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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不签劳动合同 法律疑惑 有些企业在招工时,为了逃避自己的一些义务和法律责任,往往想方设法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很多劳动者据此就认为唉!我没有劳动合同,没法告人家但是果真如此吗一个相反的情况是,有些企业想规规矩矩地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但有些劳动者却躲着不签,企业遇到这种情况,又当如何办呢 典型案例 1xx年10月,黄花花从老家来到北京打工,应聘到一家小超市当收银员超市老板段天道承诺每月发给工资1500元,按月发放但是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后来,段天道以超市效益不好为由,一再拖欠黄花花的工资黄花花准备去找劳动局申诉但段天道却说,我们根本就没有签订合同,你去了人家也不会管你的黄花花迷惑了,老板的说法对吗 2王小宝毕业后应聘到皇城媒体公司工作,因为该公司不用坐班王小宝不久又到天地广告公司,做起了兼职但王小宝对两方公司均未提起在别处另有工作之事,也未与任何一家公司签订合同王小宝以全职的身份在两家单位之间跑来跑去,倒也相安无事xx年1月,劳动合同法实施后,皇城媒体公司的人事部门意识到,如果不与员工签劳动合同,企业将可能面临支付双倍工资的风险于是,人事部门就要求王小宝与皇城公司签合同,但王小宝还想做兼职,怕签了合同自己就戴上了“紧箍咒”于是,他就以种种理由推托皇城公司的人事部门非常着急,但又不知道该怎么办 臧云律师说法 在案例一中,超市老板段天道的说法是不对的虽然黄花花和超市之间没有书面的劳动合同,但是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是无可争议的事实因此,黄花花可以用劳动法来保护自己况且,在劳动合同法实施后,超市不与黄花花签订劳动合同,应当依法支付双倍的工资所以,段天道虽然口头上说的很强硬,但实际上法律的规定是对他极为不利的 在案例二中,皇城公司主动与王小宝签订合同的做法是正确的因为,如果双方不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那么皇城公司将面临支付双倍工资的法律风险但是,王小宝以种种理由推托,拒不签订劳动合同皇城公司有什么好的方法维护自己的权利呢对此,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即皇城公司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王小宝签订劳动合同,如果王小宝再次拒签,那么皇城公司可以书面形式通知王小宝解除合同,且无须支付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五条 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模板内容仅供参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