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剩23页未读,继续阅读
本资源只提供10页预览,全部文档请下载后查看!喜欢就下载吧,查找使用更方便
文本内容:
精选借款合同汇编7篇精选借款合同汇编7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深入人心,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那么合同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帮大家的借款合同7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社会化和法制化的主要形式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法律规定的重要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强制性、互助性、保障性单位和职工个人必须依法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这里的单位包括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 最新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 货款种类 借款人电话住址邮政编码 货款银行电话法定代表人传真地址邮政编码 借款人即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 贷款人即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 保证人即售房单位以下简称丙方 甲方因购置或建造或翻建或大修自有自住住房,根据XX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和《职工住房抵押贷款方法》规定,向乙方申请借款,愿意以所购置或建修的住房作为抵押乙方经审查同意发放贷款在抵押住房的房地产权证交乙方收押之前,丙方愿意为甲方提供保证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甲,乙,丙三方遵照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借款金额 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大写元 第二条借款用途 甲方借款用于购置,建造,翻建,大修座落于区县街道镇路村弄号室的住房 第三条借款期限 借款合同期限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四条贷款利率 贷款利率按签订本合同时公布的利率确定年利率为%月利率%在借款期限内利率变更,按民银行规定办理 第五条存入自筹资金 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在乙方开立活期储蓄存款户储蓄卡帐户,将自酬资金存入备用如需动用甲方本人,同户成员,非同户配偶和非同户血亲公积金抵充自酬资金的,需提供当事人书面同意的证明,交乙方办理划款手续甲方已将自筹资金支付给售房单位作首期房贷并有收据的可免存 第六条贷款拨付 向售房单位购置住房或通过房地产交易市场购置私房的甲方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乙方,在办理住房抵押登记获得认同乙方确定之日起的五个营业日内将贷款金额连同存入的自筹资金全数以甲方购房款的名义转入售房单位或房地产交易市场在银行开立的帐户 甲方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本合同生效后自筹资金用完或将要用完时,有乙方主动将贷款资金划入甲方在乙方开立的活期储蓄存款户储蓄卡帐户按工程进度支用 第七条贷款归还 贷款本金和利息,采用按月等额还款方式 贷款从发放的次月起按月还本付息根据等额还款的计算公式计算每月等额还贷款本息,去零进元确定每月还本息额,最后一次本息接清 1第一期合同签订时每月还本息额为人民币大写万仟百拾元整 2第二期至以后各期每月还本息额根据当年银行公布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计算,以乙方书面通知为准,同时变动分期每月还本息额 甲方需动同本人,同户成员,非同住配偶和直系血亲公积金用于归还贷款本息的,可在每年的月份办理一次,手续与本合同第五条公积金抵充自筹资金相同 储蓄卡,信用卡还款 甲方必须办理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储蓄卡,信用卡,委托乙方以自动转帐方式还本付息的足额款项,存入储蓄卡帐户或信用卡帐户,保证乙方能够实施转帐还款 当因甲方原因造成用卡还款失败时,甲方必须持现金到原贷款经办行还款 甲方提前将未到期贷款本金全部还清,乙方不计收提前还款手费,也不退回按原合同利率收取的贷款利息 第八条贷款担保 本合同项下甲方购置的住房由丙方提供阶段性保证在未将房地产权证交乙方收押前,如发生借款人违约连续三个月拖欠贷款本息,罚息及相关费用,丙方须在接到乙方发出《履行保证责任通知书》后的十日内负责代为清偿保证期限从贷款发生之日起,至乙方取得房地产权证收押之日为止 保证期间,借款合同的甲,乙方协议变更借款合同内容,应事先征得丙方的书面同意 本合同项下甲方购置,建造,翻建,大修的住房作为借款的抵押担保,由甲,乙方另行签订《住房抵押合同》甲方购置期房的,应将购房预售合同交乙方保管 第九条合同公证 甲,乙,丙三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的十日内,向公证机关办理本合同和甲,乙方签订的住房抵押合同公证 第十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 借款人(下简称甲方) 法人代表 贷款人(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甲方因扩大生产经营活动,向乙方借款,经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执行
一、借款金额元(大写人民币佰拾万元整)
二、借款期限从20年月日至20年月日止,借款期限为月借款到期后如双方无异议,那么本借款合同可顺延,顺延期限另行约定
三、借款利息为零利息形式
四、借款用途本借款限于流动资金借款,用于公司经营活动,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挪作他用
五、借款归还
1、如甲方不能按期还款,最迟在借款到期前十五天应向乙方提出延期申请,届时乙方可在双方协商的根底上决定是否延期
2、如乙方临时需要收回借款,应提前十五天向甲方提出还款申请
六、违约和违约处理
1、甲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货款方有权收回局部或全部贷款
2、甲方使用借款造成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有关单位对 直接责任人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七、合同生效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共贰份,双方各执壹份本合同假设有其他未及事宜,双方进一步商定补充条款 借款人(甲方)(盖章)贷款人(乙方)甲方代表签字乙方签字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甲方贷款人:身份证号码 乙方借款人:身份证号码 乙方需要,向甲方短期借款,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借款金额 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为 第二条借款用途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乙方用于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改变借款用途 第三条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为个月,自年年日止借款到期后,经甲方书面同意前方可延期 第四条借款利率和计算、结息及罚息
1、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利率按民银行一年期贷款利率的四倍计算
2、借款利息自借款付至乙方指定账户之日起计算乙方指定接受款项的账户为户名,账号,开户行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按日计算,贷款到期后利随本清,日利率=月利率∕
30.
3、罚息假设乙方未按约定期限还款,从逾期之日起照逾期贷款罚息利率计收利息,直到清偿本息为止逾期借款罚息利率为本条第一款约定的借款利率水平上加收50%对乙方不能按期支付的利息,在借款期限内按约定的借款利息计收复利,借款逾期后按本条本款第一项约定利率计收复利 第五条借款的给付 甲方于本协议签订后日内一次性向乙方给付借款,支付方式为银行转账 第六条还款原那么
1、本合同项下乙方的任何还款,均按先还息后还本的原那么归还
2、乙方必须在本协议约定的还款期限或甲方同意宽限的期限清偿全部借款本息 第七条借款的担保
1、抵押登记手续的办理如乙方未能在20xx年5月14日前还清全部借款本息,乙方承诺无条件在20xx年5月日前办理抵押登记手续,确保甲方取得上述土地使用权的他项权利
2、乙方抵押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本息、罚息、违约金以及甲方为实现债权所支出的相关费用
3、乙方确认并保证用于此次借款抵押的土地使用权权属清楚,没有为其他第三人设定他项权利或其他形式的权利瑕疵 第八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有权了解乙方的生产经营、财务活动,有权要求乙方提供有关的用款方案、财务会计报表等文件资料 第九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1、应按甲方要求提供相关财务资料
2、按照本合同约定使用借款,不得挪用
3、按本合同约定按期归还借款本息
4、乙方不得抽逃资金或转移资产,以逃避对甲方债务的归还
5、在未还清甲方的借款本息之前,未征得甲方同意不得用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形成的资产向第三人提供担保
6、本合同项下借款未清偿之前,乙方如发生承包、租赁、联营、合并、分立、合资、停业、歇业、解散等足以影响甲方借款债权实现的行为,乙方从事违法活动、涉及重大诉讼等情形,对其履行本合同项下还款义务产生不利影响,均应立即书面通知甲方,并按甲方要求落实本合同项下债务的清偿
7、乙方承当与本合同及本合同项下担保有关的律师效劳、评估、登记、鉴定、公证等费用 第十条违约责任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任一一项义务,甲方有权行使以下权利
1、要求乙方立即归还本合同项下全部未清偿债务的本金、利息、费用
2、按贷款本金的20%向乙方收取违约金
3、乙方承当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承当本合同第四条第三款所载明的罚息
4、甲方有权行使抵押权,采取司法手段处置乙方抵押财产 第十二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冷水江市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合同的生效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合同编号xxxx 合同当事人xxx 借款人(以下简称“甲方”)贷款人(以下简称“乙方”)保证人(以下简称“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根底上,就甲方向乙方借款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甲方向乙方借款用于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将借款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如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乙方有权就挪用借款局部自挪用之日起按本合同约定的借款利率上浮%计收罚息 甲方向乙方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xxx元整 借款期限为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实际借款日与到期日以借款收据为准,借款收据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1借款利息自放款之日起计算,按实际放款数计算利息在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内,年利率为%
4.2借款利息从借款放款之日起按月结息甲方应按期归还借款,如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归还借款本金,乙方有权自逾期之日起至本金实际归还之日止按本合同约定的利率上浮%计收罚息
5.1乙方须在合同生效的当日,将合同约定借款金额交付甲方
5.2甲方必须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本息本合同下甲方还款顺序为先利息后本金 丙方根据甲方的请求,同意为甲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提供保证担保,丙方承诺并遵守本合同的如下条款
6.1保证方式本合同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丙方对本合同中的甲方的债务承当连带责任如果本合同履行期限届满,甲方没有履行或者没有全部履行其债务,乙方有权直接要求丙方承当保证责任
6.2保证担保的范围借款的本金及利息(包括逾期付款的利息)、甲方应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及乙方为实现借款债权而支付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等)
6.3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借款合同展期的,以展期后所确定的合同最终履行期限之 日为届满之日
7.1甲方、丙方均应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如甲方、丙方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义务,均构成违约,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方、丙方应按照本合同借款金额的%支付违约金,如果缺乏弥补乙方的,应赔偿乙方实际遭受损失
7.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因甲方违约没有按期还本付息的,乙方为实现借款债权而支出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等)由甲方承当,丙方对此项费用承当连带责任
8.1本合同生效后,各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8.2任何一方需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并就合同的变更或解除的有关事宜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协议达成后,甲方已占用乙方的借款和应付利息应付给乙方
8.3甲方确因客观原因不能按期还本付息的,应当在合同约定的借款到期前决定是否延期同意延期还款的,签订延期还款协议
8.4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丙任何一方变更法定代表人、住所、通信地址及联系时,应在变更后天内书面通知乙方 各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甲、乙、丙三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各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11.1本协议的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局部,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1.2本协议经乙方提供借款并且丙方签字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3本协议未尽事宜,经甲、乙、丙三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一甲方的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二乙方的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三借款收据 甲方签字xxx 乙方签字xxx 法定代表人xxx 委托代理人xxx 证件号码xxx 住所xxx 通讯地址xxx 联系xxx 丙方公章xxx 法定代表人xxx 委托代理人xxx 证件号码xxx 住所xxx 通讯地址xxx 联系xxx 借款人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有效证件照名称号码 住所地 : : 担保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 : 为保障实现编号为的《担保借款合同》项下债权,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权利作质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质押担保甲乙双方依照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被担保债权的.种类、金额、利率和期限
一、被担保债权为《担保借款合同》项下本金为人民币大写小写,月利率为,月综合费率为; 担保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
二、担保借款合同上述情况有变化的,以主合同为准 第二条质物
一、甲方保证
1、本质物项下权利为甲方合法所有或依法享有处分权;
2、本质物不存在瑕疵、争议、转质、申请挂失、提起公示催告程序或涉及诉讼、仲裁等情况;
3、本质物上设定的质权未超出质物评估价值;
4、已完成与质押有关的审批手续,并取得所有必要的授权;
5、提供与质押有关的所有文件、材料,均真实、准确、合法、有效
二、质物情况
1、质物名称,编号,数量质物清单及权利凭证或有效证书复印件附后
2、质物有效期限
三、质物评估价值为人民币大写小写 质物评估价值由甲乙双方商定如有争议,由乙方指定的法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四、折价率为百分之,质物评估价值与折价率的乘积不得小于担保债权 第三条质押担保的范围 甲方质押担保的范围为担保借款合同项下当金、利息、综合费、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乙方为实现质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代理费、差旅费、拍卖费、评估费等以及所有其他应付费用以下简称担保债权 第四条权利质押的登记与记载
一、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出质的,甲乙双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共同到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
二、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出质的,甲方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并将股份出质有关事项记载于股东名册,乙方有权核查记载事项并取得必要的记载证明,甲方对此应提供足够的协助甲乙双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共同到工商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
三、以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和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甲乙双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共同到有关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
四、以应收账款出质的,由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到民银行征信中心办理出质登记;
五、以存单出质的,甲乙双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共同到存单开户银行办理存单确认和止付手续; 第五条质物需要由签发银行等有关第三方签章核押的,由其出具质物真实有效并保证不接受申请质物挂失或提前支取的书面证明,同时,第三方应保证质权的实现及承当相应的责任 第六条质物移交与保管
一、甲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向乙方移交权利凭证原件、权利证书原件及与登记、记载有关的文件
二、自移交之日起,上述权利凭证、权利证书及与登记记载有关的文件由乙方保管,保管期限至本合同终止时
三、乙方应妥善保管质物因保管不善致使质物灭失或者毁损的,乙方应承当相应责任 乙方不能妥善保管质物可能致使其灭失或者毁损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将质物向与乙方约定的第三人提存或者要求提前清偿担保债权而返还质物
四、因不可抗力造成质物毁损的,乙方不承当赔偿责任 第七条质押的费用 质物的评估、保管、提存、运输和质押登记、公证、鉴定等质押费用和质物的折价、拍卖或变卖等实现质权的费用由甲方承当 第八条质押的效力
一、质押期间,甲乙双方及有关第三方不得转让、出租、许可他人使用、提前支取或以其他方式处分质物,除乙方外的其他各方不得申请挂失或提起公示催告程序
二、质押期间,质物所产生的法定孳息包括随附于债权证书的利息、股票、股份所得分配盈利等作为质物的组成局部金钱形式的孳息,乙方可以直接用于清偿担保债权;其他形式的孳息,由甲乙双方协议,以该孳息变价的价款优先清偿担保债权,或向与乙方约定的第三人提存 前款收取的孳息应依次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担保借款的利息、综合费,担保借款的本金
三、质押期间,甲方必须转让、许可他人使用或处分质物的,经乙方同意后,其所得价款应向乙方提前清偿担保债权甲方也可以提供乙方认可的新的当物,以保证乙方债权的实现
四、质押期间,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出借、回购或以其他方式处分质物取得的收益,作为本质物的组成局部共同担保债权的实现
五、质押期间,非因乙方原因如发生自然灾害、被盗窃、被抢劫等造成质物毁损、灭失或价值明显减损的,乙方应于事故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通知甲方损失情况,并依法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甲方应提供必要的协助补救不成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乙方认可的新的当物或提前清偿因毁损、灭失所得的赔偿金,作为质押财产,乙方有权优先抵偿所担保债权,缺乏以抵偿局部,甲方有权另行追索
六、质物有损坏或者价值明显减少的可能,足以危害乙方权利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新的担保甲方不提供的,乙方可以拍卖或者变卖质物,并与甲方协议将拍卖或者变卖所得价款用于提前清偿担保债权或向与乙方约定的第三人提存
七、质物兑现或者提货期限先于借款履行期限届满的,乙方可以在借款履行期限届满前兑现或者提货,并与甲方协议将兑现的价款或者提取的货物用于提前清偿担保债权或者向与甲方约定的第三人提存
八、因质物所征收的一切税费均由甲方承当 第九条质权的实现
一、质押期间,甲方可能或已经发生停业整顿、解散撤销、破产、关闭等情况时,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由乙方认可的新的担保,或提前收回借款等措施而提前实现质权
二、质押期间,甲方未履行合同义务,乙方按照合同约定提前收回借款措施时,乙方有权在债权未受到清偿时提前实现质权
三、出现绝当后,乙方有权依法处分全部或局部质物
四、乙方对质物享有优于其他任何债权人的受偿权
五、甲方采取其他方式清偿担保债权的,须经乙方书面同意 第十条质物的返还 借款期限含续当届满,甲方按期履行还款义务,乙方应当返还质物 甲方应及时收回质物甲方不收回的,乙方有权向第三方提存质物,费用由甲方承当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隐瞒质物共有、瑕疵、争议、转质或申请挂失、提起公示催告程序或提前支取,或伪造、变造权利凭证,或涉及诉讼、仲裁等其他情况严重危害质权实现时,应向乙方支付担保债权数额百分之的违约金,并将质物恢复到乙方认可的原状,或提供乙方认可的新的担保并且,乙方有权采取停止发放担保借款,或提前收回借款等措施从而提前实现质权
二、发生质物毁损或灭失,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及时通知甲方的,应承当相应责任
三、由于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及时实现质权的,甲方应承当债权数额每日千分之的违约金 第十二条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就超过局部向乙方支付损害赔偿金 第十三条甲方保证,发生质物缺乏以清偿担保债权时,由甲方承当连带偿付责任 第十四条本合同项下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的支付方式为甲方主动支付乙方账户,乙方有权从甲方账户直接扣收 第十五条甲乙双方发生合并、分立、股份制改造等体制变更时,本合同对其继受人仍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六条本合同不因借款合同的无效或解除、甲方财务状况、经营方式、自身体制或法律地位等发生变化或甲方签订的其他任何协议或文件而无效 第十七条质押期间,甲方法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住所等发生变化而未书面通知乙方时,乙方按本合同所载资料向甲方发送的所有文书,视同送达 第十八条本合同自质物移交乙方占有/出质登记/出质记载于股东名册之日起生效,至担保债权全部清偿时终止 质押登记机关要求明确质押期限的,质押期限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担保借款合同项下或协议项下借款期限届满后年止 第十九条其他约定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条争议解决方式
一、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或向长沙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甲乙双方在协商、诉讼或仲裁期间,对不涉及争议的本合同项下其他条款,仍须执行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签约地点: 借款人 住址邮政编码 货款银行 法定代表人 地址邮政编码 借款人即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 贷款人即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 保证人即售房单位以下简称丙方 甲方因购置或建造或翻建或大修自有自住住房,根据XX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和《职工住房抵押贷款方法》规定,向乙方申请借款,愿意以所购置或建修的住房作为抵押乙方经审查同意发放贷款在抵押住房的房地产权证交乙方收押之前,丙方愿意为甲方提供保证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甲,乙,丙三方遵照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借款金额 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大写元 第二条借款用途 甲方借款用于购置,建造,翻建,大修座落于区县街道镇路村弄号室的住房 第三条借款期限 借款合同期限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四条贷款利率 贷款利率按签订本合同时公布的利率确定年利率为%月利率%在借款期限内利率变更,按民银行规定办理 第五条存入自筹资金 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在乙方开立活期储蓄存款户储蓄卡帐户,将自酬资金存入备用如需动用甲方本人,同户成员,非同户配偶和非同户血亲公积金抵充自酬资金的,需提供当事人书面同意的证明,交乙方办理划款手续甲方已将自筹资金支付给售房单位作首期房贷并有收据的可免存 第六条贷款拨付 向售房单位购置住房或通过房地产交易市场购置私房的甲方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乙方,在办理住房抵押登记获得认同乙方确定之日起的五个营业日内将贷款金额连同存入的自筹资金全数以甲方购房款的名义转入售房单位或房地产交易市场在银行开立的帐户 甲方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本合同生效后自筹资金用完或将要用完时,有乙方主动将贷款资金划入甲方在乙方开立的活期储蓄存款户储蓄卡帐户按工程进度支用 第七条贷款归还 贷款本金和利息,采用按月等额还款方式 贷款从发放的次月起按月还本付息根据等额还款的计算公式计算每月等额还贷款本息,去零进元确定每月还本息额,最后一次本息接清 1第一期合同签订时每月还本息额为人民币大写万仟百拾元整 2第二期至以后各期每月还本息额根据当年银行公布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计算,以乙方书面通知为准,同时变动分期每月还本息额 甲方需动同本人,同户成员,非同住配偶和直系血亲公积金用于归还贷款本息的,可在每年的月份办理一次,手续与本合同第五条公积金抵充自筹资金相同 储蓄卡,信用卡还款 甲方必须办理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储蓄卡,信用卡,委托乙方以自动转帐方式还本付息的足额款项,存入储蓄卡帐户或信用卡帐户,保证乙方能够实施转帐还款 当因甲方原因造成用卡还款失败时,甲方必须持现金到原贷款经办行还款 甲方提前将未到期贷款本金全部还清,乙方不计收提前还款手费,也不退回按原合同利率收取的贷款利息 第八条贷款担保 本合同项下甲方购置的住房由丙方提供阶段性保证在未将房地产权证交乙方收押前,如发生借款人违约连续三个月拖欠贷款本息,罚息及相关费用,丙方须在接到乙方发出《履行保证责任通知书》后的十日内负责代为清偿保证期限从贷款发生之日起,至乙方取得房地产权证收押之日为止 保证期间,借款合同的甲,乙方协议变更借款合同内容,应事先征得丙方的书面同意 本合同项下甲方购置,建造,翻建,大修的住房作为借款的抵押担保,由甲,乙方另行签订《住房抵押合同》甲方购置期房的,应将购房预售合同交乙方保管 第九条合同公证 甲,乙,丙三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的十日内,向公证机关办理本合同和甲,乙方签订的住房抵押合同公证 第十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本合同 甲方如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应符合有关规定,并应事先经一方书面同意如在保证期间应征得丙方同意,其转让行为在受让方和乙方重新签订借款合同后生效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约定发放贷款; 甲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 甲方必须按约定用途使用乙方贷款,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乙方贷款挪作他用 乙方应按合同规定期限及时发放贷款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甲方在执行本合同期间,未按月归还贷款本息为逾期贷款,乙方按规定对其欠款每天计收万分之的罚息;并由甲方在活期储蓄或储蓄卡帐户内存入一个月的贷款数,保证按时归还乙方贷款 甲方如连续六个月未归还贷款本息和相关费用,或被发现申请贷款时提供资料不实以及未经已防书面同意擅自将抵押住房出租,出售,交换,赠与等方式处分抵押住房的,乙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本息,直至处分抵押住房,如缺乏以归还欠款的没有继续向甲方追偿欠款的权利 甲方未将乙方贷款按合同约定使用而挪作他用,对挪用局部按规定每天计收万分之十二的罚金 第十三条本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乙方所在的人民法院起诉在协商或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局部的条款,仍须履行 第十四条其他约定事项略 第十五条本合同自甲,乙,丙三方签订后生效,丙方保证责任至甲方所购商品房的《房地产权证》和《房地产其他权证证明》交乙方执管后终止甲,乙双方承当责任至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和相关费用全部清偿完毕后终止 第十六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甲,乙,丙各执一份,公证机关,房地产登记机构个执一份,副本按需确定,其中送城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一份 甲方私章乙方私章 签字法定代表人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或其授权代理人 年月日 甲方,身份证号码为,现住; 乙方,身份证号码为,现住; 法定代表人单位 甲方等人因购置房屋,资金缺乏,特向乙方请求借款经双方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借给甲方人民币元大写元整,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归还完毕
二、甲方同意乙方扣除其在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在乙方享有的股份分红元作为还款在此期间,假设甲方的股份分红总额缺乏捌万元的,甲方需将缺乏局部补齐还给乙方
三、甲方等人对第一项的借款元整承当连带归还责任
四、本协议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年月日 甲方(出借人) 住所 乙方(借款人) 住所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老实信用的原那么,经协商一致,达本钱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执行
一、借款金额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大写)(小写)
二、借款用途为
三、借款利息借款利率为月利息%,按月收息,利随本清
四、借款期限借款期限为,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如实际放款日与该日期不符,以实际借款日期为准乙方收到借款后应当出具收据,乙方所出具的借据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甲方以转账的方式将所借款项打入乙方账户 借款人用户名 账号 开户银行
六、保证条款
1、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否那么,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还本付息,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乙方自负
2、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逾期不还的局部,借款方有权限期追回借款
3、乙方还款保证人(丙方),为确保本契约的履行,愿与乙方负连带返还借款本息的责任
七、违约责任
1、乙方如未按合同规定归还借款,乙方应当承当违约金以及因诉讼发生的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等费用
2、乙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甲方有权随时收回该借款,并要求乙方承当借款总金额百分之的违约责任
3、当甲方认为借款人发生或可能发生影响归还能力之情形时,甲方有权提前收回借款,借款人应及时返还,借款人及保证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抗辩
八、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也可由第三人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本合同自各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