义务不能履行,根据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程度,可以局部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遭受不可抗力事件不能履行义务的一方应当在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小时内及时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的个工作日内向另一方提供能够证明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影响范围和影响程度的证明,否那么遭受不可抗力事件不能履行义务的一方不得就此免除责任;任何一方延迟履行义务后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不能免除责任 第一百一十二条本合同任何一方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造本钱合同项下的义务不能履行时,其应采取一切可以减少对方损失的措施进行挽救,否那么其应就因其没有采取措施或者采取的措施不当而扩大的损失承当责任 第一百一十三条本合同因任何一方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不能全部履行时,遭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仅就不可抗力事件涉及的本合同有关条款或者约定可以中止、暂停或者延迟履行,而对于其他没有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条款或者约定仍应履行,任何一方不得因另一方遭受不可抗力事件而停止本合同的履行 第一百一十四条当不可抗力事件已经结束,不再对本合同的任何条款或者约定的履行产生任何影响时,本合同双方应尽一切可能恢复本合同的履行 第一百一十五条甲方的任何一个相关公司或乙方的任何一个相关公司发生不可抗力不影响其他公司继续履行合同 第十节争议的解决 第一百一十六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应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节合同有效期 第一百一十七条本合同有效期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一百一十八条合同期满如双方有意继续合作,在期满前一个月双方开始协商签订新的合同如本合同已到期,但新的合同尚未签订,为确保双方合作的延续性,本合同有效期自然顺延至新合同签订之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在新的合同签署后乙方有权选择在该顺延的期限内适用新合同或原合同 第十二节其他 第一百一十九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乙方以加盖合同专用章为准)生效 第一百二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及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局部,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一百二十一条本合同于签订 第一百二十二条本合同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三份 甲方 代表人 年月日 乙方 代表人 年月日 附件(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