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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公司劳动合同集合九篇【精选】公司劳动合同集合九篇 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合同,合同是企业开展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知道吗,写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下面是帮大家的公司劳动合同9篇,欢送大家分享 劳动合同(人劳) 单位(甲方) 单位地址 单位法定代表人 员工(乙方) 户口所在地 通讯地址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定本合同,并达成如下协议条款,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合同类型与期限 第一条甲、乙双方选择以固定期限形式签定本合同 合同期限年,即自20年月日起至20年月日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甲方安排乙方在部门从事工作,具体的岗位职责、工作要求按甲方的有关规定执行,甲方可以根据本企业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对乙方工作岗位进行调整 乙方工作地点为,甲方可以根据本企业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变更乙方工作地点 第三条乙方同意并承诺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遵守甲方的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维护甲方的正当权益,服从甲方的管理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四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标准工时工作制,甲方可以根据本企业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调整乙方执行的工时制度 第五条乙方享有在法定假期和企业规定的假期休息的权力如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临时加班的,乙方应当理解和服从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给予相应的报酬或安排补休,具体按照国家规定和甲方依法制定的相关规章制度执行
四、劳动报酬与社会保险 第六条甲方按月及时以货币形式(人民币)足额支付乙方工资,工作期间甲方支付给乙方的根本薪酬为元/月(学历、绩效、职称、社保另计) 第七条甲方支付乙方的劳动报酬为税前收入,个人所得税由乙方承当,甲方负责代扣代缴 第八条乙方在合同期内,由于休息休假、患病或负伤、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生育、死亡等情形所涉及的待遇,以及医疗期、孕期、产期、哺乳期的期限及待遇,均按国家规定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执行 第九条甲、乙双方必须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社会保险方面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乙方应缴纳的局部,由甲方代扣代缴 第十条甲方按照企业薪酬福利制度为乙方提供福利待遇
五、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一条甲方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工作标准,制定操作规程和劳动平安卫生、职业危害防护制度;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平安卫生标准的工作场所和完成工作任务所必须的条件,并不断改善 第十二条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劳动纪律、业务技能、劳动平安卫生、职业危害防护等方面根本知识教育和培训 第十三条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规定取得相应的上岗资格证书,严格遵守平安操作规程,并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六、劳动纪律 第十四条乙方应自觉遵守国家及当地政府的法律、法规和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甲方有权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本企业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给予乙方奖励或惩办 第十五条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可以依法根据国家和甲方管理的需要制定新的规章制度,也可以对公司制定的规章制度依法进行修改
七、保密及竞业限制责任 第十六条乙方承诺严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有关保守企业秘密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保守甲方各类经营、交易、管理、技术等秘密;在合同期内及终止或解除合同后,未经甲方同意,均不得以任何方式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甲方商业技术秘密,亦不得自营或为他人经营以及协助他人经营与甲方同类行业及产品的各项业务 竞业限制的期限为解除合同或者合同终止后两年,自解除或者终止合同之日起第十七条乙方所在岗位涉及甲方商业秘密的,需签订涉密人员保守公司商业秘密协议书,并作为本合同附件
八、双方约定的事项 第十八条乙方同意在合同期内,在其他单位从事、参与、兼职工作的,应事先书面告知甲方,并遵守甲方规章制度关于在其他单位从事、参与、兼职工作的有关规定 第十九条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及相应法律责任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执行 第二十条乙方参加甲方出资的专业技能培训,应与甲方签订培训协议,并作为本合同附件乙方应遵守有关效劳期的规定,如乙方违反效劳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一条甲、乙双方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的有关规定办理工作交接手续;按照法律规定,如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的,甲方在乙方办清工作交接手续后依法支付 第二十二条其他约定
1、乙方如要解除劳动合同而未提前30天通知甲方的,或者自动离职的,以乙方日工资为标准,以合同到期日计算,每提前1天应支付甲方1天的工资作为损失赔偿假设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的,乙方还应当承当其他赔偿责任
2、乙方保证与甲方签订本合同时,已与其他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了劳动关系,否那么,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由于乙方的过错,导致甲方被乙方原工作单位追诉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全部损失
九、其他事项 第二十三条甲、乙双方经协商签订的有关协议书,可以约定为本合同的附件,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国家没有规定的,通过甲、乙双方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的附件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局部,同样具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包括但不限于保密协议;竞业限制协议、技术培训协议、效劳志愿书等 第二十六条本劳动合同不得代签或涂改,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司(公章)乙方签约人 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人签约时间年月日 甲方(用人单位) 单位名称 邮政编码编号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 经济性质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邮政编码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鉴证机关 盖章 年月日 乙方劳动者 姓名 性别 乙方签字年月日鉴证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本合同共页 -本资料- 为确立双方的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其它有关劳动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的规定,经双方平等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劳动合同,并订立以下条款 第一条合同类型和期限 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个月
(二)无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法定终止情形出现时即行终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工作任务完成时即行终止 年月日止,共个月 止,规定劳动合同只能因法定情形出现而终止也就是说,劳动合同当事人不得约定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即使约定了,该约定也无效 规定到岗时间的理由在于《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关系的建立日为用工之日(一般情况以到岗为准),劳动者签订合同后一直不到岗,企业不能随便解除合同,法律风险和本钱很高,应约定到岗时间,以便后面约定本合同的自动失效 第二条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一)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岗位(工种)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工种)
(二)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到达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点从事工作根据甲方的工作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地点 注工作地点是《劳动合同法》新增的必备条款对于类似“因生产经营需要,劳动者愿意服从用人单位调整工作岗位”或“用人单位有权根据生产经营需要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等条款,不再写入合同原因在于调整工作岗位属于变更合同行为,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变更需采用书面形式,因此,此约定剥夺劳动者的合同协商变更权,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条款无效 第三条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乙方实行以下第种工时制
1、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工作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2、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0小时
3、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二)甲方延长乙方工作时间的,应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三)乙方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婚假、丧假、产假 注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是《劳动合同法》新增的必备条款 第四条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一)甲方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平安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平安卫生规程和标准,对乙方进行劳动平安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二)甲方必须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平安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三)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平安操作规程乙方对甲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平安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四)甲方应按《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和《未成年工劳动保护规定》,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注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是《劳动合同法》新增的必备条款 第五条劳动报酬
(一)乙方试用期的根本(固定)工资标准为元/月(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甲方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本合同本条
(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甲方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绩效工资根据乙方的业绩考核情况核定
(二)乙方试用期满后,甲方应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制度,确定乙方实行以下第种工资形式
1、计时工资乙方的工资由根本(固定)工资和绩效工资组成根本(固定)工资为 元/月,绩效工资根据乙方的业绩考核情况核定如甲方的工资制度发生变化或乙方的工作岗位变动,按新的工资标准确定
2、计件工资甲方应制定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标准,计件单价按甲方的有关制度为准
3、其他工资形式具体约定如下 乙方提供了正常劳动,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注本合同应注明劳动者的根本(固定)工资标准,绩效工资由业绩考核确定“甲方指定的单位”解决的是劳动合同所在单位和工资支付单位别离的情况,即“外派用工”的情形“25日”比正常发薪时间延后5日,躲避有时合理期间晚发工资的情况 第六条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参加当地政府规定的法定社会保险,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按时向劳动保障部门所属社会保险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乙方应缴纳局部由甲方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二)乙方因工负伤(死亡)和患职业病,依法享有获得医疗救治、经济补偿的权利
(三)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内患病、非因工负伤,依法享有国家规定的医疗期
(四)乙方的福利待遇按国家及甲方的规定执行 第七条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
(一)甲方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并公示
(二)乙方应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领导、管理和指挥,保守甲方商业秘密
(三)甲方有权根据乙方的表现或行为,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给予乙方适当的奖惩和处理 第八条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一)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可以变更本合同 1.在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情况下,双方协商一致的; 2.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的; 3.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完全履行的; 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已修改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注人力资源部门应保存招聘资料,以保存录用条件的证据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及甲方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注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修订对员工欺诈的情形,也可依据第39条第5项解除劳动合同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注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拟订,无变化
(四)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等进行经济性裁员的,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解除本合同 注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1条拟订
(五)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本条第
(六)款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局部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甲方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缺乏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1条修订
(六)乙方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乙方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注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7条拟订
(七)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因《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注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第1款拟订
(八)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或者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平安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注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第2款拟订
(九)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十)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本合同即行终止双方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
1.本合同期满的;
2.乙方开始依法享受根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甲方被撤消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4条拟订
(十一)甲乙双方应提前30天协商劳动合同续订事宜,协商一致的,续订劳动合同
(十二)本合同期满后,双方仍存在劳动关系的,甲方应与乙方及时补签或续订劳动合同注实际工作要严禁合同期满后仍存在劳动关系而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形出现,以防止形成事实劳动关系
(十三)甲方应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乙方应在甲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劳动合同的证明后10日内办理工作交接包括书面文件、物品、证件、电子文档、欠(罚)款、工资的办结等假设乙方不按本合同约定时间进行交接或者交接手续不齐备,甲方有权不予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亦有权拒绝支付经济补偿金 注根据《劳动合同法》第50条规定拟定 第九条劳动合同的无(失)效
(一)乙方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甲方有权了解乙方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根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劳动者的学历、履历、资格或任职证书(明)以及以前劳动关系是否解除或终止等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并应书面承诺其真实性假设因成心漏报、隐瞒前述根本情况,骗取甲方签订劳动合同的,经甲方查出或被原单位追诉的,视为乙方的欺诈行为并导致甲方的严重误解,甲方有权依法申请认定本合同自始无效,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全额承当
(二)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到岗日到岗的,本合同自到岗日满后自动失效,但甲方认可的除外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全额承当 注本条
(一)主要针对招聘中员工欺诈(包括假学历、双重劳动关系等)的问题做出约定可考虑在后面损害赔偿条款约定欺诈员工对应的赔偿责任本条
(二)主要针对先签劳动合同后到岗用工的情形,假设劳动者不以约到岗,签订的劳动合同如何处置的问题做出约定 第十条解除、终止和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一)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当承当赔偿责任 1.甲方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给乙方造成损害的; 2.由于甲方的原因订立的无效劳动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 3.甲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成心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乙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甲方规章制度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事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当赔偿责任
1.甲方为其支付的培训费和招收录用费;
2.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3.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三)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九条
(一)约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除赔偿本条
(二)中约定的工程外,还应赔偿甲方以下损失 甲方已支付给乙方的工资的%的局部(或规定按照与同岗位员工工资标准的下一等级的差额局部);
(四)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九条
(二)约定,应按照本条
(二)中约定的第1工程中的招收录用费用和第2项 劳动合同 甲方____ 乙方____ 文化程度 性别 出生日期____年__月__日 居民身份证号码 联系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各项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类型为固定期限合同,合同期为__年 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年__月__日,终止日期____年__月__日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____岗位(工种)工作 第三条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并保质保量地完成甲方交给的工作任务具体工作任务甲方根据乙方岗位另行制定 第四条甲方可以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及乙方的工作表现,对乙方的工作岗位予以调换、提升或降低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五条甲方实行每一天八小时工作制 第六条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建立健全工作流程和标准 第七条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平安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四、劳动报酬 第八条甲方按月向乙方支付工资,工资支付形式为货币按甲方现行工资制度确定乙方月根本工资为元其余各类津贴、奖金等发放按公司规定及经营状况确定甲方发薪日期为每月日,实行先工作后付薪 第九条工资标准(含税)根据乙方的受聘职务依照甲方的薪金政策确定甲方为乙方代扣代交个人所得税 第十条甲方可视乙方工作岗位、职务的变化,调整乙方的工资标准 第十一条甲方可根据乙方的业务完成情况,对乙方进行相应的奖励
五、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二条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地方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交纳职工养老、失业和大病医疗统筹及其他社会保险费用甲方在经营状况良好的情况下,为乙方购置的商业保险,在保险期内,甲方有权变更或撤消险种 第十三条乙方享有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婚假,丧假、方案生育假等有薪假日; 第十四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1、乙方可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
2、公司规定的其他福利待遇;
六、劳动纪律 第十六条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制定出纳的职责及有关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工作流程和工作标准;保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遵循甲方的企业文化,维护甲方的企业形象;按时参加甲方组织的各种会议及培训; 第十七条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八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第十九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二十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一条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不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二条以下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十九条规定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三条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经向全体员工说明情况,听取员工的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四条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终止、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第二十五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医疗终结,经市、区、县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或局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依照合同规定予以一次性补偿后,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六条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七条有以下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甲方以暴力、威胁、监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2.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合同即终止双方当事人在本合同期满前____天向对方表示续订意向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八、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二十九条以下情形之一,甲方违反和解除乙方劳动合同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1.甲方苛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局部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局部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条以下情形之一,甲方应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乙方解除本合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1.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甲方解除劳动合同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甲方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三十一条以下情形之一,甲方应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本单位上年月平均工资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 2.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甲方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 第三十二条甲方解除本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乙方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三条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还应发给乙方不低于企业上年月人均工资三个月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偿费,患重病的增加局部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三十,患绝症的增加局部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一百 第三十四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订立的无效劳动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按损失程度承当赔偿责任 第三十五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守商业秘密事项,对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损失的程度依法承当赔偿责任 第三十六条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凡由甲方出资培训和招接收的人员,应向甲方偿付培训费和招接收费效劳(工作)满五年不再偿付对于乙方在本合同期内由甲方出资培训,乙方因个人情况辞职或离职,在培训期内的按培训费的100%赔偿,并退还任职最后三个月薪金;在培训结束后的,将酌情减免培训费的赔偿金额
九、违反商业秘密的规定 第三十七条乙方在离职后两年内不得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更不能使用甲方的商业秘密开办或参与同行业务与甲方竞争否那么乙方赔款甲方伍万元整并承当法律责任甲方的商业秘密是指
1、甲方的技术信息,包括甲方开展业务的技术方案、数据及技术诀窍等;
2、甲方的经营信息,包括经营策略、管理诀窍、客户、客户信息等;
十、劳动争议处理 第三十八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一方可以向甲方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他 第三十九条甲方根据乙方的不同工作岗位和职务,对乙方的职责、权利和义务以及薪金奖惩等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四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地方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年月日 甲方:聘方 乙方:受聘方本职工作单位:职务: 甲乙双方已相互介绍了涉及本合同主要内容的有关情况,在自愿平等和相互信任的根底上,签定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自愿申请到甲方从事律师工作,甲方决定聘乙方为本领务所律师 第二条乙方的聘任职务是律师,其工作范围为国家法律所规定的各项律师业务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可行使以下权利:
1.为乙方安排工作,分配任务;
2.监督检查乙方工作情况;
3.在乙方工作成绩突出或对事务所有重大奉献时,给予奖励;对乙方工作中发生的违章违纪行为,予以处分;
4.确定或调整乙方的工资和福利待遇 甲方须履行的义务:
1.使乙方及时获取劳动报酬;
2.使乙方合理享受事务所的劳保福利待遇;
3.为乙方履行职务提供一定的工作条件;
4.依法维护乙方在履行职务时的合法权益;
5.为乙方更新知识、进修深造提供便利和创造条件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有以下权利:
1.依法履行律师职务;
2.获取劳动报酬;
3.对事务所的管理工作提出建议和批评;
4.依事务所规定的条件申请参加合伙律师;
5.辞职须提前三个月提出书面申请 乙方须履行的义务:
1.遵守事务所的各项规章制度,接受事务所的领导和监督,服从工作安排;
2.在履行律师职务时,不得违反国家法律和违背职业道德;
3.不得从事有损于事务所声誉的活动;
4.不断提高自己的实际工作能力和业务素质 第五条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 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的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按事务所制定的执行 第六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在以下情况下,事务所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应聘律师违反事务所规章制度,不积极履行义务,经劝阻不改时;
2.应聘律师严重违反工作纪律或违背职业道德;
3.应聘律师因违法乱纪被撤销律师资格;
4.应聘律师因其他原因不宜继续履行职务时 在以下情况下,合同自行解除:
1.应聘律师应征入伍,出guo定居或留学;
2.应聘律师因病或人身意外事故无法继续履行职务满六个月;
3.无故不上班工作满一个月;
4.经批准成为事务所合作律师;
5.事务所自行撤销或破产 在以下情况下,合同可以变更:
1.双方协商之;
2.因国家政策法令发生变化时 第七条合同解除后一个月内,乙方须立即交出有关文件,案卷材料和律师工作执照,并办理业务交接手续停止履行律师职务 第八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为年,从合同签字生效之日起至年月日止,合同期满时,双方可以另行办理续签事宜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报司法行政机关备案一份,三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主任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XX房地产咨询效劳兹决定聘用为本公司土地估价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订立此合同 甲方XX房地产咨询效劳 乙方
一、甲方对乙方实行聘用制,按评估业绩评定其奉献
二、甲方对乙方的报酬与劳动成果挂钩,多劳多得
三、甲方必须依法保护乙方的合法权益,必须按时兑现所做的承诺,充分调动乙方工作和学习的积极性
四、甲方必须为乙方作好各项社会性福利工作,如不能保障,乙方有权辞职,甲方不得以任何经济制约方式滞留
五、乙方一经聘用,必须遵守公司的章程及各项制度,维护本公司利益,兢兢业业完本钱职工作
六、乙方不得兼职其他土地评估机构,一经发现公司有权报估价师协会申请取消其评估资质
七、其他具体事宜由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原那么共同协商 甲方XX房地产咨询效劳 乙方 20xx年11月25日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地址 性质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表人) 乙方(劳动者)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家庭住址 居民身份证号码 用人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员工姓名(以下简称乙方) 为确立劳动关系,保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订立本合同
一、劳动合同期限 双方约定按以下第款确定劳动合同期限
1、本合同为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从年月日至合同中法定解除或终止合同的条件出现时止
2、本合同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期限为个月其中试用期个月,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合同期满自行终止劳动关系如甲方生产需要,经双方协商可以续订劳动合同(续订合同时不在实行试用期)
3、本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二、工作内容 甲方安排乙方在岗位(工种)上工作乙方应完成该岗位(工种)所承当的各项工作内容如生产工作需要,甲方可以调换乙方的工作岗位
三、工作时间和休假
(一)乙方的工作时间,依其工作性质按以下第一或第二款确定
1、实行标准时工作制 每周工作五天,每天工作八小时
2、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乙方上下班时间根据工作需要和甲方的安排而定甲方采用集中工作、集中轮休、集中休息等适当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
(二)乙方按甲方的内部制度规定,享有休假和福利待遇
四、劳动报酬 甲方应当每月至少一次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的工资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一)甲方承诺每月日前未工资发放日;
(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乙方的工资报酬按以下第款确定
1、乙方试用期间的工资为同岗位的80%.
2、乙方的工资报酬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中内部工资分配方法确定,按岗按绩效取酬
3、甲方实行计件工资的岗位,按甲方依法制定的内部工资分配方法执行
4、甲方实行工资承包的岗位,乙方的工资按照甲方用人部门的承包协议执行
五、劳动纪律 甲方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制订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乙方自觉遵守甲方的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管理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及职业危害防护 甲、乙双方都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工作时间、生产平安、劳动保护、卫生健康等规定甲方应为乙方提供符合规定的劳动保护设施、劳动保护用品及其他必要的职业危害防护措施乙方应严格遵守各项平安操作规程
七、劳动合同的终止、解除、续订和变更
(一)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合同即行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已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合同期限的;
3、劳动合同职业培训教育网司与职工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的;
4、在合同期内职工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的;
5、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们法院宣告死亡和失踪的;
6、公司被撤消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7、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8、法律、行政法规的其他情形
(二)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
(三)乙方由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经常迟到、早退和有旷工行为的;
3、成心违反操作规程,给公司生产设备和生产平安造成重大损失的;
4、严重失职,xx,或以岗位便利谋取私利对公司形象和利益造成影响和损失的;
5、偷盗公司财物或涉毒、赌博被查处的;
6、行凶打架、或以暴力伤害他人的;
7、请人代工的;
8、在岗员工兼任第二职业或从事经营活动为自己创收谋利的;
9、以弄虚作假手段建立劳动关系的;
10、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四)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后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或不接受岗位调整的;
3、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五)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员的,可依法定程序裁员,裁减人员自裁剪之日起,其劳动合同自行终止
(六)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且不符合第七条第
(三)款条件的,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局部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员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缺乏5年的(员工本人要求解除除外);
5、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七)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八)由以下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公司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公司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4、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5、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法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九)当乙方在劳动合同期满后,经用人部门或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由用人部门或用人单位向公司人事部门申报审批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十)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但必须提前三十日通知对方
八、社会保险和福利
(一)甲乙双方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期足额缴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工伤、生育保险乙方个人缴纳局部,由甲方在其工资中代为扣缴;
(二)乙方的公休假、婚丧假、女工孕、产期待遇以及接触和终止劳动合同时的经济补偿金等,均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定执行;
(三)乙方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及因工或因病死亡应享受的待遇均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执行;
(四)乙方患病住院或因工负伤医疗期的待遇按国家政策的有关规定执行
九、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一)由于当事人乙方的过程,造成合同不能完成履行,由有过错的乙方承当违约责任,如属双方过错,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当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二)当事人由于不可抗拒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局部履行的利用,在取得有关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局部履行或者不履行,并可根据情况局部或者全部免予承当责任
(三)乙方由于工作或生产的需要,甲方负责对乙方的岗位或者专业技术培训的,当乙方违反培训协议时,按培训协议条款执行
(四)在公司涉及公司秘密和关键技术的核心岗位的员工解除劳动关系后二年内不得从事与公司相同职业的工作,公司二年内以本地最低工资按月支付保密费如果乙方在保密期内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追究连带赔偿责任
十、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一)甲方应将企业规章制度明确告知乙方
(二)本合同未尽事宜,通过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三)本合同依法订立后,对双方具有约束力,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四)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五)双方协商签订的培训协议作为本合同书的附件,具有同等约束效力
十一、因乙方擅自离职,致使公司重要文书和法律文书无法当面送达时,按地址收信人当面送达 甲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章 乙方签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证机关(盖章) 签证员(签字或盖章) 合同鉴证日期年月日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中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合同期限
1、本合同为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其中试用期个月,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 第二条工作内容
1、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在部门担任岗位工作
2、乙方应按照甲方的工作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到达规定的工作标准 第三条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下述工作制,甲方并可根据具体工作需要随时调整安排乙方执行
1、甲方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工作时间
2、甲方安排乙方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制即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
3、甲方遇有紧急任务时,有权依法延长工作时间,乙方应服从甲方的安排,认真负责地按要求完成紧急性工作任务
4、根据工作需要和特殊岗位特点,月工作工资包括固定超时工作部份
5、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用具,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办事程序及岗位职责与工作标准;乙方必需遵守甲方制定的相应的岗位、部门工作标准、规程及相应的各项规章制度
6、甲方将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及有关规章制度等的教育和培训
7、甲方为乙方每日提供一次工作餐或相应的餐费补贴 第四条劳动报酬
1、甲方实行岗位工资制乙方试用期间月工资标准为元试用期满,甲方根据乙方所担任的岗位工作,按考核结果确定相应的岗位工资标准
2、甲方于每月15日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资,月工资由根本工资、岗位工资、职务工资
3、甲方视本企业经济效益状况和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并根据乙方工作考绩结果发放奖金
4、增薪 1乙方有特殊奉献时,甲方予以增加工资,或提前晋升岗位工资 2乙方职位晋升时,甲方按职位增加工资
5、减薪 1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完成工作任务时,甲方按一定比例减发工资 2乙方违反甲方规章制度、受到停职处分时,甲方在乙方停职期间减发工资 3乙方犯有严重错误时,甲方可酌情减发工资 工4乙方被解职或调整岗位时,其工资由甲方按照新职位或岗位确定工资 第五条社会保险福利
1、乙方试用期满转为正式员工后,甲乙双方按国家和当地社会保险机构的有关规定缴纳根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并根据岗位需要办理工伤保险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公司规定的医疗期内发给不低于本人原根本工资百分之六十的病假工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或不能从事另行安排的工作的解除劳动合同的工作满一年的由甲方发给乙方相当于标准工资一个月的医疗补助费
3、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按国家和盐城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劳动纪律
1、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各项工作规程、标准员工守那么等;保护甲方的财产,严守甲方的商业秘密,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觉悟和职业技能
2、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法律法规和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七条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1、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2、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3、经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4、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2隐瞒严重既往病史的; 3失职或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损失的; 4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违反本合同的保密条款的; 7有违法、违纪行为或违反合同规定的义务的
5、以下情况之一发生时,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公司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无法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七条第2款的规定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6、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经向全体职工说明情况而需精简职工时,甲方可依法解除本合同
7、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时,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需在妥善交接工作前方能正式离职乙方如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或因其他问题正在被审查期间,不得解除本合同
8、有以下情形时,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 2甲方不按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9、本合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均未提出续延或一方虽提出续延,另一方未同意时,本合同即行终止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10、乙方到达法律规定的退休、退职条件及死亡或出现本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时,本合同即行终止
11、乙方被甲方解除本合同或乙方解除本合同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第八条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时,接受劳动行政部门监督检查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应先行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可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天内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违反本合同的责任 乙方未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提前解除合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当赔偿责任 第十条其它
1、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包括甲方根据经营需要而于未来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构本钱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局部
2、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盐城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日生效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以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甲方XX 法定代表人 公司地址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籍贯 现居住地 联系
1、合同内容应使用电脑打印或用蓝、黑墨水笔填写,不得采用复写或复印;
2、合同须由当事人签字生效,代签或冒签无效;
3、如有划改处,应经当事人按指印认可;
4、合同正本必须由甲乙双方按盖骑缝印章,以示唯一严密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相关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老实信用的原那么,现签订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经双方约定,采取以下第种形式
(一)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试用期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劳动合同终止情形出现时止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工作任务完成止 工作地点 第二条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点从事工作因工作需要,乙方同意甲方变更工作地点 第三条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和乙方自身技能特点,安排乙方从事岗位(工种)工作 第四条本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根据生产经营状况或工作需要,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或工作内容 第五条乙方应按照岗位职责说明和工作要求完成工作任务,甲方以此为标准对乙方进行工作考核,考核结果如确认乙方不胜任本岗位工作,甲方可调换乙方的工作,乙方应服从安排 第六条甲方遵循按劳分配的原那么,制订工资分配机制,确定乙方工资标准;甲方按月支付乙方工资;甲方根据乙方的工资标准,结合乙方的实际出勤和绩效考核结果,核算乙方当月工资总额(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个人所得税由乙方承当,并由甲方在工资发放时代扣代缴 第七条甲方以银行代发的形式支付乙方工资;乙方应发工资扣除个人应付费用后,在次月10日以货币形式支付(如因银行方因素使工资滞后到账除外) 第八条甲方建立工资正常调整机制,根据社会经济增长水平和自身开展状况,根据乙方的工作实绩,适时调整乙方的工资报酬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九条甲方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平安卫生各项有关规定和标准,并在入岗前和工作中定期对乙方进行劳动平安卫生教育,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平安卫生条件和符合规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建立健全劳动平安卫生制度和平安生产操作规程 第十条如乙方的工作岗位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甲方应将危害及其后果告知乙方 第十一条乙方在工作中必须严格遵守平安操作规程,乙方发生工伤,甲方按国家有关规定给予乙方相应工伤待遇 第十二条甲方实行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小时的标准工时工作制因工作性质需要,不能实行标准工时制的人员,甲方可申报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 第十三条甲方因工作需要,经与乙方协商可以延长乙方的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超过三小时,每月不超过三十六小时 第十四条乙方因工作需要要求加班必须事先提出书面申请,并须经甲方批准同意,否那么其延长的工作时间不作为加班计算 第十五条甲方安排或批准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工作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支付加班费或给予补休 第十六条甲方保证乙方休息休假的权利,乙方享受国家规定的法定休假日及婚丧假、生育假等 第十七条甲、乙双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甲方按照有关规定为乙方缴纳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乙方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由甲方从乙方的工资中代扣代缴 第十八条乙方合同期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医疗待遇和病假工资按国家及甲方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女员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待遇,按国家及甲方有关规定执行 规章制度 第二十条甲方根据国家劳动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第二十一条入职后,甲方安排乙方进行规章制度的培训学习前方可上岗 第二十二条乙方工作中应严格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管理 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约定事项的变更均需双方协商一致,并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十四条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五)乙方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造成影响或经甲方指出,拒不改正的;
(六)违反劳动纪律,泄露甲方商业机密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五条甲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未按约定提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甲方违章指挥、强令乙方冒险作业等危及乙方人身平安的;
(五)其他损害乙方权益情形的 第二十六条乙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乙方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当办理必要的工作交接,否那么,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当赔偿责任 第二十七条甲、乙任何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变更的劳动合同无效或局部无效,对方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十八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 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够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九条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照本合同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甲方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局部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甲方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缺乏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条在以下情况下,乙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一)由甲方出资培训(包括送大中专院校学习深造),培训后尚在效劳期限内的;
(二)属于技术骨干,承当某项重要任务而任务未结束的 第三十一条甲方有以下情形之一,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并根据乙方为甲方效劳年限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金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本协议后,仍需要裁减人员的;
(四)本协议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的; 第三十二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的终止
(一)本合同期限届满的;
(二)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宣告失踪的;
(三)乙方开始享受根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四)甲方因各种原因终止经营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三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事项解除乙方的劳动合同的,应按相关规定支付乙方经济补偿但乙方未与甲方办理工作交接前甲方暂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四条乙方违反解除劳动合同提前通知期的约定,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负责赔偿 第三十五条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乙方应当将正在负责的工作事项以及甲方交付乙方使用的财物与甲方指定的工作人员进行交接因乙方原因未办理交接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赔偿 知识产权、商业秘密和竞业限制条件 第三十六条乙方在工作期间或利用甲方资源所取得的技术开发成果、创新成果,其知识产权属于甲方 第三十七条甲方的技术信息(包括专用技术、技术诀窍、非专利技术成果等)和经营信息(管理诀窍、客户、货源情报、产销策略等)属于商业秘密、技术秘密,乙方须保守秘密,不得对外泄露,不得用于个人谋利或者帮组他人谋利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损失和技术价值10倍的赔偿金 第三十八条乙方在职期间和离职后2年内,不得在与公司业务有竞争关系的其他公司投资、兼职,不得从事与甲方业务有竞争关系的活动如乙方所从事岗位甲方要求签订保密协议和竞业限制协议时,乙方同意签订 第三十九条保密协议
(一)甲方固有的和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创立的经营渠道、业务客户、人力资源、软件技术、经营模式、经济合同等经济信息或情报和经营业务、管理技术方面的业绩或聘用期间所产生的职务作品,其知识产权,根据劳资双方有偿效劳原那么,均权属于甲方所有的企业资产和机密乙方必须遵守保密规定,不得向外透露;并绝对禁止使用这些商业秘密为自己或他人谋利,违反本规定乙方需承当法律责任并赔偿一切经济损失;
(二)对甲方的企业资产和机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在本职工作范围之外以任何形式擅自使用,包括采取以转让、授权他人、泄密等形式的非法使用,否那么视为乙方违规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和其他方面的损失,甲方享有追究乙方法律责任和要求经济赔偿的权利;
(三)本合同期内,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在其他企业兼职;不得为本公司以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有损本公司利益的活动;不得擅自以甲方名义同第三方订立合同或进行交易;
(四)乙方调离甲方或合同期满,乙方应把所有的有关商业秘密的资料移交甲方,同时承当不向外泄露商业秘密的义务
(五)乙方保证在两年内不从事与甲方商业秘密有关的工作,并不得在同类竞争企业任职,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 第四十条乙方违反竞争竞业限制约定的,除赔偿因此给甲方带来的直接经济损失以外,还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数额为甲方己经支付给乙方经济补偿数额的两倍 第四十一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二条乙方在本劳动合同首页所填写的籍贯、现居住地、联系为甲方送达各类文书的通信地址乙方应将变更情况及时通知甲方,未通知所产生的一切后果,乙方自负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联系方式和通信地址寄送的文件,视为有效送达给乙方 第四十三条乙方工作岗位职责说明书以及甲方的规章制度,作为本合同附件或相关约束条件,对乙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XXXXX 法定代表人XXXXX 地址XXXXX 乙方 身份证号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年月日起生效本合同有效期经甲、乙双方商定,采取以下第种形式
1.合同有效期限为年,至年月日止其中,乙方试用期期限为个月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将予以解雇或延长试用期,但试用期最长不超过六个月
2.无固定期限本合同除可因甲方生产经营发生变化或在定期考核中发现乙方未能认真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劳动义务而依法予以终止外,其他终止条件为
3.合同期限至工作任务完成时终止 其完成的标志事件是新招收、调入、统一分配人员的劳动合同,自生效之日起个月内为试用期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各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二、工作任务 一乙方生产管理工种岗位或部门 二乙方完成甲方正常安排的生产工作任务
三、工作时间 一甲方依法设置员工劳动时间及员工考勤制度 二甲方可以报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三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可安排乙方加班加点,但每个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累计不得超过36小时 四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延长工作时间不受第三项规定限制
1.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平安,需要紧急处理的;
2.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共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3.在法定节日和公休假日内工作不能间断,必须连续生产、运输或者营业的;
4.必须利用法定节日和公休假日的停产期间进行设备检修、保养的;
5.为完成国防紧急任务的;
6.为完成国家下达的其他紧急生产任务的
四、休假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节日、公休假日以及年休假,探亲、婚丧、方案生育、女职工劳动保护等假期的待遇
五、劳动报酬 一乙方工资分配形式、标准
1.甲方按照政府有关企业职工工资,特别是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规定,制定本企业工资制度,确定乙方工资形式和工资标准
2.乙方试用期工资元/月;试用期满乙方根本工资起点定为元/月甲方可按企业工资制度调整乙方工资 二甲方每月如期发放货币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 三除第三条第四点规定的情形以外,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平时和休息日加班无法安排补休的,按不低于国家含省、市规定的标准发给乙方加班工资上述加班工资计入甲方发放给乙方的当期绩效考评金额中 四非因乙方原因所致的的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甲方应按本条第一项标准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甲方按不低于本市规定的失业救济标准发给乙方生活费 五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以及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方案生育假、女职工劳动保护假期间,甲方按不低于本合同确定的乙方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 六如甲方克扣或无故拖欠乙方工资,拒不支付乙方加班工资,低于本市最低标准支付乙方工资的,均应予补发,并应按国家规定支付乙方经济补偿和赔偿金
六、保险福利待遇 一在合同期内,甲、乙双方需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缴纳根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等社会劳动保险基金,同时甲方应定期向乙方通告缴纳社会劳动保险基金情况 二甲方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给予女工五期经期、孕期、产假期、哺乳期及更年期的劳保福利待遇和乙方符合方案生育子女的劳保医疗待遇 三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医疗期间的保险福利待遇,甲方按本市有关社会工伤保险规定执行;医疗终结,经市医务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属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由甲方按规定给予办理提前退休;属局部丧失劳动能力的,按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四乙方在合同期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费等按不低于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五乙方因工或非因工死亡的丧葬补助费、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救济费、一次性优抚金、生活补贴、供养直系亲属死亡补助费等,按国家及本市有关规定由社会劳动保险公司或甲方分别计发 六非因乙方原因所致的停工、停产期间,乙方按国家规定享受的休假、劳动保险、医疗等待遇不变 七乙方其他各种福利待遇、按甲方依法制定的制度执行
七、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一甲方按国家先培训后上岗的规定对乙方进行平安生产知识、法规教育和操作规程培训以及其他的业务技术培训乙方应参加上述培训并严格遵守其岗位有关的平安卫生法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二甲方根据乙方从事的工作岗位和有关法律规定,发给乙方必的劳动保护用品,按劳动保护规定定期安排乙方进行体检
八、劳动纪律及奖惩 一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订的《职工守那么》等各项管理制度,甲方有权对乙方履行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催促、考核和奖惩 二乙方在甲方处工作期间及甲乙双方结束聘用关系1年内,乙方应当履行保密义务,妥善保管收悉的商业秘密,不得作为为甲方工作的任何其他用途因乙方泄露甲方商业秘密,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或因乙方的成心或重大过失行为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向甲方赔偿直接及间接损失、法院诉讼的费用、合理的律师酬金和费用等
九、续订、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 一本合同固定期限届满即自然失效,双方必须终止执行如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合同 二如甲方因生产经营情况变化,调整生产任务,或者乙方因个人原因要求变更本合同条款,经合同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并由双方签字盖章如甲方订立劳动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即告终止乙方已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乙方死亡;甲方被依法撤销、解散、歇业、关闭,宣告破产;本劳动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事件已经出现 四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 五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可解除劳动合同; 乙方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 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乙方的行为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规定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胜任工作的;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届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工作的 如属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到达残废标准一至四级的,应同时按规定办理退休或退职手续停工医疗期计算,按本市的法定标准执行,如本市未有规定的按照本省法定标准执行劳动合同期虽未满,但甲方因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以及破产或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确需按有关规定裁减人员的;其他符合国家、省、市规定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条件的 六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随时解除劳动合同。