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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华】借款合同范文集锦九篇【精华】借款合同范文集锦九篇 随着法治精神地不断发扬,人们愈发重视合同,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合同,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拟定合同呢?以下是的借款合同9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借款人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贷款人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和老实信用原那么,就上述借款事宜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供双方恪守履行 第一条借款金额与期限 合同双方协商一致,由乙方向甲方出借资金共计人民币9000万元大写九千万元整,已交付 本合同借款期限为,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二条借款用途 甲方将借入的资金用于如业务开展需要,甲方也可将该笔本金用于 第三条利率与利息
1.本合同借款利率根据合同签订日相应档次的法定贷款利率确定为
2.本合同借款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息,以如下第种方式结息 1由甲方于借款期限届满时一次性还本付息 2按年结息,结息日为
3.乙方指定以下银行账号为收款账号并保证其真实有效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甲方将本合同借款的本息汇入该账号 开户行 开户名 账号:
4.甲方提前还款的,应当提前七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乙方,借款利息那么按照实际借款期限计算 第四条借款展期 甲方不能按期归还本合同项下借款,需要展期时,应在借款期限届满前十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申请,经乙方审查同意,签订借款展期协议 第五条贷款的担保 甲乙双方选择履行本条第款
1.本合同借款无担保;
2.本合同借款的担保方式为,由乙方与担保人就本合同的具体担保事项签订编号为的担保合同 第六条甲方保证
1.甲方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依法成立的中国法人,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合同所必须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能独立承当民事责任
2.甲方提供的与本贷款有关的一切文件、报表及陈述均是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 第七条甲方义务
1.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清偿贷款本金和利息
2.借款期间,甲方经营决策发生任何重大改变包括但不限于转股、改组、合并、分立、合资、合作、经营范围和资本变更等,可能影响乙方权益的,甲方应至少提前三十个日历日书面通知乙方,并且落实借款清偿责任,或者提前清偿,或者提供乙方认可的担保
3.甲方应当接受乙方监督如乙方要求,甲方应当提供真实反映借款使用情况的报表及其他文件
4.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转移或者变相转移本合同的债务责任
5.甲方转让、处分其重大资产或营业收入的全部或大局部,应至少提前三十个日历日书面通知乙方,并且落实借款清偿责任,或者提前清偿贷款,或者提供乙方认可的担保
6.如发生影响甲方合同履行能力的重大事件,包括但不限于重大经济纠纷、停业、歇业、被宣告破产、解散、被撤消营业执照、被撤销、财务状况恶化等,甲方应立即书面通知乙方
7.保证人出现停业、歇业、被宣告破产、解散、被撤消营业执照、被撤销以及经营亏损等情形,或者作为本合同借款担保保的抵押物、质物、质押权利价值减少时,甲方应提供乙方认可的新担保
8.借款期间,甲方变更法人名称、法定代表人、工程负责人、住所、、等,应在变更后七个日历日内书面通知乙方 第八条乙方义务
1.乙方应当依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出借资金给甲方
2.对于磋商、订立、履行本合同的过程汇总所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以及甲方要求予以保密的资料、数据等信息,乙方应当予以保密
3.乙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利率和期限收取利息甲方提前还款的,乙方在接到甲方的书面通知后,应当同意 第九条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应当承当相应的违约责任
2.出现以下情形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立即归还借款、利息及其他费用,且乙方要求甲方归还前述款项之日即为本合同借款期限届满之日 1甲方没有按期归还借款及利息,经乙方书面催告后,仍未归还的; 2甲方停业、歇业、被宣告破产、解散、被撤消营业执照、被撤销、涉及重大经济纠纷、财务状况恶化等; 3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的; 4甲方发生危及、损害或可能危及、损害乙方权益的重大事件
3.甲方不能按时支付利息的,乙方有权按照未付利息计算,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逾期未清偿借款本金的,乙方有权按照借款本金计算,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公证事宜 任何一方提出公证本合同内容的,另外一方应当同意,公证费用由提出方承当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未尽事宜以及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争议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三条合同的生效、变更与解除
1.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或者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如有担保的,自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
2.合同生效后,除本合同已有约定以外,甲乙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如确需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应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四条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达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本合同的任何附件、修改或补充均构本钱合同不可分割的一局部,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 甲方乙方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借款金额人民币万元大写万元 借款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号码 住所地址 借款账户 资金出借人号码 地址 签订时间年月日 签订地点 立合同单位借款人以下简称甲方 资金出借人以下简称乙方 经双方充分平等协商,为明确双方责任,遵照有关法律,自愿签订本人民币借款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 在本合同中,以下术语具有如下含义
1、“借款人”指依据本合同借用贷款的甲方,包括其继承人、受让人
2、“资金出借人”指依据本合同发放借款的乙方
3、“借款账户”指为借款依法开立的账户
4、“宽限期”指乙方允许甲方迟延履行还款义务而不视为违约的期间
5、“放款日”指乙方向甲方借款账户在银行准确办理划款的时间以银行单据为准
6、“还款日”指本合同约定的甲方归还乙方借款的时间以银行单据为准
7、“借款到期”指甲方向乙方借款所确定的还款期限加宽限期到期的时间
8、“工程”指甲方在的建设工程
9、“担保性文件”指甲方的工程而办理的,各种已经依法取得的所有批准文件和所有应该依法取得的批准文件
10、本合同目录和条款的标题仅为查阅方便,不影响本协议任何条款的含义 甲方为适应生产开展需要,拟在,在内的建设该工程所需的所有文件,现由于甲方建设的需要,特向乙方借款建设本
1、甲方是依法设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实体,依法有权订立和履行本合同
2、甲方保证在谈判、签署、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向资金出借人提供的有关资料真实、完整、准确,不含虚假成分
3、不利用向乙方所借款项从事违法经营活动,严格按照本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
4、在借款全部清偿前,发生歇业、解散、停业整顿、被撤消营业执照、被撤销取得的批准文件时,必须保证立即归还借款本金,并按月息千分之支付利息,利随本清
5、在借款全部清偿前,当客观上有危及借款平安情况时包括涉及重大经济纠纷的诉讼、财务状况恶化等,应当在事件发生后立即书面通知乙方,并保证立即归还借款本金,按月息千分之支付利息,利随本清
6、在借款全部清偿前,甲方有任何一种改变经营方式行为包括承包、租赁、合并,分立、股份改变、联营、等其他形式时,应最迟于改变经营方式前三十天通知乙方,保证立即归还借款本金,并按月息千分之支付利息,利随本清
7、甲方已依法获得所建工程的所有批准文件和所有应该依法取得的批准文件
8、甲方保证按乙方需要无条件提供及时准确的有关统计、会计、财务等方面的报表和资料
9、本合同借款人的其他债务与本工程无关
10、目前无任何经济纠纷发生
1、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大写万元
2、借款期限约定为个月,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乙方保证在订立本合同后日内将贷款资金足额划入约定账户甲方保证将 借款只能用于工程的直接建设用款
3、宽限期为个月,即还款日期往后顺延,宽限期甲方向乙方按月息千分之支付利息,借款到期,利随本清
4、在本合同期限内,所借款项的实际放款日和还款日以借据为准借据是合同的组成局部,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为保证工程的按期完工和借款的按期清偿,甲方以的建设工程和公司全部资产具体资产详见附件质押作为清偿本合同债务的担保,并承诺该质押担保不因甲方实行承包、租赁、联营、合并、分立、股份改变等经营方式调整而撤销
2、为保证乙方所出借款项的平安,甲方公司的全部股东愿意以其个人资产为甲方的借款行为提供担保,直至该借款本息付清为止
1、为保证本合同权利、义务的落实,甲方在此不可撤销地委托乙方并以乙方的名义开设银行专户,由乙方根据约定将甲方向乙方所借款项打入该银行账户
2、为保证乙方对出借资金的有效监控,该账户由甲方和乙方指派专人共同管理,从该账户划出的每一笔资金的用途,甲方必须将完备的相关资料报乙方审核,获得认可前方可在该专户划款
3、乙方对为实施本合同约定的账户监管而采取的拒付、限制支出等措施不承当法律责任 第六条甲方对乙方的回报承诺 甲方为作对乙方借款的回报,经甲方股东大会决定(股东大会纪要见本合同相关附件),在该工程建设完成投入运营后,甲方赠与乙方的甲方公司股份,乙方依法参加公司经营和管理、享有公司收益,此条承诺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改变 第七条借款人承诺
1、所作的陈述与保证真实无误
2、成认和遵循乙方的操作惯例及本合同的操作规程
3、按照本合同中规定的用途使用该借款
4、借款人应当及时就已发生或者将发生的本合同规定的违约事件向出借人通报 第八条出借人承诺
1、在甲方未发生本合同第二条第3项,第4项, 第5项,第6项并及时履行了第六条的承诺时,本合同所约定借款在约定的借款期限(第三条第2项)时间内不计息
2、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及时足额拨付所借款项
3、对得悉的甲方工程建设、财务收支等情况依法保密 第九条变更、解除与转让
1、缔约各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确需变更、解除的,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合同变更、解除的,不影响各方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合同解除的,不影响本合同中规定的争议解决条款
2、甲方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的,受让方必须经乙方同意并承接本合同项下甲方的全部权利和义务,另行提供令乙方满意的担保在甲方与受让方的转让协议生效前,本合同依然有效 第十条保险
1、甲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日内向乙方认可的保险公司办理本合同项下的工程保险险种为险险,保险金额应与本合同项下工程的总价值相等;保险期限应不短于甲方向乙方所借款项的借款期限,并根据有关规定续保,直至借款还清为止
2、保险费由甲方负担,保险单由乙方保管,保险单为本合同附件;乙方有权向甲方追 偿为维护自身利益而代付的保险费用及有关支出
3、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假设工程发生投保范围内的损失,甲方应将其所得保险赔偿金存入双方共同监管的账户,由双方协商决定用于工程毁损局部的修复或提前清偿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本息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借款到期,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归还借款本息时,乙方有权将甲方的建设工程和公司资产全部依法处置
2、甲方发生本合同第二条第3项,第4项,第5项,第6项时,乙方有权立即收回借款本金和约定的利息,如不能足额收回,可合并执行本条第1项
3、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三条第2项约定将甲方向乙方的借款资金足额划入约定账户的,应根据未划入账的资金总额和延迟天数,每日付给甲方分之的违约金
4、乙方无故提前收回借款应向甲方按日偿付违约局部分之的违约金 第十二条特别约定 当甲方的行为严重威胁到乙方出借资金的平安,并经乙方的提醒和警告后仍不及时纠正时,乙方可全接管甲方的建设工程,并从接管该工程之日起,拥有该工程的所有权基于该工程而产生的其他债务由甲方自行承当 第十三条争议的解决 在本合同的履行中发生的纠纷,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均可向各自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通讯
1、本合同履行中的任何通知和沟通均应直接送交,或者采用挂号信函、、电报、电子邮件(双方的电子邮箱分别为
1、甲方;
2、乙方)等形式但是采取除挂号信函之外的其他书面形式送交的,应在事后三天内以挂号信函方式补寄对方
2、本合同履行中的各种送交,均以寄件人寄出的时间为送交时间
3、本合同双方的通讯地址,以本合同缔约人栏中的记载为准,如有变更,应立即通知对方 第十五条其他
1、本合同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至所有借款全部清偿并第六条甲方对乙方的回报承诺履行之日止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约定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正本三份,甲乙方、公证方各执一份,副本__份 第十六条本合同附件
1、
2、
3、
4、
5、
6、 借款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签字)____ ____年__月__日 (公章)法定代表(签字)__________年__月__日出款人 甲方 乙方
一、由于乙方资金紧张,周转困难,致使本身生产停泄,已签订合同工程不能按期完工,如不及时解决将严重影响到合同的履行为保证履约,维护对外信誉,乙方向甲方商议借款人民币元以便购入材料进行生产甲方应乙方申请,同意借给乙方资金人民币元
二、上述借款用于
(1)、订购原材料
(2)、订购辅料
(3)、其他如购置工具等
三、上述借款直接汇到 收款单位名称 收款单位开户行 收款单位帐号
四、为保证甲方的资金平安及时收回借款,乙方郑重承诺如下
1、严格履行合同,保证借款专款专用,不挪作他用如发现乙方将资金挪作他用,甲方有权提前收回资金,同时乙方应支付借款额30%的违约金
2、对于上述借款,甲方有权从双方业务结算款或其他往来款中扣还;甲方也有权委托其他与乙方有业务往来的企业代扣乙方对此不持异议
3、本借款协议书一经成立,乙方不管任何原因都必须按约定时间归还借款,否那么按每日1‰比例收取滞纳金
4、本借款乙方最迟于借款支付日起天内归还给甲方
5、如乙方到期拒不归还借款,甲方可以随时向辖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乙方应承当甲方追讨该款发生的误工费、律师代理费等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盖章生效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年月日 出借人(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码 地址 借款人(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就乙方向甲方借款事宜,达成以下合同条款,双方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向甲方借款金额为万元(大写人民币万元整)
二、借款期限日,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乙方借款年利率为,应于每月1日之前结清当月利息
四、担保物 乙方同意将其合法所有的车辆出质给甲方,并达成如下条款
1、质押车辆情况
(1)车辆根本信息 车主名称 车辆型号 车牌号码 颜色 车架号 发动机号 车辆购置附加费证编号 车辆商业保险
(2)该质押车辆购置价值为元,现甲、乙双方商定该质押车辆的担保价值为元
(3)该质押车辆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借款债权的费用、质物保管费用和实现质权的费用
2、质押车辆的交付 乙方应当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向甲方交付该质押车辆,同时应当交付机动车登记证正本、行驶证正本、购置附加税证正本、购车发票正本、车辆保险单正本等随附文件
3、质押期限 质押期限为借款期限届满后年
4、甲方权利义务
(1)在质押期间,质押车辆有损坏或存在价值明显减少的可能,甲方要求乙方提供相应的担保如乙方不提供的,甲方有权拍卖或者变卖该质押车辆,以拍卖或变卖所得价款提前清偿被担保债权
(2)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后,乙方不履行债务的,甲方有权拍卖或者变卖该质押车辆,以拍卖或变卖所得价款清偿被担保债权
(3)在质押期间,质押车辆发生保险事故的,甲方有权提存该保险赔偿金在乙方履行期满不履行义务时,甲方有权以该保险赔偿金优先用于归还被担保债权
(4)甲方负有妥善保管质押车辆的义务在履行期届满乙方履行债务后或乙方提前履行债务的,甲方应当向乙方返还质押车辆
(5)乙方将质押车辆及随附文件交付给甲方占有前,甲方有权不予放款,且不承当相应的责任
5、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应按约定期限履行还款义务
(2)乙方应当按约定向甲方交付质押车辆及随附文件 3)乙方应当保证其为质押车辆的合法所有权人,如在质押期限内发生的任何第三人提出的权利主张,乙方应当负责处理并赔偿对甲方造成的损失 4在质押期间,乙方应继续向当地保险机构缴纳车辆保险,且应列明受益人为甲方 5在质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的,乙方不得处分该质押车辆经书面同意处分该质押车辆的,所得价款应优先用于归还被担保债权 6在质押期间,质押车辆非因甲方原因毁损、灭失的,甲方不承当毁损、灭失的责任乙方应当根据甲方要求另外提供担保或提前清偿债务
五、争议解决方法 在本合同履行期内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七、违约责任 假设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按期足额归还借款本金、支付利息,那么按应付款本金总额的日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按违约天数计算),所欠利息按本合同约定的利息标准加倍收取罚息(按欠付利息天数计算)同时甲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收回本金,并要求乙方承当逾期期间的利息、罚息、违约金仍应计算至清偿所有债务之日为止 在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后,乙方无法向甲方归还借款本息的,甲方可对质押车辆进行拍卖、变卖,拍卖、变卖所得价款缺乏归还借款本息的,甲方仍可向乙方主张,乙方应承当甲方为实现债权所支出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差旅费、调查取证费等)
八、特别约定 1乙方在收到款后应向甲方出具借款收据 2乙方所借款项应仅用于乙方公司的生产经营,假设乙方将借款款项非公司的生产经营的其他用途,甲方有权随时(提前)要求乙方归还借款款项,并有权要求丙方承当相应的担保责任 3本合同约定假设需依法办理登记、公证等事项,因办理登记、公证等事项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当 4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假设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其他 本合同经各方签署后生效本合同壹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同具同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签订时间年月日 编号: 支票质押借款合同 甲方(贷款人、质权人) 法定代表人 乙方(借款人、出质人)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联系 电子邮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方、乙方、丙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根底上就《支票质押借款合同》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借款金额 借款本金数额人民币(大写)万元整 第二条借款期限与还款
1、借款期限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如实际放款日与上述借款期限始期不一致的,按实际放款日顺延实际放款日以乙方向甲方出具的收款收据记载日期为准)
2、借款期限届满前,经双方同意可以办理展期(展期期限和借款利率以《补充协议》约定为准)展期前,乙方须先行结清当期利息双方确认依本合同所设定的担保物权及于展期的债务
3、乙方应于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日15时前归还全部借款本金、付清利息 特别约定在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内,如乙方逾期支付利息累计到达15日的,甲方有权通知乙方本合同项下借款全部提前到期乙方应于收到借款提前到期通知次日15时前归还全部借款本金、付清利息,并支付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
4、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提前还款;但利息仍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给付 第三条借款利息
1、自甲方放款日起按月计收利息 借款月利率为‰,月利息为人民币(大写)元整
2、乙方须于实际放款日当日内支付第一个月的利息;此后,于每个月的实际放款日对应日前支付下一个月的借款利息 第四条质押标的 质押支票种类转帐支票;支票数量张; 开户行银行支行; 出票人全称; 出票人账号; 支票号码; 金额人民币(大写)万元整 第五条质押担保范围及期限
1、担保范围乙方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包括展期协议)约定的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及质押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诉讼受理费、财产保全费、强制执行费、公证费、公告费、差旅费、律师费、评估费、拍卖费、过户费、处分质押支票所需其他费用等)、其他相关费用 上述债务在本合同中已约定具体数额或计算方法的,从约定;没有约定具体数额或计算方法的,按照有关单位出具的收款凭证所记载的金额确定
2、担保期限质押权设立之日起,至甲方全部债权获得清偿之日止 第六条质押支票背书与交付 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将质押支票背书“质押”字样并加盖公章,交付甲方持有 第七条放款 满足以下各项条件后,乙方可要求甲方放款
1、各方已签署本合同
2、支票已背书并交付甲方持有
3、甲方已收到乙方股东会或其他权力机构关于同意本次借款和质押的决议
4、乙方已付清本合同约定的有关款项 第八条乙方保证及承诺
1、乙方保证质押的支票填制完整、准确无误、无任何权利瑕疵,保证所质押的支票可以有效付款或行使票据权利
2、在质押权存续期间,乙方不得挂失该支票
3、如该支票所在账户被有关机构冻结或限制权利的,或支票所在账户余款少于支票金额的,或经营出现经营困难及面临解散、破产等情形的,乙方立即通知甲方,并另行提供其他等值财产担保
4、乙方签订、履行本合同已经依法履行了相关法律手续、取得了股东会或或其他权力机构及相关权利人的同意
5、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质押的支票,乙方应无条件更换本合同项下的质押权利不受支票更换的影响 第九条质押权的行使
1、在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日15时前,或收到借款提前到期通知次日15时前,乙方应当结清全部借款本金、利息、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等全部款项;否那么,甲方有权行使质权,在不通知乙方的情况下直接自质押支票中支取上述全部款项
2、甲方行使质权后,超过全部债权数额的局部归出质人所有,缺乏局部由债务人清偿 第十条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本合同的约定按期、足额支付利息的,自逾期之日起,按借款余额(含未归还的借款本金、利息)每日1‰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借款利息仍应按照合同约定继续支付,直到结清全部款项为止(包括但不限于甲方行使质押权期间、诉讼期间、执行期间等)
2、乙方未在本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包括提前到期)届满前归还全部借款本金的,自逾期之日起,按借款余额(含未归还的借款本金、利息)每日
1.5‰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借款利息仍应按照合同约定继续支付,直到结清全部款项为止(包括但不限于甲方行使质押权期间、诉讼期间、执行期间等)
3、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八条、第九条约定义务,或由于非可归责于甲方的原因而致质押权未能有效设定、丧失或局部丧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另行提供有效担保及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或者解除本合同、要求乙方立即清偿本息,并另向甲方支付借款本金总额20%的违约金在上述本息及违约金未获清偿期间,按总额的日千分之三计息
4、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可以同时适用;如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缺乏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第十一条特别约定
1、本合同所约定的质押担保条款独立于本合同及本合同的其他条款;如上述合同或其中的其他条款无效、局部无效、被撤销、解除、不成立、不生效时,本合同约定的质押担保仍然有效,作为乙方履行返还财产、赔偿损失等义务的担保
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给予乙方的任何宽容、宽限、优惠或延缓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均不影响、损害或限制甲方依本合同和法律、法规而享有的一切权益,也不视为甲方对本合同项下权利、权益的放弃
3、因履行本合同产生的评估、拍卖、公证、保险、鉴定、登记、保管等全部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当
4、甲方有权对乙方所有的本合同约定的质押财产以外的财产申请执行以实现本合同项下债权,且不以放弃本合同所约定的质押权,或必须先行使该质押权(先就质押支票受偿)为前提条件
5、如第三方为乙方向甲方另行提供其他担保(包括物的担保、保证等)的,甲方有权同时就本合同项下质押财产、第三方提供的担保物实现债权,并有权同时要求第三方承当保证责任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
1、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各方协商不成的,须向甲方住所地(市区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如各方同意办理公证手续,由公证机关依法赋予本合同强制执行效力的,假设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约定义务,那么甲方有权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行使债权、实现质押权),乙方放弃向法院提出任何抗辩权 第十三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于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发生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合同终止 本合同于甲方全部债权获得清偿后终止 第十五条其他约定
1、本合同未尽事宜,各方以补充协议的方式另行约定,补充协议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局部,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的内容与本合同不一致处,以补充协议为准;补充协议未涉及的内容,仍按本合同约定履行
2、乙方等在本合同中所做的保证、承诺、担保等对补充协议仍然有效 第十六条通知 各方当事人确认本合同首页所列的联络方式准确、有效,各方当事人在收到书面变更通知前,通过上述联系方式所发出的通知等视为有效送达 第十七条充分磋商与修改补充
1、各方确认本合同全部条款均系各方当事人平等、充分磋商后共同拟定,各方对本合同各项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知晓、理解和接受
2、各方对本合同内容进一步修改、补充如下 附件乙方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均加盖公章)(以下无正文) 甲方授权代表 乙方授权代表 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 抵押人甲方 抵押权人乙方 为确保年字第号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的履行,甲方同意将其购置的而尚未付清余款的房地产抵押予乙方,作为到期还清贷款的担保甲方保证提供的资料真实合法有效为此,甲、乙双方根据自愿、公平和老实信用的原那么,经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购置的该房地产座落于建设面积㎡,系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的商品房,商品房预销售合同号,土地使用权性质为出让划拨 第二条甲方同意将上述房地产及其附着物之全部权益设立抵押权抵押给乙方 第三条甲方购置房地产的价格为¥万元,甲方已交房款人民币大写万元抵押贷款额为人民币大写万元 第四条设立抵押之房地产担保范围为被担保债务的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第五条抵押期限从借款开始至还清所欠款项为止 第六条抵押期间,抵押物由甲方占管甲方在占管期间应当维护抵押物的完好,乙方有权检查抵押物的管理情况,甲方不得拒绝 第七条抵押期间,甲方未征得乙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将抵押物转让、出租、再抵押、撤除、改建;不得改变其用途;未通知乙方,上述行为无效 转让抵押物的价款明显低于其价值的,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提供相应的担保;甲方不提供的,不得转让抵押物 甲方转让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应当向乙方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向乙方同意的第三人提存,超过债权数额的局部归甲方所有,缺乏局部由债务人清偿 第八条抵押权不得与债权别离而单独转让或者作为其它债权的担保 第九条除自然耗损外,抵押物发生损坏,甲方应当采取措施,负责保养和维修,以减少损失,其费用由甲方自负,并及时通知乙方因意外毁损或灭失,不能或缺乏以作为债务担保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重新提供或增加担保以弥补缺乏或根据《保险法》的规定直接向保险公司行使求偿权 第十条抵押物由于国家建设及其它政府行为而导致抵押物价值降低缺乏以作为债务担保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重新提供或增加担保 第十一条甲方应乙方要求需要保险的,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前为抵押物投保,并以抵押权人作为保险赔偿的第一受益人甲方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得自行撤销保险,在保险期限结束而本合同未结束时,应继续全额投保 第十二条抵押关系中合同主体发生变更,本合同继续有效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由变更后的合同主体享有、承当抵押当事人应共同到XX市房产交易所申请办理合同变更登记手续合同条款有变化的须重新签订合同,并征得对方同意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该抵押合同签订后土地上新增的房屋不属于抵押财产,债务人如未能按主合同履行债务,乙方可按国家规定,向有关部门申请处分抵押物在处分抵押物时,除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须先缴纳相当于土地出让金数额外,所得款项按如下顺序分配 一支付处分抵押物的费用; 二扣缴抵押物应当缴纳的税费; 三归还债权人的债权本金、利息、违约金及损害赔偿金; 四剩余价款交还甲方 如果变卖原抵押物的价款缺乏归还乙方债权本息或有关费用的,乙方有权追索应归还局部 第十五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假设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乙方有权直接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到XX市房屋产权产籍监理处依法申请房屋他项权利登记,并领取《房屋他项权证》 第十七条本合同全部条款履行完毕,甲、乙双方应在三十日内港、澳、台地区或境外当事人在三个月内到XX市房屋产权产籍监理处依法申请办理房屋他项权注销手续 第十八条本合同为单独设立抵押合同,本合同效力不受借款合同效力的影响 第十九条甲方因工作调动,变更常住地址,应及时书面告知乙方 第二十条本合同未尽事项双方可另行议定,本合同及补充协议经双方签章并经XX市房产交易所登记监证后生效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及补充协议、附件一式份,甲、乙方各执份,登记监证部门份本合同补充协议、附件有,本合同及补充协议、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条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甲方签章乙 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地址法定地址 委托代理人签章委托代理人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签约地点签约地点 甲方(借款方) 乙方(用款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友好合作的原那么,经充分协商达本钱合作协议,双方合作的根本原那么是甲方出借资金,获取固定15%年息(分12个月支付,每个月支付
1.25%),不承当投资亏损风险,不分享固定利息以外的盈利;乙方出资风险保证金,承当证券投资交易责任及投资亏损风险,在保证甲方取得固定月息
1.25%的前提下获取投资的全部盈余具体细那么如下 在证券公司营业部,甲方所开立资金账号股东名称上海证券股东代码深圳证券股东代码.双方将资金共同存入甲方帐户,甲方出资人民币万元整,乙方出资人民币万元整(甲方资金的15%)作为风险保证金,乙方承诺不用于除权证及庄股的交易,投资具有价值的股票,双方并保证各自资金的绝对合法性甲乙双方共同向证券营业部申请办理甲方壹年内正常交易下资产禁取手续甲方在乙方操作期间不得挂失,不得撤消指定交易,不得转托管,不得提前支取除平仓需要,任何一方不得私自更改交易密码如擅自更改密码及上述违约行为,那么支付对方5%违约金 协议期间,甲方将该帐户交易密码提供应乙方操作交易,甲方有权监控帐户资产市值,甲方无交易操作权,如甲方违约那么由此造成损失由甲方自行承当,并且支付乙方为本合同已经支付利息的3倍作为违约金;协议期间假设甲方因不可抗力因素提前终止协议,应提前壹个月通知乙方,假设帐户盈利,那么甲方支付乙方为本合同已经支付利息的3倍作为违约金否那么,造成损失由甲方自行承当,并退还乙方为本合同已经支付利息的2倍作为违约金假设乙方因不可抗力因素提前终止协议,乙方支付甲方全年15%利息的剩余局部 签署协议当日乙方即支付甲方下月固定利息人民币元(既甲方投入资产总额的
1.25%),如乙方满一个月未能按时支付甲方下月利息(既甲方投入资产总额的
1.25%),那么视为乙方终止协议,甲方即有权更改密码并平仓,剩余资产全部归甲方所有 当该帐户的资产总值下降至108%市值既万元时,乙方必须当即补足资金至万元,既115%市值当资产总值下降至108%而乙方没能及时存入资金,甲方有权在不通知乙方的情况下修改密码强行平仓,终止协议,平仓所得局部归甲方所有 帐户资产市值高于人民币元(既甲方投入资产的125%)时,乙方有权随时将高出125%市值局部转入乙方指定账户 乙方应将甲方证券账户中的所有资产变现双方并办理解禁手续同时甲方将甲方存入资金以外属于乙方的风险保证金及盈利全额划到乙方指定帐户,否那么从次日起甲方按当日资产总额日千分之五支付给乙方违约金 双方互相均赋有为对方保密的责任和义务除国家有权机关的查询、审计、稽核等原因外,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本协议项下的所有协议内容乙方资产运作属于高级商业机密,甲方不得向第三方透露乙方操作状况,如甲方向第三方透露资产操作情况导致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支付乙方不得向第三方透露甲方资产状况,否那么视为违约 壹年既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协议期满如双方同意续借那么应于本协议届满前10个工作日内协商,经双方协商同意后按此协议为准签署下年度借款协议 甲方(签字盖章) 身份证号码 日期年月日 《合同法》的以下规定,可以适用于自然人间借款合同
1、《合同法》第198条规定订立借款合同,贷款人可以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
2、《合同法》第200条规定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3、《合同法》第205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
4、《合同法》第206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合同法》第61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5、《合同法》第207条规定借款人未按照约定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6、《合同法》第208条规定借款提前归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
7、《合同法》第211第2款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假设干意见》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不允许计收复利 自然人间借款合同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甲、乙双方在自愿的根底上经充分协商,达成以下借款合同条款
一、甲方因经营活动需要,向乙方借款人民币万元¥,乙方于年月日之前将该笔款项汇入甲方或者其指定帐户,由甲方向乙方出具收到借款确实认书
二、借款期限为年,从甲方出具上述确认书之日起计;利率以五年期银行贷款利率计,即为每年%;如遇国家调整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那么双方之间的借款利率亦作相应的调整;借款期满之次日,本金随同所有的利息一次性归还给乙方;上述本息假设逾期支付,那么以每日千分之一的比例计算违约金
三、为上述条款的履行,甲方以其在股份下称公司的所有股份占公司资本的%向乙方提供质押担保,并由甲方于借款收款确认书日签署之日负责落实办理将上述股份出质事项记载于公司的股东名册,由公司向乙方出具上述登记完成确实认书
四、双方确认,如果甲方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结束,那么本合同于该结束之日同时解除,此等情况下甲方应于该解除之日起的日内归还所有借款本息
五、如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乙方户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解决
六、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其余局部用于质押登记等;对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相同效力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 合同编号 借款人名称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开户金融机构 帐号 邮政编码 贷款人名称 住所 法定代表人 邮政编码 签订合同地点省(市)市县(区) 签订合同时间年月日 借款人(以下称甲方) 贷款人(以下称乙方) 甲方因的需要,向乙方申请贷款,乙方同意向甲方发放上述贷款甲、乙双方遵照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贷款工程、种类、金额、用途、利率、期限如下 工程 种类金额(大写)用途利率期限年个月(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二条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在提用贷款前,应向乙方提交具体提款方案,并按提款方案提款 乙方应在甲方按提款方案办理提款手续后个营业日内将贷款放出 第三条甲方用以下资金归还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 1. 2. 3. 4. 第四条甲方应在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内归还全部借款本息,并按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交具体还款方案,按还款方案还款 第五条本合同项下贷款,自乙方划拨贷款之日起计息,按结息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遇国家调整利率,本合同项下贷款利率也有变化时,乙方毋需通知甲方,从调整之日起即按调整后的贷款利率计算利息 第六条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由取得乙方认可的担保人以保证或(和)抵押的方式提供担保,并另行签订《保证合同》或(和)《抵押合同》,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和本合同生效的前提条件 第七条在本合有效期内,乙方有权检查贷款使用情况,甲方应按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供情况和资料 第八条合同的变更、解除 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本合同 2.甲方需要延长借款期限的,应在借款到期前个营业日内向乙方提出申请,经乙方同意(有担保人的,应经担保人同意),签订延期还款协议 3.甲、乙任何一方需要变更本合同的其他条款时,均应提前天书面通知对方,并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 4.甲、乙任何一方需解除合同时,应提前天书面通知对方,并就合同解除后的有关事宜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解除合同的协议达成后,甲方已占用乙方的贷款和应付利息应偿付给乙方 5.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因实行承包、租赁及其他原因而改变经营方式时,应最迟于天前通知乙方乙方有权参与清产核资和承包、租赁、兼并等合同(协议)的研究甲方如要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者,应经乙方书面同意,并由受让单位和乙方重新签订借款合同 6.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任何一方变更住所、通信地址时,应在变更后天内书面通知对方 第九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提款方案,按时到乙方营业部门办理提款手续,又未和乙方达成变更提款方案协议的,应根据违约的金额和违约天数,每日付给乙方万分之的违约金; 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二条的约定向甲方提供贷款的,应根据违约的金额和违约天数,每日付给甲方万分之的违约金但出现本条第2项、第5项、第8项和第9项的情况时除外 2.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的,乙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收回已发放的局部或全部贷款,并对违约使用局部按银行规定加收%的利息 3.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还款方案归还借款本息的,也未与乙方签订延期还款协议,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归还借款的,乙方有权限期或主动追回逾期贷款对逾期贷款,乙方按银行规定加收%的利息 4.乙方擅自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的,应按违约金额和违约天数每日向甲方支付万分之的违约金但出现本条第2项、第5项、第8项和第9项的情况时除外 5.甲方在乙方按本合同第五条的约定调整本合同项下贷款利率后,不按新的利率计付利息的,乙方有权停止发放新贷款,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 6.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八条第5项、第6项的约定,或者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八条第6项的约定的,对方均可要求违约方支付贷款总额万分之的违约金;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对方经济损失 7.甲、乙任何一方擅自变更本合同其他条款或擅自解除合同,或者甲方擅自转让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的,应按贷款总额的万分之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对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应继续履行本合同 8.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情况、报表及其它资料不真实的,乙方可责令对方限期纠正甲方拒不纠正的,乙方可停止发放贷款,提前收回已发放的局部或全部贷款 9.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或保证人因经营管理不善,发生亏损或虚盈实亏,或与第三者发生债务纠纷,或者抵押财产发生损毁、灭失,危及贷款平安时,乙方可停止发放贷款,并可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本息 10.上列第2项、第3项、第5项、第8项和第9项贷款,乙方可直接从甲方存款帐户中扣收对于逾期贷款,需要其它金融机构协助扣收时,可商请其它金融机构代为扣收 11.本条所列违约金的支付方式,双方约定如下 第十条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或者通过调解解决协商或者调解不成,可以向合同签订地的合同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金融规章的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借款申请书、分期提款和还款方案、分期提款凭证、双方签订的延期还款协议书和其他有关变更本合同条款的协议,以及乙方要求甲方提供的与本合同有关的其他材料,均为本合同的组成局部 第十四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担保合同的,和担保合同同时生效至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全部清偿时,本合同自动失效 第十五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其授权代理人)(或其授权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签订合同地点省(市)市县(区) 注 1.如合同当事人为非法人单位,由其主要负责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2.如本合同毋需担保,划去第六条 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使用说明
一、适用范围本合同是金融机构发放除委托贷款以外的其他种类人民币资金贷款(包括流动资金贷款和固定资产贷款)时与借款单位或个人之间签订的借款合同
二、合同第一段中的第一个空格由借款人填借款原因,第二个空格填贷款种类
三、第二条中的提款方案,指借款人向贷款人提供的分期借款方案如果是一次性提款,毋需提款方案,签订合同时,可划去本条第一款(即第一段)
四、第四条中的还款方案,指分期还款方案如果是一次性还款,毋需还款方案,签订合同时从“并按乙方要求……”处划去后两句话
五、第五条中的空格,根据贷款种类的不同按规定填写结息时间
六、第二条和第八条日期前的空格由甲、乙双方协商后填写具体期限
七、第九条违约金的比例和支付方式均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填写
八、合同当事人认为应当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事项,而本合同条款未涉及的,由双方协商一致后在第十条中约定
九、第十四条是对合同签字人和生效日期的约定合同必须由甲、乙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才能生效,其他任何人的签字和除单位公章之外的任何章都无效如果订合同单位不具备法人资格,那么由其主要负责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模板内容仅供参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