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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借款合同四篇【精品】借款合同四篇 随着法律知识的普及,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那么正式、标准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为大家的借款合同4篇,欢送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借款方(简称甲方) 贷款方银行(简称乙方) 甲方为承包国(地区)工程工程所需人民币周转资金,经乙方审查,同意在银行总行号文件核定的贷款指标范围内发放贷款双方除遵守《银行关于中央级对外承包工程公司贷款方法》(以下简称《贷款方法》)的规定外,协商同意以下各项内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乙方同意根据批准的贷款申请书,贷给甲方人民币(大写)元
二、乙方凭甲方报送的详细用款方案和具体用途清单,作为付款时审核依据,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三、乙方提供贷款的期限是年个月甲方保证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年月日止,还清全部本息,并附分次还款具体方案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四、贷款利息在合同规定还款期内,按月息‰计算超过还款期限,逾期局部加收%利息;贷款被挪作其他用途的,挪用局部加收%利息贷款利息每季计收一次
五、乙方提供贷款的工程,如果甲方中止对外施工合同,应即通知乙方,并还清贷款本息
六、甲方担保人是甲方到期不能如数归还时,由甲方的担保人负连带清偿责任
七、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和甲方担保单位签章后生效,至全部贷款本息还清后失效合同一式份,上述三方各执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担保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签订地点 货款种类合同编号 借款人电话 住址邮政编码 货款银行电话 法定代表人传真 地址邮政编码 借款人即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 贷款人即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 保证人即售房单位(以下简称丙方) 甲方因购置或建造或翻建或大修自有自住住房,根据xx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和《职工住房抵押贷款方法》规定,向乙方申请借款,愿意以所购置或建修的住房作为抵押乙方经审查同意发放贷款在抵押住房的房地产权证交乙方收押之前,丙方愿意为甲方提供保证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甲,乙,丙三方遵照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借款金额 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大写)元 第二条借款用途 甲方借款用于购置,建造,翻建,大修座落于区(县)街道(镇)路(村)弄号室的住房 第三条借款期限 借款合同期限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四条贷款利率 贷款利率按签订本合同时公布的利率确定年利率为%(月利率%)在借款期限内利率变更,按民银行规定办理 第五条存入自筹资金 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在乙方开立活期储蓄存款户(储蓄卡帐户),将自酬资金存入备用如需动用甲方本人,同户成员,非同户配偶和非同户血亲公积金抵充自酬资金的,需提供当事人书面同意的证明,交乙方办理划款手续甲方已将自筹资金支付给售房单位作首期房贷并有收据的可免存 第六条贷款拨付 向售房单位购置住房或通过房地产交易市场购置私房的甲方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乙方,在办理住房抵押登记获得认同(乙方确定)之日起的五个营业日内将贷款金额连同存入的自筹资金全数以甲方购房款的名义转入售房单位或房地产交易市场在银行开立的帐户 甲方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本合同生效后自筹资金用完或将要用完时,有乙方主动将贷款资金划入甲方在乙方开立的活期储蓄存款户储蓄卡帐户)按工程进度支用 第七条贷款归还 贷款本金和利息,采用按月等额还款方式 贷款从发放的次月起按月还本付息根据等额还款的计算公式计算每月等额还贷款本息,去零进元确定每月还本息额,最后一次本息接清
(1)第一期(合同签订时)每月还本息额为人民币(大写)万仟百拾元整
(2)第二期至以后各期每月还本息额根据当年银行公布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计算,以乙方书面通知为准,同时变动分期每月还本息额 甲方需动同本人,同户成员,非同住配偶和直系血亲公积金用于归还贷款本息的`,可在每年的月份办理一次,手续与本合同第五条公积金抵充自筹资金相同储蓄卡,信用卡还款 甲方必须办理中国建设银行储蓄卡,信用卡,委托乙方以自动转帐方式还本付息的足额款项,存入储蓄卡帐户或信用卡帐户,保证乙方能够实施转帐还款 当因甲方原因造成用卡还款失败时,甲方必须持现金到原贷款经办行还款 甲方提前将未到期贷款本金全部还清,乙方不计收提前还款手费,也不退回按原合同利率收取的贷款利息 第八条贷款担保 本合同项下甲方购置的住房由丙方提供阶段性保证在未将房地产权证交乙方收押前,如发生借款人违约连续三个月拖欠贷款本息,罚息及相关费用,丙方须在接到乙方发出《履行保证责任通知书》后的十日内负责代为清偿保证期限从贷款发生之日起,至乙方取得房地产权证收押之日为止 保证期间,借款合同的甲,乙方协议变更借款合同内容,应事先征得丙方的书面同意 本合同项下甲方购置,建造,翻建,大修的住房作为借款的抵押担保,由甲,乙方另行签订《住房抵押合同》甲方购置期房的,应将购房预售合同交乙方保管 第九条合同公证 甲,乙,丙三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的十日内,向公证机关办理本合同和甲,乙方签订的住房抵押合同公证 第十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本合同 甲方如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应符合有关规定,并应事先经一方书面同意(如在保证期间应征得丙方同意),其转让行为在受让方和乙方重新签订借款合同后生效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约定发放贷款; 甲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乙方归还全部贷款本息; 甲方必须按约定用途使用乙方贷款,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乙方贷款挪作他用 乙方应按合同规定期限及时发放贷款 出借人(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借款人(以下简称乙方) 保证人 乙方因生意需要向甲方请求借款,由甲方提供双方商定的借款额给乙方,上述保证人自愿为乙方此笔借款提供连带保证担保现经当事人各方平等协商,就有关事项订立如下协议
一、甲方借给乙方 人民币(大写)万元整 人民币(小写)元整
二、借款利息自本合同成立之日起按月计息,月息为
1.5%
三、借款用途商业经营、货物买卖、债务清偿等一切合法商事用途
四、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五、借款归还乙方应于年月日之前向甲方归还全部借款本息本合同所指的“日”包括非工作日,借款到期,非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以还款日为周六日或法定节假日为理由延迟还款,否那么构成违约乙方违反本条约定逾期还款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月违约金按乙方应还款总额的30%计算
六、担保条款
1、债权及利息、违约金、甲方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律师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差旅费等所有因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的还款义务所产生的各种费用负担
2、保证期间为两年(自);
3、本合同所有保证人均承当连带责任保证,每个保证人均负有在其担保范围内独立清偿被保证人(即乙方)所欠全部债务的义务
七、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于年月日之前向甲方归还全部借款本息
2、乙方应严格按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将借款用于非法用途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皆由乙方自己承当)
3、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可以提前归还借款,甲方同意乙方提前还款的利息按借款实际天数计算
八、承诺保证条款
1、乙方及各保证人保证其向甲方提供的资质、资信、财务、经营状况等所有信息、证照、契据证件等真实、准确、合法、完整、有效
2、乙方及各保证人保证在遭遇诉讼、仲裁、重大行政、刑事处分及其财务资信状况发生任何可能危机还款的不利变化等情况时,应于三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九、违约责任
1、借款到期乙方不能依约还款,甲方为实现自己的债权聘请律师的费用由乙方承当,乙方自愿接受对甲方律师费的强制执行,并放弃对甲方要求其支付律师费的抗辩权
2、在乙方遭受诉讼、仲裁、行政、刑事处分以及财产与资信状况发生不利变化进而影响其还款义务的履行等情况出现时,甲方有权单方宣布借款提前到期,并同时行使本合同赋予的各项权利(包括但不限于直接申请出具强制执行证书,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乙方及保证人承当归还责任)
3、如乙方及各保证人违反本合同第八条的承诺,或借款未到期,但乙方未能按月向甲方支付利息的,累计拖欠甲方两个月利息未付的,甲方有权单方宣布借款提前到期,直接申请公证强制执行,乙方及保证人自愿接受强制执行
4、因乙方违约,甲方依照本合同约定解除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月违约金按乙方应还款总额的30%计算
十、公证条款
1、本合同甲方、乙方、保证人均同意向北京市方正公证处申请对本合同办理具有强制执行效力债权文书的公证假设乙方到期不依约还款,甲方有权向北京市方正公证处申请执行证书并凭执行证书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而乙方、保证人均愿意接受人民法院的依法强制执行,并自愿放弃抗辩权
2、本借款合同所需的公证费由乙方承当
3、执行金额确实认甲方向公证处申请出具《执行证书》,公证机关有权通过乙方预留的地址以邮政特快专递(ems)或以对执行金额向乙方进行核实确认,乙方接到公证处的《确认函》或核实时,如对执行金额有异议应于三日内持有效证据材料原件向公证处提出书面异议,如乙方未在上述期限内持还款证据材料原件向公证处提出异议,公证处即可依据申请人申请的金额出具执行证书如公证处无法按乙方预留的联系方式联系到乙方,亦或乙方改变本合同中预留的联系方式未书面通知公证处,那么不管乙方是否接到公证处的《确认函》或核实,均视同乙方自愿接受强制执行并放弃对强制执行金额的抗辩权
4、乙方、保证人各方接受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债务范围包括万元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甲方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律师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差旅费等所有因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的还款义务所产生的各种费用负担
5、借款到期乙方不能依约还款,本合同各保证人愿意单独或共同作为被执行人接受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6、乙方联系为 邮政编码 乙方特快专递接收地址:
十一、本合同自签订之日生效,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订立补充合同,补充合同视为本合同的组成局部,对本合同所有当事人具有约束力 甲方乙方 签约时间年月日 保证人 签约时间年月日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工程工程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
2、居室规格房型总计施工面积平方米
3、施工内容室内顶棚、地砖、管线、家具、防盗设施、家用电器等
4、工程开工日期年月日
5、工程竣工日期年月日 工程总天数120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金额大写壹拾陆万元整 签订合同后付5万元,开工后付8万元,验收合格后付3万 第三条质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
2、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国家的相关规定执行
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工程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4、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第四条工程验收
1、工程质量验收,除隐蔽工程需分段验收外,待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组织甲方进行竣工验收双方办理工程结算和移交手续
2、乙方通知甲方进行工序验收及竣工验收后,甲方应在三天内前来验收,逾期为甲方自动放弃权利并视为验收合格,如有问题,甲方自负责任甲方自行搬进入住,视为验收合格
3、甲方如不能在乙方指定时限内前来验收,应及时通知乙方,另定日期但甲方应成认工序或工程的竣工日期,关承当乙方的看管费和相关费用 第五条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发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应按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六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发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解决,或协商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人民法院起诉讼 第七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10%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八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一式两份,签字后生效 发包方承包方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